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照護的概念#

藥事照護(pharmaceutical care)一詞最早大概由 Mikeal 等人於 1975 年提出,定義為「特定病人所需要並接受的照護,藉以確保用藥安全且合理」。Hepler 於 1988 年將其描述為「病人與醫療執業者之間的盟約關係,藥師在此關係中執行用藥管控功能,並受對病人利益的認知與承諾所規範」。此名詞廣受藥師認同,但也常被不加區分地用來泛稱各種藥學活動。近年「以病人為中心的照護(patient-centred care)」一詞也逐漸被接受,原則相近。

定義#

最被廣泛接受的定義出自 Hepler 與 Strand:「藥事照護是為達成可改善病人生活品質的明確結果,而負責任地提供藥物治療。」此定義建立在更早的描述之上,即「藥事照護是執業者為病人的用藥相關需求負起責任、並對此承諾負責的一種執業模式」。在早期討論中,**藥物相關疾病(drug-related morbidity)**被視為一大問題,部分促成了上述最終定義的形成。

藥事照護與傳統藥物治療的不同之處:

  • 它是明確以結果為導向(outcome-orientated)、合作且系統化的方式提供藥物治療。
  • 治療目標不僅針對臨床結果,也涵蓋日常生活活動與健康相關生活品質的其他面向。
  • 過去藥師雖以處方集、用藥回顧、處方者教育、臨床藥學等方法改善藥物治療,但這些都以「藥物」或「處方」為焦點。

藥事照護是藥師與病人及其他專業人員合作,共同設計、執行並維護治療計畫以產生特定結果的過程。它包含三大功能:

  • 辨識潛在與實際的藥物相關問題
  • 解決實際的藥物相關問題
  • 預防藥物相關問題

藥事照護的核心要素#

藥師應做到下列各項:

  • 以系統化、結構化方式收集並記錄相關資訊,以判斷病人是否正經歷潛在或實際的藥物相關問題。
  • 辨識並列出病人正在經歷或有風險經歷的藥物相關問題。
  • 針對每一個已辨識的藥物相關問題,建立並列出期望達成的治療結果。
  • 針對每個問題,考量並排序所有可能達成期望治療結果的治療介入。
  • 決定選用哪一個治療方案,並記錄每位病人每項藥物的劑量療程。
  • 制定並記錄藥物治療監測計畫(pharmaco-therapeutic monitoring plan),以驗證所執行的用藥決策確實產生了期望的結果,而非不良反應(ADR)或毒性。

完整的藥事照護服務必須具備上述所有要素。唯一影響服務層級的變數是「病人的需求」。

病人需求透過評估其風險因子來判定。低風險病人可能只需最低限度的介入,高風險病人則需要更高層級的藥事照護。

在臨床實務中辨識風險#

風險因子分為三個明確的面向:

  • 病人的臨床特徵:包含生理及容易判定的特徵,如年齡、性別、種族、懷孕狀態、免疫狀態、腎臟/肝臟/心臟功能、營養狀態與病人期望。
  • 病人的疾病:對疾病所造成傷害的速率與程度進行評估,以及病人對這些因素的認知。
  • 病人的藥物治療:依藥物治療的毒性、ADR 特性、給藥途徑與技術,以及病人對這三項要素的認知來判定風險。

用藥問題檢核表#

下列清單涵蓋藥師在提供藥事照護時可能遇到的各種潛在用藥問題:

  • 沒有醫療適應症的用藥。
  • 有疾病狀況卻未開立任何藥物。
  • 針對特定疾病開立不適當的藥物。
  • 不適當的劑量、劑型、給藥時程、給藥途徑或給藥方法。
  • 治療重複(therapeutic duplication)。
  • 開立病人會過敏的藥物。
  • 實際與潛在的 ADR。
  • 實際與潛在且具臨床意義的不良交互作用:藥物—藥物、藥物—疾病、藥物—營養素、藥物—檢驗值。
  • 社交或娛樂性藥物使用對醫療的干擾。
  • 未能獲得處方藥物治療的完整效益。
  • 藥物治療對病人造成的財務衝擊所引發的問題。
  • 病人對藥物治療缺乏理解。
  • 病人未遵從用藥療程。

有多種嘗試將這些問題整理成易記的檢核表,其中之一稱為 PRIME,是 Pharmaceutical(藥品)、Risks to patients(病人風險)、Interactions(交互作用)、Mismatch between medications and indications(藥物與適應症不符)、Efficacy issues(療效問題)的字首縮寫。

這些檢核表背後的關鍵訊息是:藥師必須從「以處方為焦點」轉變為「以病人為焦點」。

PRIME 藥物治療問題類型#

  • Pharmaceutical(藥品):評估是否有不正確的因子,如劑量、劑型、途徑、時機、療程長度、頻率。
  • Risks to patients(病人風險):評估風險,如已知禁忌、藥物過敏、藥源性問題、不當使用(誤用風險)、常見/嚴重的 ADR、用藥疏失考量。
  • Interactions(交互作用):評估藥物—藥物、藥物—疾病/狀況、藥物—食物、藥物—檢驗值。
  • Mismatch(不符):評估是否有無適應症卻用藥、或有適應症卻未治療。
  • Efficacy issues(療效問題):評估適應症的藥物選擇是否次佳、療效證據是否不足、用藥方式是否不正確(如病人偏好、不良既往用藥經驗或不相信有效)、藥物可近性(無法取得藥物)、順從性/給藥考量(無力負擔或無法正確給藥)。

藥事照護的經濟效益#

臨床藥學服務常被醫院管理者視為昂貴,但事實是臨床藥學能顯著改善病人結果並降低藥費預算。下列資料可用於爭取設施與經費:

  • Bond 在一項大型年度藥學人力調查中指出,每名全職藥師可使每家醫院的藥費預算約減少 22,000 美元;投入每 1 美元在藥師身上,可在藥費預算上節省近 50 美元。
  • 同一調查的另一份報告顯示,醫師人數與醫院死亡率之間無關聯,但藥師是少數隨著人力增加而使死亡率下降的群體之一。作者推測「預防不良事件」可能是重要因素。
  • 一項澳洲的「按服務收費(fee for service)」試驗(1996 年的四平行組隨機對照試驗)顯示介入組可節省成本:
組別介入內容節省金額(每 1000 張處方)
C專業費用 + 進階教育85 美元
B專業費用 + 基礎教育26 美元
A無費用、無教育14 美元
D專業費用 + 無教育1 美元(成本反而上升)

此研究特別值得注意:單純收取服務費並不能降低成本;最有效的貢獻來自「收費加上進階教育」。

某些研究亦顯示醫院內提供特定藥學服務與死亡數下降相關,例如臨床研究服務、藥品資訊(DI)服務、用藥史(drug-administration history)採集,以及藥師參與心肺復甦(CPR)團隊。

人力配置#

有充分證據顯示,增加臨床藥學時間對預算有重大正面影響。此處資訊可協助臨床藥師為設立額外臨床服務提出論據。

  • Bond 與 Raehl(任職於 Texas Tech University Health Services Centre)長期在美國發表相關研究,其中「全國臨床藥學服務研究(National Clinical Pharmacy Services study)」被視為美國最大的醫院藥學資料庫。
  • 該研究以郵寄問卷調查 3500 家以上、床位超過 50 床的急性照護醫院,計算 1989 至 1998 十年間各醫院接受臨床藥學服務的病人比例。
  • 此期間藥師人數增加 23%、藥學技術員增加 43%、藥房文書人員增加 25%,相對於醫院總人力增加 55%。
  • 雖然 71% 受訪醫院表示藥師有權在病歷中記錄藥事照護,實際上僅 31% 的醫院真正執行。
  • 按醫院訓練屬性分析:訓練 PharmD 學生的醫院有 64% 提供藥事照護,訓練畢業生者降至 42%,非藥學教學醫院則為 33%。
  • 至 1998 年,52% 的醫院提供某種程度的藥事照護,所花時間提升至平均每位病人每天 25 分鐘。

雖然研究設計只能顯示「關聯」而非因果,但有強烈跡象顯示:增設臨床藥師與「降低總照護成本」相關;反之,增加調劑藥師人數則與「提高總照護成本」相關。

研究標準#

藥事照護是藥師的明確研究領域,但此領域的許多發表品質不佳。以下兩份檢核表可協助閱讀與從事藥事照護研究者。

Kennie 等人在藥事照護文獻回顧後提出 15 項建議以提升研究品質,重點包括:

  • 藥師使用「藥事照護」一詞時必須有所節制。
  • 資料庫系統應確保藥事照護研究文獻能被正確且容易地檢索。
  • 應採用清楚描述藥事照護過程的標準報告方法。
  • 應進行隨機對照研究以衡量提供藥事照護的成效。
  • 研究應清楚描述藥學執業場域與病人人口學特徵。
  • 應建立並驗證跨不同執業場所的一致資料收集方法。
  • 所有參與研究的病人都應取得知情同意,並陳述其程序。
  • 應說明藥師提供藥事照護的資格/認證。
  • 研究不僅要評估病人結果,也必須先評估提供藥事照護的既有結構。
  • 評估品質時應連結「結構、過程、結果」三個面向。
  • 應評估藥事照護的經濟影響。
  • 應發展並由專業界接受藥事照護研究標準。
  • 應加強研究,並著重於社區型藥學。
  • 應建立藥事照護研究網絡以協調工作並辨識待研究領域。

作者結論認為,少有研究在明確界定的族群中評估藥事照護的提供,研究量「少得令人痛心」。

Plumridge 等人則指出,對「病人觀感」與「病人—藥師關係」的研究是必要的,因為這些是藥事照護的關鍵成功因子。病人的理解與參與不可或缺,且需要關於病人對藥事照護「付費意願」的可靠資訊。目前存在一個兩難:藥師想為服務收費,卻無法證明在臨床、經濟或生活品質結果上有所改善。

該作者提出 13 項對未來研究的建議,與前述清單部分重疊,重點包括:

  • 藥事照護經濟價值的已發表研究稀少,凸顯需要更多在適當場域進行、設計良好的研究,以因應藥物相關疾病與死亡的高成本;描述性報告或設計不良的研究對推進現有知識助益不大。
  • 研究應使用且被審查者依據「正確的藥事照護定義」。
  • 需發展記錄遞送過程與結果的系統,也需要記錄病人滿意度的系統。
  • 研究設計多變與報告缺乏標準化,造成結果比較困難,應追求一致性。
  • 對照組必須更完整描述並與介入組一致,病人應隨機分組。
  • 宜有證據顯示影響結果的外在因素已被控制。
  • 應完整描述執業場域以利讀者理解流程、便於複製並推進未來實務。
  • 應考量所有相關的直接與間接成本,並考慮使用適當的藥物經濟學方法(如成本效益與成本—效益分析),這通常需要專家參與。
  • 應描述結構與過程並使用適當的結果指標;「過程指標、中間結果指標與結果」常被研究者混淆,需正確辨識,可行時應評估三者之間的連結。
  • 結果必須以藥事照護的可行效應來界定,因為某些結果難以衡量(如需多年才能觀察的骨質疏鬆治療)。
  • 需研究特定介入對健康結果的價值,以最佳化成效。
  • 每項研究都應嘗試處理相關的藥物經濟學參數,包含臨床、經濟與生活品質。
  • 在醫療資源處於成本抑制的情況下,應考量評估「機會成本」的潛力,這對決定實施藥事照護的最佳方式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