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談判專案:成功談判的四大要素#
哈佛大學師生研究了上千場大大小小的談判——從商業到國際政治——歸納出成功談判的四個關鍵元素。完整理論收錄於 Roger Fisher、William Ury、Bruce Patton 合著的《Getting to Yes: Negotiating Agreement Without Giving In》。
這是當代談判學最具影響力的方法論之一。
它的核心觀念:把人和問題分開,把立場和利益分開。
四大要素#
依序處理:
- 人(People)
- 利益(Interests)
- 選項(Options)
- 標準(Criteria)
1. 人(People):把人格與議題分開#
成功談判的第一個關鍵:
- 把談判對象的「個性」與「實際議題」徹底分開
- 保持不情緒化
- 心思與目光全部聚焦在「談判主題」本身
- 不要被對方的個性(無論討喜或惹人厭)帶偏
永遠記得:你在談的是議題,不是「這個人」。
2. 利益(Interests):先弄清楚雙方真正想要的#
談判一開始,就要清楚識別各方的利益與需求:
- 在寫下「我要什麼」之前,先寫下「我想達成什麼結果」
- 然後再回推:要達成這些結果,我必須在談判中爭取到什麼?
主動探詢對方的利益#
當你坐下來與對方面談時(甚至面談前),花時間搞清楚:
- 對方真正想要什麼?
- 對方需要從這場談判中達成什麼?
可以直接問:
假設今天的討論結果完美,在你的角度,最後我們會達成什麼樣的結果?
「立場(position)」是表面要求,「利益(interest)」是底層需要。
真正的雙贏,建立在處理「利益」而非「立場」之上。
3. 選項(Options):先創造,再爭論#
在開始為各種細節爭論之前,先為意見不同的地方創造多個選項:
- 列出多種可能性
- 用腦力激盪(brainstorming)開拓替代方案
- 工具:心智圖(mind map)、白板、活頁掛紙(flipchart)
不要被「A 案 vs B 案」的二元對立綁住。
多數雙贏結果,都來自於 C 案、D 案——一個雙方原本都沒想到的第三選項。
4. 標準(Criteria):用客觀基準評估方案#
第四個元素常被稱為**「邊界條件(boundary conditions)」**:
- 在談判前,先約定用某種客觀標準作為決定依據
- 怎樣才算「對雙方都好的協議」?
- 我們想要避免什麼?達成什麼?保留什麼?
把四個元素串起來:完整流程#
一旦雙方都清楚「滿意的結果長什麼樣」,整個談判流程就會變得結構化。
實際操作的句型:
一個好的協議要滿足這個條件、給我們那個結果、達成這個目標……
也就是說:你先把「好協議」的具體形貌(對你和對對方)描述出來——再依此標準逐一檢視各個選項。
最後:
- 比較各種選項與最終結論
- 用事先定義好的客觀標準衡量
- 討論各種能滿足雙方利益、且符合邊界條件的具體做法
這套流程的最大優勢:讓所有人都聚焦在「目標」之上。
防止談判被個性、情緒、與主題無關的細枝末節帶離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