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角度:舊約倫理的源頭是上帝本身#
在不同的歷史與文化中,倫理體系有其多元面貌,其差異反映於各體系所採納的「基本公理」。例如:
- 中庸之道(the Golden Mean):亞里斯多德(Aristotle)主張。
- 最大多數之最大利益: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的主張。
- 愛:情境倫理學(situation ethics)視愛為最高原則。
- 無害原則:後現代色彩的倫理主張——「只要不造成傷害,沒有人在乎你怎麼做」。
然而在舊約(及整本聖經)中,倫理基本上是神學性的。倫理議題在各個層面,都與上帝的身分、性情、旨意、心意、作為息息相關。因此,探索舊約倫理的第一個角度,就是神學角度:舊約對上帝的描述,究竟如何影響其倫理教導?
一、上帝的身分(Identity)—— 倫理的根基#
任何倫理體系都以其「神明」為起點,但關鍵是:你所指的是哪一位神? 許多「我相信上帝」的人,若真面對聖經中的上帝,恐怕會大吃一驚。
永活的上帝在啟示自己給以色列時非常審慎。以色列最獨特的貢獻,不只是「獨一神論(monotheism)」這個術語,而是透過歷史中的偉大作為,讓以色列明確地知道:
這一切顯給你看,是要使你知道,上主(雅巍)是上帝,除祂以外,再無別神。(申四 35、39)
重點不只在於神祇的「數目」,更在於祂的身分和性情。以色列歷史中那些奇妙的事,正是出於這位上帝獨特的身分——耶和華、「上主—我們的上帝」、「以色列的聖者」。
我們的行為取決於我們所敬拜的對象。故對以色列而言,倫理行為是根據這位上帝的身分來界定的。當以色列轉去敬拜別神時,所導致的後果不單是宗教性的,也將是倫理性的——偶像崇拜始終帶來社會性和倫理性的災難。
二、上帝的作為(Action)—— 倫理的前提#
舊約道德教導的起點是:上帝先有行動,才呼召百姓回應。如此一來,倫理學便成了「關係」中的回應與感恩,而非盲目順從規定。
律法座落於敘事架構中#
希伯來文將「五經」稱為 tôrâ(妥拉),其核心不僅是律法條文,而是敘事架構下的教導。打開妥拉,首先會進入一連串綿長的敘事,再才讀到一套「法典」。因此:
- 在許多懸疑危急的情節中,以色列和我們一同讚嘆上主的憐憫、忍耐、慈愛、審判與心意。
- 以色列藉著回想過去、重述歷史、盼望未來,來認識自己的身分與使命。
- 「以色列是記憶與盼望的群體。」
出埃及:救贖先於律法#
聖經事件記載的先後順序相當重要:
- 上帝並未在荊棘火焰的初次相遇,就將西奈山的律法啟示給摩西(Moses)。
- 上帝並未說「你若守律法,我就救你出埃及」。
- 相反地,上帝先救贖以色列脫離奴役,才與他們立約(出十九 4 ~ 5)。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二十 2)
倫理的順序是對上帝恩典的回應,而非換取上帝恩典的手段。先有上帝的恩典,才有人的回應——這不單是舊約倫理學的基礎,更是貫穿整本聖經道德教導的原則。新約亦有同樣的邏輯:「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壹四 19)。
從金牛犢事件(出三十二~三十四)可看出:以色列與上主的關係之所以得以延續,絕非仰賴自己圓滿地奉行律法,而是因上帝忠實信守祂自己的性情和應許。
三、上帝的話語(Word)—— 倫理的內容#
以色列不但要對上帝的「作為」做出倫理回應,也要回應祂所啟示的「話語」。這種「言」與「行」雙重並進的互動模式,是舊約倫理的核心。
十誡是「那十句話」#
- 希伯來文用以表示「十誡」的,是「那十句話」(all this commandment)。
- 十誡和其他律法,都被視為上帝的啟示,必須謹慎記錄、保管、存放、誦讀、奉行(申四 2;五 32 ~ 33)。
- 申命記六 6 ~ 9 要求將律法融入每日生活——從起床到就寢,從個人、家庭到公共的場域。
啟示是普及性的,不是少數人的特權#
這一點對以色列人的倫理生活有重大影響:直截了當地把倫理生活注入每個平凡人伸手可及的範圍之中。
這話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申三十 14)
律法不是只賜給少數蒙受特殊恩寵的人。所有人都受召遵從律法,且所有人都有能力遵從。
詩篇與先知的見證#
- 詩篇第 19 篇:律法是上帝偉大的「宣告」——就如諸天訴說上帝的榮耀,律法也訴說著上帝的心意。
- 詩篇第 119 篇:以七個同義詞描述上帝的話語(律法、法度、訓詞、律例、命令、判語、典章等)。
- 先知彌迦:他講論則帶著訓斥的意味,以色列早有簡明的倫理歸納——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六 8)
四、上帝的心意(Purpose)—— 倫理的架構#
以色列民相信上帝過去曾在歷史中行動,現今也繼續在歷史中工作。如此一來,所有發生過的事件都承載著道德意涵。
先知眼光的歷史敘事#
這正是以色列發展出**先知眼光的歷史敘事體(prophetic historical narrative)**的原因——包括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有時亦稱為「申命記史著」〔Deuteronomic History〕)。
希伯來史家的技巧在於:陳述故事而避免評論,讓讀者自己勾勒出倫理結論。他們的倫理評斷,被當作上帝對這些事件的看法。
避免兩種極端#
以色列史家極力避免兩種極端:
- 機械式的主權觀:不完全排除人類的倫理自由與責任。約瑟的故事是最佳明證——「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創五十 20)是對上帝主權與人類自由之弔詭的絕佳陳述。
- 全然相對主義:人類有倫理自由與責任,但並非全無客觀或優先的指導原則。大衛在洞穴裡不殺掃羅的故事,即是依循上帝過去的作為而衍生出的優先原則——不得侵犯上主所膏立者的神聖性。
記憶與盼望:兩個倫理面向#
以色列歷史觀最深邃的倫理意涵有兩個面向:
- 救贖面(redemptive dimension):過去的面向——上帝過去以大能作為解救祂的子民並審判祂的仇敵。
- 終末面(eschatological dimension) / 使命面(missional dimension):未來的面向——上帝要賜福給地上萬族的心意。以色列所做的倫理決定,都基於一個信念:他們必須回應過去,也對未來有所準備。
這也使舊約倫理學產生一種**目的論(teleological)**的面向——以色列在萬民中成為祭司,引發萬民的好奇與議論(申四 6 ~ 8)。
五、上帝的道路(Way)—— 倫理的塑造#
以色列倫理行為的本質與特性為何?答案依然是神學性的:以色列理當反映出上帝自己的性情。
認識上帝就是行公平與公義#
耶利米(Jeremiah)留下兩段深具指引性的文字:
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耶九 23 ~ 24)
他行公平和公義,因此他得了福樂。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這不正是認識我嗎?(耶二十二 15 ~ 16)
效法上帝(imitatio Dei)#
「效法上帝(the imitation of God / imitatio Dei)」——以色列倫理的核心概念。學者對這個比喻傳達兩幅圖畫:
- 第一幅:學效前人走的路——觀其路徑,謹慎追隨。
- 第二幅:依循前人的指示——就像路途指南,保護你不致迷路。
洛德(C. S. Rodd)認為第二幅圖畫更貼切,因為「遵行上主的道」多是與遵從上帝的吩咐有關,而非效法模仿上帝。但吩咐本身正表達上帝的性情——因此,遵從上帝的命令,就是在人間映照出上帝。
聖潔 = 公義與憐憫的社會實踐#
申命記十 12 ~ 19 以華麗的修辭總結整個律法:敬畏、遵行、愛、事奉、遵守五動詞,而上主的道具體來說就是:
- 不以貌取人、不受賄賂
- 為孤兒寡婦伸冤
- 憐愛寄居的,賜他們食衣——「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利未記十九 2:「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這裡的「聖潔」涵蓋的大多是社會實踐層面:
- 收割時對窮人的慷慨
- 公平對待工人
- 司法程序的廉正
- 對他人(尤其身障者)的關懷
- 使寄居者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 誠實無欺的貿易
「聖潔」被視為上帝之所以是上帝的根本原因(the Godness of God)。利未記第十九章的吩咐確實讓人驚奇——它是非常「俗世」的社會議題。耶穌(Jesus)回應這節經文時,也同樣讓人驚奇:「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 48)。
六、上帝的美善(Goodness)—— 倫理的動力#
除了上帝的作為、話語、計畫、模範外,以色列倫理生活還有另一個重要動因:個人真實經歷到上帝的美善和賜福。
縱向感恩與橫向行動#
動機不應僅是「這是上帝的命令」,而應進一步:「這是雅巍在祂的良善與恩慈中為我做的」。出於愛和感謝,個人對上帝美善的經歷,將轉化成倫理行為的動力。
- 利未記二十五 35 ~ 55:對窮苦人的規定——以以色列從被奴之地被釋放的歷史經驗為動力。
- 申命記十五 15:「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你救贖」。
- 申命記十五 14b:「耶和華——你的上帝怎樣賜福與你,你也要照樣給他」——溫暖、直接,宛如出自耶穌的口。
- 申命記二十六:收割季節以色列農夫到上帝面前謝恩,隨後必須宣告他們照顧了窮人、寄居者、無家可歸者(申二十六 12 ~ 13)。
對上帝美善所表達的縱向(vertical)感謝,需要照顧窮人的橫向(horizontal)行動與之呼應。惟有當我刻意如同上帝待我一樣地對待他人,我對上帝美善的感謝才蒙悅納。
「遺忘」的危險#
申命記以將近三分之一的篇幅不斷警告以色列不可遺忘過去。遺忘是嚴重的倫理危機:
- 「遺忘」不是單純的失憶,而是喪失關係中所具有的人際意義。
- 若有人說「你忘記我了」,其意就是「我對你已沒有任何意義」。
- 以色列後來道德的敗壞和全然悖逆,其正源出於此:他們已遺忘上主。
先知反覆責備以色列的忘恩負義和反覆無常(摩二 10;何十三 4 ~ 6;彌六 3 ~ 5)——這是「因忘恩而導致倫理悖逆」的主題。
七、結論:倫理的總結是敬拜#
| 主題 | 倫理角色 |
|---|---|
| 上帝的身分 | 舊約倫理的根基 |
| 上帝的作為 | 舊約倫理的基本前提 |
| 上帝的話語 | 舊約倫理的內容 |
| 上帝的心意 | 舊約倫理的架構 |
| 上帝的道路 | 舊約倫理的塑造者 |
| 上帝的美善 | 舊約倫理的動力 |
若舊約倫理學首要的視角是神學(以上帝為中心),那麼其最好的總結便是以色列的敬拜。以色列的敬拜與以色列倫理學有三個相關之處:
- 兩者都以上帝的主動行事為基礎:敬拜主要是回應上帝,而非和上帝談判。敬拜乃是對上帝已然賜福所做的感恩回應。
- 敬拜須注入橫向的倫理回應:在申十六 11、14 中,敬拜包括照顧窮人、無家可歸者、寄居者,並帶有人道意涵。
- 敬拜是否真進入上主的同在,以倫理為標準:詩篇第十五、二十四篇清楚表明——惟有當敬拜者的每日生活反映出他們所敬拜之上帝的倫理標準,對上主的敬拜才得蒙悅納。
兩個最終結論#
- 第一,凸顯十誡中第一誡的重要性:「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任何「別的神」都將產生截然不同的倫理。
- 第二,應從整部舊約來演繹倫理教導:單是律法條文仍不足夠,需要敘事架構、先知書、詩篇、智慧文學,方能明白律法如何進入民族生活。上帝在整部聖經中「多次多方」地說話,因此我們也必須以此建構對祂性情、作為、心意的認識,據以活出我們的倫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