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研究的工具#
研究新約涉及三門學科:文學、歷史、神學。第一部已揭示這三者各自的爭議與彼此的拉扯。第二部則回到更根本的層面——認識論(epistemology),為這三門學科鋪設共同的方法論基礎。
賴特的核心主張是:文學、歷史、神學三者的問題其實同源,都是「人如何知道事物」這個基本問題在各自領域中的反映。
本部的論證路徑#
- 第二章:建立批判實在論(critical realism)的認識論,並引入「故事」(story)作為認識架構的基本元素
- 第三章:把這套認識論應用於文學閱讀
- 第四章:把它應用於歷史研究
- 第五章:把它應用於神學任務
急著要進入耶穌、保羅、福音書研究的讀者,可以略過第二部——但事後遇到瓶頸時,請回到這裡。
在現代主義(modernism)瓦解、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尚未沉澱的此刻,先把認識論講清楚,遠比直接動手注經安全。
整個第二部要回答的問題很單純:
- 我們如何「知道」一篇古代文本的意義?
- 我們如何「知道」第一世紀的歷史?
- 我們如何「知道」一個神學主張的真偽?
- 而最根本的:我們究竟如何「知道」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