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論述基督教倫理學為何必須是「限定的」(qualified),而非追求普遍性的抽象倫理。

非限定的倫理的抽象性#

基督教倫理學所反映出的是一個特殊群體:承認我們是罪人的群體。

後設倫理的問題#

後設倫理(meta-ethics)聲稱有制高點可確保道德客觀:

  1. 能從特殊性的判斷中「退一步想」(step back)
  2. 能不以任何個人觀點判斷,以否決惡性主體/相對主義
  3. 但它扭曲了主體:以「誰能定對錯?」回應一切不道德的行動

規則和責任#

康德的義務論/目的論和效益主義:

進路主張
義務/目的論一切理性受造物所須遵守
效益主義道德依循經驗上如何為最多人帶來最大幸福

兩者對倫理學的共同假設:

  • 要先體現充分的道德責任——牽涉了規則/原則
  • 只會考慮哪個原則最能支持和整理出責任

問題: 若聚焦在規則和責任上,行動和踐行性會被割裂。

反思:德性只能藉由某特殊群體對善的論述才能展示——這是一種敘事。非限定倫理會使上帝本性,與祂藉呼召以色列和耶穌看顧我們無關。

基督教倫理學的痛苦#

基督教傳統在一些方面似乎切合著目的論和義務論:

  • 像似義務論 — 強調上帝威嚴的臨在或立約忠誠的必要
  • 像似目的論 — 強調愛才是倫理學的主導面向

關鍵區別: 上帝確實命人順服,但祂是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神——這個敘事脈絡至關重要。

基督教信念的敍事性質#

看重教義勝於敍事的做法,忽略了一個事實:教義本身是個故事大綱

  1. 透過歷史認識 — 上帝、世界和自我處於一個關係,透過歷史才能「認識」它們
  2. 講述自我故事 — 當人學會如何講述自我故事,才能理解其構成內容

學習成為受造物的意義:承認自己與宇宙的存在都是禮物(恩賜)

敍事的重要性#

敍事對說明基督徒的存在十分重要:

  1. 展示偶發性存有 — 展示我們的存在和世界作為受造物,是偶發性的存有

    • 用非敍事來描繪這世界和自己注定會失敗——否定了偶發性
    • 人唯有在上帝的生命中才能認識自己
  2. 意識歷史存有 — 幫助我們意識到自己是特別的歷史存有

    • 自我從屬於群體,而非群體從屬於我
    • 透過群體的敘事傳統來發現自我
  3. 上帝的啟示方式 — 上帝已用敍事,在以色列的歷史和耶穌生平中啟示自己

敍事:建構實在的主張#

  1. 越學習忠心,就越能看見世界本相:上帝的創造
  2. 能向人詮釋和分享異象的關鍵:是否擁有與所見之事相稱的語言

論學習作罪人#

重要提醒: 看自己為罪人的領悟並非不證自明(self-evident)。

上帝榮耀顯現在十架上:使我們自覺罪人時,卻沒被摧毀。

我們的罪#

  • 既錯誤高估自己,更因故意地試圖超越自己
  • 想自成一格地生活,彷彿能自己撰寫生命故事
  • 挑戰上帝的作者身分,否定我們只是這戲劇中的不同角色

罪的後果#

當人不肯面對自己的受造物偶發性,會因沒有安全感而:

  • 靠著權力慾(will-to-power)克服,超出人類的受造性
  • 把自己當成存在中心,也就必然會強迫他人,對生命不公義

實踐指引: 短暫強烈的得救經歷不能取代學習——得在與神同行中尋找生命意義。

教會有責任使信徒的存有與行為合一,以至反映出品格。

基督徒倫理的目標: 基督徒的倫理要如同燈塔——指引生命怎樣活才會過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