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以持續的注意力不足及/或過動—衝動為特徵,可嚴重影響患者在學業與社交環境的功能。早期診斷與適當治療對彌補缺損領域至關重要。
流行病學與病因#
- 通常始於兒童早期,現行診斷準則要求症狀於 12 歲前出現。為美國學齡兒童最常見的神經行為疾病,約 11% 學齡兒童被診斷,男孩約為女孩兩倍以上。
- 雖被視為兒童疾病,症狀可延續至青少年與成人;成人盛行率約 2.5%,多數成人 ADHD 症狀於兒童期即顯現。未治療的成人 ADHD 有高比例的精神病理、物質濫用與社會職業失能。
- 確切病因不明,一般視為自我調節或反應抑制及認知缺損的障礙。神經傳遞物失調被認為是病理關鍵:正腎上腺素(norepinephrine)維持警覺與注意力,多巴胺(dopamine)調節學習、動機、目標設定與記憶,兩者主要分布於前額葉皮質下系統。
- 遺傳扮演角色(父母患 ADHD 者子女有 50% 機率),並與胎兒酒精症候群、鉛中毒、母親吸菸與缺氧有關。
臨床表現與診斷#
ADHD 鮮少無共病(如對立反抗症、品行疾患),且常被誤診,須辨識並治療共病。建議所有 4–18 歲出現注意力不足、過動、衝動、學業或行為問題者接受評估,並蒐集患者、家庭與老師於不同情境的行為資訊。
最有用的診斷準則為 DSM-5,定義三種表現型:
- 注意力不足型:難以注意細節、難完成需費神的任務、易分心、健忘。
- 過動—衝動型:難安坐、坐立不安、難安靜玩耍與等待、常打斷他人。
- 混合型:兼具注意力不足與過動—衝動。
診斷準則:12 歲前出現至少 6 項症狀且持續至少 6 個月;症狀須出現於兩個以上情境並影響社交、學校或工作功能;且不能由其他精神疾病(如自閉症)更佳解釋。建議家長與老師完成依 DSM-5 準則的標準化評分量表(為診斷輔助而非診斷本身)。
治療目標#
主要目標為改善行為、增進注意力或反應抑制;次要目標為改善人際關係與學業表現、減少破壞性行為、增進獨立性、將治療不良反應降至最低。
非藥物(行為)治療#
行為治療有用,但一般不建議作為一線單一治療,除非學齡前兒童(4–5 歲)。研究顯示單獨藥物治療在改善注意力上優於單獨行為介入,但行為與興奮劑併用對改善對立與攻擊行為更佳。行為調整包括訓練照顧者與老師改變環境因素並建立獎勵/後果系統,成效仰賴其配合。
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的機轉為調節神經傳遞物功能以改善學業與社交功能,分為興奮劑與非興奮劑兩類。
興奮劑#
精神興奮劑(如 methylphenidate 與 amphetamines)為治療 ADHD 最有效的藥物,於 6 歲以上患者確診後應作為一線。理論上經阻斷多巴胺與正腎上腺素再回收發揮作用。一般試用至少 3 個月並依反應調量。
- 若第一種興奮劑製劑失敗,建議換用不同興奮劑製劑;多數對一種無效者會對另一種有反應。兩種不同興奮劑皆充分試用失敗後,可考慮第三種興奮劑或非興奮劑(bupropion、atomoxetine、guanfacine、clonidine),並重新驗證診斷。
- 製劑類別:短效(methylphenidate、dextroamphetamine,30 分鐘起效、持續 4–6 小時,須每日至少兩次給藥,停藥時可現症狀反彈)、中效、長效(如 Concerta 滲透式控釋、Adderall XR、Vyvanse 前驅藥)。
興奮劑一般不應用於青光眼、嚴重高血壓或心血管疾病、甲狀腺功能亢進、嚴重焦慮,或有非法或興奮劑藥物濫用史者。
- 不良反應:腸胃不適、食慾下降、失眠、頭痛、易怒。多數可藉調整給藥(隨餐、分次、提早給藥)處理;嚴重副作用(幻覺、異常動作)須停藥。應於進食前 30–60 分鐘給藥以避免藥物—食物交互作用。
- 家長關切的生長抑制似為暫時性、青春期中期前緩解。ADHD 本身增加青少年與成人物質濫用風險,但興奮劑治療未進一步增加此風險,且充分治療反而可能降低之。
非興奮劑#
- atomoxetine:選擇性抑制正腎上腺素再回收,核准用於兒童與成人 ADHD,作為二、三線。經 CYP2D6 代謝,併用 fluoxetine、paroxetine 須減慢調量;CYP2D6 弱代謝者半衰期顯著延長。起效可能需 2–8 週(較興奮劑慢),可減慢生長並致體重減輕,須監測身高體重。無濫用潛力、非管制藥。
atomoxetine 仿單包含嚴重肝毒性與自殺意念增加的警示。
- bupropion:單環抗憂鬱劑,弱抑制正腎上腺素與多巴胺再回收。對 ADHD 兒童可能有效,為合併憂鬱的 ADHD 患者的合理選擇;可惡化抽動,高劑量與抽搐相關,於抽搐與飲食疾患者禁用。
- clonidine 與 guanfacine:中樞 α2 腎上腺素致效劑,抑制突觸前正腎上腺素釋放。療效不及興奮劑,多作為興奮劑輔助以控制破壞性或攻擊行為並改善失眠。常見副作用為低血壓與鎮靜(約 2–3 週後消退),罕見嚴重副作用包括心搏過緩、反彈性高血壓、心律不整與猝死。
藥物經濟與順從性#
ADHD 患者年醫療成本較無 ADHD 者高近 60%。短效興奮劑在許多患者可能較長效製劑更具成本效益,但長效製劑可能因順從性提升與症狀控制延長而獲益。多數中效與長效製劑已有學名藥。選藥不應僅依成本,亦須考量療效、安全性與順從性。
結果評估#
- 仔細記錄基線核心 ADHD 症狀作為療效評估參考。期望改善的個別化結果包括家庭與社交關係、破壞性行為、完成任務、自我動機、外觀與自尊。應從家庭、學校與社交環境蒐集患者行為評估,並用標準化量表(如 Conners 量表、Vanderbilt)提升診斷精確度。
- 基線與起始藥物後每 2–4 週評估飲食與睡眠型態、身高、體重、脈搏與血壓,以判斷療效及對生長與心血管系統的影響;atomoxetine 須監測肝功能。對已知或疑似心臟疾病的兒童取得基線心電圖。
- 興奮劑通常數日內見療效,bupropion 與 atomoxetine 約 1–2 個月。達維持劑量後每 3 個月回診。若對多種藥物無反應,應重新評估其他行為功能障礙的可能病因。應告知患者及家屬治療通常為長期,妥善治療者成人後多能更好控制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