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許多人要到人生第五個十年才有不凡之舉#
作者在研究「人們究竟在幾歲開始有所成就」時,發現一個明顯的高峰落在 40 歲 前後。這不禁讓人懷疑:人生在此節點是否有某種特殊意義?「40」這個數字本身,是否帶有足以催動行動的象徵力量?
三十與四十:心理學的觀察#
- 蓋兒・希伊(Gail Sheehy)在《人生變遷》(Passages)中把三十多歲稱為「期限的十年」(deadline decade):人們突然意識到自己不會永遠活著,被迫釐清優先順序、收窄焦點,並開始要求自己活出真實。逼近 40 歲時,包裝與表象再也撐不住,真相浮現,人也因此變得更有力量。
- 瑞士心理學家榮格(Carl Jung)注意到自然、宗教、神話與文化中處處可見「四」的象徵(四季、四元素、四福音書作者、神之聖名 YHVH 的四個字母,以及「40」這個數字本身,例如聖經中曠野的四十日,象徵預備期)。對榮格而言,第四個十年為人帶來「立體感」與深度,使原本零散的「面向」與情結整合成單一、更強大的人格,他稱此過程為「個體化」(individuation)。
榮格的「四位一體」(quaternity)觀點認為,年屆 40 最好被理解為一種「完成」——它為新生命、新興趣、新優先順序與新成就鋪路。意識到生命有限,自然驅使我們把精力投注在真正重要、能造成改變的事物上。
本章的真正用意#
- 本章並非主張人人都必須在 40 歲前成功,也不認為這是一個「萬事到位的魔法年齡」。
- 它要說的是:40 歲是一個帶有強烈象徵力量的標記,足以促使人行動。
- 若你離 40 還很遠、尚未找到人生方向,你會發現許多人也是直到這個年紀才尋得天職。
- 若你已過 40,這或許是把你帶到今日位置的重要轉捩點。
- 即使對你而言並非如此,本章的例子仍印證了一個普遍真理:成功多是慢火細燉而成。
三位偉大的「善的力量」:德蕾莎、甘地與羅斯福#
作者先以三位歷史上的「大寫 G」偉人為例——如果連他們都直到四十多歲才尋得人生真正的使命,你又何必為現在的進度焦慮?
德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
- 本名艾格妮絲・龔莎・博亞久(Agnes Gonxha Bojaxhiu),1910 年生於今日的馬其頓,自幼以天主教徒身分長大。
- 少女時期立志成為傳教士,加入愛爾蘭的羅雷托修女會,取名「德蕾莎」,1929 年被派往加爾各答教地理。
- 36 歲那年(1946 年),她在前往大吉嶺的火車上經歷著名的「召喚中的召喚」——一道近乎神聖的指示,要她去服事加爾各答「最窮的窮人」。
- 1948 年她獲准離開修道院,初期一無所有、必須乞討食物與物資,曾一度想退回安穩的舊生活。
- 1950 年——她滿 40 歲那年——梵蒂岡批准她成立「仁愛傳教修女會」(Missionaries of Charity)。
也許上帝是個現實主義者:那道召喚來在 36 歲,而非 26 或 56 歲。二十多歲的德蕾莎恐怕沒有勇氣執行;五十多歲又可能自覺體力不足以開創如此耗心耗力的事業。唯有在 36 歲,她既有成熟的心智與靈性力量,又仍擁有充沛精力與漫長歲月去實踐。
甘地(Mohandas Gandhi)#
- 大眾印象中的甘地,是六十多歲、身披白袍、宣揚和平與獨立的「聖雄」。但他其實直到 1915 年、四十多歲時才返回印度定居,當時還是個穿西裝、有家室的律師。
- 他成年後有 21 年是在南非為印度人的權利奔走。
- 39 歲時,他因抗拒《黑色法案》(The Black Act)強制印度人登記,首次實踐「非暴力不合作」(satyagraha)原則,被判入獄兩個月。隔年 40 歲遠赴倫敦聲援,最終促成該法被廢除——這份勝利讓他嚐到非暴力抗爭的力量,成為日後領導印度的關鍵。
愛蓮娜・羅斯福(Eleanor Roosevelt)#
- 出身富裕、與權力沾邊(伯父是老羅斯福總統),童年卻相當不幸:母親冷淡、深愛的父親酗酒早逝。
- 近 21 歲時嫁給遠房表親小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有十二年安於賢妻良母的角色。
- 三十多歲時發現丈夫外遇,婚姻破碎,在家族壓力下選擇留在婚姻中,但決心追求屬於自己的人生——投入醫院志工、女性議題與婦女投票權運動。
- 四十出頭時,她已找到自己的領導熱情:社會改革。她的草根動員是丈夫當選紐約州長乃至總統的重要助力,後來更主導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制定,被稱為「世界第一夫人」。
愛蓮娜的故事正體現了心理學家艾瑞克森(Erik Erikson)所說、許多人在 35 至 45 歲間經歷的「危機與完成」模式。一場痛苦的私人危機,反而清出了通往更清晰使命的道路。要對世界產生戲劇性影響,矛盾的是,往往得先經歷劇烈的個人蛻變。
這三人在 35 歲時都難以預料日後的影響力;到 40 歲時雖已有成就,但其實才剛要起步。當他們步入第五個十年,人生道路尚未定型,卻因深刻的自我認識與使命的發現,得以成為「成就更大善」的載體。
第二人生的蛻變#
40 歲前後的「目的之爆發」,常是多年來對某個問題(藝術的、社會的或科學的)持續關注、投入數千小時試圖解決後的產物——有時當事人甚至沒意識到自己一直在醞釀,直到答案突然出現。
珍・尼德琪與「慧優體」(Jean Nidetch / Weight Watchers)#
- 珍從小與一群同樣肥胖的朋友為伍,深信世上只有「胖人」與「瘦人」兩種人。
- 39 歲時體重超過 95 公斤,被鄰居誤認懷孕,她知道必須改變。
- 她參加紐約市衛生局的減重課程後體會到:真正的力量不在節食本身,而在規律聚會與同伴間的相互扶持與問責。
- 她邀朋友到家中分享所學,人數爆滿後租下場地舉辦減重聚會。1963 年、40 歲時辭去稅務局文書工作,正式成立慧優體(Weight Watchers International)。
- 十年後遍布北美與歐洲,珍成為富有的全球運動代言人。
珍把自身最大的弱點化為制度設計:她把「胖的人總愛聚在一起」這個觀察轉化為正向力量,讓團體同伴情誼成為慧優體成功的核心要素。即使最糟的經歷,也能成為造就我們偉大的原料。
比爾・威爾森與「戒酒匿名會」(Bill Wilson / Alcoholics Anonymous)#
- 威爾森自幼好強,卻因父親酗酒、家庭破碎而屢受打擊。從軍時初嚐酒精帶來的「奇蹟」,從此倚賴飲酒克服自卑。
- 他曾是成功的證券分析師與保證金交易員,享盡「咆哮二十年代」的富裕,卻在 1929 年股災中傾家蕩產,並日益沉淪於酒精。
- 一位戒酒成功、加入「牛津團契」(Oxford Group)的舊友來訪,讓他大為震撼——信仰似乎抵消了對酒的渴望。
- 39 歲那年,威爾森在醫院中經歷著名的靈性經驗:房間被無法形容的白光充滿,他清楚地聽見「你是自由的人」。此後終生不再飲酒。
- 他將牛津團契汲取自各大宗教的靈性原則,化為著名的「十二步驟」(其中一步是把酒癮交託給「更高的力量」)。43 歲寫下手冊,正式創立戒酒匿名會。
尼德琪與威爾森的經歷顯示:他們不只是熬過自身的掙扎,更進而造福數百萬同病相憐的人;而在他們生命的前 40 年,沒有任何跡象能預示日後的影響力。
彼得・貝南森與「國際特赦組織」(Peter Benenson / Amnesty International)#
- 1961 年 5 月,39 歲的英國律師貝南森在倫敦地鐵讀到一則小新聞:兩名學生因舉杯為自由乾杯,被葡萄牙政府判刑七年。
- 他震驚於此事竟被擠到報紙後頁,遂走進教堂靜思,醞釀出一套行動計畫。
- 幾週內他促成《觀察家報》刊出〈被遺忘的囚犯〉呼籲,當年便成立組織協調寫信聲援政治犯的行動。一年內十多個國家成立了寫信小組——國際特赦組織就此誕生。
貝南森體認到,過去所有的法律訓練與經驗,都只是為這項關鍵任務做準備。如同本章其他人物,人生的前 40 年只是一個平台,真正的畢生志業由此開始。
默默耕耘者:把槳一直划在水裡#
每一個成為「品牌」的名字背後,都有成千上萬同樣不凡、卻較不為人知的貢獻者,而許多人也是到至少 40 歲才嶄露頭角。
數學家瓊・伯曼(Joan S. Birman)#
- 拓樸學與「辮子與紐結理論」(braid and knot theory)的權威。大學主修數學物理,畢業後因想兼顧家庭,繞道在航空業做了「十五年的系統分析」。
- 三十多歲時重返校園攻讀純數學,41 歲才取得博士學位。曾有教授直言:「你太老了,而且懂的拓樸學不夠。」
- 41 歲被史蒂文斯理工學院聘為首位女性數學教員,四十多歲後生涯才真正起飛,並出版專著、受邀至普林斯頓。
伯曼回顧重返校園時說:「我生疏了,但這似乎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礙,因為作為補償,成熟給了我一種十五年前不可能擁有的專注力。」帶孩子、在團隊中工作所養成的專注、判斷力與協作能力,反而讓她在終於能全心投入時成為更好的數學家。嚴格的時間限制催生了效率。
哈佛畢業的保母:托尼・門多薩(Tony Mendoza)#
- 門多薩讀到「人到 40 歲若還沒成功,多半就永遠不會成功了」這個說法時,自己正好 41 歲:十年來年收入從未超過一萬美元,藝術攝影乏人問津,感情生活一團糟。
- 他擁有耶魯工程、哈佛建築學位,卻自嘲是全美唯一年收入不到一萬美元的耶魯加哈佛畢業生;43 歲時靠在姊姊家煮飯、當保母過活。
- 他以摩西奶奶(Grandma Moses,76 歲才提筆作畫)與桑德斯上校自勉,理性看待自己只是「大器晚成者」。
- 後來作品開始登上雜誌、舉辦展覽,甚至進入現代藝術博物館。諷刺的是,這位「拍狗的攝影師」最終是靠一隻名叫 Ernie 的貓的照片走向成功,如今是俄亥俄州立大學攝影教授。
愛吃雞的加油站老闆:桑德斯上校(Colonel / Harland Sanders)#
- 父親早逝,桑德斯從小掌廚,據稱十歲前已精通多種南方菜。一生做過農工、電車車掌、消防員、治安法官、保險員、渡輪駕駛等無數工作。
- 40 歲時在肯塔基州經營自己的蜆殼加油站,順勢向過路旅客供應他的最愛——南方炸雞,逐漸發展成餐廳。
- 1935 年獲頒「肯塔基上校」榮譽頭銜,自此以白西裝、黑領結的南方紳士形象自稱「上校」。但州際公路改道使生意凋零,他變賣餐廳、開始領社會救濟。
- 他用第一張 105 美元的救濟金上路,向各地餐廳兜售祕方(每賣一隻雞抽五分錢)。十年後出現數百家肯德基加盟店,1964 年以 200 萬美元售出事業。
桑德斯 40 歲才找到天職,六十多歲才真正開發祕方的商業潛力,七十多歲才致富。對照你此刻的處境,你擁有的條件很可能勝過進入六十歲的桑德斯——那麼,還有什麼藉口不抓住機會、去做你一直想做的事?
成名之前#
永遠不嫌晚#
- 史蒂芬・佛萊(Stephen Fry)對年輕喜劇演員說:認為「門已關上、我都 30 了還一事無成」是徹底的胡說,事實幾乎相反。
- 休・羅利(Hugh Laurie)43 歲才靠《怪醫豪斯》(House)成為美國片酬最高的電視明星之一;喬治・克隆尼(George Clooney)三十多歲才接到《急診室的春天》(ER)一角。
- 休・葛蘭(Hugh Grant)三十出頭、幾乎要放棄演藝時,在去試鏡《妳是我今生的新娘》的路上對自己說「這是最後一次了,我 32 歲,受夠這種羞辱」——結果他得到了那個讓他一炮而紅的角色。
比一般人晚成功的人,幾乎總要面對某種被感知的「羞辱」。但命運往往要求我們在它向我們敞開心扉、人脈與財庫之前,再多嘗試一次。
研究他們「成名之前」做了什麼#
- 行銷專家阿爾・賴茲(Al Ries)在《焦點》(Focus)中提出違反直覺的建議:「你該研究的是領袖在成為領袖之前做了什麼,而不是之後。」
- 與其「努力想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人」,不如去追尋了不起的洞見與智慧——它們會在日後為你開啟成就大事之門。
- 曾與德蕾莎修女共事 19 年的修女們受訪時,沒人記得她有任何突出之處,除了她孱弱的健康。表面上她與其他修女無異,但她內在的「板塊」顯然正在移動。她先尋求洞見,個人與公眾的成果才隨之而來。
生涯停滯,然後……#
丹・布朗(Dan Brown)#
- 出身書香之家,一心想當創作型歌手,卻一張張專輯都沒沒無聞。三十多歲時除了親友外,沒人在意他成敗。
- 一次大溪地度假時讀了一本驚悚小說,心想「我能寫得更好」,遂開始寫作。1998 年、34 歲時為《數位密碼》找到出版商,但後續作品銷量平平。
- 39 歲生日前幾個月,《達文西密碼》出版,銷量數以千萬計,三年內賣出逾 6000 萬冊,徹底改變他的人生。
「如果一開始沒成功,換個不同的東西試試。」每本勵志書都歌頌堅持的力量,但堅持唯有走在正確的道路上才有意義。布朗是「堅持結合實驗」的教科書範例——他一直知道自己「有點本事」,只是要找到正確的容器來盛裝它。妻子的全力支持也是關鍵。
羅伊・李奇登斯坦(Roy Lichtenstein)#
- 從小就確定要當藝術家,但這份篤定並未縮短他成功的路。整個 1950 年代邊養家邊打零工,畫的是當時流行的「混濁抽象表現主義」,始終是藝術圈的局外人。
- 1957 年到偏遠的奧斯威戈任教,事業跌至谷底;妻子因鬱悶開始酗酒。畫了 20 年,生涯近乎熄火。
- 1960 年轉任羅格斯大學,受鼓勵勇於實驗。1961 年完成第一幅日後成名風格的大畫(米奇與唐老鴨)——靈感部分來自兒子的挑釁「我打賭你畫不出漫畫那麼好」。
- 同年起在李奧・卡斯特里畫廊展出,創作出《轟!》(Whaam!)等以漫畫網點構成的巨幅作品。39 歲那年個展幾乎開幕即售罄。如一位評論家所說:「37 歲時,他有份沒前途的工作和一屋子沒人要的畫;40 歲時,他成了名人。」如今他與安迪・沃荷並列為普普藝術(Pop Art)的頂尖代表。
李奇登斯坦同樣是「努力 + 實驗」的範例:當世界開始告訴他「你在做的事很迷人、很有價值」時,他願意傾聽,即使那是條起初與自己珍視風格格格不入的路。他更以紀律著稱,常埋首工作室兩三天不出門。寫《達文西密碼》時,布朗每天凌晨四點起床工作到午餐,連續數年。30 歲時他們還沒有那樣的技藝與執行力,到 40 歲時,想像力與執行力的恰當配比才到位。
吉姆・葛蘭特/李・查德(Jim Grant / Lee Child)#
- 40 歲出頭,在英國電視公司任職 18 年(曾參與《故園風雨後》《一觸即發》等劇)後突遭裁員,上有家庭要養。
- 他拒絕恐慌,買了紙筆坐下來寫書,並訂下「成為全美第一驚悚小說家」的目標。
- 主角「傑克・李奇」(Jack Reacher)之名來自妻子在超市的一句玩笑。他以筆名「李・查德」聞名,李奇系列銷量逾 1600 萬冊並改編成好萊塢電影。
從查德身上可汲取兩個通則:
- 許多創作者以「我是藝術家」為藉口,拒絕為生涯設定清晰目標。沒有「攀上領域頂峰並守住」的長期目標,他的生涯可能在一兩本書後就消退。
- 多數人 40 歲被裁員會驚慌地四處找同類工作;但更該冷靜自問:「這件事給了我什麼機會?」(小心別把任何事貼上「災難」的標籤。)恐慌的彼端,是可能性。
查德受訪時說,他相信寫作真正是一種「第二階段」的生涯——他 40 歲才開始,如同雷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勞勃・陸德倫(Robert Ludlum)等人;他不認識任何沒有先用半生做別的事的成功作家。
生命始於 40#
- 1930 年代,哲學家華特・皮特金(Walter B. Pitkin)出版暢銷書《生命始於四十》(Life Begins at 40,這句名言正是他所創),試圖說服讀者:40 歲與其說是終點,不如說是起點。在機器時代之前,多數人因勞役在 40 歲前就已耗竭——一次大戰時,曼徹斯特周邊工業階級「為軍事用途而言,38 歲就已是老人」。
- 在當年看似過度樂觀的話,如今因壽命延長與富裕,幾乎成了無可爭辯的事實。
多數 40 歲的人仍以 65 歲為退休年齡,於是想「我只剩 25 個有生產力的年頭」。但若放寬視野——你才用掉約三分之一的生產期,還有四十年、約三分之二的人生可供實現抱負。40 歲不是「開始走向終點」,而是真正的開始。
結語#
- 在地球上待了四十年,難以說對品格與技能的成熟、或對好點子的執行毫無影響。
- 到 40 歲,我們通常已知道自己擅長什麼,但若有助於更大的成功,也更願意改變作法。
- 我們懂得堅持的價值,卻也夠智慧地持續實驗,找出「行得通的方法」。
- 年輕時迫於同儕、師長或父母期望而從眾的壓力,如今我們終於成為自己。
心高氣傲者或許不屑把甘地、德蕾莎與只是讓世人多了炸雞的桑德斯上校、或丹・布朗相提並論。但在這一點上他們完全相同:都是直到 40 歲前後才真正進入狀況,並都持續尋找能讓生命發揮最大影響力的事物。懷抱同樣的開放態度,你也能被引向某件賦予你生命非凡影響力的事。
大器晚成者群像#
作者在章末補充一長串到第四、第五個十年才真正發光的人物,例如:
- 茱莉亞・柴爾德(Julia Child):37 歲才開始學做菜,四十多歲後才成名的電視名廚。
- 凱瑟琳・葛蘭姆(Katherine Graham):46 歲丈夫自殺後接掌《華盛頓郵報》,靠水門案報導使其成為輿論重鎮。
- 貝蒂・傅瑞丹(Betty Friedan):四十出頭出版《女性迷思》,掀起女性主義「第二波」。
-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40 歲寫下《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多瑪斯・阿奎那亦在 40 歲動筆《神學大全》。
- 孔恩(Thomas Kuhn):40 歲寫出《科學革命的結構》。
- 克里斯汀・迪奧(Christian Dior):40 歲才創立自己的時裝屋,首場「新風貌」即轟動。
- 桑姆・華頓(Sam Walton):鑽研零售業逾二十年,44 歲才開第一家沃爾瑪。
- 史考特・派克(M. Scott Peck):43 歲寫《心靈地圖》,賣出千萬冊。
- 約瑟夫・坎伯(Joseph Campbell):45 歲出版啟發《星際大戰》的《千面英雄》。
- 其他還包括安東尼・伯吉斯、亨利・米勒、雷蒙・錢德勒、華勒沙、佛洛里(青黴素人體應用)、丹尼・特喬、山繆・傑克森、葛拉漢(巴菲特的導師)、索羅斯、艾略特、伊恩・佛萊明(《007》)、露絲・韓德勒(芭比娃娃)等。
若你的「四十大關」正逼近、剛過、甚至你希望自己還是 40 歲卻不滿意至今的成就——別絕望。如本章故事所示,「生命始於四十」這句常被當笑話的話,從未比現在更為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