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全書最核心、最長的一章。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在此一次性把他畢生關於小說寫作的「實戰心法」攤開來講。
兩個基本前提#
寫作者的金字塔#
- 底層:糟糕的寫作者
- 中下層:稱職(competent)的寫作者
- 上層:真正優秀的寫作者
- 頂端:天才(莎士比亞、福克納、葉慈、蕭伯納、Eudora Welty 等等)——「天賜的意外」
金的兩個論點:
- 好寫作 = 把基本功(詞彙、文法、風格元素)練好 + 工具箱第三層放對工具
- 無法把糟糕的寫作者變成稱職的,也無法把好寫作者變成偉大的——但可以透過大量努力、堅持與及時的協助,把稱職的變成好的。
繆斯住在地下室#
不要等繆斯來到你的書房灑下創意精靈粉。他住在地下室、抽雪茄,看著你做苦工。你的工作就是讓他知道你每天九點到十二點會在哪裡。如果他知道,他遲早會帶著一袋魔法現身。
大誡命:多讀,多寫#
「如果你想成為作家,你必須做兩件事高於一切:多讀,多寫。沒有捷徑。」
為什麼讀爛書比讀好書更有教育意義#
- 國中時讀到 Murray Leinster 一本糟糕的太空小說,作者愛用「zestful」一詞——讓金一輩子不再用這個字
- 「讀一本《Asteroid Miners》(爛書)的價值,抵得上一整學期最頂尖寫作學校加上明星客座講師。」
- 從爛書最清楚知道什麼不該做
讀好書讓你絕望——這是好的#
- 讀《憤怒的葡萄》可能讓你想:「我活到一千歲也寫不出這樣的東西。」
- 但這種感覺也能成為鞭子,催你更努力、瞄準更高
- 想要靠寫作打動別人,必須先被別人打動過
隨時隨地讀#
- 候診室、機場、戲院大廳、長隊、廁所——處處都是書的場域
- 開車時聽有聲書(金每年聽 6-12 本)
- 如果你沒時間讀,你也沒時間(或工具)寫。就這麼簡單。
- 關掉電視。「玻璃乳頭」吃掉太多時間
多寫:每日的儀式#
多少才算「多」?#
| 作家 | 工作量 |
|---|---|
| James Joyce | 一天可能只寫 7 個字(且不知道順序) |
| Anthony Trollope | 每天清晨寫 2.5 小時,時間到了句子寫一半也立刻停 |
| John Creasey(推理小說家) | 一生在十個筆名下寫了 500 本小說 |
| Stephen King | 一天 2,000 字(10 頁)——一年下來相當於一本 18 萬字的長篇 |
金的時間表#
- 早上:寫新作品(黃金時段)
- 下午:午睡與寫信
- 晚上:閱讀、家人、紅襪隊比賽、必要時改稿
一旦開始一個專案,不要停、不要慢下來,除非絕對必要。 不每天寫,角色會在你心中變陳舊——他們開始像「角色」而不是真實的人;故事的敘事鋒利感開始生鏽;最糟的是,創造新東西的興奮感會消退,工作開始覺得像工作。
首稿——即便是長篇——應在 3 個月內(一個季節)完成。 拖太久,故事會開始有「外國感」,像羅馬尼亞公共事務部的快訊。
寫作的房間#
一扇你願意關上的門#
- 房間不必豪華——金的前兩本小說《Carrie》和《‘Salem’s Lot》是在拖車屋的洗衣間,膝上頂著兒童書桌,用妻子的手提式打字機寫成的
- John Cheever 在公寓地下室靠近鍋爐處寫作
- 唯一必要的是:一扇你願意關上的門
排除一切干擾#
- 沒有電話、沒有電視、沒有電玩
- 有窗就拉上窗簾(除非外面是空白牆)
- 金喜歡放大聲的搖滾樂(AC/DC、Guns ’n Roses、Metallica)——音樂只是另一種「關門」的方式
創意性的睡眠#
寫作的房間應該像臥室——是你去做夢的地方。 同樣固定的時間進出,能訓練你的清醒心智「進入創意性睡眠」,就像你訓練身體在固定時間入睡一樣。
每天目標:建議從 1,000 字 開始,每週可休一天(更多會失去故事的迫切感)。門關上,直到目標達成才打開。
寫什麼?#
寫任何你他媽想寫的 ⋯⋯ 只要你說的是真話。
重新詮釋「寫你所知」#
老套的寫作課訓示:「寫你所知(write what you know)。」但如果你想寫星際飛船或用碎木機處理屍體呢?
- 把「寫你所知」廣義且包容地解讀
- 你是水管工,你知道水管——但心也知道事情,想像力也是
- John Grisham《The Firm》:他從沒替黑手黨工作過,但他確實當過年輕律師——他把那個世界真誠到近乎天真地寫了出來
最關鍵的是「真誠」與「對工作的熱愛」#
不要為了討好朋友、家人,或為了賺錢,刻意轉向你不喜歡的類型。 第一,這在道德上歪曲——小說的工作是在謊言之網中找到真相,不是為錢做智識上的不誠實。 第二,它行不通。 你不能像導引巡弋飛彈那樣瞄準一本書。
故事的三要素(注意:沒有「情節」)#
故事與小說由三部分組成:
- 敘述(narration)——把故事從 A 點推到 Z 點
- 描述(description)——為讀者創造感官的真實
- 對話(dialogue)——讓角色透過言語活起來
為什麼沒有「情節」?#
- 我們的人生大致是無情節的,即使加上所有理性規劃也是
- 情節(plot)和創造的自發性不相容
故事是地下化石#
「故事是被找到的東西,像地下的化石。 > 作家的工作是用工具箱裡的工具,盡可能完整地把它挖出來。」
- 短故事是一枚貝殼
- 長篇大作是暴龍骨架
- 技法都是同一套挖掘技術
「情節」是寫作者的鑿岩機(jackhammer):
- 它能把化石從硬土中解放,但會打壞同樣多的東西
- 「情節是好寫作者的最後手段,是笨蛋的第一選擇。」
從「情境」開始,而非情節#
金的小說多半從一個 What if(如果 ⋯⋯ 會怎樣?) 問題開始:
- 如果吸血鬼入侵新英格蘭小鎮會怎樣?(《‘Salem’s Lot》)
- 如果母子被困在拋錨車裡,外面有狂犬?(《Cujo》)
- 如果一個有念力的女孩在畢業舞會上被羞辱?(《Carrie》)
把角色丟進困境,看他們怎麼脫困,然後寫下發生的事——不要操控他們,不要替他們解圍。
《Misery》的誕生:金在飛往倫敦的飛機上做了一個夢——一名作家被瘋狂粉絲囚禁在偏遠農場。他在 American Airlines 的雞尾酒餐巾上記下殘片,當晚在 Brown’s Hotel 用 Rudyard Kipling 那張漂亮的大書桌寫了 16 頁。 (事後 concierge 告訴他:「Kipling 就是死在那張桌子前的,正在寫作時中風。」)
描述:讓讀者成為感官參與者#
過與不及的拿捏#
- 太薄:讓讀者感到困惑、近視
- 過量:用細節和影像把讀者活埋
- 訣竅:找到平衡——並知道什麼該描述、什麼可以略過
金的具體做法#
- 不熱衷描繪人物外貌與穿著(衣物清單最讓他煩躁)
- 「描述應從作家的想像開始,在讀者的想像中結束。」
- 場所(locale)和質地(texture)比人物外貌更能讓讀者「身歷其境」
- 通常選最先浮現的幾個關鍵細節就夠
比喻(Simile):意外連結的小奇蹟#
- 好的明喻像在陌生人群中遇見老朋友
- 透過比較看似無關的兩件事物——例如「酒吧像洞穴」、「鏡子像海市蜃樓」——讓我們以新鮮的方式看見舊事物
兩種陷阱:
- 禪式比喻:「他靜靜坐在屍體旁,像個等火雞三明治的人那樣耐心。」——金看到這句直接闔書
- 陳腔濫調:「跑得像瘋子」「美得像夏日」——別浪費時間,會讓人覺得你懶惰或無知
對話:用嘴巴定義角色#
「絕不要『告訴』讀者一件事,如果你能『展示』給他們看。」
範例:與其用旁白說 Mistuh Butts 沒讀過書,不如讓他開口——
“Aminite is in your belly when it’s time to eat!” Mistuh Butts cried. “Oh, appetite,” the boy said placidly.
對話寫不好的人#
H. P. Lovecraft 是駭人故事天才,但對話寫得糟透——他在數百萬字小說裡只用了不到 5,000 字寫對話。Lovecraft 又孤僻、又害羞、種族主義者;對話這門技藝最適合喜歡與人交談、聆聽的人。
真誠是核心#
- 為了「正派觀眾協會」(Legion of Decency)把 “Oh shit!” 改成 “Oh sugar!"——你就違反了寫作者與讀者的隱形契約
- 但若那個老阿姨角色真的會說 “Oh sugar”,那就讓她說
- 重點是讓每個角色按其本性自由說話
Frank Norris:「我才不在意他們的看法。我從不諂媚。我說的是真相。」
角色:人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角#
- 真實生活裡,沒有人是「壞蛋」、「最佳閨蜜」、「金心大盜」——每個人都把自己當成主角
- Annie Wilkes 對自己來說是英雄,是被「臭小屁孩」包圍中艱難求生的女人
- 如果你能讓讀者短暫看見 Annie 的世界、理解她的瘋狂,她會更恐怖——因為更接近真實
你寫的每個角色都帶有你自己的一部分 + 你觀察到的他人特質 + 純粹的藍天想像。 想像力使我能在寫《Misery》時短暫地「成為」那個瘋狂護士——而那挺好玩的。
第二稿:象徵與主題#
象徵是化石的一部分#
- 不要刻意把象徵當「土耳其地毯」鋪在故事下
- 如果故事中本來就存在象徵——就像化石中的另一塊骨頭——把它擦亮
- 寫《Carrie》時金沒刻意安排「血」的象徵;初稿讀完才發現血出現在三個關鍵點:開場(初經)、高潮(豬血)、結尾(Sue Snell 的月經)
主題:故事到底在講什麼?#
- 寫完之後,退一步看整片森林而非樹木
- 金寫《The Stand》卡關 500 頁時,靠長散步思考——某天靈光一閃:讓倖存者放炸彈炸掉一半主要角色——他發現自己一直想說的主題是「暴力作為解決方案,像一條紅線織進人性」
- 從此他每次第二稿都問自己:這本書到底在講什麼?我為什麼花時間寫?
好的小說從故事開始,發展到主題;幾乎從不是先有主題再湊故事。 例外或許是寓言(如歐威爾《動物農莊》)。
修稿:兩稿一磨#
關上門的初稿#
- 寫得越快越好(在你還舒服的範圍內)
- 不要給任何人看——抗拒這股衝動
- 不要被外界的疑問、稱讚、好意打斷
- 「全故事稿」(All-Story Draft)是你私密的下載過程
至少休息六週#
- 把稿子鎖進抽屜,去做別的——釣魚、拼圖、寫一篇短篇
- 抗拒誘惑不要重讀;六週後它會看起來像你在跳蚤市場買回的外星遺物——這時就準備好了
- 拿出鉛筆與筆記本,一次讀完
打開門的第二稿#
斯特倫克的修稿黃金公式: > 第二稿 = 第一稿 − 10%
金高三時收到的退稿評語讓他從此奉行此公式: 「Not bad, but PUFFY. You need to revise for length. Formula: 2nd Draft = 1st Draft − 10%. Good luck.」
修稿時要做的事:
- 抓拼字錯誤、不一致
- 把所有副詞能砍就砍(永遠砍不夠)
- 抓代名詞指涉模糊(金不信任代名詞)
- 找出貫穿主題並強化它
- 「Murder your darlings」——殺掉你最愛的段落
理想讀者(Ideal Reader)#
每個小說家都有一個「理想讀者」——金的是太太 Tabitha。
- 她既極度支持,也毫不留情指出問題
- 像 Hitchcock 的妻子 Alma Reville:在《Psycho》試映後當著一屋子叫好的朋友面說:「這片子不能就這樣送出去。Janet Leigh 在她應該是死的鏡頭裡吞了一口口水。」
- 4 至 8 個朋友讀完給回饋——意見一致時,那就是真的;意見分歧時,作者勝出(像棒球,平手判給跑者)
節奏與背景故事#
節奏(Pace)#
- 出版界的迷思:暢銷書一定快節奏。其實是 bullshit——慢節奏的好書如《玫瑰的名字》、《冷山》也能登上暢銷榜
- 慢,但不能無聊;快,但不能讓讀者跟不上
- Elmore Leonard 的精確答案:「我把無聊的部分省略掉。」
背景故事(Back Story)#
「Back story 的關鍵字是 back。」
- 越早交代越好,但要優雅
- 別寫:「Hello, ex-wife,」Tom said to Doris ——像斧頭謀殺
- 改寫:「Hi, Doris,」Tom said. His voice sounded natural, but the fingers of his right hand crept to the place where his wedding ring had been until six months ago.
關於兩個重點:
- 每個人都有歷史
- 但大部分都不有趣——抓住有趣的部分
研究(Research)也是 Back Story#
- 你可能因主題而興奮地研究食肉細菌、紐約下水道——但讀者更在乎你的角色與故事
- 研究只是「義大利麵醬最後撒上的香料」
- 不要讓尾巴搖狗
寫作課?老實說,不太需要#
金對寫作工作坊持懷疑態度:
- 太多評論模糊空泛:「我喜歡 Peter 故事的感覺,有種 ⋯⋯ 一種愛的 ⋯⋯ 你知道 ⋯⋯ 我說不太上來 ⋯⋯」
- 每天的 critique 強迫你「門一直開著寫」,違反創作私密性
- 金自己大四上兩堂寫作課時,還因此寫作癱瘓了四個月
但寫作課有個好處:它認真對待你想寫作的渴望。 不過——你真的需要別人發給你一張寫著「作家」的證書,才能相信自己是作家嗎?神啊,希望不必。
找經紀人與投稿:Frank 的故事#
虛構人物 Frank(金混合三位真實年輕作家的形象)展示「從零到出版」的標準路徑:
- 大量讀目標市場的雜誌(Frank 三年讀完《Story》雜誌每一篇小說)
- 從小型雜誌(pays $25 + copies)開始累積發表記錄
- 當你開始寫長篇,就該認真找經紀人
- 寫一封簡潔有禮、列出發表記錄的信給多位經紀人
Frank 的最重要建議:「Good presentation.」
- 白色 bond paper、雙倍行距
- 第一頁左上:地址、電話
- 右上:估算字數
- 一封簡短封面信:在哪些地方發表過、這篇大概在講什麼、感謝閱讀 「你不能讓他們喜歡你的故事,但至少能讓他們容易嘗試喜歡它。」
對「收費讀稿」的經紀人要警覺。 「如果你那麼急著出版,不如直接走自費出版社,至少還拿到一點錢的價值。」
結語:為什麼寫?#
「你做這件事是為了錢嗎,親愛的?」 (Do you do it for the money, honey?)
答案是「不」。從來不是。
我寫,是因為它讓我充實。 也許它幫我付了房貸、讓孩子讀完大學,但那些都是副產品。 我寫是為了那種興奮感(buzz)。我寫是為了純粹的喜悅。
如果你能為了喜悅寫,你就能永遠寫下去。
寫作有時是對絕望的當面啐一口——一種小小的信仰之舉。 寫作不是生命,但有時它可以是一條回到生命的路。 金說:這是 1999 年夏天,當一輛藍色廂型車差點撞死他之後,他真正領悟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