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項指引:清楚認識罪的本質#

這是歐文在第十章中提出的第二項具體指引:在你的心思和良心中,對罪的罪咎(guilt)、危險(danger)和邪惡(evil)建立清晰而持久的認識。

本指引的詳細內容已在前一部分「以罪咎加載良心」中完整論述,此處僅作扼要回顧。

核心要點回顧#

罪咎的嚴重性#

  • 信徒犯罪比未信者更為嚴重——因為信徒已經領受了恩典,明白真理,卻仍然容讓罪在心中作王
  • 隱藏在心中的罪比外在行為的罪更加危險——內心深處的敗壞若不對付,比顯而易見的過犯更具破壞力

罪的危險#

危險英文說明
使心剛硬hardening罪會逐漸麻痺良心,使人對屬靈的事越來越遲鈍
招致管教correction神必定會管教祂的兒女
失去平安loss of peace與神相交的喜樂和確據會被奪去
永遠的毀滅eternal destruction若不悔改治死罪,將面臨最終的審判

罪的邪惡#

邪惡英文說明
使聖靈擔憂grieving the Spirit罪直接得罪那位住在信徒裡面的聖靈
傷害基督wounding Christ每一次犯罪都是對基督十架受苦的輕蔑
失去事奉的用處losing usefulness被罪纏累的信徒無法有效地服事神和他人

歐文強調,信徒必須持續地、反覆地將這些認識「加載」在良心上,不是一次性的認罪,而是不斷地讓罪的可怕深深印刻在心中。唯有如此,靈魂才會真正渴望脫離罪的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