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pregnancy)與哺乳(lactation)期間用藥的核心,是在必要時有效治療母體疾病,同時將對胚胎、胎兒或新生兒的風險降到最低。本章說明胚胎發育原理與致畸胎風險、藥物資訊評估與溝通、懷孕與哺乳期生理變化對藥動學的影響,以及孕期與哺乳期常見疾病的處理。
胚胎發育與致畸胎風險#
發育分期#
懷孕分為三個發育階段,藥物在各階段的影響不同:
- 著床與分化前期(受孕後 0 至 14 天):胚囊與母血接觸極少,細胞具全能性與修復能力;若過多細胞被破壞會在懷孕被偵測前流產。長半衰期藥物即使此期停用,仍可能影響器官形成。
- 器官形成期(胚胎形成期)(受孕後第 14 天至第 9 週):器官形成中,是結構異常最關鍵的時期;各器官形成時間不同,敏感性各異。
- 胎兒形成期(器官形成後至出生):胎兒成長、器官開始運作;風險為胎兒生長遲滯、功能缺損與神經發育受損。

Figure 47–1:胚胎與胎兒發育及致畸胎敏感期
致畸胎物#
致畸胎物(teratogen)是能改變正常胚胎或胎兒發育的外源性物質,可表現為結構異常、功能缺損、癌症、生長受限、神經受損或死亡。
「致畸胎暴露(teratogenic exposure)」一詞較「致畸胎物」更恰當,因其同時考量暴露的劑量與發生時間。判定因果關係須在該器官的關鍵發育期暴露,且異常型態在不同族群的兩項以上研究中可重現。約有 30 種藥物或藥物類別被認定為人類致畸胎物,例如 isotretinoin、thalidomide、valproic acid、warfarin、methotrexate、ACE 抑制劑等。但名列其中不一定為禁忌,效益大於風險時仍可使用;缺乏資料也不等於沒有風險。
風險評估與溝通#
- 多數孕期藥物安全資料來自上市後報告、流行病學研究與藥廠或專科懷孕登錄;動物研究雖為上市前必要,但物種間藥動藥效不同且常用遠高於臨床的劑量。
- 美國 FDA 自 2015 年起實施「懷孕與哺乳標示規則(PLLR)」,以敘述性風險摘要取代過於簡化、易致誤判的 A、B、C、D、X 分級。
- 溝通風險時應使用絕對數字(而非相對數字)、同時提供正向與負向框架資訊(如「3% 有畸形、97% 無畸形」),並提供背景風險、藥物相關風險與不治療疾病的風險。
孕前照護與葉酸#
- 孕前照護策略包括治療營養缺乏、補充足量葉酸、戒酒戒菸、優化慢性病與基因疾病管理、篩檢感染、接種疫苗、計畫懷孕與達健康體重。
- 葉酸(folic acid):神經管缺損(neural tube defects, NTD,如無腦症與脊柱裂)源自胚胎神經管早期閉合不全。ACOG 與 USPSTF 建議所有可能懷孕的女性每日服用 0.4 至 0.8 mg 葉酸,於孕前一個月開始並持續至前 2 至 3 個月;高風險者(如 NTD 個人或家族史、使用抗癲癇藥、糖尿病、肥胖)每日 1 至 5 mg。
孕期生理變化對藥動學的影響#
- 吸收:腸胃道蠕動減慢可延遲藥物高峰並可能增強吸收;胃酸 pH 升高影響弱鹼或弱酸吸收。
- 分布:血漿容積擴張、羊水、胎盤與胎兒使多數藥物分布體積增加,最大濃度下降;低白蛋白血症與蛋白結合下降增加部分藥物的游離(活性)部分。
- 代謝:部分 CYP 同功酶活性增加(CYP3A4、CYP2D6、CYP2C9),部分下降(CYP1A2、CYP2C19),淨影響常難預測。
- 腎臟排除:腎血流與腎絲球過濾顯著增加,主要由尿液排除的藥物半衰期縮短。
因藥動學改變,部分藥物孕期需調整劑量並監測(如 levothyroxine 於孕初增量、lithium 與 lamotrigine 每孕期測濃度、低分子量肝素於高風險者追蹤抗 Xa);產後應恢復孕前劑量。
哺乳期用藥#
- 美國兒科學會建議純母乳哺餵 6 個月並盡可能持續至 1 年。
- 藥物進入乳汁的量常以乳汁中濃度估算,計算「兒科劑量百分比」或「相對嬰兒劑量」(假設嬰兒攝取約 150 mL/kg/day)。一般而言低於兒科劑量或體重校正母體劑量的 10%,在足月健康嬰兒可視為安全(除非藥物本身有毒性)。
- 缺乏臨床資料時,可優先選用高蛋白結合、高分子量、短半衰期、無活性代謝物且兒童耐受良好的藥物;口服不吸收的藥物不致引起嬰兒全身性不良反應。
多數藥物在哺乳期安全,但部分需謹慎評估與密切追蹤:clomiphene、麥角衍生物與雌激素可減少泌乳;β 阻斷劑(acebutolol、atenolol、sotalol)、amiodarone、lithium、lamotrigine、phenobarbital、放射碘-131 等可能使新生兒暴露於顯著劑量或毒性,須監測。
孕期與哺乳期常見疾病#
處理孕期疾病時應盡量優先採用非藥物治療,並評估治療必要性、效益與風險,以及延後治療至產後或哺乳結束的可能性。
- 缺鐵性貧血:孕期 hemoglobin < 11 g/dL 為貧血;所有孕婦皆應篩檢,缺鐵者以口服鐵劑加產前維生素治療。
- 孕吐(NVP):高達 80% 孕婦有噁心或嘔吐。第一線為生活型態與飲食調整(少量多餐、避免誘發因子);早期以 pyridoxine(維生素 B6)或 pyridoxine 加 doxylamine 預防進展為妊娠劇吐,不足時可用 metoclopramide、diphenhydramine 或 ondansetron。
- 疼痛:盡量採非藥物措施;acetaminophen 是孕期最安全的止痛藥;第三孕期避免 NSAIDs;opioids 不增加畸形風險但近產期規律使用須監測新生兒戒斷;偏頭痛可於其他藥物不足時用 sumatriptan。
- 泌尿道感染:即使無症狀也與早產、低出生體重與子癇前症相關,治療可降低風險。第一孕期篩檢無症狀菌尿;治療選 β 內醯胺類與 nitrofurantoin,腎盂腎炎住院給靜脈抗生素。trimethoprim-sulfamethoxazole 應避免於器官形成期與近足月,quinolones 保留給抗藥性感染。
早產相關處置#
早產定義為 37 完整週前分娩,尤其 32 週前是新生兒短期與長期發病死亡的主因。
- 產前皮質類固醇:對 24 至 34 週、7 天內有分娩風險者給單一療程 betamethasone 或 dexamethasone,加速胎肺成熟,降低呼吸窘迫症候群、腦室內出血、壞死性腸炎與死亡。
- 安胎藥(tocolytics):33 6/7 週前早產時用以延後分娩約 48 小時,完成類固醇療程並轉送有新生兒加護設施的中心;包括 magnesium sulfate、β 模擬劑(terbutaline)、前列腺素抑制劑(indomethacin,不可用於 32 週後)、鈣離子阻斷劑(nifedipine)。FDA 警告 terbutaline 嚴重母體不良反應,應限短期住院使用。
- 神經保護:32 0/7 週前即將分娩者給 magnesium sulfate,降低腦性麻痺等神經發病。
- PPROM 抗生素:早產早期破水時給靜脈 ampicillin/erythromycin 2 天續口服 amoxicillin/erythromycin 5 天,延後分娩並降低母嬰發病。
- 黃體素(progesterone):用於前次自發性早產的單胎妊娠,或經陰道超音波發現子宮頸極短(≤ 20 mm)者,以降低早產風險。
其他孕期與哺乳期重要情況#
- B 群鏈球菌(GBS)感染:10% 至 30% 足月孕婦帶菌;於 35 至 37 週以陰道—直腸拭子篩檢,陽性者於破水或產程開始時給靜脈 penicillin G 或 ampicillin(盤尼西林過敏者用 cefazolin 或 clindamycin)至分娩。
- 甲狀腺疾病:孕期甲狀腺荷爾蒙增加約 50%,TSH 參考範圍因 β-hCG 下移。孕前甲狀腺低下者 LT4 增量 30%,每 4 至 6 週監測 TSH。Graves 病第一孕期用 PTU、第 16 週後改 MMI。
- 高血壓與子癇前症:嚴重高血壓(≥ 160/110 mm Hg)須立即治療;非嚴重高血壓首選 methyldopa、labetalol、緩釋 nifedipine。ACE 抑制劑、ARB 與腎素抑制劑在第一孕期後禁用;靜脈 magnesium sulfate 用於預防子癇;高風險者早期給低劑量 aspirin(75 至 160 mg/day)預防子癇前症。
- 既存糖尿病:高血糖具致畸性,孕前 A1c 應 < 7%(理想 < 6.5%)。標準治療為胰島素,口服降血糖藥效果較差且通過胎盤;metformin 與胰島素於哺乳期安全。
- 抗凝血:孕期至產後 12 週血栓風險增加,必要時以低分子量或未分餾肝素抗凝;warfarin 於第 6 至 12 週有劑量相關胚胎病變、近產期有出血風險,但機械瓣膜等高血栓情況仍建議使用(避開上述期間)。
哺乳相關問題#
- 泌乳不足:以優化哺乳技巧為第一線;目前無 FDA 核准的促泌乳藥,但 metoclopramide、domperidone 等提升泌乳素的藥物有時使用,須留意母體不良反應。
- 乳腺炎(mastitis):多見於哺乳前 6 週,最常見菌為金黃色葡萄球菌(含 MRSA);以冷或熱敷、更頻繁哺乳或擠乳,加上抗生素與止痛藥(acetaminophen、NSAIDs)治療,疑膿瘍以超音波確認後引流。
- 乳房念珠菌感染:表現為哺乳時與哺乳後嚴重持續的乳頭疼痛,母嬰須同時抗黴菌治療。
結果評估與監測#
- 正常懷孕在 28 週前每月產檢,28 至 36 週每 2 至 3 週,之後每週至分娩;每次評估血壓、體重、尿蛋白與子宮大小。
- 第一孕期常規檢驗包括血紅素、血型與 Rh、HIV、梅毒、德國麻疹與水痘免疫、B 型肝炎表面抗原、尿液培養、淋病與披衣菌等;24 至 28 週篩檢妊娠糖尿病、35 至 37 週篩檢 GBS。
- 為任何孕期或哺乳期用藥諮詢時,應整合完整的醫療、產科與藥物史,並對照可靠的孕期與哺乳藥物資訊來源,協助病人為自己與胎兒的健康做出知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