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死罪不是什麼#
Owen 首先提出一個實際的處境:假設一個人是真信徒,卻發現內心有一股強大的內住之罪(indwelling sin)將他俘虜。這罪消耗他的心靈、混亂他的思緒、削弱他在與神相交之責任上的力量。他該怎麼辦?他可以採取什麼途徑來治死這罪?
在正面回答之前,Owen 先澄清五個常見的誤解。
一、治死罪不是徹底消滅罪#
治死一個罪,不是將它連根拔除、完全摧毀,使它不再存留在我們心中。完全消滅罪是我們的目標,但在今生不可能達成。
保羅自己承認:「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腓立比書三 12)他是蒙揀選的聖徒、信徒的榜樣,在信心、愛心和聖靈的一切果子上無人能及,然而他仍「尚未得著」、仍「不完全」,而是「竭力追求」。
神的美意是讓我們在自己身上沒有一件事是完全的,好叫我們在凡事上都「在基督裡得以完全」。
二、治死罪不是偽裝罪#
當一個人只是在外在行為上放棄某些犯罪的表現,別人可能看他好像改變了。但在神眼中,他只是在原本的罪上又加上了假冒為善(hypocrisy)。他的心變得更加詭詐,卻並沒有得到一顆更聖潔的新心。
三、治死罪不是天性的沉穩#
有些人天生性情平靜溫和,沒有像許多人那樣激烈、不受控的情緒。如果他們再加上紀律、思考和謹慎來培養這種天性,他們看起來就像是非常治死罪的人。
但事實上,他們的內心可能是一潭污水。他們不應該用天性本來就不給予活力的事來衡量自己的治死罪。他們需要用自我否定、不信、嫉妒或其他屬靈的罪來檢視自己。
四、治死罪不是將罪轉移到另一個出口#
行邪術的西門(Simon Magus)暫時離開了他的巫術,但他的貪婪和野心依然存在。彼得對他說:「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使徒行傳八 23)他雖然放棄了巫術,但他的私慾仍然一樣強大——同樣的私慾,只是水流被引到了不同的方向。
一個人可能只是在罪之間交換:
| 放棄的罪 | 取代的罪 |
|---|---|
| 驕傲 | 貪愛世界 |
| 放縱情慾 | 律法主義 |
| 自我驕傲 | 藐視他人 |
不要以為放棄了一個罪就是治死了它。你可能只是換了主人,卻仍然是罪的奴僕。
五、治死罪不是偶爾的勝利#
一個與罪摔角的人,在兩種情況下可能誤以為自己已經治死了罪:
情況一:令人後悔的爆發之後。 罪的突然爆發震撼了他的自滿,使良心驚恐。他奔向神,拼命呼求。他全力對抗這罪。當整個人都被喚醒時,罪就縮回去,低調行事,看起來好像死了。但風波一過,這賊又活生生地出現,忙碌如故。
情況二:在審判或苦難的熔爐中。 為了擺脫神的憤怒,人立志除去自己的罪,發誓不再容許罪佔有一席之地。罪安靜了,不再蠢動,似乎被治死了。但這不是因為罪受了傷,而是因為那人的靈魂暫時恢復了理智。一旦這些想法被擱置,罪就恢復了原本的生命力和活力。
偶爾壓制罪的表現,並不等於真正治死它。真正的治死罪是持續不斷的爭戰,而非一時的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