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上整箱工具的習慣#
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的外祖父 Guy Pillsbury(暱稱 Fazza)是位木匠,叔叔 Uren 也是。叔叔繼承了那只外祖父親手做的舊工具箱——三層、黃銅扣、絲質內襯,裡頭分門別類塞滿大大小小的工具。裝滿時重達 80 至 120 磅。
某個夏日,叔叔帶著這只笨重工具箱繞到屋子另一頭去換一面破紗窗——其實只需要一支螺絲起子。完工後,年幼的金不解地問:「你只需要一支螺絲起子,幹嘛把整箱搬來?」
叔叔說:
「Stevie,可是我不知道我到了那裡之後,還會碰上什麼事啊。最好把你的工具帶在身上。如果沒帶,你很可能會碰到沒預料到的問題,然後就氣餒放棄了。」
這就是這一章的核心比喻:寫作者也要建立自己的工具箱,並有足夠的肌力把它隨身帶著。
Fazza 的工具箱有三層;金建議你的至少要有 四層。 五、六層也行,但箱子大到無法攜帶就失去意義。
最頂層:詞彙(Vocabulary)#
詞彙是寫作之麵包,是工具箱最頂層的常用工具。金特別強調:
- 無需自卑——你有多少就用多少,毫無罪惡感
- 一句經典的妓女台詞:「親愛的,重點不是你有多少,而是你怎麼用。」
大詞彙與小詞彙都能寫出好作品#
| 風格 | 範例 | 作家 |
|---|---|---|
| 詞彙宏大、華麗 | “The leathery, undeteriorative, and almost indestructible quality…” | 洛夫克拉夫特(H. P. Lovecraft)、波義耳(T. C. Boyle)、麥卡錫(Cormac McCarthy) |
| 詞彙簡單、樸實 | “He came to the river. The river was there.” | 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 |
史坦貝克《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有一句長 50 字的句子,其中 39 個是單音節,沒有一個超過兩音節,結構複雜,詞彙卻接近 Dick and Jane 兒童識字書。
詞彙的鐵則#
「使用第一個浮上心頭的字,只要它合適、生動。」 如果你猶豫、思索,會找到另一個字——當然會,總有另一個字——但多半不會像第一個那麼好、那麼貼近你真正想說的。
千萬不要為了顯得深奧而換字:
- 不要把「tip(小費)」說成「emolument(薪酬)」
- 不要把「John 停下來大便」寫成「John 停下來執行了一次排泄行為」
- 這就像替家裡的寵物穿晚禮服——寵物尷尬,主人應該更尷尬
最頂層:文法(Grammar)#
金不打算在這本小書裡細談文法。理由跟斯特倫克(William Strunk Jr.)寫《英文寫作風格的要素》(The Elements of Style)時一樣:
「如果你不會,那就太遲了。」
但他補充幾個關鍵觀念:
名詞 + 動詞 = 句子#
- 任何名詞配任何動詞,都能組成句子
- 「岩石爆炸(Rocks explode)。珍傳輸(Jane transmits)。山漂浮(Mountains float)。李子奉若神明(Plums deify)!」
- 即使最奇怪的組合,也帶著一種詩意的重量
- 簡單句是寫作的安全網——當你迷失於修辭叢林(限定子句、修飾片語、同位語、複合複雜句)時,可以抓回它
想複習文法,到二手書店找 Warriner’s English Grammar and Composition(高中常用文法書)即可。 「文法不只是討厭的東西;它是讓你的思想站起來、走起路來的那根桿子。」
兩條金的個人原則#
1. 避免被動語態#
被動語態是膽小寫作者的避風港。
- 膽小的人寫:「會議將被舉行於七點」(The meeting will be held at seven o’clock)
- 強壯的人寫:「會議在七點」(The meeting’s at seven)
- 屍體被搬到客廳沙發上——還不如直接寫「Freddy 和 Myra 把屍體搬到客廳沙發上」
- 屍體幹嘛當主詞?牠都死了。
被動語態傳遞給膽小作者一種「權威感、莊嚴感」——但只有說明書和律師訴狀才會覺得這種東西莊嚴。
2. 副詞不是你的朋友#
「通往地獄的路是用副詞鋪成的。」 (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adverbs.)
副詞像蒲公英:
- 草坪上有一朵看起來既漂亮又獨特
- 你不及時拔除,隔天就有五朵、第三天五十朵——
- 然後你的草坪就「totally, completely, and profligately(全面性、徹底地、放縱地)」被蒲公英覆蓋
對話標籤裡的副詞最該避免#
| 較弱 | 較強 |
|---|---|
| “Put it down!” she shouted menacingly. | “Put it down!” she shouted. |
| “Give it back,” he pleaded abjectly. | “Give it back,” he pleaded. |
| “Don’t be such a fool, Jekyll,” Utterson said contemptuously. | “Don’t be such a fool, Jekyll,” Utterson said. |
也別企圖用「強化過」的對話動詞來繞過這條規則:
- “Put down the gun, Utterson!” Jekyll grated.
- “Never stop kissing me!” Shayna gasped.
- “You damned tease!” Bill jerked out.
Don’t do these things. Please oh please.
最好的對話動詞就是 said。金推薦讀拉里·麥克默特里(Larry McMurtry)的小說,他被稱為「對話標籤的 Shane(西部牛仔典範)」——情緒最高點的場景也只用 he-said/she-said。
為什麼會壞掉?因為「恐懼」#
金坦承自己也曾犯過這些錯:
「恐懼是大多數壞文章的根源。」 寫作者使用副詞或被動語態,通常是因為害怕讀者看不懂。
像小飛象(Dumbo)以為魔法羽毛能讓它飛——但其實魔法在它自己身上。 你真的懂自己在說什麼,能用主動動詞讓散文有力。 你真的已經寫得夠好,只用 “he said” 讀者也能感受到他怎麼說。
第二層:風格元素#
把詞彙和文法那層拿開,下一層是風格元素——金推薦斯特倫克和懷特那本「簡潔、清晰、嚴格」的小書。
段落(Paragraph):寫作的基本單位#
金主張:段落(不是句子)才是寫作的基本單位。 連貫性從段落開始,文字才有機會變成不只是文字。
從外觀就能判斷一本書好不好讀#
- 隨便翻開一本書到中間
- 白色空間多、段落短 → 容易讀
- 段落密集、文字塞得緊 → 厚重,需要承擔感
段落除了表達意義外,它的視覺重量本身就是「意圖的地圖」。
兩種段落#
- 說明性散文(expository):典型結構是「主題句 + 後續支持與闡述句」
- 小說段落:較少結構,是「節拍(beat)」而非旋律本身。讓段落自然成形,事後再修改即可
句子片段(fragment)也能用得很好#
引述凱勒曼(Jonathan Kellerman)的例子:
The boat was thirty feet of sleek white fiberglass with gray trim. Tall masts, the sails tied. Satori painted on the hull in black script edged with gold.
純粹主義者會否認,但事實是:
- 一連串文法正確的完整句會讓行文僵硬
- 句子片段能精簡敘事、創造清晰意象、變化節奏
- 語言不必總是繫著領帶、穿著綁帶皮鞋
小說的目的不是文法正確,而是讓讀者賓至如歸並聽你說故事——盡可能讓他/她忘記自己正在「讀」一個故事。 「寫作是一種誘惑(Writing is seduction)。好的對話是誘惑的一部分。」
結語:木匠造房,作家造段落#
當你寫出第一段「會呼吸」的段落時,那種感受彷彿是法蘭克斯坦看到屍體睜開了眼:「天啊,它在呼吸了,甚至好像在思考——接下來該怎麼辦?」
接下來,當然就是進到第三層,開始寫真正的小說。
木匠不造怪物——他們造房子、造店面、造銀行。 你會一段一段地建造,材料是你的詞彙、文法和基本風格知識。 只要保持水平、把每扇門削得平整,你想蓋什麼都行——甚至整座大宅。
這一切說的都只是後天可學的技能,但別忘了——
「我們在談工具和木工,在談文字與風格 ⋯⋯ 但你也別忘了,我們同時也在談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