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作為舊約中的盼望,或是新約中效法的榜樣,耶穌基督都是兩約的中心。」 ——帕斯卡(Pascal),《思想錄》12.740
任務的根基#
第 1 章建立的四項認信,給聖經神學家帶來明確的工作邊界:
- 聖經神學作品的唯一根基是六十六卷聖經 deus dixit(神已經說了)。
- 聖經並非「以色列宗教歷史」的文物,而是教會得以宣告信息的權威來源。
- 神學家必須相信聖經的無謬誤(inerrant)與真確(infallible),對經文意義下工夫,並認識它對現今世代的權柄。
在神的特殊啟示之下,神學從本質上是一項自我批判的任務:神有最終話語權,教會在回應神聖言的過程中反省自己應有的言行。
三個必須面對的挑戰#
舊約神學要回答「舊約最關心的信仰問題是甚麼?」「這信息如何發展?」之前,先要處理三個課題。
一、多樣性#
舊約由處境各異、性格不同的作者寫成。每卷書有獨特的神學重心:
- 「基本歷史」省略瑪拿西的悔改,因要向被擄之民宣告是以色列失信。
- 歷代志省略大衛與拔示巴的姦淫罪行,因要向歸回的子民宣告他們是諸約的後嗣。
多樣性並不意味著舊約神學是各書卷神學思想的總和。舊約神學帶著「約化主義」的色彩——重點放在挑選各書卷的主要概念,以及共同主題的發展。艾希羅特(Walther Eichrodt)所謂「給舊約的信仰領域一幅完整的圖畫」是不可能的。
二、與系統神學的關係#
霍奇(Charles Hodge)認為系統神學家收集事實、邏輯排列;聖經神學家確認並聲言這些事實。但華爾基指出:
- 聖經神學家以解經家而不是邏輯學家身分思考。
- 從聖經著作群本身得到組織原則,而不是借用神論—人論—救贖論等外在範疇。
- 思考方式是歷時性的(diachronic),追溯主題在著作群中的發展,而非系統神學的共時性(synchronic)排列。
三、四種「歷史」的辨明#
| 歷史類型 | 內容 | 對舊約神學的價值 |
|---|---|---|
| 古代近東歷史 | 舊約所處的環境 | 有助闡明聖經獨特的神學 |
| 救恩歷史(Heilsgeschichte) | 「用聖言表達」的神子民歷史 | 至關重要,是神學構築的核心 |
| 「歷史的以色列」(歷史評鑑學重構) | 啟蒙運動以理性取代啟示 | 排斥——其結果是「實際性的無神論」 |
| 成書歷史 | 學者重構的舊約形成過程 | 大體上不採用——焦點錯置且推測過多 |
歷史評鑑學的根基是懷疑論、類比、融貫性。懷疑論把聖經當古代神話讀;類比用現代經驗檢測歷史真確性(「現在沒人從死裏復活,所以過去也不能」);融貫性認為一切事件都有自然原因而排除神的介入。其結果是系統性的無神論。
工作對象:著作群#
華爾基不按成書時序,而按文本的自然分界——著作群(blocks of writing)來組織舊約。這些分界以詞彙、文學類型、主題連續性、文本互涉等證據為依據,且與《他勒目》的傳統分類有相通之處。
一、「基本歷史」(Primary History)#
「基本歷史」是十經(妥拉加上前先知書,路得記除外)所構成的連續敘事,從創世到耶路撒冷被毀、被擄巴比倫。它是舊約的脊柱:
- 五經(創世記—申命記):創世到進入應許之地前。
- 前先知書(約書亞記—列王紀下):征服那地到被擄。
- 申命記同時是五經的房角石與申命記派歷史的奠基石。
二、其他著作群#
- 歷代志—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從亞當到第二猶太聯邦的另一段歷史。
- 先知書:以賽亞、耶利米、哀歌、以西結、十二小先知書。
- 詩歌文學:詩篇五卷詩集。
- 智慧文學:箴言、約伯記、傳道書。
- 不易歸類者:路得記、以斯帖記、雅歌——可分別歸入「基本歷史」、出埃及記主題與所羅門著作。
三、共同默示#
「基本歷史」的作者沒有具名,但他們既是歷史家也是先知:
- 從全知敘述者角度寫作,知道神的心意、夫妻臥房的悄悄話、人物動機。
- 「替神說話」是先知的傳統定義。
- 若否認他們的先知身分,就只能把作品當作虛構的故事——沒有中間地帶。
任務的具體陳述#
哈茲爾(Gerhard Hasel)的定義獲華爾基認同:
「聖經神學的任務,是為這些著作群的最後形式提供概要性的解釋和說明,希望展現各書卷的不同主題,以及相互之間的動態聯繫,包括連貫和不連貫的地方,並且顯示神聖事物的漸進啟示。」
華爾基論證:串聯整部聖經的終極神學真理,就是那位滿有憐憫的王以權能闖入歷史,彰顯祂的榮耀。
以「女人的後裔」(創三 15)為範例,可見主題如何在不同層面演化:
- 局限於創二 3–四 26:後裔指塞特。
- 擴及創世記:後裔指猶大(創四十九 10)。
- 擴及「基本歷史」:後裔與大衛之約結合。
- 加上先知文學:後裔指公義的餘民與終極大衛家之王。
- 整本正典:後裔最圓滿的身分是耶穌基督和祂的教會(羅十六 20)。
與其他神學的對比#
- 自然神學:建基於普遍啟示。當與聖經出現分歧時,自然神學家通常把自然與理性凌駕於特殊啟示之上。
- 系統(教義)神學:採用源自希臘思想的哲學分類;思考較為共時性。
- 宗教歷史學派:強調社會、經濟、政治因素塑造宗教變化。聖經神學則堅持神學的「前提」(givens)——以色列的環境只塑造形式,但不能改變這「前提」的本質。
聖經神學的真正受眾是「神的以色列」——歷代屬神的子民。文法-歷史釋經法若把受眾局限為原初「受述者」(narratees),就會使舊約淪為與後世無關的古代文獻。受默示的作者所預設的,是一群超越文化和歷史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