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歷史意識,總是會在『他者』的相異性中聽到它自己的聲音。」 — 高達美(Hans-Georg Gadamer)

本章概覽#

新約是一部需要穩健詮釋學(hermeneutics)才能恰當理解的古代文學。學習目標:

  • 認識「作者意圖」(authorial intent)對尋找意義的重要性與限制
  • 認識「文本」對形成意義的重要性與限制
  • 解釋「讀者」在催生意義過程中的角色與限制
  • 體會「融合作者、文本、讀者三方視域」(fusing horizons)對建構穩健閱讀策略的必要

為什麼新約必須當作文學來讀?#

早期耶穌跟隨者不鑄錢幣、不刻碑銘,他們留下的幾乎只有文學

研究初期基督教(特別是其神學)幾乎完全要靠文獻。新約既不是待整理為系統神學的命題集,也不是用來激起宗教情感的詞語雜燴。它是文學——因此必須問:

  • 文學是什麼?
  • 文學如何運作?
  • 應如何處理文學?

「意義」住在哪裡?#

意義在作者文本還是讀者

作者(The Author)#

簡單模型:作者 → 文本 → 讀者#

意義 = 識別作者意圖。

困難#

  • 歷史與文化鴻溝:古代作者的語言、文化、宇宙觀都和我們完全不同
  • 晦澀經文舉例
    • 馬可福音赤身逃離客西馬尼園的少年人
    • 保羅說「婦女要因生產得救」
    • 馬太引用「他將稱為拿撒勒人」這條來歷不明的預言
    • 啟示錄裡身穿日頭的婦人與紅龍

1940 年代的文學評論者已提出「意圖謬誤」(Intentional Fallacy);1960 年代更激進的批評家宣告「作者已死」。

「文意溢出」——比作者意識更多#

文本進入新的社會、政治、宗教空間時,可承載超越作者意識的意義。經典案例:

  • 以賽亞書 52:13—53:12 的受苦僕人
    • 原作者可能把「僕人」象徵為被擄的以色列,以先知人格濃縮其中(賽 49:1–7)
    • 但初期基督徒一致把「僕人」指向耶穌——並視之為經文真正的意義
  • 保羅也常把「僕人」經文(如賽 49)應用在自己身上,他是「在彌賽亞裡的人」

奧古斯丁(Augustine)和 C. S. 路易斯(C. S. Lewis)也都認可:作者未必比讀者更瞭解自己作品的意義。教父稱此為「更豐滿的意義」(sensus plenior)。

「meant vs. means」二分的失敗#

簡化為「過去意義 vs. 現在意義」雖然似乎能調和分歧,但這個切分有三個嚴重缺陷:

  1. 是現代主義的產物——預設文本「詮釋上自足」,把意義困在「考古學式」的回收
  2. 沒有無預設的詮釋——「事實」與「價值」無法乾淨切割;沒有「知識論上的瑞士」(中立土地)
  3. 初期基督徒不是預先讀,而是回頭讀(Richard Hays 所提:retrospective reading)
    • 不是從作者意圖往前推到彌賽亞事件
    • 而是從彌賽亞事件回頭看舊約
    • 因為他們確信耶穌是以色列盼望的高峰

文本(The Text)#

若意義不全在作者,則或許穩定點在文本本身。兩個主要方法是:

敘事批判(Narrative Criticism)#

  • 分析「故事如何產生意義」
  • 關注:隱含作者、隱含讀者、敘事者、人物、情節、視角、場景、象徵、反諷、悲劇、主題重複、修辭、互文
  • 範例:約翰福音可拆解為「真實作者(西庇太之子約翰或長老約翰)→ 隱含作者(蒙愛的門徒)→ 敘事者 → 隱含讀者(被邀請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人)→ 真實讀者(以弗所及其外的人)」
  • 優點:新約滿是故事,敘事批判能讓我們把書卷當作整體來讀,避免見樹不見林

Figure 1:敘事批判中的『隱含讀者』

Figure 2:敘事批判中的『真實讀者』——以約翰福音為例

修辭批判(Rhetorical Criticism)#

  • 經 Hans Dieter Betz 與 George Kennedy 重新引入新約研究
  • 將新約書卷對照古典三種修辭類型:
修辭類型目的
法庭修辭(forensic)控訴或辯護
議事修辭(deliberative)說服採取或不採取未來行動
表揚修辭(epideictic)對人事物進行頌讚或譴責

三種證明方式:

  • Ethos:訴諸品格
  • Pathos:訴諸情感
  • Logos:訴諸理性

對「以文本為中心」之批判#

  • 敘事批判主張「只當故事讀、不當歷史讀、不引入文化或神學預設」——但這恰好與新約讀者實際的需要相反
  • 修辭批判則只能與新約部分類比;修辭原為口傳演說,新約多為書信/福音書
  • 保羅自己往往否認用「智慧的言語」傳福音(林前 1:17; 2:1–5)

讀者(The Reader)#

讀者中心進路(reader-response criticism)讓女性主義、後殖民、酷兒、精神分析、馬克思主義等多樣讀法得以浮現,特別讓非西方讀者貢獻獨到視角。

戴爾·馬丁(Dale Martin)的名言:

文本不會說話。是人借文本說話。」(Texts don’t mean. People mean with texts.)

但極端的讀者中心觀亦有嚴重問題:

  • 作者不是死掉的幽靈——文本是「作者意圖的實現」;它本身就指向作者
  • 文本不是純鏡子或回音廊——若無外於我的「他者」,閱讀就成了自戀的詮釋學
  • 有些文本是「開放的」(多重意義),有些是「封閉的」(決定性回應);意義並非全憑讀者塑造
  • 舉例:1980 年代南非荷蘭歸正教會用聖經為種族隔離辯護——若無外在判準,如何說這個讀法是錯的?

融合作者、文本、讀者三方視域#

賴特與柏德的結論:作者意圖、文本承載、讀者理解——三者必須在閱讀中「融合視域」(fusion of horizons)

完整詮釋學模型#

意義 = 三者交融出的認知網絡:

  • 文本「之後」的世界(歷史背景)
  • 文本「之中」的世界(故事與內容)
  • 文本「之前」的世界(讀者所居之處)

連結越多、越紮實,所賦予的意義就越具解釋力。

「愛的詮釋學」(A Hermeneutic of Love)#

賴特提出最後的整合策略:

  • (agapē)肯定「他者的真實與相異性」
  • 愛 = 「專注」(attention),讓他者保持是他者
  • 同時願意因他者而改變自己

具體應用三個雙重肯定:

  1. 文本不是作者心智的全部,但確實透露作者許多事
  2. 作者刻意安排了某些意義,但文本也可能承載作者並未自覺的迴響、結構
  3. 讀者深入參與了溝通,但文本不是任由讀者捏塑的軟泥

三句總結#

  • 作者應「復活」——但不可「神格化」
  • 文本承載意義如勤勞的騾子;又激發意義如繆斯女神
  • 讀者有權閱讀——但這不是無政府主義的執照

這是 lectio catholica semper reformanda:屬於、為了、在於整個教會的閱讀,但永遠需要被修正、改革——且這樣的閱讀也應該修正與改革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