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文學批評對新約研究是不可迴避的#

研究早期基督教、耶穌與保羅,幾乎全是透過文學進行的——除了少數錢幣與考古發現之外。因此:

  • 「我們該如何處理新約?」其實是「我們該如何處理任何一本書?」這個普遍問題的特例
  • 二十世紀後半,文學理論的浪潮終於拍打到神學家的城堡腳下

賴特此章的任務:

  • 把第二章的批判實在論認識論應用到閱讀活動本身
  • 釐清「文本—作者—事件」三者之間的關係
  • 重新確立故事作為世界觀載體的核心地位

三段範例:詩、小說、比喻#

賴特先以三個例子讓讀者體驗「閱讀的複雜性」:

Walter de la Mare 的詩〈The Listeners〉#

  • 表面是一個夜半騎士敲門無人應答的場景
  • 透過頭韻、嘶聲、未說出口的線索,營造出宏大而神秘的劇場感
  • 讀者意識到自己只看到「更長戲劇的高潮」
  • 提問:什麼算「正確」的閱讀?

Thomas Mann 的《浮士德博士》#

  • 表面講作曲家 Leverkühn 的浮士德式契約
  • 真正的主題是現代德國的興起與崩潰——直到最後一句才揭曉:「願神憐憫你可憐的靈魂,我的朋友,我的祖國」
  • 透過大尺度的並列與漸顯,達成內在的批判

耶穌的兇惡園戶比喻#

  • 與以賽亞書 5 章的葡萄園故事形成互文
  • 故事的張力在於它既是以色列的悲劇,又超越以賽亞——現在是父親與兒子的故事
  • 子(兒子)取代了以色列在 OT 中的位置,卻又與以色列對立

三個例子共同的提問:

  • 該如何讀?
  • 「弄對細節」有多重要?
  • 讀經作為「聖經」時,會與讀其他文學有何不同?

閱讀本身發生了什麼#

天真實在論的閱讀#

  • 拿起報紙:作者告訴我世界昨天發生什麼
  • 文本就是一面「窗戶」,看出去就是事實本身

現象主義的退守#

  • 一旦讀到自己熟悉的事件被報導得不對勁,立刻轉向「這只是作者的觀點」
  • 望遠鏡變成傾斜的鏡子,看到的不再是事件,而是作者

大多數人會在兩者之間反覆切換:認同的就當成「事實」,不認同的就斥為「主觀觀點」。

現代新約研究的「躲避」傾向#

賴特觀察到當代學者的典型動作:

  • Strecker 主張「登山寶訓不是耶穌的話,而是馬太的神學」——這背後是哲學判斷而非歷史判斷,把「對耶穌的主張」換成「對馬太心思的主張」
  • Bultmann 派把焦點從「耶穌」轉向「初代教會的信仰」
  • 形式批判、編修批判進一步把研究對象從「事件」轉向「社群」

一旦走上這條路,後現代主義會把終點推到底:連馬太心思都摸不到,剩下的只有「讀者與文本互動」這個唯一可定位的「意義」。

後現代閱讀的雙生兄弟#

賴特指出:敬虔派的「聖經對我說了什麼」解構主義其實是奇怪的同床伴侶。兩者都:

  • 不關心作者意圖
  • 不關心文本所指向的真實事件
  • 把閱讀化約為「文本對讀者當下的衝擊」

教會早就有「相對化的解讀方式」,只是用「神對我說話」的語言包裝。賴特的批評對保守與自由兩派一視同仁。

批判實在論式的閱讀#

賴特提出「閱讀的批判實在論」,並戲稱為一種**「愛的詮釋學」**(hermeneutic of love)。

愛的詮釋學#

  • 「愛」首先肯定他者的真實與他者性
  • 不把所愛之人化約為自己的鏡像
  • 套用到閱讀:文本以其自身為主體被聆聽,讀者願意為了理解而停留、努力

具體在四個層面同時肯定:

  • 讀者—文本:文本有自己的視角,讀者的讀法也不是「中立觀察」
  • 文本—作者:文本有自己的生命,作者也有可被部分認識的意圖
  • 作者—事件:作者有觀點,但事件確實獨立於作者
  • 文本—文本以外的世界:意義的層次包括字面動作、當時看見的意義、後來被看見的意義

每一階段都是**「兼而有之」**,不是「非此即彼」。

三種主要的「文本內意義」進路#

賴特處理了三種試圖「不訴諸作者意圖」就能找到意義的進路:

1. 超出作者意圖的層次#

  • 詩人或福音書作者寫作時有意識的層次,但文本中可能有他自己也未意識到的深層意義
  • 例如:弗洛伊德式的潛意識雙關語
  • 問題:這仍是一種偽意圖性

2. 結構主義#

  • 把文本當作人類思想深層結構的證據
  • 從「事件」「作者心思」轉向「結構本身」
  • 問題:是現代版的柏拉圖主義——堅持要繞過現象找「真正的東西」

3. Sensus plenior(更豐滿之意)#

  • 教會傳統認為聖靈使受默示的文本說出比作者所意識更多的話
  • 該亞法(Caiaphas)無意中說出主的話即是一例
  • 問題:難以與「投射自己神學上去」的做法做出區分

賴特承認這三種進路都有部分洞見,但若放棄作者意圖的可發現性,就會落入相對主義。

為何作者意圖仍可知#

  • 政府可以「立法意圖達成 x,實際效果是 y」——意圖與效果可分辨
  • Hans Küng 試圖讀懂 Barth 的《稱義論》立場,Barth 公開肯定他讀對了
  • 純粹的解構主義者,本身也想要被人讀懂他們所寫的解構主義文字

那些「證明作者意圖無法觸及」的哲學招式,本質上就像「兔子永遠追不上烏龜」的數學詭計——技術上吸引人,實際上違反生活經驗。

什麼是文學#

賴特給文學一個寬泛但精準的定義:

人類書寫最好被理解為「世界觀的表述」,或更準確地說:透過講故事讓世界觀得以表述

不同類型的文學如何承載世界觀:

  • 小說、敘事詩、比喻:表面就是故事
  • 同事之間的短信:強化「下學期教學要先安排」這個共享敘事,背後是大學與神學職業的故事
  • 情書:再不通順,也說著「身為人意味著什麼」的深層故事
  • 乾燥的教科書:以列表與定理講述「世界有秩序,且人類可以掌握這秩序」的故事
  • 短詩、警句:是世界觀的快照

文學批評的任務是把這個**「隱含的敘事與世界觀」**揭示出來,並說明它是如何被達成的。

三種讀法的對照(以兇惡園戶為例)#

實證主義者#

  • 把比喻定位於某個歷史背景(耶穌生平、初代教會、福音書寫作期)
  • 嘗試做「客觀」的描述
  • 問題:當不同學者的「客觀」描述相互矛盾時,實證主義便露出破綻

現象主義者#

  • 比喻「對我」說什麼最重要
  • 基要主義派與解構主義在此意外地重合
  • 問題:失去公共相關性,等同於「我喜歡鹽」「我喜歡西貝流士」

批判實在論者#

  • 意識到自己的視角與預設
  • 把這個故事讀為「以色列的故事獲得新的轉折」「以色列的故事變成耶穌的故事」「在耶穌事工中是一種意思、在初代教會重述中又是另一種意思」
  • 既追求歷史準確性,也承認「意義」會繼續展開

批判實在論式閱讀是一個 lectio catholica semper reformanda(普世且永遠改革中的閱讀):對自己誠實、對公共世界誠實,也始終向修正與顛覆開放。

兩種猶太與基督教故事#

第一世紀的猶太—基督教文學中,賴特分辨兩類故事:

  • 不指涉公共事件的故事:例如比喻,或《約瑟與亞西娜》
  • 指涉公共事件的故事:例如馬加比一二書、約瑟夫斯的《猶太古史》與《猶太戰史》

對猶太世界觀來說,有些事件必須真的發生在公共歷史中——因為大多數猶太人相信他們的神是世界的創造者,並仍在自己的創造中行動。

一個「不在歷史中行動」的神,會把整個猶太故事完全顛覆——這正是馬吉安(Marcion)與諾斯底派(Gnostics)所做的。

賴特特別提醒:「現代去猶太化耶穌傳統」的呼聲,往往出自最接近諾斯底立場的人。

故事的敘事結構分析#

賴特引用 Greimas(承自 Vladimir Propp)的敘事結構分析。一個典型故事分為三個動作序列:

  • 初始序列:問題提出,主角受託執行困難或不可能的任務
  • 主題序列:主角嘗試解決,最終解決
  • 最終序列:原始任務終於完成

每個序列中的元素:

  • 寄送者(sender):發起行動者
  • 行動者(agent):執行任務者
  • 對象(object):要傳遞或達成的東西
  • 接收者(receiver):對象的目的地
  • 反對者(opponent):阻撓者
  • 幫助者(helper):協助者

以「小紅帽」為例#

  • 初始:媽媽派小紅帽送食物給奶奶,狼阻擋
  • 主題:樵夫帶斧頭來救
  • 最終:食物終於送到奶奶手中

若改寫結局——「樵夫救出狼然後娶了小紅帽」——就會誕生完全不同的世界觀。故事的「語法」本身就是世界觀的結構。

兇惡園戶的結構分析#

賴特把這套工具用在馬可福音 12:1-12,發現它是「故事中嵌套故事」的悲喜劇結構:

  • 主人栽種葡萄園 → 要透過租戶得果子
  • 主人差遣使者 → 租戶拒絕並虐待(內部故事的初始)
  • 主人差遣兒子 → 兒子被殺(內部故事的主題序列)
  • 主人親自前來毀滅租戶(內部故事的悲劇結局)
  • 葡萄園交給新的租戶(主故事的最終序列)

五項洞見#

  • 主人有外於葡萄園的意圖:以色列不是為自己被立的,而是為神跨越自身邊界的目的
  • 兒子的角色比後來基督論預設的更有限:在敘事中,他是「最痛苦的失敗使者」,他的死本身不是故事翻轉的方式
  • 租戶在不同序列中位置不同:這可能是悲劇的本質——本該擔任「接收者」的角色卻變成「反對者」
  • 新租戶不能單純解讀為「外邦人」:園主的目的本是要透過租戶祝福外邦;新租戶必定是另一群猶太人
  • 「幫助者」位置的留白:園主毀滅租戶的工具,在福音書脈絡下指向羅馬軍事行動,這預告了聖殿的毀滅

兇惡園戶的分析揭示了一個更大的洞察:第一世紀猶太教與基督教之間的爭論,不是抽象教義之爭,而是「以色列的故事該如何說」之爭

把這套敘事工具應用到第一世紀的猶太、基督教文獻,我們可以把不同的「故事版本」標示在同一張結構圖上,看出它們真正的分歧所在。

從故事看耶穌、保羅與猶太傳統#

耶穌#

  • 講故事是耶穌最具特色的教導方式
  • 故事不是「抽象真理的繁瑣包裝」,而是讓聽者的世界觀破裂並被重塑的工具

猶太傳統#

  • 出埃及、士師、大衛家、以利亞與以利沙、被擄與歸回、創造與族長敘事——以色列神學從來就是以故事為基本表達形式
  • 「一神 + 揀選」這類抽象詞彙只是長故事的簡寫
  • 真正「神學」的東西是有動詞的句子,不是抽象概念

保羅#

常被誤以為「保羅放棄了故事形式、走向抽象的希臘化思辨」——這完全錯誤。

近年研究顯示:保羅最具神學張力的論述,正是把猶太故事重塑於耶穌身上

  • 對「十架與復活」的反覆陳述,是把神、以色列、世界的整個故事壓縮進耶穌的故事
  • 對舊約的引用不是 proof-text,而是建議「舊故事的真正高潮在耶穌身上」

小結#

整個賴特計畫的核心方法之一:

  • 故事——不論是言說、書寫、或是行動——是讓「事件」獲得「意義」的關鍵載體
  • 第一世紀的猶太、基督教兩造之爭,本質是「以色列的故事該如何被講」的爭論
  • 因此,新約研究的歷史與神學任務,必定要透過敘事分析才能正確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