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糾結的問題#
所羅門在雅歌中的角色、雅歌的成書年代、作者身分與結構一致性,這四個問題彼此交織、不可分割——任一個答案都會影響對其他問題的判斷。
所羅門出現的地方#
所羅門在雅歌中被提及共 7 次:
- 1:1——詩題,將此詩歸於所羅門
- 1:5——提到所羅門的帳幕或幔子
- 3:7、9、11——所羅門的華麗御轎
- 8:11–12——所羅門作為葡萄園主
- 1:4、12;7:5 則稱呼「王」(the king)
作者的立場:極簡主義#
葛德熙採取對所羅門角色的極簡主義(minimalist)立場——詩中的兩位戀人是「凡夫俗女」(Everyman and Everywoman),與歷史上的所羅門無關。
詩題(1:1)的解讀#
「所羅門的歌中之歌」(The Song of Songs which pertains to Solomon)直譯可有兩種意思:
- 所羅門所寫的歌——所羅門作者身分說
- 歸於所羅門的歌(attributed to Solomon)——某位編輯把這首詩冠上所羅門之名,使其被歸入「智慧文學」(Wisdom Literature)的傳統
葛德熙傾向後者:沒有人真正知道雅歌的作者是誰。一個可能是它起源於早期民間傳統,屬於以色列信仰群體的共同資產;而在所羅門時代——以色列藝術、文化、國際貿易的鼎盛期——誰能比所羅門更適合被選作代表性作者?
「所羅門」可能只是風格標記#
- 1:5 提到「所羅門的幔子」,可能只是像我們說「安妮女王家具」一樣——名字代表風格而非實際擁有者
- 1:4、12;7:5 的「王」則可能是純文學性的慣例(literary convention);戀人既不是真的王,也不是真的牧羊人,這些角色只是凸顯他不同面向的文學化身
3:7–11 的御轎場景#
關於這段婚禮描寫有兩種主流解讀:
- 王室婚禮說——所羅門與埃及法老之女的實際婚禮
- 擄掠說(牧人假說支持者)——所羅門把鄉村女子書拉密(Shulammite)強擄入後宮
葛德熙的立場是:兩位年輕戀人正在歡慶自己的婚禮——他們的特別日子被描繪得像「王室場合」一樣輝煌。或許這段原本是為某次所羅門婚禮所作的歌曲,後來被納入民俗文化,成為每場婚禮的標準曲目——就像今日英國婚禮常用的維多(Vidor)《觸技曲》(Toccata)。
8:11–12 的反面角色#
- 所羅門被描繪為「財大氣粗、可以買到一切欲望的淫徒」
- 他想用錢買愛,卻永遠買不到
- 葛德熙將此視為「好色之徒的原型」(archetypal lecherous male)
成書年代問題#
關於雅歌的年代,爭議至今未解:
- 傳統上認為成書於主前 10 世紀(所羅門時代)
- 「亞蘭化詞彙」(Aramaisms)是晚期特徵?還是北方以色列方言?或反映主前 1200 年的原始希伯來語?
- 編輯是否將不同時期的獨立詩歌片段合併?
多數學者將雅歌的成書置於主前 5 至 3 世紀之間。葛德熙認為此事對整體詮釋「意義甚微」——不必為此爭論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