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經濟利益驅動法#
「經濟利益驅動法」假設每個人的行為動機都是金錢,讓人們聽命於你的最好方法就是給他們物質獎勵或者物質懲罰,以此創造行為動機。
例如:
- AOL 客服人員每成功勸退一個客戶就獲得獎金
- 軟體公司給編程錯誤最少的程式設計師發獎金
核心問題:內部激勵 vs 外部激勵#
這種方法的根本問題是,它將內部激勵(intrinsic motivation)變為了外部激勵(extrinsic motivation)。
- 內部激勵:發自內心想把事情做好的天然願望——想做出優異的工作、想寫出錯誤更少的程式碼
- 外部激勵:有人付錢讓你幹某事
內部激勵遠比外部激勵強得多。但當你用金錢來驅動本來就想做的事情時,就會產生過度合理化效應(Overjustification Effect)——「我要寫出沒有 bug 的程式碼,因為我喜歡錢。」外部激勵取代了內部激勵,最終結果反而是你降低了他們做出優異工作的願望。
局部利益最大化的陷阱#
人們會想出辦法將報酬盡量最大化,但實際上卻沒有達到你真正想要的結果:
- **「客戶挽留專家」**為了拿更多獎金瘋狂不放過客戶,最終上了《紐約時報》頭版負面報導
- 程式設計師發現 bug 後會說服測試員相信「那不是真正的錯誤」,或私下解決以避免進入追蹤系統——表面上錯誤數量下降了,實際上程式碼品質並沒有提高
程式設計師是非常聰明的。無論你用什麼標準來評估他們的表現,他們都會找到辦法將評估值最大化,所以你永遠也得不到你真正想要的結果。
不斷調整指標也沒用#
Robert D. Austin 在《組織績效評估與管理》中指出:引入新的績效測量方法會經歷兩個階段:
- 第一階段:你得到了你想要的東西(因為還沒人想出作弊的方法)
- 第二階段:每個人都想出了如何將指標值最大化的對策,事情變得比原來更糟
信奉此法的經理們認為只要不斷調整指標就能避免問題——但 Austin 博士的結論是:這樣的想法行不通,最終不會起作用。
這不是管理,是推卸責任#
「經濟利益驅動法」的最大問題是,它其實根本不是管理——它是一種設計精巧的推卸責任的方法。你的目的是讓程式設計師寫出可靠的程式碼,但你不是去訓練他們,而是付錢讓他們自己想辦法完成。
以星巴克為例:星巴克有一整套標準的訓練程序,包括如何給每一種咖啡命名、如何在咖啡杯上做標記、如何大聲報出訂單。而你隨便走進一家鄉下咖啡館,點了一小杯加熱焦糖豆奶拿鐵,你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重複——因為沒有人告訴員工如何改進工作。
作為經理,設計一個有效的系統是你的職責。管理需要制度,但你不能放棄自己的責任、不能透過給員工發錢的方式來訓練他們。應該避免用外部激勵取代內部激勵,使用恐懼進行管理或使用大聲喝令進行管理都不會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