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Rheumatoid arthritis)#
類風濕性關節炎(rheumatoid arthritis, RA)是一種自體免疫疾病,使內襯滑膜(synovium)的關節發炎、腫脹、僵硬、疼痛,並導致關節侵蝕。它是多系統疾病,可影響眼睛、肺、心臟與血管等多個器官。治療目標是減輕疼痛與發炎、預防關節損害,並最終誘導疾病緩解。
疾病修飾抗風濕藥物(DMARDs)#
- DMARDs(disease-modifying anti-rheumatic drugs)應及早開始,理想在持續症狀發作 3 個月內。
- 使用至少兩種藥物的組合,通常包含 methotrexate。
- 若使用單一 DMARD,應迅速增量至治療劑量。
- 除非禁忌,依需要使用止痛藥與 NSAIDs 緩解疼痛。
- 疾病受控後,可謹慎減少 DMARDs。
DMARDs 的共同特性:
- 完整療效可能需達 3 個月,故此期間可能需短期糖皮質素(glucocorticoids,關節內 IA、肌肉 IM 或口服)。
- 可能引起不良反應,須安全監測。
- 應避免活性疫苗,但建議每年接種流感與肺炎鏈球菌疫苗。
- 接觸水痘/帶狀疱疹須謹慎。
DMARDs 劑量與監測
- Methotrexate:每週 7.5–10 mg 增至每週 25 mg。可在用藥後 3–4 天給予葉酸(folic acid)5 mg(避開 methotrexate 當天)。可繼續使用 NSAIDs 並定期監測,但應避免成藥 NSAIDs。可改皮下給藥以獲最大生體可用率與耐受性。劑量強度與劑型須清楚標示。監測:全血計數(FBC)、肝功能(LFTs)、腎功能電解質(U&Es)、ESR、CRP——每 2 週一次共 3 個月,之後每月。
- Sulfasalazine:每日 500 mg,每週增 500 mg 至每日兩次 1 g,最大每日 3 g。可使尿液呈橘色、軟式隱形眼鏡染黃。可用於懷孕(每日至 2 g)與哺乳。監測:FBC、U&Es、LFTs、ESR、CRP——每月一次共 3 個月,之後每 3 個月。
- Hydroxychloroquine:每日 200–400 mg。每年由驗光師監測視力,並囑病人回報任何視覺障礙。可於懷孕期間繼續。不需常規血液監測。
- Leflunomide:每日 10–20 mg(偶爾每日 30 mg)。半衰期長。具致畸性——計畫生育的女性應停用 2 年或進行 cholestyramine 沖洗程序;男性應於嘗試生育前 3 個月停用。監測:FBC、LFTs、U&Es、ESR、CRP、血壓、體重——每月共 6 個月,之後每 2 個月。
- Azathioprine:1 mg/kg/day 共 4–6 週,增至 2–3 mg/kg/day。若開始使用 allopurinol,azathioprine 劑量應減至原劑量的 25%。
- Ciclosporin:2.5 mg/kg/day 分兩次共 6 週,每 2–4 週增量至最大 4 mg/kg/day。生體可用率隨劑型而異——應以品牌名開立。diclofenac 減量 50%。避免秋水仙鹼(colchicine)、貫葉連翹、simvastatin >10 mg。
- Mycophenolate:每日 500 mg,每週增 500 mg 至每日 1–2 g,最大每日 3 g。用於治療血管炎。
- Gold(金製劑):10 mg 試驗劑量;每週 50 mg IM 至累計 1 g 後檢討。深部 IM 注射,注射後觀察 30 分鐘以防過敏性休克。通常累計達 500 mg 才見效;累計 1 g 仍無反應則停用。
- Penicillamine:每日 125 mg,每 4 週增 125 mg 至每日 500 mg 分次,最大每日 1 g。最大劑量 3 個月仍無反應則停用。
生物製劑療法(Biological therapies)#
生物製劑為 RA 治療提供重大新選項,其角色快速演進。在英格蘭與威爾斯,這些療法的使用由 NICE 指引決定。
- 生物製劑與嚴重感染風險增加相關,目前有感染的病人禁用。
- 開始生物製劑前應篩檢分枝桿菌(mycobacterial)感染——必要時給予抗結核(anti-TB)預防。
- 可能惡化心衰竭——啟用前應評估病人。
- 去髓鞘疾病(demyelinating disease)病人須謹慎,抗 TNF 療法在少數病例曾與去髓鞘症候群相關。
常用生物製劑(多需與 methotrexate 併用,且須符合 NICE 核准標準):
- Infliximab(TNF-α 抑制劑):RA 3 mg/kg IV,於第 0、2、6 週給予,之後每 8 週;可分段增至 7.5 mg/kg。
- Etanercept(TNF 受體融合蛋白):RA 每週兩次 25 mg 或每週 50 mg 皮下注射。
- Adalimumab(TNF-α 抑制劑):RA 每 2 週 40 mg 皮下注射。
- Rituximab(耗竭 B 淋巴球):RA 於 methylprednisolone 100 mg IV 後 30 分鐘給 1 g IV 輸注,2 週後再一劑,6 個月後可重複。
- Certolizumab(TNF-α 抑制劑):RA 第 0、2、4 週 400 mg 皮下,之後每 2 週 200 mg。
- Tocilizumab(抑制 IL-6):RA 8 mg/kg(最少 480 mg)IV 每 4 週。
- Abatacept(減弱 T 淋巴球活化):RA 依體重 500–1000 mg IV 於第 0、2、4 週,之後每 4 週。
- Anakinra(抑制 IL-1):RA 每日 100 mg 皮下,與 methotrexate 併用;NICE 不建議。
僵直性脊椎炎(Ankylosing spondylitis)#
僵直性脊椎炎是影響脊椎的發炎疾病,造成背痛、僵硬與關節固定,也可影響大型周邊關節。
- 傳統治療僅用物理治療與 NSAIDs。
- 周邊疾病使用 methotrexate,偶用 sulfasalazine。
- 對傳統治療無反應、持續活動性疾病的病人可使用抗 TNF 療法。
乾癬性關節炎(Psoriatic arthritis)#
乾癬性關節炎是與皮膚或指甲乾癬相關、病程多變且難預測的慢性發炎性關節病變。
- 傳統標準治療為 NSAIDs 與皮質類固醇注射。
- 首選 DMARDs 為 methotrexate、leflunomide、sulfasalazine(僅 leflunomide 有專門許可)。肝毒性風險略高於 RA 使用相同藥物時,監測至關重要。
- 反應不佳者可換用其他 DMARDs(如 ciclosporin)。
- 對至少兩種 DMARDs(單用或併用)充分試驗仍無反應的活動性進行性病人,可依 NICE 指引使用 etanercept、adalimumab 或 infliximab。
血管炎(Vasculitis)#
血管炎為一群以血管發炎與壞死為特徵的疾病,包含顳動脈炎(temporal arteritis)、韋格納肉芽腫(Wegener’s granulomatosis)、Churg–Strauss 症候群,以及繼發於 RA、全身性紅斑性狼瘡或休格倫氏症候群(Sjögren’s syndrome)的血管炎。治療視疾病範圍與嚴重度而定。
急性期治療:
- Cyclophosphamide:10–15 mg/kg IV 脈衝給藥,每 2–3 週一次共 3–6 個月;或每日 2 mg/kg 口服。須監測白血球與嗜中性球,並依腎功能不全與年齡減量或減少頻率。
- Mesna:與 cyclophosphamide 併用以預防膀胱毒性。治療當天建議維持每日約 3 L 的液體攝取。
- cyclophosphamide 須搭配止吐劑。
- 可在 cyclophosphamide 前給予皮質類固醇,如 IV methylprednisolone 10–15 mg/kg 或高劑量口服 prednisolone。
- Co-trimoxazole 480–960 mg 每週三次,作為肺囊蟲(Pneumocystis jirovecii)的預防。
- 使用高劑量皮質類固醇者須以雙磷酸鹽(bisphosphonate)及鈣與維生素 D 補充進行骨骼保護,並可能需質子幫浦抑制劑(PPI)。可能需 fluconazole 或 nystatin 預防口腔念珠菌感染。
維持治療:cyclophosphamide 療程完成後,可給予 azathioprine 或 methotrexate 作為維持治療。
痛風(Gout)#
急性痛風發作的治療#
- NSAIDs 以最大劑量使用 1–2 週,除非禁忌。消化性潰瘍風險較高者可加胃保護或使用 COX-2 抑制劑(如 etoricoxib 每日 120 mg)。止痛劑量的 aspirin 或水楊酸鹽會降低尿酸排泄,不應使用,但低劑量 aspirin 可繼續。
- Colchicine(秋水仙鹼) 可作替代或加在 NSAID 之外。每 4–6 小時給 500 微克,直到疼痛緩解、總劑量達 6 mg,或副作用(常為噁心與腹瀉)構成限制為止。注意與 ciclosporin 及 erythromycin 的交互作用。
- 若 NSAIDs 禁忌、無效或痛風頑固,可能需皮質類固醇。僅單一關節受影響時,關節內皮質類固醇注射可能有用;多關節疾病可能需全身性皮質類固醇。
- Allopurinol 與促尿酸排泄藥(uricosurics)不應在急性發作期或發作緩解後 2–3 週內開始;但已在服用者應繼續。
- 必要時可額外使用簡單止痛劑。
- 若利尿劑是為高血壓而開立應停用。若需替代降血壓藥,可考慮 losartan,因其有溫和促尿酸排泄作用。為心衰竭而用的利尿劑應繼續。
生活型態改變#
- 急性發作期應讓關節休息,冰敷與夾板固定可能有益。
- 肥胖者應採減重計畫,但避免高蛋白低碳水化合物飲食。急性發作消退後鼓勵適度運動。
- 酒精應限制在男性每週 <21 單位、女性每週 <14 單位,尤其避免啤酒。
- 應避免高普林(purine)食物,如紅肉、內臟、野味、貝類與酵母萃取物。
慢性或復發性痛風的處理#
- Allopurinol 從每日 50–100 mg 開始,每 2–4 週增 100 mg,直到症狀控制、血清尿酸 <0.3 或 0.36 mmol/L,或達最大每日 900 mg 分次。allopurinol 藉抑制黃嘌呤氧化酶(xanthine oxidase)降低尿酸,主要代謝為 oxipurinol(半衰期 13–30 小時),在腎功能不全時可能蓄積,故需減量。若出現皮疹立即停藥。注意與 azathioprine、mercaptopurine 與香豆素類(coumarins)的交互作用。
- 若 allopurinol 不耐受,腎功能正常且無腎結石病史的病人可用促尿酸排泄藥。Sulfinpyrazone 每日 100–200 mg,2–3 週內增至每日 600 mg。Probenecid 每日 1–2 g(英國以指名病人方式提供)。
- Febuxostat 是黃嘌呤氧化酶的選擇性抑制劑,用於 allopurinol 不耐受或禁忌者。從每日 80 mg 開始,2–4 週後若血清尿酸 >0.36 mmol/L 可增至每日 120 mg。
- 開始 allopurinol 時應同時給予 colchicine 0.5 mg 每日兩次或低劑量 NSAIDs 以預防急性發作,並在血清尿酸恢復正常後持續 1 個月。
- 高血脂病人應考慮 fenofibrate,因其有促尿酸排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