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受造的「地」(earth)轉向其中的「人」(humanity)。聖經對「人」這個整體的教導,哪些部分與宣教密切相關?本章先談人按神形象受造的尊嚴,再談人在悖逆中的全面墮落,並以 HIV/AIDS 為例反思惡的範式,最後從智慧文學(Wisdom Literature)汲取宣教意涵。

本章核心張力:人類的尊嚴(dignity)與墮落(fallenness)並存——這個悖論決定了宣教必須既肯定每個人的價值,又徹底面對罪的全面性。

按神形象造的人(Humanity in God’s Image)#

神形象的受造(Created in God’s Image)#

關於 Gen 1:26-27「按著我們的形象,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的詮釋,神學文獻汗牛充棟。但聖經本身從未為「神的形象」(imago Dei)下定義,因此要精確「框住」它幾乎是徒勞。

「按我們的形象」是副詞性(adverbial)用法,描述神如何造我們,而非描述我們擁有什麼屬性。神的形象不是我們「擁有」的東西,而是「我們是什麼」。為人就是要做神的形象——這是人之為人的定義性特質。

從宣教學角度,「人按神形象受造」加上創世記 1—3 章的脈絡,至少蘊含四個重大真理。

1. 所有人都是神可以對話的對象(addressable by God)#

在創造敘事中,神對其他受造物只下「生養眾多」的基本指令;唯獨對人,神除了祝福外還有教導、許可、禁令,後續更有問句、審判與應許。透過理性的言語與對話來認識神,是人的特性。

舊約進一步顯示,這不限於以色列:神能對亞比米勒、巴蘭、尼布甲尼撒說話,正如祂對亞伯拉罕、摩西、但以理說話一樣。

  • 不論文化或宗教世界觀,每個人最根本的人性根基都是「按神形象受造」。
  • 創造萬有的神向祂自己造的人說話時,不需要許可、不需要翻譯、不需要跨文化處境化
  • 即便人在罪中普遍壓抑、扭曲了這份對神的敏感,福音之所以仍有賜生命的潛力,正因為罪人與悖逆者仍是按神形象造的、仍能聽見神聲音的人

2. 所有人都向神負責(accountable to God)#

可被神對話的另一面,就是必須向神回應。即使亞當夏娃躲藏起來,仍須回答神。詩篇 33:13-15 說:

耶和華從天上觀看;他看見一切的世人。從他的居所往外察看地上一切的居民。他是那造成他們眾人心的,留意他們一切作為的。

地上每一個人都被神知道、被神考量、被神追究——這是「普世可推之倫理」(universalizable ethics)的根基。所以阿摩司可以向非立約的列國宣告神的審判:他們雖未在西奈山領受妥拉,卻仍知道對神與對人的基本倫理責任。

這意味著在任何文化中,宣教都能找到「共同的倫理橋樑」——人類普遍擁有的道德責任感。

3. 所有人都有尊嚴與平等(dignity and equality)#

按神形象受造,同時是「使我們有別於其他動物」的根據,也是「使所有人彼此平等」的根據。

  • 沒有其他動物按神形象造,所以人有獨特的尊嚴與生命神聖性。
  • 所有其他人都按神形象造,所以不論性別、族群、宗教、社會、經濟、政治地位,人類彼此根本平等

這在古近東世界相當獨特。阿卡德諺語說「人是神的影子;奴隸是人的影子」——以色列從不認同這種「人之間存在本體差異」的觀念。約伯為他的男女僕辯護:「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嗎?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豈不是一位嗎?」(Job 31:15)

基督徒的宣教必須以尊嚴、平等、尊重對待每一個人。當我們看一個人時,我們看到的不是標籤(Hindu、Buddhist、Muslim、無神論者、白人、黑人……),而是「神的形象」——一個被神造、被神對話、向神負責、被神所愛的人。

「宣教在原則上的合法性,並不使任何方法在實踐上都合法。」(The validity of evangelism in principle does not legitimize any and every method of evangelism in practice.)

任何剝奪他人尊嚴、不肯尊重對方所珍視之物的作法,本身就是愛的失敗

保羅在雅典並未認同雅典人的宗教,但他以禮貌與尊重相待,即使他的反對者也承認他「沒有謗讟我們的女神」(Acts 19:37)。彼得也勸基督徒要以「溫柔、敬畏的心」(gentleness and respect)為信仰辯護(1 Pet 3:15-16)。

4. 聖經的福音適合所有人(the biblical gospel fits all)#

人類另一個普世共通點是:都是悖逆神的罪人,因此神的形象雖未失落(因為它構成人性本身),卻被扭曲玷污。神的宣教包括恢復人到那真正的神形象——而耶穌正是這形象的完美原型。

  • 罪是普世實在,福音是普世解藥。
  • 並非忽視族群與文化的豐富多樣;在新創造中,福音將像鑽石的眾多切面一樣,在所有被救贖的文化中閃耀
  • 基督教宣教不是邀人成為西方人、韓國人或奈及利亞人,而是邀人因福音的變化大能,成為更真實的人

新約所解決的關鍵神學爭議是:外邦人歸主不需要先變成猶太人。在彼西底安提阿與雅典所傳的福音是同一個:耶穌是以色列盼望的應驗、是普世的審判者;唯獨信靠祂得救與赦罪。

為任務而造(Created for a Task)#

人類被放在地上帶著使命——治理、看守、照管其餘的受造界。這使「生態關懷」成為基督徒宣教合理的一部分。

Gen 1:28 用了兩個強烈的動詞:

  • kābaš(治服):意味著付出與努力,使環境服務於生存。對人類而言,這大概等同農業活動——所有物種都以某種方式「使用環境」。
  • rādâ(管理):這是專屬於人的「治理、行使統治權」。

這兩個字常被當代生態論述抹黑為「暴力、剝削」——但這是相對晚近才出現的指控。猶太與基督教傳統幾世紀來的主流理解是:這是託付於人的良善看護(benevolent custodianship)。

神將祂自己對受造界的「王權」(kingly authority)以授權形式交在人手中。古代君王會在領土遠方豎立自己的像,作為主權的象徵;同樣,神在受造界中立人作祂的形象,代表終究屬於神的主權。

而 Ps 145 形容神王權的特質是:智慧、能力、良善、信實、慈愛、慷慨、保護——這些特質祂施與「凡他所造的」。

「神的形象」不是讓人傲慢凌駕萬物的執照,而是一個將我們約束於謙卑反映神性情的模式。

「我們若像神一樣有治理權,就必須在治理方式上『效法神』(imitators of God, Eph 5:1)。imago Dei 不是給我們任意妄為的執照,而是限制我們——我們要做君王,不做暴君;做了暴君,就否定甚至毀壞我們裡面的形象。」

在關係中受造(Created in Relationship)#

Gen 1:27 將「神的形象」與「男女的互補性」緊密並列: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

緊密的平行結構暗示:人類性別互補與其所容許的相互關係(mutual relationship),反映了神本身內在生命的某種真實。並非神有性別,而是關係是神本體的一部分,因此也是按祂形象受造之人本體的一部分。

Gen 2 則把性別互補放進「人的任務」脈絡。神對受造界的評語一向是「好」「甚好」,突然出現「那人獨居不好」(not good, Gen 2:18)——這不只是孤單的心理問題,而是創造論層面的問題。

  • 神已在 Gen 2:15 把園子交給人「修理、看守」,加上 Gen 1:28 的填滿、治服、管理,這任務之大遠超一人之力。
  • 因此神為人預備的不是「伴侶」(companion)以解寂寞,而是「幫助者」(helper),與他並肩承擔受造使命。
  • 男與女不僅是為互相反映神而需要彼此,也是為合作完成創造使命而需要彼此

人被造在關係中、為了關係、為了一個需要關係性合作的任務

  • 從婚姻起,擴及一切人際關係,愛的橫向關係是神創造心意的一部分。
  • 墮落破壞了關係層面,所以修復破裂的人際關係也是神宣教的一部分。
  • 我們的宣教目標不僅是個人永恆得救,也分擔神對「此時此地健康的人際關係」的熱情——個人、家庭、職場、社會、國際之間。

悖逆中的人(Humanity in Rebellion)#

創世記很快展開:事情並未按神的心意延續下去。罪藉著悖逆進入人類生命。創 1—11 章以樸實深邃的敘事,至少呈現關於罪的三件事,是宣教必須認真面對的。

罪影響人格的每個層面#

Gen 早期把人描繪為「一個整體、卻有不同層面的存在」(an integral, single person with different dimensions)。Gen 2:7 稱為「有靈的活人」(a living being)。至少四個面向交織並存:

  • 身體性(physical)——是物質受造界中的受造物
  • 屬靈性(spiritual)——與神有獨特親密的關係
  • 理性(rational)——溝通、語言、可被對話、意識、記憶、情感、意志
  • 社會性(social)——性別互補反映神的關係性,是一切人際關係的根基

Gen 3 顯示:罪的進入動用了人性每一層面,後果也波及每一層面。

夏娃受誘的過程:

  • 屬靈上:被引導懷疑神的真實與良善,破壞了原有的信靠與順服。
  • 理性上:對果子作理性(可吃)、美感(悅人眼目)、智性(使人有智慧)的衡量——這些能力本身是好的,問題不在思考,而在將不順服合理化
  • 身體上:「她就摘下來吃了」——具體的肢體行動。
  • 社會上:與「同她在一起」的亞當分享,使罪進入人類關係的核心,立刻產生共同的羞恥,後續更生出愈發惡毒的後裔。

罪一旦從每個層面進入,便永遠敗壞了這四個層面:

  • 屬靈:人與神隔絕,懼怕祂的同在,懷疑祂的真理,敵對祂的愛。
  • 理性:用心思將罪合理化、推卸給別人、為自己脫罪,思想被黑暗遮蔽。
  • 身體:被判死刑,疾病與衰朽侵蝕生命,整個物質環境也在咒詛下虛空嘆息。
  • 社會:人際關係從該隱與亞伯之間的憤怒、忌妒、暴力、兇殺開始,逐步惡化為聖經敘事所描繪的可怕社會敗壞。

羅 1—2 是保羅對「罪普世性掌權」最尖銳的分析,可以看到同樣四個層面都被罪滲透。人性沒有任何一部分能不受罪影響。

罪影響人類社會與歷史#

聖經對罪的分析比個人層面更深。舊約的「先知性視角」(prophetic perspective)不只限於以賽亞到瑪拉基,也包括歷史書的作者(前先知書)——他們從神的觀點觀察社會與歷史。

罪會橫向在社會中蔓延,也會縱向在世代間繁殖:

  • 整個社會可能集體沈淪於混亂之惡(士師記節節升高的醜行)。
  • 以賽亞攻擊那些以立法將不義制度化的人(Is 10:1-2):「禍哉!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的,和記錄奸詐之判語的。」
  • 耶利米震驚發現整個耶路撒冷由上到下都已腐爛(Jer 5)。
  • 歷代王(除少數如希西家、約西亞)愈來愈邪惡,世代累積至神無法承擔。

在此須謹慎。有人不願談「結構性罪」(structural sin),認為只有「人」會犯罪。這在某層面是對的——結構不會以人格意義犯罪。

然而沒有人是在一張白紙上做道德選擇。我們都活在他人歷史性選擇所累積的社會框架中,這些框架本身充滿罪的痕跡。因此可以說:結構雖不像個人那樣犯罪,但結構是「沾染罪、滋生罪」的(sin-laden or sin-generating structures)。

這不能用來合理化或免除個人責任,但確實意味著某些罪的生活方式會被結構與慣例「正常化」、「合理化」

「歷史性層面」則提醒我們深入追溯罪的根。若一個社群充滿暴力、腐敗、家庭破裂,僅僅宣講個人悔改的回應是不足的;追問「為什麼」往往會挖到歷史深處的根源。讓人理解現況的歷史成因,本身是社區修復的重要(雖非唯一)因素。

若宣教是把好消息帶進人類生命的每個領域,就必須研究與分析「壞消息」究竟在社會結構(橫向)與歷史脈絡(縱向)中以何種形貌存在。唯有揭露,福音潔淨、醫治、復和的大能才能解開其陰沉效應。

罪影響整個人類生存環境#

人悖逆創造主時,墮落的後果觸及整個物質環境。「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Gen 3:17)。Bauckham 說明:

  • 人是大自然相互依存整體的一部分;人類歷史的破壞必然波及自然。
  • 由於人是地上的優勢物種,人的罪必對自然產生極廣泛的影響
  • 墮落擾亂了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使我們疏離自然、視之為敵對;引入掙扎與暴力(Gen 3:15, 17-19; 9:2)。

至於地震、洪水、海嘯、火山是否全因人類墮落,神學與科學界爭論不休,本書不作裁決。但聖經明確指出:

  • 墮落徹底扭曲與緊繃了人與大地的關係。
  • 墮落使受造界對神的基本功能受挫(Rom 8:20)。
  • 我們既活在被咒詛的地(自亞當)中,也活在與神立約的地(自挪亞)上。宣教神學需同時承載前者的徹底現實感與後者的無限盼望。

罪不只滲透每個人格層面,不只使每個人都是罪人,更扭曲了我們橫向與歷史性的社經關係以及對地的生態關係。只專注於個人錯行、僅將福音應用於那一層的宣教策略,並非沒有福音熱忱,但對「罪是什麼、罪做了什麼」缺乏完整的聖經理解——也因此對福音與宣教的全面性同樣不足。

範式之惡?HIV/AIDS 與教會的宣教#

當代人類社群面對的最大緊急情況之一是 HIV/AIDS。每天約 7,000–8,000 人因 AIDS 相關疾病死亡——相當於每天 20 架波音 747 墜毀。撒哈拉以南非洲佔全球七成以上的感染、死亡與新增案例。

  • 9/11 事件死約 3,000 人,全球震驚;非洲每天等於兩個 9/11。
  • 2004 年印度洋海嘯一日帶走約 30 萬人;HIV/AIDS 每月在非洲造成相當於一場海嘯的死亡。
  • 全球估計至少 4,600 萬人感染;每日 16,000 新感染;至 2020 年至少 6,500 萬人死於 AIDS。
  • 與歷史上瘟疫不同,HIV/AIDS 主要奪走青年勞動與育兒世代,留下祖父母與幼兒掙扎求生。每 14 秒就有一個 AIDS 孤兒誕生。

作者受到 Kenneth R. Ross 文章與 2004 年 OMSC「Mission Leaders Forum」啟發,將 HIV/AIDS 視為一個對教會與宣教的重新定義時刻

將 HIV/AIDS 作為「惡的範式案例」討論時,絕不意指:

  • 感染者本身比其他人類更為邪惡或有罪。
  • HIV/AIDS 是神對感染者的特定審判。即使性放縱是主要傳染途徑,仍有極多女性、兒童、未出生嬰兒、醫療與照護者是因無辜或盡善而感染。把疾病解釋為神對個人罪的直接審判,本身正是加深他們孤立與痛苦的另一重惡。

HIV/AIDS 處境中的惡的多重面向#

HIV/AIDS 幾乎吸納了聖經提醒我們的每一層惡,也呼喚每一層宣教回應:

  • 神祕性:來源、起源(似在 1934 年由動物跳到人)、為何難以被研究攻克——像惡本身一樣神祕;同時兼具「外在/自然」與「人類媒介」兩面。
  • 侵入生命、必致死亡:將「罪的工價」提前到生命的中段,破壞神所賜的祝福、豐盛、滿足。
  • 長期身體痛苦:在非洲被稱作「Slim」(消瘦),如同生命力被吸乾;破壞神所賜的免疫系統。
  • 透過性傳染:玷污神祝福的人類最親密關係。男性性行為被估計與 80% 的疫情有關(異性戀為主,亦含同性戀)。
  • 乘虛於性別失衡:南非 60% 女性的初次性經驗是被迫的,40% 是與較高社經地位的男性。
  • 不成比例地侵害女性:非洲女性與少女感染率為男性的 5–6 倍。
  • 不分善惡:許多忠貞妻子因丈夫外遇染病;許多嬰兒在母腹中感染。
  • 快速製造寡婦與孤兒:而文化、經濟、宗教偏見往往使她們處境更差(如丈夫家族沒收財產)。
  • 奪走未來與盼望:年輕生命驟然被判死刑;村鎮失去工人、教師、醫生、父母;田地荒蕪、饑饉肆虐。
  • 巨大心理創傷:恐懼、否認、罪疚、自我憎惡、憤怒、報復、絕望;引出對神良善與公義的尖銳質問。
  • 既造成貧窮,也利用貧窮:「病毒尋找弱者、窮人、易感者。」
  • 暴露國際不平等:西方有抗反轉錄病毒藥(ARVs),大多數第三世界買不起。製藥公司的抗拒是疾病史中的悲劇。
  • 在政治腐敗中卡住:隱瞞、否認、資源權鬥延誤對策。
  • 觸及人類處境的每一面向:勞動、生育、信仰、教育、心理、生理;以及每個世代。

在 HIV/AIDS 中,我們所看見的是一張「撕裂神所造大地上人類生命核心的、扭曲吞噬的、魔性的惡的臉」。

對 HIV/AIDS 的宣教多面向回應#

全面性的惡需要全面性的回應。Lausanne 文告指出:HIV/AIDS 是多面向的全球疾病,必須以基督教世界觀回應,結合物質、社會心理、文化、政治、屬靈層面,整合佈道、門訓、社會行動、追求公義

合乎聖經的整全宣教回應至少包括:

  • 單純的憐憫照顧——對病者與臨終者的看顧。
  • 更廣的照顧——對受疾病影響者(含未受感染者)的支援:創造就業、照顧寡婦孤兒(從出埃及記到雅各書的核心命令)。
  • 教育——感染者、受影響者、教會、牧者、地方領袖、能影響態度與行為的人,特別是女性。
  • 挑戰與譴責有害的文化與宗教實踐——污名化、排斥、性別歧視與壓迫。
  • 平衡資源分配——預防與治療(ARVs)之間的醫療、政治、經濟、文化、公義議題。
  • 諮商與屬靈支持——從確診到臨終到喪親者的陪伴訓練。
  • 政治與經濟層面的參與——為呼召進入政治場域的人。
  • 敏銳的福音見證——傳揚在基督裡新的、永恆的生命,赦罪、復活的盼望,死亡並非最後一句話。

福音的終極性與死亡的非終極性#

福音佈道並非次要,而是「終極」(the ultimate thing)——它將其他必要的回應整合在一個死亡不是終極的基督教世界觀中。

AIDS 最殘酷的事實是「必死的判決」(inevitable death)——而死亡正是「最後的仇敵」、惡的最深指印。AIDS 把人原本擱在生命遠處的問題猛然推到眼前:什麼是死?死後是什麼?面對死亡有盼望嗎?

Richard Baxter 名言:「我傳道,如同此後再無機會傳道;如將死之人對將死之人說話。」(I preach as though ne’er to preach again, as a dying man to dying men.)——這正是教會在被 HIV/AIDS 摧殘的社群中所處位置的寫照。

  • 福音不能被任何其他應對所取代,但其他應對也都有其同等不可替代的聖經必要性。
  • 只有福音,藉著基督的十字架與復活,確證新創造的生命與終極盼望
  • 死亡這個事實,最清楚地揭示各宗教救贖觀之間的深淵

Carl Braaten 的話深刻:

「聖經中的救恩,是神在我們對個人死亡與普世死亡的期待地平線上向世界發出的應許。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因為它應許衝破死亡的惡性循環。死亡是把一切活物拉入其中的力量。我們可以購買部分救贖,但沒有任何救贖技術能買通死亡。

新約中的救恩,是神在耶穌的復活中對死亡所做的。救恩是儘管有死亡,仍臨到你、我、整個世界的事。福音宣告,在一個人的歷史中,死亡不再是末世(eschaton),而成為過去歷史。死亡躺在耶穌身後。

既然死亡是把人與神最終隔開的力量,那麼唯有勝過死亡的能力,才能釋放人進入與神的永恆生命。我們最終的救恩在末世將來——當我們的死被拋諸身後。當前的救恩像是『從未來借取』,因為我們與復活的基督藉信與望聯合。

一個對耶穌從死裡復活避而不談的基督論,配不上『基督的』之名,根本不該稱為基督論。」

而我們可以補一句:一個不把「死亡之終極解答」納入應對範圍的宣教學,也配不上「基督的」之名。

智慧與文化(Wisdom and Culture)#

從整個地與整個人類的廣景,我們轉向常被宣教聖經神學忽略的智慧文學——舊約聖經中最具國際性的部分。在這裡,以色列以「全創造、全人類」廣角鏡頭建構信仰與倫理。

接下來探討:

  1. 智慧人如何在國際對話中辨識神在他文化中的智慧——為處境化提供橋樑模型。
  2. 智慧倫理如何從創造傳統汲取動機,而非以色列救贖史——進一步走向普世化。
  3. 智慧那質疑、掙扎、誠實的聲音,提醒我們對所傳的信仰保持誠實。

國際橋樑(An International Bridge)#

智慧人」(the wise)是古近東世界一個共通階層——以知識聞名、被求問建議的人,從一般民眾的「諮詢顧問」到王室的行政與政治幕僚都有。

埃及與美索不達米亞留下豐富的智慧文獻:

  • 埃及:Ptah-hotep、Merikare、Amenemhet、Ani、Amenemope、Onksheshonqy。
  • 巴比倫:Counsels of Wisdom、Man and His God、Ludlul、Dialogue of Pessimism、Babylonian Theodicy、Ahiqar。

聖經本身也承認他國的智慧之名(往往為了凸顯所羅門更勝一籌,如 1 Kings 4:30-31),並提及巴比倫、以東、推羅、亞述、波斯的智者。

智慧文學在兩方面顯出強烈的國際性:

  • 共同議題:社交與權力場合的人際技巧、社會穩定與道德秩序、成功與幸福、神義論、人生荒謬、無辜受苦。
  • 直接採用:以色列樂於評估、修整、淨化、收編他國智慧文本——例如箴言中亞古珥與利慕伊勒王的言論顯非以色列人;箴 22:17—24:22 大量採用埃及《Amenemope 智慧書》。

然而以色列並非剽竊。他們的獨一神論的信仰,與他國的多神世界觀根本衝突。所以智慧文學裡:

  • 多神論的眾神完全消失(甚至箴 1—9 章將「智慧女士」與「愚昧女士」對置——很可能分別代表 YHWH 與偶像)。
  • 巫術、占卜、神祕儀式(律法所禁)也完全缺席。
  • 多神世界觀常伴隨的道德犬儒與宿命論,被傳道書談論,但在「敬畏耶和華」這條獨一神論主線下處理。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智慧)的開端」(Prov 1:7)。「開端」不是起點而是「主導性的首要原則」——即使智慧文學從不明引出埃及、立約、應許之地等歷史傳統,YHWH 之名所蘊含的故事正是這一切反思的底層。

智慧文學的國際性,對宣教至少有四個意涵。

共同的人類關懷(Common human concerns)#

以色列關心的人生課題——意義、家庭、婚姻、為人父母、友誼、職場、溝通、誠信、怒氣、金錢、苦難、死亡——都與所有文化共鳴。許多宣教學者建議:智慧文學是聖經信仰與不同文化對話的最佳橋樑之一,能以友善、非威脅的方式引入更廣的聖經啟示。

歡迎列國的智慧(Welcoming the wisdom of the nations)#

以色列智慧人肯定他國中許多價值與教導——這對律法與先知中常見的「拒絕列國神祇」是重要的平衡。

  • 創造主的智慧遍及全地,所有人都按祂形象受造。
  • 以色列在啟示與救贖上有獨特經驗,但對美善真理沒有壟斷權——基督徒同樣沒有。
  • 凡與聖經真理與道德相合的文化傳統,否認毫無益處,肯定卻能帶來宣教祝福

另一個可能原因:列國的智慧匯入以色列,是「列國以其財寶榮耀獻給 YHWH」這個末世主題的先聲(Is 60—66;Rev 21:24-27)。當人類文化的浩大成就被洗淨偶像與罪的痕跡,將成為新創造中所有蒙救贖人類共同生命的豐富。

批判列國的智慧(Critiquing the wisdom of the nations)#

歡迎並非無批判接受。以色列完全排除他神的痕跡,並按自己的神學與倫理框架調整所採用的箴言——「用 YHWH 一神論作為宗教與道德的消毒劑」。

Frank Eakin 觀察:神將智慧賜給萬族,卻將妥拉獨賜以色列(Ps 147:19-20;Sirach 24:8-24)。妥拉成為以色列評估列國智慧的判準

宣教對其他文化既要肯定其善處,也要辨識其罪、自私、偶像的痕跡。這辨識不能預設答案,必須從長期投入與深刻理解中而來,否則我們可能太快否定我們覺得陌生或新奇的事物。

在「文化相關性」與「神學混合主義」(syncretism)之間劃線,是一項自聖經以來就存在的宣教任務。若以色列以妥拉行此事,我們更該以整本聖經行此事。

智慧橋樑本身並非救贖性的(The wisdom bridge is not in itself redemptive)#

智慧雖是橋樑,卻不含完整的福音救恩。智慧文學本身就有自我批判——箴言的「一般原則」常被生活推翻,所以才有約伯與傳道書與之並列:

  • 撒但的惡意、苦難、徒勞、無預測性、不確定的未來、生命的扭曲、最終的死亡。
  • 智慧自身無法回答這些——但它指向答案的位置:敬畏耶和華
  • YHWH 是以色列在揀選、救贖、立約歷史中認識的神。福音在那裡。

智慧文學處理的是受造的世界——其美、其秩序、其過程的一致;以及其曖昧、兩難、荒謬。它是神的世界,因為祂造了它;也是墮落的世界,因為我們糟蹋了它。它需要被拯救。智慧把我們指向 YHWH,因此間接指向那賜救恩的歷史故事。

正典上的線索:智慧傳統與所羅門及大衛之約的高峰相連。1 Kings 中關於所羅門智慧的記載也包括建殿——而所羅門的奉獻禱告求神祝福來祈禱的外邦人。任何與所羅門相關的智慧,必然連於「神要藉以色列祝福列國」這個傳統。

宣教可以藉聖經智慧的國際性與其他文化搭橋,但橋本身不救人。最終必須有東西過橋——就是聖經福音的信息,YHWH 的身分,以及祂藉耶穌基督救贖世界的完整故事。

創造的倫理(A Creational Ethic)#

耶 18:18 提及以色列三種職分:祭司(律法)、智慧人(謀略)、先知(神的話)。三者在信仰底層連貫,但取徑明顯不同。

  • 律法規定性地(prescriptive)命令與禁止——基於神的權柄。
  • 智慧反思性地(reflective)勸告、警告、說服——基於經驗、慎思、後果。
  • 先知直接斥責特定的政治腐敗;智慧則陳述「良政原則」。

以倫理術語:律法走 deontological 路線,智慧走 consequentialist 路線

最顯著的差異在於動機性訴求:律法與先知主要訴諸以色列的救贖歷史;智慧主要訴諸創造的信念

以「為窮人與弱者伸張公義」為例:

  • 律法相關經文(Ex 23:9; Lev 19:33-36; 25:39-43; Deut 15:12-15; 24:14-22)——都以「你們在埃及作過寄居者」「神將你從埃及領出來」為動機。
  • 智慧相關經文(Prov 14:31; 17:5; 19:17; 22:2; 29:7, 13; Job 31:13-15)——強調「我們都是同一位造物主所造」。富與貧、自由與為奴、欺壓者與受欺壓者,都是神手所造。你對人所做的,就是對造他的主所做的——耶穌將這原則在自己身上重新展開。

智慧書並非不知出埃及、西奈、應許之地的傳統——以色列人怎麼可能不知道?耶和華這個約之聖名本身就承載著那段歷史。但智慧文學有意選擇從普世性、創造性的道德秩序汲取神學與倫理。

宣教意涵:當我們接觸他文化、他信仰、他世界觀者,仍與他們共享同一人性與同一位創造主(無論他們是否承認)。在文化、社會、經濟、政治、倫理議題的宣教接觸中,會發現許多與「不認同聖經救贖故事的人」也能共鳴的共同基礎

我們最終仍盼望帶他們進入救贖故事(「福音的終極性」),但這未必須是接觸的起點。聖經智慧傳統顯示:聖經倫理本身有一種普世性,因為人按神形象受造、活在神創造的地上——即使在墮落文化中被扭曲,仍會在人心中找到迴響

誠實的信仰(An Honest Faith)#

智慧文學與舊約其他傳統最具挑戰性的差異,是某些聲音敢於質問舊約主流命題的普世適用性。而這也許正是這類材料被納入正典的目的之一——逼我們走向一個誠實的信仰:承認有些懷疑我們無法消除、有些問題我們在自身經驗與啟示的限度內無法令人滿意地回答。

最典型的張力:申命記與詩篇宣告「順服得福、惡人受罰」,但實際經驗常顯非如此。

  • 詩 146 與 約 24:1-12 對照:約伯說「然而神並不追究人的罪」、「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他的人看見那日子呢?」
  • 申 30:15-20 與 傳 8:14—9:4 對照:傳道書誠實控訴「義人遭遇惡人所當得的,惡人卻遭遇義人所當得的」的道德倒錯。

智者似乎時常舉起以色列的核心信念(「YHWH 愛弱小貧窮」「義人得福、惡人受罰」),然後拋出挑戰:「這信念如何與我們所活的真實世界相符?人生常常並不按這些規則走。」

詩篇也充滿這樣的語言:

  • 「主啊,要到幾時呢?」(Ps 6:3; 13:1-2; 62:3; 74:10)
  • 「為什麼……?」(Ps 10:1; 22:1; 43:2; 44:23-24; 88:14)
  • 「在哪裡……?」(Ps 42:3; 79:10; 89:49)

Walter Brueggemann 稱這一切為「以色列的反證」(Israel’s Counter Testimony)——對「核心證詞」(YHWH 主權的勝任與信實)的內部交叉質詢。這是聖經案例的力量與說服力的一部分:它包含自身的內部辯論與掙扎

Brueggemann 提醒:這不只是以色列內部辯論。以色列為列國而存在;以色列的神是萬地的神。對以色列為真的,對所有人都為真;以色列所掙扎的,也是萬人的問題

「對勝任主權與可靠信實的問題,將仍在舊約中作為以色列有信、誠實、未完成的事務……這些不是以色列安全的內部練習,而是以色列為了世界而奮鬥的問題。」

因此我們也要為了世界而認真聽智慧文學的調性——它對棘手問題的提問、對受限度的承認,是我們宣教責任的一部分

聖經中此類經文:

  • 責備不假思索的教條主義——把無可置疑的聖經原則錯誤套用於不適用的處境(如約伯的朋友)。
  • 責備簡化天真——把信心與物質報酬、或罪與疾病自動劃成直線。
  • 忽略智慧警告的宣教,最終會落入所謂「成功神學」的愚妄與謊言,或落入最糟糕的、否認問題的傲慢基要主義凱旋論

對於那些相信「獨一、良善、有位格、有主權」之神的人,世界丟出非常困難的問題。智慧給了我們思考、掙扎、抗議、辯論的執照——它只要求我們以核心證詞所承載的信靠與謙卑前行:「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Job 28:28)。

全章總結#

第十二章與本章一同探索神宣教的「場域」(arena)——因為祂是全地、全人類、全智慧之神:

  • 整個受造界都是神的宣教禾場——所以宣教不可逃避生態層面
  • 所有人都按神形象受造——這對我們與全球同胞的宣教有諸多意涵;但所有人也都被罪與惡徹底滲透——我們的宣教回應必須和問題一樣徹底與全面,奉基督的名、靠十字架的能力。
  • 所有人類文化都帶著人性的曖昧——以色列智者既肯定他國智慧中的真善,又按神的啟示加以評估,拒絕一切偶像性與道德上不足的部分。他們也承認所有人類智慧在面對最艱難之事時的有限。

聖經智慧呼喚我們的宣教應有的三項標記:

  • 對神的世界保持批判性的開放(critical openness)
  • 對人性中神的形象保持尊重(respect)
  • 在祂面前謙卑,在我們所提供的答案上節制(humility and modes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