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談判,主要爭點通常只有四個#
崔西回顧了上千場大小談判,得出一個極實用的法則:
任何談判中,主要的爭點通常只有四個。
偶爾會是 1、2、3 或 5 個,但「四」是最常見的數量。
雖然小議題可能有幾十個,但真正關鍵的,往往只有四個。你的任務是事先想清楚:
- 對「自己」而言,這四個是什麼?
- 對「對方」而言,這四個是什麼?
- 我可以怎麼處理它們?
一個主要議題 + 三個次要議題#
更精確地說,四個議題之間還有層級:
| 數量 | 角色 |
|---|---|
| 1 | 對你最重要的核心議題(primary issue) |
| 3 | 也重要,但不到核心程度的次要議題(minor issues) |
例子:買房子#
- 主要議題:房子本身——格局、外觀、屋況
- 次要議題:價格、貸款條件、含哪些設備、何時可入住等
例子:買新車#
- 主要議題:車型、顏色、車身大小
- 次要議題:價格、舊車折抵、配件、付款方式
- 一旦選定具體型號,主要議題就會變成「總價」,其他成為次要
當雙方的「主要議題」相同時:僵局#
如果雙方的核心議題剛好相同且互斥,談判幾乎不可能成立。
案例:以色列與巴勒斯坦#
崔西舉了一個自 1947 年延續至今的例子:
- 以色列的核心議題:以色列國家的延續存在
- 巴勒斯坦的核心議題:廢除以色列這個國家
- 兩方的「No.1」彼此完全互斥
- 結果:談判已持續數十年,仍無解
當雙方的核心議題完全衝突時,再多的次要讓步都救不了這場談判。
用「四項法則」找出雙贏路徑#
這個法則最大的價值在於——它讓你思路立刻清晰。
操作方式:
- 找出自己的核心議題
- 找出對方的核心議題
- 如果兩者不衝突,往往就能形成雙贏:雙方各拿到自己最重要的東西
- 在三個次要議題上彼此讓步、彼此交換
主要議題會被擺到最後解決#
崔西再次提醒讀者 80/20 法則在談判中的應用:
雙方真正的核心議題,會在談判的「最後 20% 時間」才被達成共識。
前 80% 的時間,都耗在次要議題上。
實戰戰術:從容易達成共識的條款開始#
崔西分享他在處理冗長合約時的一個極有效戰術——例如先前提到的 52 項修改的房地產合約:
- 從合約第一頁到最後一頁一條一條過
- 雙方對大約 80% 的條款不會有歧見——直接同意
- 遇到有爭議的條款,先跳過,往下走
- 走完一輪後,回頭重看那些跳過的條款
- 第二輪會發現許多爭議能透過讓步、妥協、交換解決
- 必要時走第三輪、第四輪
最終你會收斂到「最終四項(final four)」——一個必須解決的核心議題加上三個次要議題。這時才是真正談判的開始。
這個技巧的力量在於:把容易的事先解決,建立合作慣性。
等剩下「四項」時,雙方都已經投入了大量時間,更願意找出辦法成交。
案例:談判工作條件#
求職談判是「四項法則」的絕佳練習場:
- 大多數人以為主要議題就是薪水
- 但實際上,企業常受限於職等、薪資結構、HR 政策,沒有彈性
更有效的策略#
一旦發現雇主在薪水上沒有彈性——直接接受開價。
然後把談判焦點轉到次要議題,而且發揮極大價值。
可談的次要條件:
- 公司配車
- 更好的健保方案
- 多於法定的休假天數
- 彈性工時
- 90 天後的書面績效評核
- 達到特定(白紙黑字、可量化)的目標時加薪多少
這就是「主要議題鎖死,但用次要議題拿到實質好處」的典型操作。
對任何新工作,這都是一套極佳的談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