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與大地:從創造論到終末的生態倫理#
第三章已看到:以色列不能隨己意對待他們的土地,因為這是雅巍(Yahweh)的地,祂才是終極的地主,以色列只是寄居者。「上帝掌有」和「上帝賜予」是支配以色列土地觀的兩個基本神學主張。
本章進一步把視野擴展到整個大地:救贖的內三角(上帝、以色列、應許之地)被放在更廣的**創造三角(上帝、人類、大地)**之中。前述兩個基本主張,同樣適用於大地——「上帝掌有」(大地屬乎上帝;詩二十四 1)與「上帝賜予」(大地已賜給人類;詩一一五 16)。
洛德(Cyril Rodd)警告:把舊約作者搖身變為二十世紀的環保人士是一種時代錯置——「環保問題根本不在他們的思維中」。但萊特(Christopher J. H. Wright)主張,雖然古代以色列不以環保為議題,生態關懷卻明確表達在創造的敘事中(治理大地、看守大地)。我們可以從以色列所重視的主要議題出發,探索其中的道德規範、價值、目標,對當代生態倫理有何啟發。
上帝的大地:上帝掌有#
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十 14)
大地屬於上帝,因上帝創造了它。根據這濃厚的創造論(creation)信仰,可以指出幾個倫理意涵。
受造界的美好#
創世記一、二章中,上帝六次宣告祂的作品是「好」的,在創造完成時更發出第七次、也是最終的評判:「甚好」。這響亮而簡潔的宣告具有幾項意涵:
- 美好的源頭是上帝自己:古代近東文獻常將自然的力量與神明描繪為殘酷惡毒;但舊約中自然秩序在基礎和源頭上是美好的,反映出上帝的性情。因此「破壞或踐踏大地的,是玷污其所反映的造物主」。
- 美好先於人的觀察:並非亞當夏娃評斷受造界「好」,而是上帝自己。受造界的美好不是工具性的美好(instrumental goodness),彷彿它之所以美善是因為對人有益;相反地,它是上帝在創造每個階段所蓋在這世上的神聖印記。
- 美好與上帝的心意密不可分:受造界並非起初就完美無瑕、毫無時間性;時間、變化、甚至死亡,本就設計在受造界的架構之中。聖經中「凡人皆有一死」是罪的後果,但從更廣的生物學眼光來看,死亡從一開始就已經是大地的一部分。
- 美好具有終末性的向度:即使沒有受到墮落的影響,這個受造界也不是上帝最終的計畫。上帝在其中放進龐大的繁衍能力與多樣性的資源;受造界需要解放與和好,保羅將人類救贖和宇宙性的釋放,放在上帝的榮耀、旨意和聖靈當中(羅八 19 ~ 21)。
受造界與上帝有別,但又仰賴上帝#
聖經一開頭的「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暗示造物主與受造者之間在本體上有重大差別。這種二元性(duality)不同於:
- 一元論(monism):相信整個實在界終極來說是單一的,萬物為一。
- 泛神論(pantheism):相信上帝就是整個世界的總和,萬有都是上帝。
聖經的創造觀與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的靈性觀有著重要分野——後者廣泛採納一元論或泛神論。受造界一方面有別於上帝,但同時完全仰賴上帝;上帝不斷在大大小小的層次上,維繫著受造界的存在和功能(詩三十三 6 ~ 9;一〇四;一四五 15)。
洛夫洛克(James E. Lovelock)的「蓋婭假說(Gaia hypothesis)」描繪整個生態系彼此之間的關聯,但他自己拒絕將其作品宗教化。然而新紀元運動卻將蓋婭擬為一位女神。萊特指出:整個系統運作和相互聯繫的方式,仍是上帝所計畫和維持的。
受造界的「去神格化」#
與上帝的分別也排除了**多神論(polytheism)**的自然觀:
- 自然世界壯闊的面貌,不論是力量、現象或物質,都沒有內在的神性。
- 迦南人向自然神祇求豐饒的儀式應當棄絕。
- 被視為擁有強大力量的巴比倫星體神明,不過是上主權威之下的受造物(賽四十 26)。
必須區分自然的人格化(personalizing)和擬人化(personifying)。擬人化是一種修辭技巧(如天地作見證、田地吐出居民),但若真將自然視為具有位格的神聖存有,將除去上帝的位格性,也除去人與上帝之間關係的道德性。這其實就是一種偶像崇拜,早在人類墮落時就出現(羅一 21 ~ 25),如今在新紀元運動換上了新面貌。
然而「去神格化(demythologized)」不是「世俗化」。將自然視為神聖的(sacred)和視為神性的(divine),兩者有根本差異——就像主張人類的生命是神聖的,和主張每個人都是神,有絕大的差異。人類以外的受造秩序有一種神聖性(sacredness),是我們受召要尊敬的,因它是上帝所造、被宣告為好的,並被放在上帝神性的終極主權之下。
上帝的榮耀與頌讚#
「人首要的目的為何?」韋斯敏斯特教理問答(Westminster Catechism)的回答是:「榮耀上帝,永遠以祂為樂。」這同樣適用於整個受造界:
- 整個受造界存在的理由,就是為了頌讚和榮耀造物主(詩一四八;一五〇)。
- 人類的獨特之處在於——我們按著上帝形像所造,所以當然必須以人類獨特的方式來榮耀造物主。
- 賽六 3:「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全地所充滿的,乃是他的榮耀」——撒拉弗所歡慶的,是上帝的榮耀就在大地所充滿的之中。
- 任何促成或共謀虐待、污染、毀滅自然秩序的行為,都踐踏了上帝在受造界中反映的美好——那是貶低上帝所看重的,封殺對上帝的頌讚,減損上帝的榮耀。
我們的大地:上帝的賜予和人類的責任#
最高的天屬乎雅巍,但他已將大地賜給亞當(世人的後裔)。(詩一一五 16)
大地屬於上帝,但上帝將大地交付給人類。人類究竟有何特殊之處,以致上帝將大地賜給人?
人與其他受造物的共通性#
聖經的開頭幾章並非一開始就強調人類的獨特性,反而一再告訴我們,人類與其他受造物的相同處多過於差異:
- 我們和其他動物一樣得蒙賜福,並受命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創一 22、28)。
- 我們與家畜、野獸、爬蟲,一同在創造的第六日出現。
- 上帝從地上創造走獸飛鳥(創二 19)和創造人類(創二 7),用的是同一個詞。差別在於人是由「地上的塵土」所造——但這差別並不特別凸顯人類的優越。
- 人類的氣息是上帝親自吹進的,這表達的是人與上帝之間關係的親密,而非與其他動物在本體上的差異。
- 創二 7「活的生命」(nepeš)這個字,同樣用來形容所有其他活物(一 20、24;六 17;七 15)。
- 人類是亞當(Adam),出於地土(ădāmâ),是「出於塵土的人(humans from the humus)」。被造是一種榮耀,而非恥辱。
上帝的形像與治理大地#
但在共通性中,人類的獨特性何在?創世記只提到兩件事:
- 上帝選擇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人(imago Dei;創一 26)。
- 上帝指示人治理其他受造物(創一 28)。
「照著我們的形像」是副詞性(描述上帝創造的方式),而非形容性(描述人所握有的特質)。上帝的形像不是我們佔有的物件,而是我們的身分——成為人就是成為上帝的形像。
關於「治理」(希伯來文 kābaš 和 rādâ 兩個動詞),自懷特(Lynn White)一九六七年〈生態危機〉(‘Ecologic Crisis’)一文後,常有人指控基督教把自然界當成工具,應對生態危機負重責。巴雅各(James Barr)於一九七二年回應:
人的「治理」並未明顯包含了剝削的層面;它比較接近東方著名的「牧者君王(Shepherd King)」的觀念……這個教義的聖經基礎會導往相反的方向,不是剝削的許可證,而是朝向尊敬和保護的責任。
僕人式的王權#
舊約為我們立下怎樣的王權典範?
- 年輕的羅波安登基時,長老勸他說:「現在王若服事這民如僕人……他們就永遠作你的僕人」(王上十二 7)——相互的服事才是理想。
- 以西結嚴詞斥責以色列過去剝削百姓的王,並說最後惟有上帝和祂所選立的大衛之君,方能圓滿體現這個理想(結三十四)。
- 治理其他受造物,就是受召與他們和平共處,如同好牧人和謙卑的僕人。
比起更常被使用的「管家職分(stewardship)」模式,「僕人式王權」更為理想。「管家」一詞只談事物的管理,不夠充分觸及關懷與照顧;且管家不同於、甚至高於他所管理的物品。但事實是:君王不只是管理事物,他也治理活生生的生命。他必須回應上帝,也對所治理的同樣負有責任。
舊約王權的另一個向度是:尤其應當代表軟弱無力者來行使王權——使蒙冤者得昭雪,讓無助者得發聲(詩七十二;箴三十一 8 ~ 9)。這是基督徒參與生態行動、保護物種與棲息地、倡議環保等工作的動機之一。
而且舊約至少有一處經文特別將倫理義務延伸到人與動物的關係:
義人知道他牲畜的「命」(nepeš),但惡人的憐憫是殘忍。(箴十二 10;筆者翻譯)
在希伯來的德性(virtue)中,şedeq(仁義)和 raḥămîn(憐憫)兩個最觸動人心的德性,都用來論及對待動物的態度。動物被放在人類倫理學的範圍之中。
超越舊約:效法基督的僕人王權#
超越舊約來看,以僕人方式執行王權正反映主耶穌基督立下的模式——基督是上帝完美的形像。林基(Andrew Linzey)特別將焦點放在基督慷慨奉獻自我的模式上:
當說到人類的優位性時,不能只談像基督君王的身分,也要談學像基督的服事,才是恰當的。沒有服事,就沒有君王的身分;沒有君王的身分,也沒有服事。
人類的優位性#
將人類視為上帝創造之工的高峰,其實並不完全正確。真正的高峰是上帝自己的安息,享受祂「甚好」的創造。以為這一切都是為我們存在,是荒唐的自大。
然而聖經至少從三個層面承認人類的獨特性:
- 只有人是按上帝形像造的。
- 萬物被放在人腳下,比眾天使(或上帝)微小一點,享尊貴榮耀(詩八 5 ~ 6)。
- 上帝在乎所有生命,但宣告人的生命有特別的神聖性(創九 4 ~ 6)。
深層生態學者(Deep Ecologists)將人類的優位性斥為「物種歧視(speciesism)」,但基督教倫理學必須敏銳而審慎地保留人類優位性的觀念。當人的需要與受造界其他的需要有所衝突時,人類有其優位性(但條件是只在無法同時滿足兩者的需要時)。理想上,我們應朝向更整合、更具永續性的治理邁進。
受咒詛的大地:人的罪與生態破壞#
自然與咒詛#
「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創三 17)清楚表明,人類反叛造物主,其悖逆與墮落影響了整個物質環境。包衡(Richard Bauckham)表達了這無可避免的影響:
人類既是整個相互依存的自然界的一員,那麼,人類歷史的破壞,勢必也破壞了自然。……墮落破壞了人與自然之間和諧的關係,使我們與自然異化分離。
然而有一個更深層的問題困擾著神學家:受造界本身墮落了嗎?罪惡是否也在人類以外的受造秩序中運作著?上帝對大地的咒詛是本體性的(影響地球內在的本質),還是功能性的(僅影響人類與大地的關係)?
有些自然現象(地震、肉食性的物種、捕食等)可被視為墮落後的結果嗎?困難在於:這些自然現象始終是地球生命面貌的一部分,早在人類之前就已出現。萊特傾向不把這些秩序的特徵視為罪或惡行的病徵:
自然界本身是否墮落了?……假使我們將這些自然跡象解釋為非關道德(amoral),而非不道德(immoral)的,就能將其看為是未臻完美,表明創造歷程至今尚未完成,而不是偏離了上帝創造的心意。
上帝創造的心意並非打從一開始就使受造界成為穩定而完美的樂園,而是始終不斷邁向未來的完美。伊甸園並非整個地球的光景,而是上帝在地上安置第一批人時、一個安全有範圍的環境。轄管大地的使命以此為起點,向外拓展到這人類仍未轄管的世界。
宇宙性的約#
儘管偏向以功能性來解釋上帝對地的咒詛,我們仍不應排除人類的罪和整個自然秩序之間,存在更深遠的連結。莫瑞(Robert Murray)將聖經的這個主題稱為**「宇宙性的約(the cosmic covenant)」**:
- 挪亞之約(創九 8 ~ 13、16)明顯是與地上一切生物所立的普世之約。
- 這立約更成為上帝救贖歷史中一切立約的基礎。
- 立約的關係將我們(人類與其他受造物)和造物主上帝連結起來——因此人類對動物有立約的義務。
這約也被稱為「和平之約」,涵蓋人類與動物在上帝面前立約的關係(利二十六 3 ~ 6;賽五十四 9 ~ 10;耶三十一 35 ~ 36;三十三 20 ~ 25;結三十四 25 ~ 31)。
何西阿以「宇宙性聯姻」的語言描寫上帝引領其子民回到順服的關係:「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地必應允五穀、新酒和油」(何二 21 ~ 23)。這既是字面性(自然界肥沃豐饒的福份將失而復得),也是神學性(更新與以色列之間破碎的約)。詩八十五 10 ~ 13 也以此手法將自然與社會領域交織。
而就負面來說,何西阿也認識到人類的罪惡對生態的影響:
因此,這地悲哀,其上的民都必衰微;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中的魚也必消滅。(何四 3)
戰爭尤其對生態破壞甚鉅。哈巴谷書二 17 指責巴比倫的強暴,將戰爭中受害的人和巨大的環境浩劫並列。美國越戰期間大量砍伐越南地區的樹木,以及一九九一年波斯灣戰爭伊拉克在波斯灣造成的生態浩劫,都讓古時先知所言活現於今日。
因此,創造和墮落的故事看似單純,卻蘊含著上帝、人類、自然秩序三角關係的深刻真理:
- 問題不只是人性的各個層面都被罪所影響。
- 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係和我們與大地之間的生態關係,都被破壞扭曲了。
- 人類在受造界中扮演君王角色的方式,對我們治下的「領土」,也同樣有著難以估計的影響。
新創造:生態與終末#
救恩三角(上帝、以色列、土地)與創造三角(上帝、人類、大地)彼此密切相關。上帝既是造物主,也是救贖主。可分三個層面來看。
歷史上的救贖涵蓋土地#
最能清楚表達以色列與上帝立約關係破裂的,就是他們失去了土地。主前五八七年被擄於巴比倫,是舊約以色列漫長歷史中最悲劇的事件。
- 當先知根據申命記三十 1 ~ 10 節永不廢棄的盼望,指出一個更有前景的未來時,「土地」成了他們信息的重要支柱。
- 耶利米書三十~三十四章、以賽亞書四十~五十五章、以西結書三十六~四十八章,都以重回土地來表達以色列被擄之後重得復興的應許。
- 主前五三八年波斯王塞魯士的通諭,使這一切得以成就。
創造提供救贖的典範#
上述經文(以及摩九 13 ~ 15)描繪的不單是重回自己的土地,還談到更新之後的自然界,呼應著伊甸園的豐饒和華美(如賽三十一 12;結四十七 1 ~ 12)。換言之,以色列終末論(eschatology)的終點,其實根源反而是上帝最初的心意——一個完美的大地。
這並不意外,因為這正是以色列慶賀上帝在歷史中施行救恩的方式:
- 出埃及事件:上帝「打敗」海洋,但與創世神話中的大海怪(拉哈伯)事件相聯繫——以色列把歷史事件給神話化,用以指涉真實發生的事件。
- 「出埃及記第十五章的海之歌,以詩體的語言表達了上主勝過海洋。在歷史事件中,上帝使用海洋來勝過法老。」
- 「上帝的救贖行動不單是上帝救贖以色列的典範,更是上帝能施行救贖的基礎和原因。」
- 以賽亞書四十~五十五章不斷在上主偉大的創造之能和信守救贖的應許之間迴盪。
救贖終必涵蓋整個受造界#
舊約關於受造界終末圖像的最高潮,是以賽亞書六十五~六十六章: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賽六十五 17 ~ 25)
這振奮人心的景象將上帝的新創造刻畫成喜悅的處所,不受憂傷眼淚所侵擾,充滿著生機、又有耕作收成的應許,免於沉重勞動的咒詛,同時又兼顧環保。這景象是新約中盼望的聖經基礎——新約的盼望並非否認或拋棄大地,而是同樣指望一個嶄新而被贖的受造界(羅八 18 以下;彼後三 10 ~ 13;啟二十一 1 ~ 4)。
兩造平衡:創造與新創造#
聖經這個大光彩奪目的盼望,為生態倫理學增添了一個重要面向:生態倫理不單是回頭看創造,更是要向前看新的創造。我們的動機因此有雙重的驅動力,「兩造平衡」的效應。
布里傑(Francis Bridger)指出:
生態關懷責任最首要的論點,是舊創造與新創造之間的聯繫。……當我們維護、鞏固創造的秩序,我們就正指向在基督裡那位上帝未來的治理。……生態倫理學絕非以人本為中心,反而認明上帝在創造與救贖工作中的作為。微妙的是,雖說最終只有上帝能帶來新的創造秩序,但我們不過是墊立起通往未來的路標,但這卻不必然成為我們的阻礙。
終末性的定向使生態倫理免於僅僅關乎人類。生態關懷使我們從倫理自主和科技自主的重擔解放出來,清楚表明人類對大地只有相對的主權。認識到世界屬乎上帝、認識到我們的努力不是要建構理想的烏托邦,而是在上帝面前建立國度的灘頭堡——將使人謙卑下來,並使我們在倫理上順從祂。
結語:舊約可以演繹一套生態倫理學嗎?#
回顧本章的考察,答案必然是肯定的。以色列信仰關於土地的兩個重要神學基石,被推展到整個大地:
| 主題 | 生態倫理意涵 |
|---|---|
| 上帝的大地(上帝掌有) | 大地是美好的、歸上帝所有;破壞大地就是玷污上帝的榮耀 |
| 我們的大地(上帝賜予) | 人類以僕人式王權治理受造界,延伸至對動物的倫理責任 |
| 受咒詛的大地 | 人的罪影響整個自然秩序;宇宙性的約將人與受造界連結 |
| 新創造 | 救贖終必涵蓋整個受造界;終末盼望驅動當下的生態倫理 |
整個大地都是上帝賜給人的禮物,但同時也依然屬乎上帝。這雙重的視野,在人類與其他受造之物(包括無生物和其他的生物)彼此的互動關係上,產生了豐富的相關議題。
古代以色列人或許不像我們這個時代那麼焦慮、擔憂這個星球的困境,這是因為我們比古代世界製造了更多混亂。但基於這個理由,許多我們今天視為急迫的生態倫理議題,舊約並未清楚詮示。然而在與創造有關的議題上,經文所明確提到的神學原則和倫理意涵,確實深深影響著對聖經保持敏銳的基督徒,架構他們生態倫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