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自傳。 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稱之為「履歷」(curriculum vitae)——他的目的是呈現一位作家是如何被形塑出來的,而不是被製造出來的。他相信寫作的器材原裝就在每個人身上,不少人都帶有寫故事的某種天份,這份天份能被磨利、被強化。

全章是一連串回憶的快照,並沒有貫穿的主線。

童年的零碎記憶#

失序的家庭與單親母親#

  • 父親唐(Don)在金兩歲、哥哥大衛(David)四歲時離家出走,從未被找到
  • 母親妮莉·露絲·皮爾斯伯里·金(Nellie Ruth Pillsbury King)成為「美國早期解放女性」之一——但並非出於選擇
  • 一家三口輾轉於印第安納、威斯康辛、康乃狄克之間漂泊

記憶裡的兩個鮮明片段#

  • 辛德塊(cinderblock)的一刻:兩歲半時假裝自己是「林林兄弟馬戲團大力士」,舉起辛德塊穿過車庫——卻被裡頭築巢的黃蜂蜇到耳朵,又把磚塊砸在腳上
  • 保姆 Eula-Beulah:威斯康辛時期一位身材壯碩的青少女,對小金又抱又打又放屁壓在臉上。金後來打趣說:「在被一個兩百磅的保姆放屁悶在臉上之後,《Village Voice》的書評就沒什麼可怕的了。」這段經歷某種程度上「為文學批評做了準備」。

一年級的疾病與耳科醫師#

整整九個月幾乎都在病床上度過:麻疹、反覆喉嚨發炎、耳朵感染。被帶去看一位耳科醫師,連續三次被插長針穿破耳膜(Eardrum lancing)。從那時起,金奉行一條人生原則:

「騙我一次,是你不要臉;騙我兩次,是我不要臉;騙我三次,我們倆都不要臉。」 (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 Fool me three times, shame on both of us.)

寫作的萌芽#

從抄寫漫畫到寫自己的故事#

由於缺課太多,金被留級在家養病。他讀了大量漫畫、Tom Swift 系列、傑克·倫敦(Jack London)的動物小說,並開始逐字抄寫《Combat Casey》漫畫到自己的習作本上。

母親看了之後,說了改變他一生的話:

「寫一個你自己的吧,史帝夫。那些 Combat Casey 漫畫只是垃圾——他總是在打掉別人的牙齒。我打賭你寫得更好。」

金第一個原創故事寫了四隻會魔法的動物,領頭的是一隻叫「兔子先生」(Mr. Rabbit Trick)的大白兔。母親非常喜歡,並將故事寄給她的四個姊妹。

那是金第一次「靠寫作賺錢」——四個故事,每篇 25 美分,總共一塊錢。

自由與可能性的覺醒#

母親那句話讓他感覺到:

「彷彿被引進一座巨大的建築物,裡面滿是緊閉的門,而我獲准打開任何一扇我喜歡的門。門多到一輩子也開不完。」

少年時期的關鍵養分#

電影:Ritz 戲院的「Poe 系列」#

1958 至 1966 年間,金幾乎每個週末都搭便車到萊維斯頓(Lewiston)下城區的 Ritz 戲院,看:

  • 恐怖片、科幻片
  • 青少年幫派、機車流浪者題材
  • 由羅傑·科曼(Roger Corman)執導、改編自愛倫·坡(Edgar Allan Poe)的「Poe 系列」電影

其中影響最深的是《陷阱與鐘擺》(The Pit and the Pendulum)。回家路上他突發奇想:把這部電影改寫成書,用哥哥地下室的滾筒印刷機印出來,在學校販賣。

  • 印了 40 份,定價 25 美分
  • 一個上午就賣出兩打,午餐時間又賣三打
  • 帶著九美元零錢回家,被校長 Miss Hisler 召去訓話:「你為什麼要把這種垃圾寫出來?你有才華,為什麼要浪費?」

這次羞辱在金心中埋下了長達數十年的羞愧感。 直到四十歲,他才意識到:幾乎每一位曾出版過作品的小說家或詩人,都被人指責過「浪費上帝賜予的才華」。 只要你寫作(或繪畫、雕塑、跳舞、唱歌),總會有人試著讓你為此感到糟糕。

退稿信釘上牆#

  • 1960 年第一次投稿(《Spacemen》雜誌)被退
  • 退稿信釘在臥室牆上的釘子上,到 14 歲時釘子已經承受不住,必須換成更大的尖釘
  • 16 歲時收到《Fantasy and Science Fiction》編輯 Algis Budrys 寫的鼓勵字條:

「這篇不錯。我們不能用,但很好。你有才華。再投。」 (This is good. Not for us, but good. You have talent. Submit again.)

這四句話照亮了那個沮喪的冬天。

高中的兩次大事件#

  • 《The Village Vomit》事件:他模仿《Mad》雜誌風格,諷刺校內老師(將打字課的 Margitan 老師寫成「Maggot」蛆蟲)。被罰抄、寫道歉信、兩週留校察看。從此他「再也不太碰諷刺文學」。
  • 《Lisbon Weekly Enterprise》體育記者:學校輔導室「半強迫」推薦他到地方週報工作,由編輯約翰·古爾德(John Gould)指導。

改變一生的編輯課#

古爾德拿出黑色大筆,在金的稿子上劃掉一大堆——只留下「故事本身」。然後他說:

「寫作時,你是在說故事給自己聽。改稿時,你的主要任務是刪掉一切『不是故事』的東西。」 (When you write a story, you’re telling yourself the story. When you rewrite, your main job is taking out all the things that are not the story.)

當天古爾德還說了另一條準則:

「關起門寫,打開門改。」 (Write with the door closed, rewrite with the door open.)

意思是:作品最初屬於你自己,等你寫對了,才把它交給願意讀它(或批評它)的任何人。

工人歲月與「Graveyard Shift」#

  • 高中後段在 Worumbo Mills 紡織廠工作,染布、扛布袋
  • 工人說起地下室「老鼠大得像狗」的故事
  • 大學期末某個下午,金憑這個記憶寫成短篇〈Graveyard Shift〉,賣給《Cavalier》雜誌,得款 200 美元——他這輩子最大的一筆稿費,至少當時是

遇見塔比莎#

一場詩歌工作坊#

1969 年金在大學圖書館工讀時遇見塔比莎·斯普魯斯(Tabitha Spruce)——後來的 Tabby。他們在同年秋天的詩歌工作坊中相愛。他被她的詩〈A Gradual Canticle for Augustine〉深深打動。

當時許多大學寫作者推崇「靈感從天而降」的觀念:

  • 認為好的寫作是一陣突然的情緒湧現
  • 詩人是「替神明速記的祝福者」(blessed stenographers taking divine dictation)

但塔比莎的詩讓金確認了自己內心一直相信的事:

寫作可以同時令人陶醉、又被理念驅動;它和「掃地」一樣是工作,而不只是神祕的揭露時刻。 引用劇本《A Raisin in the Sun》的對白: 一角色喊:「我想飛!我想觸摸太陽!」妻子答:「先把你的蛋吃完。

婚姻與低薪歲月#

  • 他們在三年內生下兩個孩子:娜歐蜜(Naomi)與喬(Joe)
  • 大學畢業後拿到教師證但找不到教職,先在 New Franklin 洗衣廠當工人——洗的是海邊餐廳染滿龍蝦腥臭與蛆的桌布、染血的醫院床單
  • 終於在 Hampden 找到英文教職,年薪 6,400 美元
  • 一家四口搬進 Hermon 的活動屋;舊別克變速器壞了沒錢修;連家裡的電話都因付不起月費而被拆

在那些日子裡,塔比莎從未質疑過丈夫寫作所花的時間。 金說:每當看到第一本小說扉頁上獻給配偶的字句,他都會微笑:「這個人懂的。」 寫作是孤獨的工作,有人相信你,往往就足夠了。

《Carrie》的誕生#

兩個不相關的點子撞在一起#

  • 多年前在 Brunswick High 高中當清潔工時,注意到女生淋浴間有粉紅塑膠簾子(男生宿舍沒有)
  • 多年前讀到《Life》雜誌一篇文章:青春期女孩可能有念力(telekinesis)

兩個想法撞在一起,產生《Carrie》的核心場景:一個女孩在淋浴間第一次來月經,被同學丟衛生棉羞辱 ⋯⋯ 她反擊。

被丟進垃圾桶又被撈出來#

金嫌起頭三頁寫得不夠好(角色僵硬、不熟悉女性世界、篇幅划不來),把稿子揉了丟掉。隔天回家,塔比莎已經把稿紙撫平、讀完,告訴他:

「你寫到了什麼。我真的覺得你寫到了。」

於是他繼續往下寫——不只寫到了什麼,幾乎是寫出了一整個職業生涯

從《Carrie》學到的兩件事:

  • 作者對自己角色的最初判斷,可能跟讀者一樣錯誤
  • 僅僅因為「寫起來困難」就停下,是一個糟糕的決定——有時你以為自己在「坐著鏟糞」,其實正在做出好作品

出版與一通改變一切的電話#

  • Doubleday 給的預付金只有 2,500 美元
  • 1973 年某個母親節週日,編輯 Bill Thompson 來電通知:Carrie 的平裝本權利賣給 Signet Books,售價 40 萬美元——金可分得 20 萬

當塔比莎回家時,金把一台從 LaVerdiere’s Drug 隨便買的吹風機交給她當母親節禮物,然後告訴她這個消息。她環顧那間糟糕的小公寓,哭了。

母親的死亡#

  • 1974 年 2 月,《Carrie》尚未正式出版前,母親妮莉死於子宮癌
  • 大衛和史蒂芬輪流為她點菸、握手,看著她瘦到只剩九十磅
  • 她最後說的話是:「我的孩子們。」(My boys.)
  • 金在母親葬禮上致悼詞:「我認為自己講得還不錯,考慮到我喝得有多醉。」

酗酒與毒癮#

「海明威辯護」#

金結婚後的前十二年告訴自己:「我只是喜歡喝酒。」並使用所謂的「海明威辯護」(Hemingway Defense):

  • 作家是敏感的人,但也是男人
  • 真男人不向自身敏感屈服
  • 所以「我喝酒」——還能怎樣面對存在的恐怖?

一個瓶罐回收政策的領悟#

1980 年代初,緬因州通過瓶罐押金法。金開始把空 Miller Lite 啤酒罐丟在車庫的回收箱裡。某個週四他發現週一才空的箱子已經幾乎滿了——而家裡只有他一個人喝 Miller Lite。

「天哪,我是個酒鬼。」——他內心毫無異議。

古柯鹼、Misery、與介入#

  • 1985 年加上古柯鹼成癮,常常工作到午夜,心率每分鐘 130 次,鼻孔塞著棉花止血
  • 寫《Misery》時,那個被精神病護士折磨的作家正是他自己
  • 寫《Tommyknockers》時,外星人入侵腦袋換取能量、奪走靈魂的隱喻,是他能想到關於毒品和酒精的最佳比喻
  • 塔比莎組織了家庭與朋友的介入,在地毯上倒出他辦公室的垃圾袋:啤酒罐、菸蒂、古柯鹼、煩寧(Valium)、贊安諾(Xanax)、Robitussin、NyQuil,甚至 Listerine 漱口水

金最終決定:他寧願放棄寫作也要保住婚姻、看著孩子長大。 但事實上他不需要這個交換——「創造力與成癮物質互相纏繞」是當代最大的流行迷思之一。 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和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喝酒不是因為他們有創造力,而是因為「酒鬼天生就是這樣」。

結語:書桌的隱喻#

  • 1981 年金買了一張巨大的橡木辦公桌,放在天窗書房正中央
  • 「我在那張桌後坐了六年,要嘛喝醉,要嘛嗑得不省人事——像個船長指揮一艘開往無處的船。」
  • 戒酒後一兩年,他把這張「暴龍桌」(T. rex desk)丟掉,換上一張只有原本一半大的小桌,放在西邊角落、屋簷之下

「把你的桌子放在角落,每次坐下寫作時,提醒自己為什麼它不在房間正中央。 > 生命不是藝術的支援系統。是反過來。」 (Life isn’t a support-system for art. It’s the other way ar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