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約作為宣教敘事的主軸#

Walter Vogels 指出:「YHWH 與以色列之間的歷史之約,從一開始就帶有普世幅度。列國是真實的見證者;YHWH 對以色列施行的拯救、刑罰與復興,同時也是向列國的宣講。」

「約」(covenant)是以色列自我認同與世界觀的另一根支柱。前幾章已分別處理:

  • 揀選(election)的宣教幅度——以色列被獨特揀選,卻是為了超越自己的目的(第 6–7 章)。
  • 出埃及(exodus)作為救贖的原型事件(第 8 章)。

舊約神學不是「以單一主題為輪軸、其他主題為輻條的車輪」,而更像是「多股緊密交織的纜線」。約是其中一股核心鋼絲。

從亞伯拉罕(Abrahamic)、西奈(Sinai)、大衛(Davidic)到新約(new covenant),每個約都帶有 宣教意涵。本章的核心問題:我們如何從宣教學角度閱讀這些約傳統?


一、挪亞之約(Noah):神對受造的承諾#

挪亞之約(創 8:15—9:17)是聖經中首次明確使用「立約」語言的記載。它為整個聖經的宣教概念奠定兩個基礎。

神對地上一切生命的委身#

在神對人類罪惡(被形容為「強暴與敗壞」)施行全面審判之後,神仍然把自己 委身於受造秩序與生命的存續

  • 應許不只給人類,也給「地上一切的活物」(創 9:10)。
  • 我們活在被咒詛的地上,但同時是 被立約的地
  • 挪亞之約成為神持續宣教的「平台」——也是我們參與其中的平台。

挪亞之約並不表示神不再以受造界作為審判工具,但設定了限制:除最終審判外,咒詛不再以洪水那樣的全面毀滅方式臨到。

這給予我們的宣教兩件事:

  • 安全感:我們在神對地球的承諾框架內運作。
  • 範圍:地上沒有任何地方在挪亞之約的有效範圍之外。

宣教的生態幅度#

神對挪亞的話(創 9)清楚迴響了創世記第 1 章。

  • 挪亞與家人蒙福,被命令「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 治理受造的使命被更新;但帶著對生命的尊重(不可吃帶血的肉,創 9:4)。
  • 照顧受造 是聖經對人類所做的第一個目的性陳述,是我們在地球上的首要使命。

二、亞伯拉罕之約(Abraham):宣教約的源頭#

從宣教學角度看,亞伯拉罕之約是所有聖經之約中最關鍵的。它是神揀選以色列為祝福列國管道的起點,也是保羅向外邦宣教神學的根基。

Richard Bauckham 觀察:神先揀選亞伯拉罕、再揀選以色列、再揀選大衛,皆呈現「從一到多」的動態軌跡。

  • 亞伯拉罕 → 萬族:祝福(blessing)的軌跡
  • 以色列 → 萬國:啟示(revelation)的軌跡
  • 大衛 → 地極:統治(rule)的軌跡

正典脈絡:創世記 1—11#

亞伯拉罕之約是創世記 1—11 章普世困境(墮落、該隱、洪水、巴別塔)之後的神聖回應。在普世罪惡與審判的背景上,「祝福」成為神對破碎世界的答覆。

終極目標的普世性:「地上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 12:3)在創世記中重複六次。
  • 保羅稱此為「預先傳給亞伯拉罕的福音」(加 3:8)。
  • 啟示錄 7:9 中,各族各方各民各國集結於新創造中,正是這應許的成全。

福音與宣教都從創世記開始,根植於創造主祝福列國的救贖意圖。神的宣教在其終極目標與範圍上是普世的。

媒介的特殊性:「藉著你和你的後裔……」#

普世目標必須透過特殊揀選實現。

  • 對亞伯拉罕後裔的揀選並非民族優越主義(申 7:7-11 已抵制這扭曲)。
  • YHWH 不只是以色列的神,乃是 全地的創造者、擁有者、主宰(申 10:14-22;參出 19:4-6;羅 4)。
  • 揀選 本質上是宣教性的:以色列的揀選不等於拒絕列國,而是 為了列國的終極益處

套用約翰福音 3:16 的語氣:「神愛世人,甚至揀選了以色列。」


三、西奈之約(Sinai):祭司、同在、預示#

西奈之約是亞伯拉罕之約在新歷史處境(出埃及後)中的更廣展開。我們聚焦三段關鍵經文。

神的宣教與神的祭司:出埃及記 19:4-6#

你們既看見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
又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
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sĕgullâ),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這段經文是出埃及記的「樞紐」——銜接敘事(1–18 章)與律法(20–24 章)。

祭司(priesthood)站立於神與百姓之間,承擔雙向中介任務:

  • 教導律法(利 10:11;申 33:10;瑪 2:6-7;何 4:1-9):把神帶給百姓。
  • 獻祭贖罪(利 1—7):把百姓帶到神面前。
  • 另外,奉 YHWH 的名祝福百姓(民 6:22-27)。

以色列整個民族被立為「列國中的祭司」,意味著:

  • 把神的知識帶給列國(離心方向,centrifugal)。
  • 把列國帶到神的贖罪面前(向心方向,centripetal)。

Walter Vogels:「以色列從萬國中被選出,是為了 服事萬國。揀選與約不是目的,而是 通向另一個目的的手段。」

「遵守我的約」不是 得救 的條件,而是 使命 的條件。神已經救贖了他們;遵約乃是他們能否承擔祭司角色的條件。

新約對應:

  • 彼得用這段話描述教會(彼前 2:9-12)。
  • 保羅以「祭司職任」描述自己向外邦的福音事奉(羅 15:16)。
  • 雙向動態:把福音帶給列國,把列國帶到神面前(羅 1:5;16:26 的「信服真道」)。

神的宣教與神的同在:利未記 26:11-13#

「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神的 同在(presence)是約最寶貴的特徵之一。本段條件:以色列順服(利 26:3);根基:神過去的救贖恩典(利 26:13)。

伊甸的恢復——為萬族#

  • 「在你們中間行走」用的是創世記 3:8 中神在伊甸園與亞當夏娃同行的同一罕用動詞 hālak hithpael。
  • 神的同在指向 伊甸的親密被恢復,並最終擴及全地與萬族(啟 21—22)。
  • 受造、出埃及、約、同在四主題在此交織。

神的同在作為以色列的獨特標記#

  • 帳幕的目的就是神住在百姓中間(出 29:44-46)。
  • 出埃及記 32—34 章的金牛犢事件後,摩西哀求神親自同去,因為他知道:「人在何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嗎?」(出 33:15-16)

神的同在要求「倫理上的聖潔」#

  • 西奈之約要求以色列在公義、誠實、憐憫等方面 可見地與列國有別
  •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 19:2)。
  • 申命記 4:6-8:列國觀看以色列守律法,會問:「哪一大國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此處作了一個極具宣教意義的連結:神的同在 + 子民的倫理順服 + 列國的觀看 = 宣教動能

神的同在要求「禮儀上的潔淨」#

利未記的禮儀邏輯可表述為:

  • 萬物分聖(holy)與俗(profane / common)。
  • 俗中再分潔(clean)與不潔(unclean)。
  • 不潔絕不可與聖接觸;潔可經獻血而被分別為聖。

宣教邏輯鏈:

  • 聖潔與潔淨 → 神同在的前提
  • 神的同在 → 以色列與列國有別的標記
  • 以色列的有別 → 神宣教使命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在新約中,利未的祭禮在基督的十架獻祭中得了成全;潔淨/不潔的食物律雖廢,但 道德與屬靈的有別性 仍是教會宣教身份的一部分(林後 6:16 引用利 26)。

同在的失落、恢復、向列國擴展#

  • 以西結見證榮耀離開聖殿(結 8—10)。
  • 結 34—37 預示同在的恢復:「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那時,列國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結 37:26-28)。
  • 賽 60:列國朝聖而來,因見光(神自己)在以色列中(參啟 21:22-24)。
  • 亞 8:20-23:「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所以我們要與你們同去。」

宣教即建造神的居所#

以弗所書 2:11-22 達致此主題的高峰:

  • 外邦人本是「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弗 2:12)。
  • 如今他們在基督裡 成為神居所的本身(弗 2:19-22)。
  • 基督在你們中間,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 1:27)——神的同在臨到外邦。

神的宣教與神的預示:申命記 27—32#

失敗與咒詛#

  • 以色列在出 19:7-8 與 24:7 立志順服,但接連失敗(出 32—34;民 14;申 9)。
  • 申命記從失敗開始,也以預見的失敗結束。
  • 預見的順序:失敗 → 咒詛 → 分散 → 歸回 → 復興(申 27—32,尤其 30)。

以色列與列國交織於敘事中#

列國在申命記的預示中佔三重角色:

  • 見證者:列國目睹以色列的審判,震驚地問「為何如此?」(申 28:37;29:22-28)
  • 執行者:列國成為神執行咒詛的工具(申 28:49-52;32:21-26)
  • 同蒙呼召的敬拜者:在申 32:27-43 的逆轉中,列國被呼召與神的子民同聲讚美 YHWH

以色列的復興與列國的聚集#

  • N. T. Wright 認為馬太福音的結構特別反映了申命記 27—34 的最後段落。
  • 耶穌將自己的使命定位於以色列的復興,並把「列國的聚集」作為門徒在他復活之後的明確使命。
  • 保羅尤其大量運用申命記:
    • 將以色列持續的苦難理解為流亡咒詛的延伸。
    • 將彌賽亞耶穌的死與復活視為審判與復興的高峰。
    • 引用申 32:21 的「以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發展出 外邦人歸主激發以色列嫉妒 的歷史神學(羅 10:19—11:26)。
    • 羅 15:7-10 引用申 32:43,呼籲列國與神子民一同讚美神。

西奈之約對宣教的三重意涵:

  • 以色列作為列國中神的祭司
  • 神的同在是以色列獨特性與見證的核心
  • 以色列預見的失敗,在神奧祕的旨意中為列國敞開恩典之門

四、大衛之約(David):王、聖殿、萬國#

掃羅之後,大衛建立王朝;神將人類主動(求立王)轉化為祂自己旨意的器皿。

神旨意中的王#

  • 大衛之約並非與西奈之約無關的新約,而是 西奈之約在君主制處境下的具體展開
  • 以色列真正的王是 YHWH(出 15:18)。
  • 大衛作為「合神心意的人」,其王權是 YHWH 王權的具體化、代理化,而不是取代或篡奪。

為列國之王#

大衛的王權與 YHWH 對萬國的王權連結,呈現出宣教普世性:

  • 詩篇 2:7-9:大衛之子被立為神的兒子,統治萬國地極。
  • 詩篇 72:8-11, 17:「萬國要因他得福」——亞伯拉罕之約與大衛之約密切交織。
  • 馬太福音 1:1: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也是大衛的子孫——兩個約在彌賽亞身上匯合。
  • 以賽亞書 11:大衛家的「枝子」被聖靈充滿,治理擴及萬國,甚至全受造(賽 12:4-5)。
  • 以賽亞書 55:3-5:大衛之約被擴展為「與你們(複數)所立的永約」,並延伸至列國。

萬國禱告的殿#

大衛—聖殿—錫安(David-temple-Zion)形成一個高度集中、卻又有普世開放性的神學叢結。

  • 王上 8:41-43:所羅門為外邦人禱告——「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
  • 賽 56:1-7:外邦人被神親自帶到聖山,其祭物被收納,「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 耶穌引用此節潔淨聖殿(可 11:17)。
  • 埃提阿伯太監(徒 8:39)以個人方式經歷此應許的成全。

大衛之子中那位更大的子#

路加福音 1—2#

路加用一連串大衛指涉鋪陳耶穌身份:

  • 馬利亞許配大衛家的約瑟(路 1:27)
  • 加百列告知她所生的將承受「大衛的寶座,永遠為王」(路 1:32-33)
  • 撒迦利亞之歌同時稱頌神向亞伯拉罕和大衛的應許(路 1:69-73)
  • 天使宣告救主在「大衛之城」,且這好消息是「給萬民」的(路 2:10-11)
  • 西面承認嬰孩是「為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路 2:30-32)

使徒行傳 15:12-18#

雅各引用阿摩司書 9:11-12:

  • 大衛「倒塌的帳幕」被重新建造
  • 列國被聚集歸於主的名下
  • 邏輯:列國的湧入證明大衛國度與聖殿已經(在彌賽亞復活中)被恢復

羅馬書 1:1-5#

保羅將耶穌「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作為福音根據之一,並立即連結到他作使徒「在萬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的使命(羅 1:5)。

啟示錄 5:1-10#

  • 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已得勝」(啟 5:5)
  • 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歸於神」(啟 5:9)

大衛的根成就了向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神的宣教已經完滿。


五、新約(New Covenant):應許的成全#

申命記預示的失敗成了歷史現實;西奈標準被破壞、錫安理想被踐踏。約的關係被撐到斷裂邊緣,因此 新約的盼望 興起。

先知的盼望#

耶利米書#

  • 耶 31:31-37 是唯一明確使用「新約」一詞的經文。
  • 雖未明說列國,但耶利米被立為「列國的先知」(耶 1:5)。
  • 耶 12:14-17:給予列國的盼望,條件與以色列相同(悔改與真敬拜)。
  • 耶 4:1-2:以色列若真心悔改,亞伯拉罕之祝福將傾倒於萬國。

以西結書#

  • 結 34—37 中所有約(挪亞、大衛、西奈)的回響都出現。
  • 以西結未明說列國得救,但反覆強調「他們就必知道我是耶和華」。
  • 站在被擄的開端,他的迫切焦點是以色列本身的悔改——若以色列無望,列國亦無望。

以賽亞書#

  • 賽 42:6 與 49:6:僕人作「百姓的約」、「外邦人的光」、「救恩直到地極」。
  • 賽 55:3-5:大衛之約的普世擴展。
  • 賽 54:7-10:挪亞之約成為神信實的保證。

新約的盼望吸納並擴展了所有先前的約——挪亞、亞伯拉罕、西奈、大衛——將列國納入神救贖約的最終範圍。

在基督裡的「是」#

保羅說:「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裡都是是的」(林後 1:20)。

  • 拿撒勒人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萬國因他得福)
  • 是超越摩西的先知
  • 是大衛的子(其公義國度永不止息)
  • 是受苦的僕人(他自己成了「約」,聚集被分散的萬民)

最具紀念性的「新約」使用:最後晚餐——「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為多人流出來」(林前 11:25;太 26:28;可 14:24;路 22:20)。

宣教與約向列國的擴展#

  • 保羅在加拉太書堅持:在基督裡的外邦人即在亞伯拉罕裡,是約應許的後嗣。
  • 以弗所書 2:11-22 是此主題的至高陳述:
    • 外邦人原本「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弗 2:12)
    • 如今藉著基督在十架上的和平之工,他們成為神居所本身

宣教 = 在福音被有效宣講之處,擴展約的會籍邊界

大使命:新約的命令#

馬太福音 28:18-20 在形式與內容上都是 徹底約式且申命記式的

舊約之約形式的關鍵元素:

  • 大君王自我引介(「我是 YHWH」)
  • 約的命令——主所頒之教訓
  • 祝福的應許

耶穌的話完整對應:

  •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他是約的主。
  •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約的順服。
  • 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約之最高祝福:神的同在。

大使命可被視為復活的耶穌對 新約的頒布,正如最後晚餐是新約的設立。其語言幾乎是純申命記式:

  • 耶和華是天上地下的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申 4:39)→ 如今耶穌承擔此宇宙身份
  • 遵守我所吩咐的」是申命記的核心反覆
  • 我必與你同在」是摩西對約書亞的承諾(申 31:8, 23;書 1:5)

宣教是新約的反射作用:

  • 它的根基是基督的約之主權
  • 它的任務是在列國中產生 自我複製的、順服基督的約共同體
  • 它由基督持續同在的約應許所維繫

完成的宣教:約的高峰#

啟示錄 21—22 結合所有的約:

  • 挪亞:新天新地、審判後的新創造
  • 亞伯拉罕:來自各族各方的萬國聚集與蒙福
  • 摩西/西奈:「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
  • 大衛:聖城、新耶路撒冷;耶穌作猶大支派的獅子、大衛的根
  • 新約:這一切都藉著被殺羔羊的血成就

啟示錄是「宣教完成」(Mission accomplished)的約宣告。約宣告神對列國與全受造的承諾性應許;啟示錄宣告它的成全。


結語:約是宏大敘事的核心神經#

我們無法確知耶穌在以馬忤斯路上與兩個門徒解釋了哪些經文,但可以合理相信,這些約必然在他「論到自己的話」之中(路 24:45-48)。

對基督徒而言,舊約閱讀必須同時是:

  • 彌賽亞性的(messianic)——所有約都最終指向基督
  • 宣教性的(missiological)——所有約都導向「奉基督的名,將悔改赦罪的道傳給萬國

神的宣教與約序列的展開密不可分,正如約序列與整本聖經宏大敘事的展開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