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歷史意識,總是會在『他者』的相異性中聽到它自己的聲音。」 — 高達美(Hans-Georg Gadamer)
本章概覽#
新約是一部需要穩健詮釋學(hermeneutics)才能恰當理解的古代文學。學習目標:
- 認識「作者意圖」(authorial intent)對尋找意義的重要性與限制
- 認識「文本」對形成意義的重要性與限制
- 解釋「讀者」在催生意義過程中的角色與限制
- 體會「融合作者、文本、讀者三方視域」(fusing horizons)對建構穩健閱讀策略的必要
為什麼新約必須當作文學來讀?#
早期耶穌跟隨者不鑄錢幣、不刻碑銘,他們留下的幾乎只有文學。
研究初期基督教(特別是其神學)幾乎完全要靠文獻。新約既不是待整理為系統神學的命題集,也不是用來激起宗教情感的詞語雜燴。它是文學——因此必須問:
- 文學是什麼?
- 文學如何運作?
- 應如何處理文學?
「意義」住在哪裡?#
意義在作者、文本還是讀者?
作者(The Author)#
簡單模型:作者 → 文本 → 讀者#
意義 = 識別作者意圖。
困難#
- 歷史與文化鴻溝:古代作者的語言、文化、宇宙觀都和我們完全不同
- 晦澀經文舉例:
- 馬可福音赤身逃離客西馬尼園的少年人
- 保羅說「婦女要因生產得救」
- 馬太引用「他將稱為拿撒勒人」這條來歷不明的預言
- 啟示錄裡身穿日頭的婦人與紅龍
1940 年代的文學評論者已提出「意圖謬誤」(Intentional Fallacy);1960 年代更激進的批評家宣告「作者已死」。
「文意溢出」——比作者意識更多#
文本進入新的社會、政治、宗教空間時,可承載超越作者意識的意義。經典案例:
- 以賽亞書 52:13—53:12 的受苦僕人
- 原作者可能把「僕人」象徵為被擄的以色列,以先知人格濃縮其中(賽 49:1–7)
- 但初期基督徒一致把「僕人」指向耶穌——並視之為經文真正的意義
- 保羅也常把「僕人」經文(如賽 49)應用在自己身上,他是「在彌賽亞裡的人」
奧古斯丁(Augustine)和 C. S. 路易斯(C. S. Lewis)也都認可:作者未必比讀者更瞭解自己作品的意義。教父稱此為「更豐滿的意義」(sensus plenior)。
「meant vs. means」二分的失敗#
簡化為「過去意義 vs. 現在意義」雖然似乎能調和分歧,但這個切分有三個嚴重缺陷:
- 是現代主義的產物——預設文本「詮釋上自足」,把意義困在「考古學式」的回收
- 沒有無預設的詮釋——「事實」與「價值」無法乾淨切割;沒有「知識論上的瑞士」(中立土地)
- 初期基督徒不是預先讀,而是回頭讀(Richard Hays 所提:retrospective reading)
- 不是從作者意圖往前推到彌賽亞事件
- 而是從彌賽亞事件回頭看舊約
- 因為他們確信耶穌是以色列盼望的高峰
文本(The Text)#
若意義不全在作者,則或許穩定點在文本本身。兩個主要方法是:
敘事批判(Narrative Criticism)#
- 分析「故事如何產生意義」
- 關注:隱含作者、隱含讀者、敘事者、人物、情節、視角、場景、象徵、反諷、悲劇、主題重複、修辭、互文
- 範例:約翰福音可拆解為「真實作者(西庇太之子約翰或長老約翰)→ 隱含作者(蒙愛的門徒)→ 敘事者 → 隱含讀者(被邀請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人)→ 真實讀者(以弗所及其外的人)」
- 優點:新約滿是故事,敘事批判能讓我們把書卷當作整體來讀,避免見樹不見林

Figure 1:敘事批判中的『隱含讀者』

Figure 2:敘事批判中的『真實讀者』——以約翰福音為例
修辭批判(Rhetorical Criticism)#
- 經 Hans Dieter Betz 與 George Kennedy 重新引入新約研究
- 將新約書卷對照古典三種修辭類型:
| 修辭類型 | 目的 |
|---|---|
| 法庭修辭(forensic) | 控訴或辯護 |
| 議事修辭(deliberative) | 說服採取或不採取未來行動 |
| 表揚修辭(epideictic) | 對人事物進行頌讚或譴責 |
三種證明方式:
- Ethos:訴諸品格
- Pathos:訴諸情感
- Logos:訴諸理性
對「以文本為中心」之批判#
- 敘事批判主張「只當故事讀、不當歷史讀、不引入文化或神學預設」——但這恰好與新約讀者實際的需要相反
- 修辭批判則只能與新約部分類比;修辭原為口傳演說,新約多為書信/福音書
- 保羅自己往往否認用「智慧的言語」傳福音(林前 1:17; 2:1–5)
讀者(The Reader)#
讀者中心進路(reader-response criticism)讓女性主義、後殖民、酷兒、精神分析、馬克思主義等多樣讀法得以浮現,特別讓非西方讀者貢獻獨到視角。
戴爾·馬丁(Dale Martin)的名言:
「文本不會說話。是人借文本說話。」(Texts don’t mean. People mean with texts.)
但極端的讀者中心觀亦有嚴重問題:
- 作者不是死掉的幽靈——文本是「作者意圖的實現」;它本身就指向作者
- 文本不是純鏡子或回音廊——若無外於我的「他者」,閱讀就成了自戀的詮釋學
- 有些文本是「開放的」(多重意義),有些是「封閉的」(決定性回應);意義並非全憑讀者塑造
- 舉例:1980 年代南非荷蘭歸正教會用聖經為種族隔離辯護——若無外在判準,如何說這個讀法是錯的?
融合作者、文本、讀者三方視域#
賴特與柏德的結論:作者意圖、文本承載、讀者理解——三者必須在閱讀中「融合視域」(fusion of horizons)。
完整詮釋學模型#
意義 = 三者交融出的認知網絡:
- 文本「之後」的世界(歷史背景)
- 文本「之中」的世界(故事與內容)
- 文本「之前」的世界(讀者所居之處)
連結越多、越紮實,所賦予的意義就越具解釋力。
「愛的詮釋學」(A Hermeneutic of Love)#
賴特提出最後的整合策略:
- 愛(agapē)肯定「他者的真實與相異性」
- 愛 = 「專注」(attention),讓他者保持是他者
- 同時願意因他者而改變自己
具體應用三個雙重肯定:
- 文本不是作者心智的全部,但確實透露作者許多事
- 作者刻意安排了某些意義,但文本也可能承載作者並未自覺的迴響、結構
- 讀者深入參與了溝通,但文本不是任由讀者捏塑的軟泥
三句總結#
- 作者應「復活」——但不可「神格化」
- 文本承載意義如勤勞的騾子;又激發意義如繆斯女神
- 讀者有權閱讀——但這不是無政府主義的執照
這是 lectio catholica semper reformanda:屬於、為了、在於整個教會的閱讀,但永遠需要被修正、改革——且這樣的閱讀也應該修正與改革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