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好的用法#

前面談了好詞與壞詞,現在進入一個灰色但重要的領域:「用法」(usage)。什麼是好的英語?什麼是好的用法?哪些新造的詞可以使用?誰來當裁判?用 “O.K.” 這個詞本身 O.K. 嗎?

Zinsser 舉了兩個他樂意接受的新詞為例:

  • Hassle:既是動詞(給某人找麻煩)也是名詞(被找麻煩的行為)。任何曾經因為沒正確填寫 35-BX 表格而被刁難的人,都會同意這個詞聽起來完全正確。
  • Freak:意思是「狂熱者」。叫某人 jazz freak、chess freak、sun freak,那種痴迷的氛圍完美無缺。

他不把這些詞視為俚語,也不加引號來表示「我只是在青年文化裡打滾」。這些是好詞,我們需要它們。但他不會接受 “notables”、“greats”、“upcoming” 等新詞——它們是廉價詞,我們不需要它們。

為什麼一個詞好、另一個詞廉價#

Zinsser 坦言無法給出固定的界限,因為用法沒有固定的邊界。語言是一塊每週都在變化的織物,不斷加入新的線、丟掉舊的線。連文字狂人也經常在什麼是允許的問題上產生分歧,而且往往是基於完全主觀的品味(比如有人覺得 “notables” 油膩)。

《美國傳統字典》的用法委員會#

這個問題在 1960 年代中期,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的編輯們正面面對。他們組建了一個 104 人的「用法委員會」(Usage Panel)——大多是作家、詩人、編輯和教師——來評估那些敲門而入的新詞和可疑用法。Zinsser 本人就是委員之一。

在接下來的幾年裡,他不斷收到問卷:你接受 “finalize” 和 “escalate” 嗎?你怎麼看 “It’s me”?你允許 “like” 當連接詞用嗎?“mighty” 可以當副詞嗎?委員們的意見會在字典中以「用法說明」(Usage Note)的形式呈現,讀者可以看到投票結果。問卷還留了空間讓委員寫評論——字典出版後,大家才發現這些評論有多火爆。

一些經典的委員反應#

  • Barbara W. Tuchman 對 “author” 被當動詞用時大喊:「天哪,不!絕對不行!」
  • Lewis Mumford 認為副詞 “good” 應該是海明威的專利
  • Katherine Anne Porter 稱 “O.K.” 是「令人厭惡的粗俗」,聲稱她一生中從未說過這個詞。Zinsser 則坦然承認他說過。

用法守護者的雙重職責#

重點: 用法的守護者如果只是阻止語言變得馬虎,那他們只做了一半的工作。任何蠢蛋都能判定 “healthwise” 的後綴 “-wise” 很愚蠢,或者 “rather unique” 不可能比 “unique” 更獨特。另一半的工作是歡迎任何能為語言帶來力量或色彩的移民。

Zinsser 很高興委員會的判定:

詞彙接受率判定理由
dropout97%乾淨、生動
senior citizen47%社會學領域入侵的臃腫新客
escalate-雖然 Zinsser 個人不喜歡,但它在越戰時期獲得了精確的意義
trek78%原本是南非荷蘭語中描述牛車艱苦旅程的詞,但委員會認為曼哈頓通勤族的每日跋涉同樣艱苦

語法上保守,詞彙上開放#

從委員會的審議中浮現出一個至今仍然實用的準則:接受新詞和新短語時要開放,但在語法上要保守。

委員會維護了語法中的經典區分——“can” 和 “may”、“fewer” 和 “less”、“eldest” 和 “oldest”——並且堅持經典的錯誤就是錯誤:“flout” 仍然不等於 “flaunt”、“fortuitous” 仍然是 “accidental”、“disinterested” 仍然是 “impartial”、“infer” 不等於 “imply”。

不正確的用法會讓你失去最想贏得的讀者。搞清楚 “reference” 和 “allusion”、“connive” 和 “conspire”、“compare with” 和 “compare to” 的區別。如果你非要用 “comprise”,用對它——它的意思是 “include”:dinner comprises meat, potatoes, salad and dessert.

Marianne Moore 說得好:「我總是選擇語法正確的形式,除非它聽起來太做作。」——這也是委員會最終的立場。他們不是學究,只是因為熱愛語言的精確之美而受到驅動。

正確性是相對的#

委員會的一位成員 Katherine Anne Porter 稱 “O.K.” 為「令人厭惡的粗俗」,而 Isaac Asimov 把 “most everyone” 這種講法擁抱為「可愛的農夫式英語」。“Regime” 得到大多數人的同意,但歷史學家 Jacques Barzun 大怒:「這些都是技術術語,你們這些非歷史學家根本不懂!」

所以到底什麼是「正確」的用法?沒有國王來頒布國王的英語,我們只有總統的英語——而我們並不想要。Webster 字典第三版在 1961 年攪渾了一池水,它採取了極度寬容的立場,認為幾乎任何口語都可以接受。Zinsser 不確定 Webster 到底從哪裡找到了那些「受過教育的說話者」。

不過事實上,口語比書面語更鬆散,而 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很恰當地把問題同時放在口語和書面兩種形式上審視。正如 Samuel Johnson 所說:「筆最終必須服從舌頭。」今天被禁止出現在印刷品中的口語慣用法,可能就是明天的書面黃金。分裂不定式的日益被接受、句尾介系詞的普及,都證明了正式語法無法永遠抵抗說話者更舒適的表達方式。

正確性甚至可以在一個詞內變化#

委員會強烈反對 “cohort” 當 “colleague” 的同義詞用——除非語氣是戲謔的。教授不會在教職會議上跟他的 cohorts 在一起,但在校友會上戴著滑稽帽子時可以。委員會拒絕 “too” 當 “very” 用——在 “His health is not too good” 中不行,但在諷刺或幽默的語境中——“He was not too happy when she ignored him”——可以。

這些看似吹毛求疵的區分其實不是。它們是向讀者發出的信號,表明你對用法的細微差異很敏感。“Too” 替代 “very” 是冗贅——「他不太喜歡去購物」毫無特色。但前面那個帶著 Ring Lardner 式諷刺的例子則增添了一絲本來不會有的幽默。

戰鬥仍在繼續#

1980 年委員會重組後,Zinsser 仍然持續收到選票,針對新的用語表態:動詞 “definitize”(國會把一個提案 definitize 了)、名詞 “affordables”、口語 “the bottom line”、“into”(He’s into backgammon and she’s into jogging)。

行話充斥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和語言中,這已不需要專家小組來注意。Carter 總統簽署行政命令,要求聯邦法規必須寫得「簡單清楚」。Clinton 的司法部長 Janet Reno 敦促全國律師用「小的、舊的、所有人都能理解的字」取代法律行話——像 “right”、“wrong”、“justice” 這樣的字。企業也開始雇用顧問讓他們的散文不那麼晦澀。

如何區分行話和用法#

重點: 一個有用的方法是把行話(jargon)和用法(usage)分開。比如 “prioritize” 是行話——一個浮誇的新動詞,聽起來比 “rank” 重要。而 “bottom line” 是用法——一個從簿記世界借來的比喻,傳達了一個我們都能想像的畫面:帳本的最後一行是唯一重要的那行。它已經紮根,會留下來。

同樣的邏輯可以區分好英語和技術英語。“Printout” 和 “input” 的差別在於:printout 是電腦吐出的具體物件,在電腦出現之前不需要這個詞,但它找到了自己的位置。“Input” 則不同——它被發明來描述餵給電腦的資訊,但現在被用在從飲食到哲學論述的一切場合(「我很想要你對上帝是否真的存在的 input」)。

Zinsser 說他不想給別人他的 input,也不想得到別人的 feedback——但他很樂意提供他的想法、聽聽別人的看法。

最終的定義#

重點: 對 Zinsser 來說,好的用法就是使用好的既有詞彙——它們幾乎總是存在的——來清楚而簡單地向他人表達自己。你也可以說,這就是他如何把人際關係語言化(verbalize the interpers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