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猶太主義和種族衝突:教會作為克服種族分歧的群體#
基督教與猶太教的關係,是教會歷史上最痛苦、最複雜的倫理議題之一。新約經文中某些段落曾被用來為基督徒對猶太人的迫害提供神學依據,最終導向了大屠殺(Holocaust)的悲劇。海斯在本章中追問:新約聖經究竟如何看待以色列?教會應如何回應這些困難的經文?
一、研讀相關經文#
新約各作者對猶太教的態度呈現出顯著的差異,從保羅的辯證式盼望到約翰的尖銳對立。
1. 保羅:以色列的盼望(羅馬書 9-11 章)#
保羅以深切的悲痛與掙扎面對以色列的不信:
- 痛苦的現實: 保羅「心裡大大憂愁,時時傷痛」(羅 9:2),甚至願意自己與基督隔絕,以換取同胞的得救
- 神的主權與信實: 神對以色列的應許並未落空。神有主權揀選的自由,但祂的揀選並不廢棄祂的信實
- 橄欖樹的比喻: 外邦信徒是被接枝到以色列的橄欖樹上,不應驕傲地看不起被折下的枝子
- 奧祕的盼望: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 11:26)。以色列暫時的剛硬是為了讓救恩臨到外邦人,而外邦人的得救終將激發以色列的回轉
保羅的核心信念:神沒有棄絕祂的百姓(羅 11:1)。以色列的命運與十字架的意義緊密相連——若神會棄絕祂的選民,福音本身就失去了根基。
2. 馬太福音:取代與審判#
馬太的立場與保羅形成鮮明對比:
- 對法利賽人的嚴厲抨擊: 馬太福音 23 章的「七禍」是新約中最激烈的反猶太言辭之一
- 惡園戶的比喻: 馬太加上了自己的結論:「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太 21:43)
- 婚宴的比喻(太 22:1-14): 在馬太手中成為對以色列審判的宣告——王差遣軍隊消滅了拒絕邀請的兇手,燒毀了他們的城(暗指耶路撒冷的毀滅)
- 血的咒詛: 「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 27:25)——這段獨特於馬太的敘述,將耶穌之死的責任歸於整個猶太民族及其後代
馬太發展出了一套清晰的取代神學(supersessionism):教會取代了以色列,成為神國的新子民。
3. 路加—使徒行傳:邀請與見證#
路加的態度比馬太溫和:
- 路加描述了教會向猶太人熱切傳道的典範
- 使徒行傳中的講道主要是邀請猶太聽眾接受耶穌為彌賽亞
- 雖然也記錄了猶太人的拒絕與逼迫,但語調更像是先知性的呼召而非審判性的定罪
4. 約翰福音:最尖銳的對立#
約翰福音將教會與猶太會堂的對立推到了新約的最高點:
- 「猶太人」的負面描繪: 「猶太人」(hoi Ioudaioi)一詞出現超過七十次,幾乎總是帶有貶義
- 存在性的二元對立: 約翰將不信的猶太人描述為魔鬼的兒女(約 8:44),建構了一種存在性的二元論——屬神的與不屬神的、光明與黑暗
- 歷史處境: 約翰福音反映了約翰群體被逐出猶太會堂的痛苦經歷(約 9:22, 12:42, 16:2),這些經文必須在「猶太教內部衝突」的框架中理解
海斯坦言,約翰將猶太人的不信推論為一種存在性的疏離——他們「不屬於神」——這種二元論神學後來成為基督徒仇恨猶太人的溫床。約翰福音 8 章的對話「從經文到奧斯威辛」(Auschwitz)之間有一條令人不寒而慄的軌跡。
二、綜合分析:聖經正典中的以色列#
面對新約內部如此巨大的張力,海斯嘗試進行綜合分析。他歸納出幾個共識點:
- 所有新約作者都對以色列拒絕耶穌感到困惑與挫折
- 沒有任何新約作者——包括保羅——設想猶太人有一條不經耶穌基督的「分別救恩」之路
- 四位主要作者都見證了猶太人對基督徒的迫害,新約中的反猶言辭必須被理解為受迫害者的回應
- 新約的衝突本質上是猶太教內部的宗教信仰之爭,不是種族歧視。新約作者自己就是猶太人,耶穌也是猶太人
- 初代基督徒運動與法利賽拉比猶太教之間的衝突,首先應被理解為猶太教內部的現象
海斯的關鍵抉擇:以保羅為基準#
面對新約內部無法調和的歧異,海斯做出了一個重要的方法論抉擇:以保羅在羅馬書 9-11 章的立場作為衡量基準,其他新約作者的觀點必須在這個保羅式框架中被詮釋或被批判。
為什麼選擇保羅?
- 保羅最充分地處理了揀選的神學含義——神的恩典、信實與主權
- 保羅的進路最好地保存了與舊約更大敘事的延續性
- 教會歷史上跟隨馬太和約翰路線的結果,已導致了不可挽回的災難
- 保羅理解以色列的命運與十字架之間的深層關聯
透過三個焦點意象解讀#
- 群體(Community): 新約處理的不是個人對猶太「鄰舍」的態度,而是兩個群體——教會與以色列——的命運與關係。這是一個關乎群體責任的倫理問題
- 十架(Cross): 耶穌的死是神對以色列信實的明證。十字架的邏輯是:即使面對人的拒絕,神仍以受苦的愛來回應。若基督徒將十字架變成攻擊猶太人的武器,就是根本性地誤解了十架
- 新造(New Creation): 保羅辯證式的末世論(已然/未然)允許他對以色列保持盼望。約翰的「已實現」末世論則傾向封閉這種盼望。在保羅的框架中,故事尚未結束——神的救贖計劃將在末後包含以色列全家
三、詮釋解讀:回應新約有關以色列的記載#
說話模式的分析#
這個案例在說話模式上與其他議題截然不同:
| 說話模式 | 證據 |
|---|---|
| 規條(Rules) | 新約中沒有任何關於如何對待猶太人的具體規條。不過,愛仇敵、棄絕暴力的一般性命令同樣適用 |
| 原則(Principles) | 新約作者並未訴諸寬容、自由或平等的原則,而是訴諸神與特定子民的特殊關係 |
| 典範(Paradigms) | 保羅提供了正面典範——在橄欖樹比喻中呼籲外邦信徒「不要自誇,要存敬畏的心」(羅 11:20)。馬太和約翰則提供了負面典範 |
| 象徵世界(Symbolic World) | 保羅在羅馬書中建構的象徵世界最為關鍵——我們身處一個未完成的救贖故事中,神對以色列的信實是整個故事的根基 |
面對其他權威來源#
- 傳統: 教會傳統在對待猶太人方面留下了極其黑暗的遺產。從馬丁路德的反猶著作到大屠殺,傳統在此處幾乎無法提供正面指引
- 理性: 啟蒙運動促進的宗教自由和多元包容,為基督徒與猶太人的對話創造了條件。但理性有其局限——它無法裁決「耶穌是否是彌賽亞」這類信仰核心問題
- 經驗: 在五個案例中,經驗在此處扮演最關鍵的角色。大屠殺的經驗迫使教會重新審視其聖經詮釋和神學傳統。約翰福音 8 章的軌跡「在奧斯威辛結束」——這個歷史事實要求我們走保羅指出的「未走過的路」
四、活出經文的教導:教會作為克服種族分歧的群體#
對猶太教的具體回應#
| 回應方向 | 具體內容 |
|---|---|
| 教育 | 教會必須積極教導猶太教的歷史與信仰。許多基督徒對猶太教的無知,不僅助長偏見,也扭曲了教會對自身信仰的理解 |
| 對話 | 教會應尋求與猶太群體的持續對話。這種對話不是放棄各自的信念,而是認真的夥伴在終極問題上的坦誠交流 |
| 悔改 | 教會需要為歷史上對猶太人的迫害真誠悔改,承認這些行為根本性地背叛了福音 |
延伸至更廣泛的種族和解#
海斯指出,新約對猶太教問題的處理可以作為基督教倫理處理其他族裔與種族衝突的範式:
- 加拉太書 2:11-14: 保羅在安提阿因彼得退出與外邦人的共餐而當面責備他。在種族問題上妥協就是「與福音的真理不合」
- 加拉太書 3:28: 「不再分猶太人、希臘人……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教會蒙召成為超越種族藩籬的新群體
- 以弗所書 2:14-19: 基督藉十字架拆毀了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隔斷的牆,將兩者合為一個新人——這就是福音的核心
海斯的實踐總結:教會內部的種族隔離是一種異端(heresy),因為它否認了福音的核心真理。在 1990 年代美國教會中持續存在的種族分離,是「不忠的令人不安的記號」。教會最迫切的實踐任務之一,就是建立跨越種族與族裔界線的和解群體。
教會蒙召擴展以色列的使命:
我要使你作萬邦之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賽 49:6)
當群體的身分被如此理解時,任何形式的種族分裂或仇恨都變得不可思議——因為教會內部的種族隔離就是對福音真理的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