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導讀旨在幫助讀者掌握侯活士倫理學的核心框架與重要概念。
倫理學的主要關注#
侯活士認為倫理學的主要關注應該重新定位:
- 不在「作正確決定」 — 即「我應怎麼做?」
- 關乎「成為合宜者」 — 即「我們應是何種人?」
核心轉向: 從「做什麼」轉向「成為什麼」,這是理解侯活士倫理學的關鍵。
對非限定倫理的批判#
採用非限定(unqualified)的倫理立場有其不切實際之處:
- 康德及其傳人也受限制 — 即使是追求普遍性的康德,也都受特定歷史與群體所限制
- 否定群體帶來混亂 — 這樣否定群體的重要性,既缺乏客觀和普遍性,更帶來道德混亂
重拾古典德性傳統#
侯活士主張重新看重中世紀的古典進路:透過踐行德性(virtue)來發展品格。
亞里士多德的德性觀#
- 藉訓練養成習慣 — 德性不是天生的,而是透過訓練養成
- 學徒制 — 藉師傅的智慧指出對錯
- 群體學習 — 從群體中學習達至美善德性
基督徒的群體#
基督徒的群體就是教會:一群被故事所塑造的人。
神學基礎#
侯活士的倫理學建立在兩位神學家的基礎上:
| 神學家 | 貢獻 |
|---|---|
| 巴特(Karl Barth) | 基督教倫理學乃神學 |
| 尤達(John Howard Yoder) | 教會與世界的關係:耶穌至關重要 |
救恩和信心的倫理學#
耶穌的生命展現了真實、非暴力、照顧客旅、十字架和復活等核心價值。
對救恩的恰當回應是信心:
- 根本的回應與轉化 — 信心帶來生命的根本轉變
- 結合信念和信任 — 不是相信某些抽象命題,乃是結合信念和信任
- 展現對耶穌的忠誠 — 耶穌是神國度的引進者(initiator)
教會的社會/社群倫理學#
教會的社會倫理學呼籲教會成為見證和平國度的群體。
決疑法(Casuistry)#
決疑法是一種道德判斷的方法:
- 基於群體和德性識別力 — 植根於特定群體的傳統和智慧
- 測試一致性 — 藉由反省自身經驗,測試信仰與踐行是否一致
面對不公義的操練#
實踐指引: 基督徒面對不公義和暴力的操練是「什麼都不做」,因為相信「有上帝」在掌權。
這種「什麼都不做」不是消極逃避,而是積極地信靠上帝的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