表淺黴菌感染(superficial fungal infections,又稱黴菌病 mycoses)是日常診療中常見且可治療的疾病。治療主要仰賴 azole 類與 allylamine 類抗黴菌藥物,依感染部位、嚴重度與病人免疫狀態決定外用或口服。本章涵蓋外陰陰道念珠菌病、口咽與食道念珠菌病,以及皮膚、毛髮與指甲的黴菌感染。

外陰陰道念珠菌病#

外陰陰道念珠菌病(vulvovaginal candidiasis, VVC)指陰道培養念珠菌(Candida)陽性的女性感染,無論有無症狀。

流行病學與病因#

VVC 是常見的陰道炎,佔陰道炎病例的 20% 至 25%。雖然初經前少見,但估計約 75% 的女性一生中至少發作一次。

依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治療指引,VVC 分為單純型與複雜型:

  • 單純型:偶發、輕至中度症狀、發生於非免疫低下女性,多由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引起。
  • 複雜型:包括復發性、嚴重感染,以及合併未控制糖尿病、衰弱或免疫抑制者,可能由非白色念珠菌或對 azole 抗藥的菌種引起。
  • 復發性 VVC:每年發作 4 次以上,佔不到 5%,且發作之間有無症狀期,以此與持續性感染區別。

C. albicans 是 VVC 的主要致病菌(66%),其餘由 C. glabrata、C. tropicalis、C. krusei、C. parapsilosis 等非白色念珠菌引起。

病理生理與風險因素#

正常陰道環境可保護女性免於感染。在雌激素影響下陰道上皮角質化以降低感染風險;陰道分泌物清潔陰道;分泌物正常 pH 約 4.0,由乳酸桿菌(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等維持,對許多病原具毒性。當陰道環境(含 pH)改變,平時受抑制的菌種過度生長即增加感染風險。

風險因素包括:廣效抗生素使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或免疫抑制劑、性活動、緊身不透氣衣物、雌激素升高(荷爾蒙避孕、懷孕)、陰道 pH 改變、念珠菌的腸胃道庫存、糖尿病。

臨床表現與診斷#

症狀常於月經前一週出現、月經來潮後消退。

  • 症狀:陰道搔癢、痠痛、灼熱、刺激、外部排尿疼痛、性交疼痛。
  • 徵象:無臭味陰道分泌(可由水樣至凝乳狀)、黃或黃綠色分泌、陰唇與外陰紅斑水腫、裂隙、膿皰丘疹病灶、子宮頸正常。

診斷檢查:

  • 顯微鏡檢查芽生孢子或假菌絲;生理食鹽水濕片敏感度 40% 至 50%,氫氧化鉀(potassium hydroxide, KOH)製片為 50% 至 70%。10% 至 20% 女性為無症狀帶原者,無症狀移生不需治療,故僅憑念珠菌存在不應決定處置。
  • 陰道 pH ≤ 4.5;黴菌感染時 pH 應維持正常,pH 升高則提示細菌感染。
  • 僅在徵象與顯微鏡檢查無定論或復發性 VVC 時才採念珠菌培養。

治療#

VVC 的治療目標為緩解症狀、根除感染、重建正常陰道菌叢,以及在複雜型感染中預防復發。

非藥物:保持外陰清潔乾燥、避免久泡熱水浴、避免緊身衣物、避免陰道灌洗、穿透氣材質(如棉質)內褲、避免外陰部使用肥皂與香水。

單純型 VVC 藥物治療:CDC 指引建議以口服或陰道抗黴菌藥(處方或非處方)短療程(1 至 3 天)治療。

  • 非處方 azole 產品有 1、3、7 晚療程,劑型含乳膏、栓劑與陰道錠。
  • 口服 fluconazole 提供單劑、不限時間給藥的選項。
  • 因嚴重肝毒性風險,口服 ketoconazole 應保留給對其他選項抗藥的嚴重感染。
  • 若單一療程無法解除感染,或症狀於 2 個月內復發,應檢查培養並進一步評估健康狀態(可能為混合感染、非白色念珠菌、非黴菌感染,或糖尿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感染等潛在嚴重疾病)。
  • 口服治療順從性高於陰道治療;陰道乳膏可快速緩解搔癢灼熱。口服 azole 易有顯著藥物交互作用(強效抑制 CYP2C9、中度抑制 CYP3A4),單劑風險不高,但長期抑制治療時風險升高。

口服 fluconazole 約 15% 病人有腸胃道副作用,常見副作用包括頭痛、腹瀉、噁心、頭暈、腹痛與味覺改變。

復發性 VVC:目標為控制感染而非治癒。先治療急性發作(可用 14 天外用 azole,或口服 fluconazole 150 mg 於首劑後第 3 天再給一劑),再行維持治療。達緩解後需長期抑制治療 6 個月,依 CDC 指引以口服 fluconazole 每週 100、150 或 200 mg 為一線。停止抑制治療後,30% 至 50% 女性症狀感染再現。

非白色念珠菌感染:反應率較低。可用非 fluconazole 的 azole 治療 7 至 14 天;二線可用硼酸(boric acid)600 mg 膠囊陰道給藥每日 1 次共 2 週(局部刺激常限制使用),或口服 itraconazole。

懷孕期 VVC:因雌激素升高、反應率較低且常復發而較難治療。陰道抗黴菌為懷孕期首選,療程應延長至 1 至 2 週。多數外用抗黴菌為 C 級,clotrimazole 為 B 級;fluconazole 單劑 150 mg 為 C 級,其餘劑量為 D 級(高劑量於第一孕期有先天性肢體畸形案例)。因此懷孕病人偏好外用 clotrimazole 或 miconazole 勝於口服 fluconazole。

結果評估#

無論外用或口服,病人應於 1 至 2 天內感到搔癢與不適緩解,分泌量於數日內減少。即使症狀消退仍須完成整個療程。若 4 週內復發或每年超過 4 次,應進一步評估非念珠菌感染、抗藥菌或其他併發因素,並評估是否需長期抑制治療。

口咽與食道念珠菌病#

口咽念珠菌病(oropharyngeal candidiasis, OPC)是常見黴菌感染,常與免疫抑制相關(HIV 感染、糖尿病、惡性腫瘤);若未治療會進展為更嚴重的食道念珠菌病。

流行病學與病因#

OPC 與食道念珠菌病的出現是免疫抑制的指標,常見於嬰兒、老人與免疫低下者。

  • HIV 感染對其發生率影響重大;OPC 是 HIV 病人最常見的伺機性感染,多數病人以此為 HIV 的首發表現。
  • 口咽感染發生率隨 CD4+ 淋巴球計數下降而增加,多在 CD4+ 計數低於 200 cells/mm³ 時出現。
  • 食道念珠菌病通常發生於 CD4+ 計數更低者,是最常見的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定義疾病,CDC 將其列為 HIV 的第 3 期定義性伺機感染。
  • C. albicans 佔 OPC 與食道念珠菌病的 80%;近 20 年非白色念珠菌(C. glabrata、C. tropicalis、C. krusei、C. parapsilosis)感染增加,常較嚴重且需較大劑量治療。

臨床表現#

  • OPC:口舌痠痛灼熱、味覺金屬味或喪失、吞嚥困難;徵象因型別而異,包括頰黏膜紅斑、舌與黏膜白斑(可刮除露出紅色出血組織,以此與口腔毛狀白斑區別)、口角炎、義齒口炎、增生型與偽膜型(HIV 病人最常見)。多為依症狀與治療反應的推定診斷。
  • 食道念珠菌病:發燒、吞嚥疼痛、吞嚥困難、胸骨後疼痛;診斷需內視鏡可視化病灶與培養確認,但因侵入性,多數依推定治療,保留內視鏡給治療失敗者。

治療#

選藥須考量感染部位與嚴重度、服藥順從性、藥物交互作用、共病,以及製劑中是否含蔗糖或葡萄糖(影響齲齒與糖尿病血糖)。因口咽與食道念珠菌病為免疫低下徵象,應評估病人免疫狀態;HIV 病人並應評估其抗反轉錄病毒治療。

OPC

  • 低風險病人以外用藥為一線。IDSA 指引建議輕度感染用 clotrimazole troches 10 mg 每日 5 次,或 miconazole 黏膜貼錠 50 mg,療程 7 至 14 天;替代方案為 nystatin 懸液或錠劑每日 4 次。
  • 中重度病例保留口服 fluconazole 100 至 200 mg 每日 1 次共 7 至 14 天。
  • 難治病例可用 itraconazole、posaconazole、voriconazole 或 amphotericin B 懸液;更難治者可用靜脈 echinocandin 或靜脈 amphotericin B deoxycholate,但因感染部位藥物濃度不足列為二線。
  • HIV 病人初次發作只要症狀不嚴重且無食道侵犯,可用 clotrimazole troches 等外用藥控制;若頻繁或嚴重復發,可考慮 fluconazole 100 至 200 mg 每日慢性維持治療。

食道念珠菌病:為 OPC 的嚴重延伸,需全身性抗黴菌治療。

  • IDSA 建議中重度病人口服 fluconazole 7 至 14 天;不能耐受口服或抗藥/難治者以 echinocandin 或 amphotericin B 替代。
  • itraconazole、posaconazole、voriconazole 與靜脈 fluconazole 為二線。

短療程口服 azole 多為腸胃道不適,但療程超過 7 至 10 天會增加肝毒性與 CYP-450 藥物交互作用風險。療程超過 3 週者應定期監測肝功能。

結果評估#

病人應於 2 至 3 天內症狀緩解,通常 7 至 10 天內完全消退,且須完成整個療程。免疫正常者一般不需治療後再評估;嗜中性球低下者有播散風險,應監測全身性黴菌感染徵象;HIV 陽性者因復發風險高,應於每次就診例行評估復發。

皮膚、毛髮與指甲的黴菌感染#

癬(tinea)感染是表淺黴菌感染,病原停留於皮膚或指甲的角質層。通常依受犯部位命名,如足癬(tinea pedis)、股癬(tinea cruris)、體癬(tinea corporis),俗稱 ringworm(金錢癬)。

流行病學與病因#

癬感染在皮膚病通報頻率僅次於痤瘡,最常見者為足癬、體癬與股癬;足癬為最盛行的皮膚黴菌感染。

主要致病菌為皮癬菌(dermatophytes),如毛癬菌(Trichophyton)、小孢癬菌(Microsporum)與表皮癬菌(Epidermophyton),其中 Trichophyton rubrum 佔美國全部病例逾 75%。念珠菌與其他黴菌亦可造成皮膚感染。皮癬菌通常侵犯角質層而不穿入活組織,造成局部感染。

病理生理#

主要傳播途徑為與他人或表面庫存直接接觸。接觸後皮癬菌附著於角質化細胞使其增厚;感染雖局部化,但可能併發細菌二次感染。甲癬(onychomycosis)依臨床型別(遠端側緣甲下、白色淺表、近端甲下)有不同病理過程。

治療#

治療目標為提供症狀緩解、解除感染與預防散播。

非藥物:穿寬鬆、棉質或可吸濕排汗衣物,避免合成纖維或羊毛;盡快脫掉濕衣;每日以肥皂與清水清潔患處並徹底乾燥(注意皮膚皺褶);患處不包紮以利通風;足部感染穿棉襪並每日換 2 至 3 次;不與他人共用毛巾、衣物與鞋;公共淋浴與泳池區穿防護鞋。

癬感染藥物治療:因皮癬菌菌絲甚少穿入皮膚活層而停留於角質層,多數感染可外用抗黴菌治療。

  • 大面積、侵犯指甲或毛髮、慢性,或對外用治療無反應者,可能需全身治療。
  • 足癬通常每日 1 至 2 次外用共 4 週;體癬與股癬每日 1 至 2 次共 2 週。塗藥應超出患處至少 1 吋(約 2.5 公分),症狀消退後仍續用至少 1 週。
  • 許多臨床人員先以非處方 clotrimazole、tolnaftate、miconazole 或 terbinafine 起始,保留處方外用藥(naftifine、ciclopirox、butenafine)作二線或難治用,全身治療則保留給難治者。
  • 製劑選擇依病灶型態與部位:溶液與洗劑用於毛髮區與滲液病灶,乳膏與軟膏應避免用於此區;乳膏適合中度脫屑、非滲液病灶;軟膏可用於過度角化病灶。噴劑與粉劑滲透差,宜作輔助或預防復發。
  • **頭癬(tinea capitis)**因感染與發炎嚴重,外用藥反應不佳,建議口服藥 6 至 8 週。Griseofulvin 因能在角質層達高濃度長被視為首選;terbinafine 與 itraconazole 亦有效。

甲癬治療:甲癬為鮮少自行緩解的慢性感染,適當治療對防止散播、二次細菌感染、蜂窩組織炎或壞疽至關重要。

  • 因指甲慢性且難穿透,外用藥療效低。能穿透甲基質與甲床的口服藥(itraconazole、terbinafine)較 ciclopirox 油性漆、efinaconazole 溶液或 tavaborole 溶液更有效。
  • itraconazole(200 mg 每日 2 次每月 1 週,或 200 mg 每日共 12 週)與 terbinafine(250 mg 每日共 12 週)黴菌學治癒率分別約 71% 與 77%。
  • 肝病或無法口服者,外用 ciclopirox、efinaconazole、tavaborole 仍為合理替代,但需治療 48 週。Griseofulvin 因療效低僅作二線(指甲 4 個月、趾甲 6 個月)。

itraconazole 因負性肌力作用有引發鬱血性心衰竭的小但真實風險,不應用於心室功能不全者。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警告 itraconazole 與 terbinafine 可能造成嚴重肝毒性(含肝衰竭與死亡),長期治療前與每月應監測肝功能。

結果評估#

皮膚感染者應於 1 至 2 週內症狀(搔癢、脫屑、發炎)緩解,並於完全消退後續用至少 1 週;若外用治療惡化應改口服。甲癬緩解緩慢,受感染指甲需數月生長更替,應提醒病人勿因進展緩慢而沮喪,且治癒後指甲外觀可能仍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