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朝向新約與神的問題#
「風隨意吹,你聽見它的聲音,卻不知道它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約 3:8)。
賴特借用這個意象描述他研究的第一世紀宗教運動——強大、複雜、難以追蹤其起源。
一個基本的歷史事實#
到了第一世紀末,出現了兩個彼此區別卻提出相同主張的社群:
- 早期基督徒視自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應許的真繼承者,並用「新的應驗」的眼光重讀猶太經文
- 同時,AD 70 之後重建的猶太教也以同樣的立場為基礎——創造主神將透過 Torah 持守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立約
兩個社群、兩種讀經、兩種自我理解、一個共同根源。
在第一個世紀,這兩個社群並不互相孤立——它們糾纏到當時可能難以分開的程度。
後續歷史中:基督徒「真葡萄園租戶」的宣稱激起了猶太人的對立——這如同法利賽、撒督該、愛色尼等派系彼此競爭時所引發的對立。
在最早期,由於使徒行傳記載大批猶太人歸信,許多第一代追隨者並不確定有兩個社群——他們以為民族的神子民與基督的新社群最終會重合。
三個焦點問題#
賴特把整個研究歸結為三個交織的問題:
1. 耶穌的問題(歷史家的任務)#
「兩個神子民社群」的存在,強迫歷史學家追問起源——不管這條路艱難或冒險。
問題:
- 耶穌是誰?
- 他的目標是什麼?
- 從歷史角度看,他為何死?
- 從這一切看,為何早期基督教變成它後來的樣貌?
- 復活那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使這個運動以這種形式誕生、提出這些宣稱?
賴特強調:耶穌站在兩個社群之間——活動於第一世紀猶太教中,又被宣告為新社群的起點。
他承諾在第二卷《耶穌與神的勝利》中正面回答這些問題。本卷已論證:福音書與其他早期基督教文獻確實意圖在述說耶穌——儘管二十世紀學界曾建議相反——這個基礎使我們可以小心翼翼地往下走。
2. 新約的問題(文學批評家的任務)#
賴特已論證一種整全的新約閱讀——既忠於敘事,又關注弦外之音。新約是:
- 一本猶太書,講猶太式故事,但對全世界說
- 一本世界的書,把世界的故事重述為以色列的故事、把以色列的故事重述為耶穌的故事,以顛覆世界的故事
- 一本基督教書,把新酒倒進猶太的舊皮袋、又把新猶太酒倒進世界的舊皮袋
新約只能透過認識「它是顛覆性新神子民社群的內部產物」才能被恰當理解。
它不是對第一世紀基督教的外部觀察或評論——它本身就是第一世紀基督教的一部分。
因此,雖然我們必須用它作為主要證據來描繪初代教會,但要記住它不是為這個用途寫的。它的寫作從教會的日常生活中自然湧出,與宣講、禱告、宣教、聖禮、反思交織在一起。
新約該被如何使用?#
賴特用一個比喻:
- 用莎士比亞研究伊麗莎白時代社會語言,不是作者本意,但仍可貴
- 用莎士比亞當作支撐桌腳的木塊,就超出合宜範圍了
同樣地:
- 用新約重建初代教會生活——可以,只要記住它不是為此寫的
- 用新約「支撐某神學/政治/敬虔方案的破腿」——這就掉到合宜光譜之外了
新約的權威#
賴特拒絕兩個極端:
- Wrede 的實證主義:基督教正典無關,任務只是描述事實,過去之物無法為現代規範
- 主觀主義的猶太區:基督徒視新約為「他們的」私書,對其他人不必然有意義
賴特的第三選擇——以敘事為基礎的權威模型:
新約呈現自己為「一組故事」與「一個故事」,像所有故事一樣訴諸關注。即使被當作神話讀,它仍然有力。當歷史研究顯示「類似這個的事真的發生了」時,這種神話力量不被削弱,反而被強化。
新約自命是世界與創造者的顛覆性故事,要求被如此閱讀。它行使的權威是動態的而非靜態的——若試圖把新約當作從高處強加的權威工具,反而會誤用它。
它的宣稱沒那麼脆,若是真的,也更有力:它把自己呈現為全世界真實的故事、真實的神話、真實的歷史。
3. 神的問題(神學家的任務)#
這個問題雖然在大多數新約研究書籍中明顯缺席,卻是其他問題的根。
- 保羅與律法的問題,根本上是神的問題
- 馬太或啟示錄的議題,核心是神的問題
- 這些問題乍看似乎預設了「神」一詞的所指已被認可,只追問祂的具體意願
- 但漸漸地,它們深入到一個層次:「神」這個詞本身的意義被探討
賴特引用 Moule 的話:
「新約作者的主張是:耶穌的來到把人類的整體處境改變到一個程度,使得『神』這個字的語意內容也隨之改變」。
兩個社群、一個神?#
Neusner 主張「猶太教與基督教是完全不同的宗教」,雙方對「神」的理解也完全不同。
賴特對此立場的評估:
- 對當代對話而言,把雙方看作「奇怪的另一版本」確實是錯誤的
- 但在第一世紀的脈絡中,「完全不同」的宣稱明顯是錯的
- 「完全相同」的宣稱也明顯錯
兩個立場最終都導向同一結論:「既然我們對神不甚清楚,差異不那麼重要」——但這在現代主義與後現代主義中受歡迎,與第一世紀的猶太教或基督教毫無共通之處。
多重競爭性的「神」宣稱#
第一世紀的「神」宣稱本來就充滿爭辯與論戰:
- 異教對其諸神的宣稱伴隨軍事、社會、經濟壓迫
- 以色列的反向宣稱對整個異教世界都有論戰性質
- 後來的猶太教對基督教的批評:基督徒把耶穌放在神論的核心,妥協了一神論
- 後來的基督教對猶太教的批評:他們不認耶穌是「神之子」——故失了立約
雙方都相信對方錯了「不止是細節」#
「雙方都不可能都對」。
對第一世紀猶太人:Torah 是不可協商的神聖啟示;基督徒對其鬆動,故基督徒是錯的——而且不止是錯了某個細節,而是錯解了以色列的神。
對早期基督徒:耶穌的死與復活是一神在行動中的完整啟示;猶太人固守民族特權而不承認這神在耶穌中的義舉,踏離了立約。
雙方都可能都錯#
賴特列出其他可能性:
- 斯多葛派可能是對的:神就是世界整體
- 伊比鳩魯派 / 自然神論者可能是對的:有神但與世界遙不可及
- 異教徒可能是對的:有許多神祕力量
- 諾斯底主義者可能是對的:物質世界是壞神所造
- 現代無神論者 / 物質主義者可能是對的
「沒有中立地帶」。
我們處於世界觀的層次,這裡涉及終極選擇。
如何在這些競爭性宣稱之間做選擇?#
第一世紀的猶太人期待一個公共事件——一個解放以色列的偉大行動,透過這個行動,他們的神將向全世界顯明祂不是地方部落神,而是全宇宙的創造者與主宰。
YHWH 將在列國眼前彰顯祂對以色列的拯救;地的盡頭將看到祂為自己子民辯白。
早期基督徒的宣稱#
早期基督徒——尤其是後來成為新約的著作——回顧一個事件,並宣稱:以色列的神已經做了這件事。
在這個基礎上,新約:
- 從這個怪異的新「神子民」社群內部誕生
- 把那個子民的故事說為一個根植於以色列過去、並延伸到世界未來的故事
- 重申猶太的宣稱:這個故事關乎的不是「某位神」,而是「神」
- 修正猶太的證據:這個宣稱不是在民族解放中實現,而是在耶穌身上的事件中實現
整個五卷本計畫的指向#
至此,《新約與神的子民》完成了它「整地」的工作。
接下來的卷次將分別處理:
- 耶穌的歷史問題(《耶穌與神的勝利》)
- 復活的歷史與神學意義(《神之子的復活》)
- 保羅的問題(《保羅與神的信實》)
- 福音書本身
- 最終卷:新約對「神」這個語詞的當代理解
賴特至此承認:他做的所有工作仍是初步素描。但作為「整地」,它已勾勒出第二卷可以正當地往下挖掘的疆域——耶穌如何成為「兩個神子民社群」之間那個既相連又斷裂的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