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先建立歷史學的方法論#

第三章已論證:文學閱讀需要批判實在論。本章要把同樣的認識論延伸到歷史學——這對新約研究至關重要:

  • 後現代文學批評輕言放棄「文本指向文本之外」的可能性,但歷史學家天天在做這件事
  • 我們確實能寫歷史,確實能知道過去發生了什麼

但「歷史知識」究竟是哪一種知識?

賴特先區分「history」一詞的兩個意義:

  • 歷史 = 真實發生的事件(口語用法)
  • 歷史 = 對真實事件的書寫(《簡明牛津辭典》唯一的定義)

本章主要處理後者,但不排除前者——因為歷史既非「赤裸事實」,也非「主觀詮釋」,而是「事件與意圖的有意義敘事」。

「純粹歷史」不可能存在#

啟蒙運動的夢想是「單純記錄發生了什麼」——但這只是一場夢。

為何不可能#

  • 所有歷史都涉及篩選:每秒鐘無數感官資料,無法全部記錄
  • 即使是設定為「中立」的攝影機,也只能放在一個位置、朝一個方向
  • 「裸事實」與「詮釋」之間沒有清晰界線

一個例子:耶穌之死#

  • 「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為我們的罪」是神學添加
  • 「基督死了」——稱呼「基督」已經是彌賽亞身分的詮釋
  • 「耶穌死了」——當天耶路撒冷外有三個人被釘十架,僅選擇提及一個
  • 整個世紀有數千名猶太人被羅馬釘十架,僅選擇提及一個

連最看似中性的歷史陳述,都已是多面向詮釋決策的產物。

古代歷史學家也明白這一點#

很多人以為:

  • 過去兩百年我們才「發現」歷史是什麼
  • 古代人天真地把幻想與傳說當成歷史

但這本身是一個現代神話:

  • Herodotus:刻意以「人類嫉妒與貪婪的展演」為框架編排史料
  • Thucydides:持「必然性」(anangke)的因果觀,並親身介入伯羅奔尼撒戰爭
  • Tacitus:著名的 sine ira et studio(不偏不倚),雖然「奉行於違背中而非遵守中」

真正天真的是後啟蒙人——把自己以為「客觀無預設的歷史」夢想為先賢未及的成就,其實只是時代誤置的傲慢。

「沒有純粹歷史」不等於「沒有事實」#

現象主義的陷阱#

如果所有歷史都被視角染色,是否就只剩下「視角」而沒有事件?這是歷史學版的現象主義:

  • 「你會這樣說,是因為你是基督徒」——這種否定其實邏輯薄弱
  • 如同:「你會這樣說,是因為你是數學家」——但若論題是數學,反而是該聽他的理由
  • 走到極端:Mark 只知道他自己的神學,不知道耶穌

「視角」不威脅「事件」#

賴特反對神學家為了避免「客觀化」而落入主觀化的拉鋸:

  • 不必把「神學論述」化約為「人類學論述」(這是 Bultmann 跟隨 Feuerbach 的做法)
  • 視角與事件之間是「兩者並存」(both-and),不是「非此即彼」(either-or)

望遠鏡的隱喻#

  • 看見望遠鏡時可能誤以為它是萬花筒(轉一下就會變圖案),或者誤以為它有反射鏡(看到的只是自己旁邊的東西)
  • 但望遠鏡確實是「透過某種透鏡,從某個角度看到實在」
  • 批判實在論:保留外在世界的真實性,承認所有觀察皆透過特定鏡片

為何學者迴避把福音書視為歷史#

賴特檢視了三種常見的迴避動機:

1. 「神蹟問題」#

  • 假設啟蒙的「封閉因果連續體」是不可動搖的世界觀
  • 但這就把自己的世界觀升格為先驗的判準
  • 賴特反對:歷史不應「事先排除」任何形式的事件可能性

2. 「以歷史為信仰基礎 = 把信仰變成行為(works)」#

  • Bultmann 從路德宗背景與新康德哲學中引出此論
  • 問題:這假設早期基督教是諾斯底式的、與歷史脫鉤的——這完全違背歷史事實
  • 「以信仰反對歷史事件」其實是因疑而非因信稱義

3. 「追求普遍性」#

  • 既然耶穌講的是兩千年前的事,要怎麼對我們今天有意義?
  • 所以要把「事件」抽象化為「永恆真理的表達」
  • 問題:這把以色列特定處境中的耶穌訊息,硬塞進普世訊息的程式床上

歷史方法:假說與驗證#

歷史學與其他學科一樣,靠假說—驗證運作。賴特用一個生活化的例子:

  • 看到警車在路上奔馳 → 假設:有犯罪或事故
  • 聽到消防車、看到濃煙 → 修正假設:事故是火災
  • 想起十分鐘前的爆炸 → 假設變得更整合

好假說的三個條件#

  1. 納入資料:所有相關證據都要進入解釋,不能因不便而忽略
  2. 整體簡潔:構成一個基本而連貫的圖像
  3. 在相關領域具備生產力:能解釋鄰近的、原本未注意到的問題

兩個原則之間的張力:

  • 「簡單但忽略資料」:例如「耶穌只是個簡單的加利利農民」
  • 「納入所有資料但極度複雜」:例如「保守派」常見的湊合式解讀

應用到新約研究#

  • 猶太資料是「一生鑽研也讀不完」的浩瀚
  • 啟示文學的表達方式與我們大相逕庭
  • 古代史料往往不直接告訴我們最想知道的事
  • 像古生物學家用幾根骨頭重建一隻沒有人見過的恐龍

賴特特別警告:

把不便的福音書段落歸給「初代教會的創作」,看似「批判」,實際上卻將複雜性轉移到「教會發明傳統」這個更難解釋的位置——好比清完床底下的雜物,全部塞進衣櫥底下。

Wrede 的「彌賽亞秘密」假說#

賴特以 Wrede 的著名假說為反例:

  • 第一步:耶穌不認為自己是彌賽亞
  • 第二步:初代教會卻稱他為彌賽亞(為什麼?)
  • 第三步:某位匿名英雄發明「他一直保守秘密」的解釋
  • 第四步:馬可把這套敘事寫成連續故事
  • 第五步:但馬可手腳不夠俐落,故事中還是露出秘密

「基本假設簡單」的代價是「其餘部分極度複雜」。一個能不依賴這種怪異發展史的假說,永遠更可取。

「驗證」的進一步問題#

不同類型的簡潔#

並非所有「簡潔」價值相同:

  • 應該追求的簡潔:人物的動機與意圖、行動的連貫性
  • 可疑的簡潔:直線發展論
    • 「基督教從簡單發展到複雜」——這幾乎肯定是錯的,「簡單形式」往往是長期工作後的結果
    • F. C. Baur 的「猶太基督教 vs. 外邦基督教 → 早期大公教會」——黑格爾式的工整圖式違反實際資料

假說的「實用價值」不能取代假說本身#

  • 把耶穌讀成「我所喜歡的耶穌」是十九世紀自由派 lives of Jesus 的通病——他們在井底看到的只是自己的臉
  • 把保羅讀成「路德宗的保羅」(Schoeps)或「希臘化的諾斯底主義者」(Maccoby),都不過是投射

賴特的原則:假說的不討喜結論,不能作為拒絕該假說的理由——但仍可以是回頭重新檢視論證的提醒。

從事件到意義#

事件的「裡層」#

歷史不只記錄外在動作,更要進入事件的「裡層」(Collingwood)——意即人物的:

  • 目標(aim):人生根本方向,或其中一個穩定子集
    • 例:保羅的目標是宣告耶穌為彌賽亞與主
  • 意圖(intention):把目標應用於特定情境
    • 例:保羅意圖繞愛琴海岸傳道,再往羅馬
  • 動機(motivation):在某具體時刻覺得某行動恰當而想做
    • 例:保羅在某天到雅典市場與哲學家辯論

賴特舉了若干歷史案例,說明這套「目標—意圖—動機」不需動用心理學猜測:

  • 大衛選耶路撒冷為都:目標是聯合十二支派、意圖是找一個不屬於任何支派的中性首都、動機是在某時機奪取耶布斯人之地
  • 屋大維鞏固希律:目標是羅馬世界的和平與穩定、意圖是透過邊境穩定達成、動機是確保巴勒斯坦秩序

社會層次的歷史#

不只是個人心靈,還包括社會的世界觀:

  • 透過象徵特徵性行為文學來解讀社會的世界觀
  • 從鈔票到車票、從摩天樓到地鐵、從聖殿到妥拉卷軸——文化器物都是世界觀的指標

歷史就是敘事#

歷史學家的任務不是堆砌「事實小堆」,而是講一個連貫的故事

  • 故事必須揭示事件之間的因果連結
  • 故事必須穿過事件的「裡層」(人類意圖與動機的互動)
  • 故事的構成需要「受規訓的想像力」——例如:為什麼羅馬如此關注中東?因為首都依賴埃及的穀糧

賴特直言:當代新約學界幾乎沒有人在寫真正的歷史——只有對特定段落的注釋、對小規模問題的研究。Schürer 的《耶穌時代的猶太人歷史》是少數可作典範的歷史敘事,內容雖極端複雜,但仍能串連為一個故事。

為何學者怕「整體敘事」#

  • 害怕「過度和諧化」
  • 害怕「不夠批判」

賴特反駁:

  • 嚴肅歷史寫作必然假設「事件序列確實發生」
  • 各家學者(Meyer、Harvey、Borg、Sanders、Horsley、Crossan)的耶穌肖像都是「內部和諧」的——他們彼此不同,但每一家都是嚴肅的歷史嘗試
  • 「和諧的敘事」並不必然是錯的,只是必須像任何假說一樣被檢驗

意義的層次#

賴特借用 Wittgenstein 的語言哲學,給出「意義」的多層結構:

  • 字的意義:使用於語境中——「book」要看在哪個句子裡
  • 句的意義:在故事中的位置——「耶穌被釘十架」在百夫長口中、門徒口中、保羅口中各有不同意義
  • 故事的意義:在世界觀中的位置——「好撒馬利亞人」對猶太律法師是顛覆,對撒馬利亞國族主義者是強化
  • 事件的意義:在事件序列中的位置——耶路撒冷淪陷對《以斯拉四書》是災難,對約瑟夫斯是「神倒向羅馬」,對馬可 13 章是「新巴比倫的毀滅」

意義仍是公共的#

  • 事件本質上是公共的:地球是平的派可能被環球航行與太空照片逐步擊敗
  • 世界觀可以被挖出來檢驗:「就是這樣啊」之後,另一方說「不是這樣」——對話開始
  • 從多馬到使徒保羅、從掃羅到方濟,都是「世界觀被新意義所改變」的見證

古代猶太教與基督教研究的方法論結論#

對第一世紀猶太教#

  • 過去過度簡化(陰鬱猶太教 → 福音榮光的襯托)
  • 現在的反動是「原子論式」分散研究,拒絕任何宏觀整合
  • 賴特主張:應重建「第一世紀猶太人究竟在彼此講什麼故事」這個更宏觀的圖像

對第一世紀基督教#

  • 二十世紀的學界大多以「迫近末世期待 + 期待落空後的調整」這把鈍刀去進入「裡層」
  • 賴特認為此進路嚴重扭曲,將提出替代假說
  • 第一世紀人不會把基督教當「宗教」:基督徒被斥為「無神論者」、不獻動物祭、團體聚會與當代宗教形式截然不同——他們的特徵是整套生活方式

為了不讓後啟蒙範疇(「宗教」、「靈性」、「教義」)造成文化帝國主義式的時代誤置,下一章必須轉向神學:第一世紀猶太教與基督教世界觀的中心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