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一般性原則:確保在基督裡有份(第七章)#
歐文提出治死罪的方法與途徑時,首先強調一些絕對必要的一般性原則。無論一個人多麼深感定罪、多麼下定決心,若離開這些原則,就不可能成功。
原則一:確保你在基督裡有份。 若你打算不藉此就治死任何罪,那永遠不會成功。除非一個人是真正的信徒,否則他無法治死任何一個罪。治死罪是信心獨特的工作(the unique work of faith)。
- 歐文所說的「信徒」,是指真正接枝在基督裡的人——不是一個人自以為是信徒,而是他確實是信徒。治死罪是信徒的工作。「你們若靠著聖靈」——唯有信徒被勸勉去治死罪。
- 未重生的人或許能做出某些類似的行為,但他永遠無法以神所悅納的方式完成這工作。沒有基督的死,就沒有罪的死。
- 治死罪不是未重生之人的事。神尚未呼召他們去做這件事。悔改歸正(conversion)才是他們首要的本分和工作——是整個靈魂的歸正,而非治死這個或那個特定的私慾。
- 治死罪是信心的工作,且是信心獨特的工作。信心潔淨人的心。沒有信心,這工作就不會成就。
未重生的人無法治死罪。神對他們的呼召不是治死個別私慾,而是全人的悔改歸正。離開基督,一切對罪的對抗都將歸於徒然。
第二條一般性原則:努力治死一切私慾,否則無法治死任何私慾(第八章)#
若不真誠且勤勉地致力於治死一切私慾,我們就無法治死任何一個私慾。
這條原則針對的是罪本身。任何私慾都可能使人陷入強烈而嚴峻的掙扎——他為此禱告、為此嘆息、渴望得釋放。但同時,在他其餘的本分上——在與神持續的交通中、在讀經、禱告和默想上,或在與那困擾他的私慾無關的其他方面——他卻變得鬆懈疏忽。這樣的人不應期待能治死那困擾他的私慾。
選擇性的治死罪源於敗壞的動機#
(1) 這種選擇性的治死罪出於敗壞的動機,永遠不會有好的結果。 真正的、蒙悅納的治死罪之原則是:恨惡罪之為罪(hating sin as sin)——不只是把罪當作一個痛苦或令人不安的習慣來恨惡——並且領會基督在十字架上所顯明的愛,這些才是一切真正屬靈治死罪的根基。如果你恨惡罪之為罪,恨惡一切使你靈魂憂傷不安的惡行,那麼你也應當同樣警醒地防備一切使神的靈憂傷不安的事。
(2) 神可能正在使用那持續困擾你的私慾來管教你。 你怎麼知道神是否正因為你其他方面的疏忽和慣常的不冷不熱,而容許那困擾你的私慾繼續存在,好管教你、使你得力、得勝?
某個特定私慾佔優勢的原因#
- 作為疏忽的自然結果:私慾存在於每個活著之人的心中。只要人殷勤地守望自己的心,私慾就在其中枯萎死去。但若因疏忽而鬆開了約束,它就可能透過先前被壓制的慾望,進入我們的思想。
- 作為其他罪的懲罰:神常常容許一個罪的存在來懲罰我們其他方面的疏忽。對惡人,神將他們交給一個罪,作為另一個罪的審判。對祂自己的百姓,祂也可能留下某些令人困擾的轄制,以預防或醫治其他的惡。
自我省察的關鍵問題:你所對付的是否只是那個「令你不安」的罪?還是你同樣警醒地對付一切使神的靈憂傷的事?真正的治死罪是全面性的,而非選擇性的。
第一個具體指引:省察你的私慾是否帶有危險徵兆(第九章)#
在提出一般性原則之後,歐文轉向具體的指引,引導當靈魂發現某個令人不安的私慾或轄制時該怎麼做。以下是預備性質的指引:
第一個指引:考量你的私慾是否伴隨著危險的徵兆。
省察你的罪,看它是否帶有致命的標記。若有,就必須採用非常的補救措施。以下是危險的標記和徵兆:
一、罪已長期存在且根深蒂固#
如果這罪已經與你同在許久,持續敗壞你的心;如果你容許它繼續掌權而未曾嘗試竭力殺死它,那麼你的靈魂已處於危險的病況中。陳舊而被忽略的傷口總是危險的,且常常是致命的。 內住的感染若不加處理,只會越發嚴重頑固。若不天天治死它,它就會日漸壯大。罪永遠不會自行死去。
二、心靈暗中為罪辯護而非抵抗它#
如果私慾一直存在,而你從未以福音的方式竭力去治死它,這是另一個危險的徵兆。其表現為:
- 當關於某個罪的令人不安的思想出現時,人不是尋求消滅那罪,反而在心中搜尋自己良善的證據。
- 這種自欺進一步發展為:為一個未被治死的罪、或一個未被真誠地嘗試治死的罪,去尋求恩典和憐憫。
三、罪的引誘頻繁得逞#
如果罪頻繁地引誘靈魂,並獲得了意志的普遍同意,甚至帶著某種喜悅——即便實際上未曾付諸行動——它已經得逞了。一個人可能無法在外在行為上「完成」那罪,但若意志上犯罪的意願已被獲取,罪就已經成功了。
四、人僅以律法主義的論據對抗罪#
如果一個人只以罪的後果或刑罰作為抵抗的理由,這表明罪已經在他的意志中佔據了相當的地位。屬基督的人是出於福音的原則而行——基督的死、神的愛,以及對罪之為罪的深刻憎惡。
五、可能涉及神的管教性懲罰#
神有時甚至會讓屬祂自己的人處在某種私慾或罪的迷惑權勢之下,以糾正他們先前的罪、疏忽和愚昧。我們如何知道神介入管教的手是否已經離開?省察你的心和行為——在你被這罪纏住之前,你靈魂的光景如何?
六、你的私慾已經抵擋了神對它的特別對付#
神常常遇見一個人,針對他心中的惡具體地向他說話。祂使人反省自己的罪,為此審判自己。如果私慾的轄制力迫使他掙脫了主的這些約束,他就處於一個可悲的境況中。
歐文提醒:雖然這些情況可能發生在真正的信徒身上,但不能反過來推論——「因為一個人遇到了這些狀況,他就一定是真信徒。」正如一個智慧人可能生病、受傷並做出愚昧的事,但不能因此說凡是生病、受傷並做出愚昧之事的人都是智慧人。這個推論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