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探討決疑法(casuistry)作為基督徒道德判斷方法的意義。

敍事、德性和決疑法#

感受(feeling)對「決定做什麼」很重要:它提醒自己是哪種人。

舊道德的問題#

舊道德(跟天主教道德神學特別有關)的問題:

  1. 集中在「對行為的描述」
  2. 代表「客觀並因而具普遍性的道德」

禁令的意涵: 若干犯或接受某事,就不再是活出那傳統的人。

決疑法的本質#

決疑法是以那群體的基本習慣和信念來看其踐行時:

  1. 踐行是否一致 — 群體對其自身經驗所做的反省
  2. 信念是否需要新的踐行和行為 — 用想像力測試

決定、決定、決定!#

問題假設: 「若某事發生,你會怎樣做?」這種問法假定一種機械論式的人際關係。

墮胎議題的反思#

墮胎的「必然性」,往往是因人不願大幅改變生活來想出另一種可能。

基督徒的愛#

基督徒的愛,要求我們超越得體的人文主義:

  1. 不但把敵人視為可相愛的對象
  2. 更將他們視作「特別該被愛的對象」

核心洞見: 若我們知道自己的身分,又知道需做什麼,決定便會自然出來。

決疑法、選擇,以及教會#

基督教信念,會使任何以自我中心做決定的過程都顯出問題。

暴力與謊言#

暴力的根源: 暴力通常因向人撒謊或說出半真半假的話而引起。

虛謊被揭穿時:

  1. 埋下了憎惡和仇恨
  2. 觸發報復和暴力事件

與他人合作#

與其他帶好意的人合作須清楚知道——自己的委身與他們並不同:

  1. 得清楚他們能多信任我們
  2. 因我們總不會是他們的理想夥伴

實踐智慧: 群體中最出色的「決疑者」,未必是那些理性分析強的人。

真正的決疑智慧來自於深深植根於群體傳統、且活出德性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