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敘事神學至關重要#

舊約有百分之四十是敘事,特別是傳記式敘事。聖經主幹「基本歷史」(創世記至列王紀)是以敘事形式寫成的。敘事神學要研究的是:敘述者透過故事傳遞了甚麼關於神的事

敘事仿效人生百態來傳達意義。柏林(Adele Berlin)的比喻:敘事像繪畫,「敘事的意義取決於敘述者如何述說故事」。圖畫的「意義」得自畫家如何表達實物,敘事的「意義」取決於敘述者如何述說故事。

故事與情節的區分#

所有敘事都包含兩個組成部分:

  • 故事(story):文本以外的人物、物件、事件——是敘事的內容。
  • 情節(plot):敘述者呈現事件、人物和處境的起伏輪廓——是敘事的修辭層面。

同一件歷史事件可有不同情節。約書亞記十五 63 把未能攻取耶路撒冷歸咎於猶大支派,士師記一 21 用幾乎一模一樣的話歸咎於便雅憫支派。歷史事實是耶路撒冷位於兩支派的邊界——同樣的故事透過不同情節傳達不同的神學。

敘事是歷史,不是虛構#

聖經敘事是真正的歷史,不是虛構故事。華爾基明確反對奧爾特(Robert Alter)「散文小說最能貼切概括聖經敘事」的主張,也反對「低限派」(minimalists)認為聖經敘事與所述事件無關的立場。

證明聖經敘述者書寫真實歷史的內證:

  • 像著迷般把事件置於時間和地點中。
  • 訴諸《雅煞珥書》等明文記錄。
  • 指出紀念標誌物「到今日還在那裏」(如書四 1–9 過約旦河的十二塊石頭)。
  • 經常出現的日期記載、家譜、年代表(斯滕伯格 Meir Sternberg)。

斯滕伯格的警告:「若文本像虛構故事般閱讀或書寫,神就會由歷史的主宰變成幻想的產物,後果不堪設想。時間的形態、一神論的理由、道德的基礎……全都繫於一線。」沒有聖經默示的教義,剩下的只是宗教,而不是神學。

故事穿著古代近東的服裝#

聖經作者寫真實的歷史,但需用擬人法的語言。創世記第一章把神描寫為國王般「說有就有」;亞當受造記載把神構想成陶匠;夏娃受造則用「建造」(bānâ)的隱喻。

創世記一至十一章可能採用了古代近東神話素材,但將其異教世界觀拆解了。蔡爾茲(Brevard Childs)對比:

  • 異教神話的時間觀是循環的——非存有的起初,再藉決定性行動進入結構。
  • 聖經的時間觀是直線的——神正在引導全部歷史往一個終末。
  • 異教神話的空間觀——空間因「原始力量」彰顯而被經驗為神聖;聖經的空間因神的同在而成聖,並由神自主使用。

魯益師(C. S. Lewis)說:「基督教的故事與其他文化的神話一模一樣,唯獨加上一個特點,就是故事都是真實的。」

情節像虛構故事#

聖經敘述者既是歷史家也是文學家:

  • 「歷史著作不是說明『實際發生』了甚麼的事實記錄,而是一種宣稱為事實記錄的論述。」
  • 拿單向大衛講比喻時(撒下十二),大衛以為是真實事件——可見作者意向才是區分歷史與虛構的關鍵。
  • 創世記一章用「日」可能富創意地指代悠長時間,藉受默示的書寫教導從無誤的神而來的真確歷史真理。

隱含作者與敘述者#

由於敘事多匿名,我們論到敘事時要說「隱含作者」(implied author):

  • 隱含作者的觀點無須敘事以外的東西便可確定。
  • 詮釋的關鍵在文本內,不再存於背景資料中。
  • 隱含作者掌握最終話語權,控制故事人物的聲音。
  • 故事人物可以說謊(如撒下一 1–16 自稱殺死掃羅的亞瑪力人),但敘述者永遠說真話。

斯滕伯格:「根據敘事表達的規則,默示等同於對歷史全知:故事的真理宣稱倚賴講故事的人有神賜的知識。」聖經敘事的隱含作者不會說「我是如此說」,而是寫「我是說」、「我是想」、「我是做某事」——他知道神的行動和思想。

隱含受眾與真實受眾#

  • 真實受眾(受述者 narratees):敘事文學沒有指明受眾是誰。文本的真實作者為了在屬靈上鼓舞真實受眾而書寫。
  • 隱含受眾:價值觀與敘述者相同的普世立約群體。

申命記派作者在摩西的律法上加上五十六節,使古老書卷成為被擄以色列能應用的申命記——可見作者引述摩西時並非逐字記錄。摩西在申命記說話像申命記派作者,正如耶穌在約翰福音說話像約翰,在路加福音說話像路加。

「紅字版聖經」其實在神學上有問題:紅字印的耶穌的話並不比其他內容更有權威——「我們只能透過受聖靈默示的基督眾使徒的見證,才能知道耶穌所說所行的」。

整合#

敘事神學的工作就是分析作者傳達意義所用的修辭。透過這種分析,我們能講論「約書亞記的神學」或「士師記的神學」。隱含作者的觀點代表了神對普世立約群體的話語:「全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在教訓、責備、矯正和公義的訓練各方面,都是有益的」(提後三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