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採用了許多文件資料,學者們在經文編輯上發現一長串難處。不過,彙整所有資料的人,最後完成了一篇可讀性很高的敘事,年代順序大致清楚,內容也容易了解。尤其撒母耳記下九至二十章,是一個單一進行的故事,事件、插曲與衝突有秩序地、極富創意地形成連貫的整體。列王紀上一章選取的故事,是撒母耳記下二十章沒有採用、繼續鋪陳王國的部分。撒母耳記下二十一至二十四章則有些不同,彷彿編輯發現了不少其他重要文件或事蹟,最好包含進來,卻不適合放在其他敘事段落裡。
這裡有六段大致彼此獨立的資料,發生的時間都不容易鑑定。然而,它們相當有助於我們窺見大衛的生平和他的時代。
1. 毀約的後果(二十一 1 ~ 14)#
大衛治理期間,連續三年發生飢荒。大衛求問耶和華,耶和華說這是對國家的審判,因為掃羅沒有遵守以色列人從前與基遍人(Gibeonites)立的約,因此現在要賠償他們。於是決定找出掃羅的七個子孫處死。其中兩人哀傷的母親,保護兒子的屍體免於野獸踐踏,直到他們終於可以和掃羅與約拿單的屍骨合宜地葬在一起。這一切事過了,飢荒便停止。
這件事發生的時間不太確定。大衛不交出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7 節),似乎指出這件事發生在撒下九章米非波設加入大衛宮廷之後。不過,這故事本身與其意義,不會因發生在大衛治下的早期或晚期而受影響。
a. 神的子民被視為可靠是很重要的(二十一 1 ~ 2)#
飢荒是人生會遇見的正常事,有時豐收,有時歉收,有時真的很慘;在農業社會,人要順應自然環境。這裡沒有顯示以色列人期望規避自然災害,像今天的基督徒期望規避現代生活的試煉和困難。惟有當飢荒持續三年之後,大衛才開始猜測,這可能與神對國家的審判有關。
並不是所有反常的氣候狀況都要視為人類行為的直接後果。但神是掌管萬有的主宰,祂有權利使用祂所造世界的資源,表明祂正在作的事;祂有權利降雨或不降雨,這是不用懷疑的。
我們不知道他們如何尋求到神的心意——是從先知來的,還是用以弗得或其他方法。無論如何,結論似乎沒有疑問:問題出在掃羅。在一件沒有記載的事件中,他顯然企圖剷除國中外族的反對勢力,包括基遍人。掃羅的動機是好的,他為以色列和猶大人發熱心(2 節),試圖殺滅境內的非以色列人;但即使為了完成有價值的工作,放棄其他原則也是不能被接受的。
基遍人與以色列人的協議要追溯到約書亞的時代——以色列人立約保證不擊殺他們,後來基遍人成為以色列中服苦的人。此處的含義是,基遍人仍屬下屬地位,而和平的約仍然有效。
要打破任何一種約都是嚴重的事。
神是信實和真理的神,祂的子民以自己的信實可靠見證祂的性情,是要緊的。以色列人透過掃羅嚴重攻擊了基遍人,他們該受到報復。
有人疑惑,為什麼審判要這麼久才臨到?正如許多情況,這些敘述僅限於作者所能表述的重點。在這裡首先要點出的是,遵守諾言非常重要;其次是,神嚴肅看待社會上所有人的權益,即使是那些通常被認為不重要的人。必須採取某種行動作些補償,讓基遍人和以色列人都承認,基遍人在神眼中是有價值的。現在大衛的責任是決定作出什麼補償。
b. 負責或逃避(二十一 3 ~ 6)#
在古代,被冒犯的一方往往可以提出某種處罰作報償。以色列的律法在某些處境下有賠償的規定,但不主張允許受害者選擇處罰方式。大衛卻促使基遍人自己選擇,似乎是不想承擔神賦予的責任。
基遍人被迫處於十分為難的立場:他們必須有所表白,不然就得為飢荒負責;但他們明白以色列鄰人仍當他們是外地人,不希望把情況變得更糟。結果,他們表現了很高的外交智慧。許多同胞被殺了,但他們大概知道,若要求處死一樣多的以色列人,只會讓鄰人態度更負面。因此他們要求交出掃羅的七個子孫——七是小數目,卻象徵完全,可以恰當地表示債抵償了。對大衛而言,七個潛在威脅除去,或許是個正面的附帶效應。
大衛在這件事上行得不好。儘管舊約禁止孩子為父母的罪受處罰,而且大衛自己曾立誓不殺掃羅的後裔,他仍很高興地答應了。很諷刺地,他讓國家免除罪疚的方法,是藉由打破一個承諾來打破另一個承諾。
c. 悼亡(二十一 7 ~ 14)#
選中的犧牲者是:掃羅的妃嬪利斯巴所生的兩個兒子(亞摩尼、米非波設),和掃羅的女兒米拉所生的五個兒子(米拉在嫁給亞得列之前曾許配給大衛)。有可能這時米拉已死,但利斯巴因所發生的事傷心透了。她大約可以承認並接受共同負責與家族團結的觀念,但承認歸承認,並不能挪除哀痛。她兒子的死可以救更多以色列人免於餓死,但他們仍是她的兒子,她不能忍受他們曝屍荒野。
我們再一次看見作者關心婦女的情緒和感受。利斯巴的行動顯然幫助大衛了解,政治上必要的考量,總不能為個人帶來好的結果。他同情利斯巴,可能對自己在這過程中所為懷著罪疚感。他想起掃羅和約拿單的遺體一直在基列雅比人守護之下,沒有舉行合宜葬禮;或許他把這七人的骸骨與掃羅、約拿單葬在一起,為利斯巴帶來安慰。
這個故事對期待快樂結局的讀者並不舒服,然而對活在那時代的人,其中的道理是可以了解的。我們在此或許左右為難:一方面,必須小心不要假設在二十一世紀會造成問題的事,對三千年前的社會也一樣;另一方面,假如問題不屬人類行為,而是神明顯的反應,那就仍是要嚴肅考慮的問題。
但在這情況裡,我們應該把神的作為視為不公正或變幻莫測嗎?我想不是,經文也確實不是這樣表達。如果有問題,那比較是我們不願承認這是審判的事實。這事件顯示神審判個人,也審判社會整體,證明祂在特別的文化背景裡工作——這些文化要接受批判,信徒被鼓勵作出改變,但神通常不干預其中正常習俗的運作。大衛留意到問題所在,卻決定用與律法相違的方法「解決」問題。在這例子裡,神首先施行審判,後來(14 節)有恩典,而這兩者都是在當時的人能夠了解的背景下行出來的。
2. 戰場上的偉人(二十一 15 ~ 22)#
這八節記載了四件不同的事,每一件都提到非利士英雄死在以色列戰士手下,且都以固定形式呈現,大概是從一份較長、詳述軍事功績的文件抽出來的。其中一個非利士人被描述為身量特別高大,這或許指出非利士人某一宗族有特別的基因遺傳。
a. 該退休了?(二十一 15 ~ 17)#
第一件事稍微詳細,可能發生在大衛統治趨近結束時。大衛已不再像年輕時那樣充滿活力,許多年前他可以殺歌利亞,現在卻在另一位非利士戰士面前有失去性命的危險。約押的兄弟亞比篩幫助大衛(17 節),保住了他的性命,他的部下堅持他不應再參與戰事。
作者有意表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角色要扮演,但會來到一個時候,某些角色必須交給如今更能勝任的人。大衛在以色列人的生活和安全上仍發揮重要功能,他誠然還是以色列的燈,跟隨他的人在倚賴他,他不能死於戰場。提到亞比篩救了他或許也有意義,因為大衛與洗魯雅的兒子們有某種曲折的關係——亞比篩救了大衛一命,但這麼作也增強了大衛與他們兄弟之間的牽扯。
b. 沒有人是絕不可少的(二十一 18 ~ 22)#
後面三件記載的重點,似乎是要讀者知道,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的戰爭延長了一段時間,包含多次戰役。也讓人清楚看見,雖然非利士人有一批傑出士兵,以色列也有許多勇士能應付那些強壯的人。在大衛統治末期,情況已非常不同,不像多年前沒有一個以色列士兵敢面對歌利亞的挑戰(撒上十七)。
我們不應低估大衛在訓練和建立以色列軍隊信心上所作的貢獻。這也或許在強調,雖然大衛是以色列的燈,百姓已不需倚賴他和洗魯雅的兒子們;這個國家有足夠的英雄戰士,勇氣夠了,不用害怕任何人,甚至巨人。
3. 感恩的詩篇(二十二 1 ~ 51)#
大衛是有名的詩人兼音樂家,所以在撒母耳記放進一首述說他生平和時代的詩,是恰當的。我們沒有理由懷疑這首詩是大衛所寫、所用。寫作時間有些線索可循:它似乎在大衛統治期間,卻在他與拔示巴和烏利亞的事件之前。第 1 節的用語與撒下七章 1 節雷同,也許指出大衛寫這詩,是在他知道神與他立了特別的約那段時間。詩中未提統治期間任何明確事件,事實上正因它是一般性的感恩詩篇而被選用。
這首詩和詩篇十八篇之間只有很少變化,而後者的標題差不多可以肯定出自這裡的經文。這首詩和撒下二章哈拿的詩歌之間也有一些關聯:兩者都歌頌神是磐石,說神的大能推翻了人對權力的觀念,使軟弱者得勝。有可能這兩首歌可當作一對書夾,把整個撒母耳記的故事夾住。深入探討這兩段經文,可以看見以色列歷史的敘述,和雅巍在歷史上的作為,是夾在關於神本質性情的陳述,與祂和敬拜者關係之間。或許這是大衛個人的思想,但也與所有跟隨雅巍的人大有關係。
a. 大衛的詩(二十二 2 ~ 51)#
這首詩的內容可以分段如下:
- 1 ~ 4 節:神是磐石,配得讚美
- 5 ~ 7 節:周遭環境的威脅
- 8 ~ 16 節:神是自然界偉大的主宰
- 17 ~ 20 節:神是大有能力的拯救者
- 21 ~ 25 節:神報答行公義的人,大衛因他的公義歡呼
- 26 ~ 30 節:神是信實的大能者
- 31 ~ 37 節:神是完美的、獨一的供應者
- 38 ~ 39 節:大衛在他的得勝裡歡呼
- 40 ~ 46 節:神是勝利的征服者
- 47 ~ 51 節:神是磐石,祂配得讚美
b. 大衛的神(二十二 1 ~ 20)#
這首詩的重心是論到與神的關係。開頭(1 ~ 4 節)宣告:神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大衛的神完全可信、完全可靠,帶給他完全的安全,主動救那些知道祂是當讚美的耶和華的人,脫離敵人的強暴。
或許我們以為這幾節的意思是信徒會被拯救脫離任何困難,但下一段很清楚表明不是這樣(5 ~ 7 節)。大衛一生中有些時候(正如所有人),感到自己幾乎被危險患難吞滅。意象很鮮明:死亡的波浪環繞我……陰間的繩索纏繞我。在這樣的處境裡,最恰當、也是惟一能作的,就是像大衛那樣求告神,而他的神(第 7 節「我的神」,意義重大)就聽見他。
大衛絕對相信,即使在最深的急難中,神仍同在、仍傾聽、仍回應,因為神比任何人所能理解的還要大。地的搖撼震動、風暴黑暗(8 ~ 16 節),這些比喻適合描述人對他的苦待。大衛的仇人可能比他強盛(18 節),但他的神絕對更有力更強大。神一旦涉入,仇敵就小得多了。神從高天伸手……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17 節),當他感覺完全受圍困壓迫,祂卻領他到寬闊之處(20 節)。神為什麼要拯救大衛?因祂喜悅他,因為神以他們之間的關係為樂。
c. 年輕人的自信(二十二 21 ~ 25)#
在詩篇一 ○ 三篇(也比較像五十一篇和三十二篇)裡,大衛沒那麼有把握,有較多悔改,在第 10 節說「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然而此處這首詩,出自一個尚未了解自己一生將會犯下過錯與罪行的年輕人筆下(21 ~ 25 節)。他知道、也歡喜自己對神的信靠,到那時為止都相當成功,他按著自己的公義(21 節)遵守了神的道,並不用懷疑地接受了這樣的報答。
當大衛越來越成熟,就越發現神是恩典的神。不過這裡所表達的信心仍有吸引人之處:大衛認識神威榮的奇妙,祂報答公義的人——即使此階段他仍須學習認識,神也看顧並與失敗的人同工。大衛對自己的信心或許不大得體,但他對神的信心卻不是。
有時需要等候經驗來教導功課。當經驗告訴他,最大的敵人之一就是他自己的罪性——一個強大的仇敵,他確實證明了它很強盛;這也告訴他,這敵人強大不到神不能對付。我們太容易批評這個自信滿滿的年輕人太驕傲,但這樣也太嚴苛了。不試圖撲滅所謂的驕傲,而讓人現在就堅持學習這項功課,才是真正有智慧,不是憤世嫉俗。
d. 使人腳快、使人絆跌的神(二十二 26 ~ 51)#
這階段的大衛對人性的洞察或許有限,但對神性的認識是深入的。26 ~ 46 節,我們看見這是對 1 ~ 3 節神性情思考的更深延伸:
- 神慎重看待人,根據人對祂的態度將自己啟示給他們(26 ~ 28 節)。祂鼓勵信靠祂的人,讓企圖欺騙祂的人陷入困惑。
- 人的行為是神所看重的,而祂能改變環境,讓屬祂的人作超過他們所以為能作的(29 ~ 30、33 ~ 37 節)。大衛或許是「以色列的燈」(二十一 17),但其實雅巍是他的燈。
- 神知道祂正在作的事,祂有能力(31 ~ 32 節)。
- 神會使祂的僕人對付所有來的敵人,不管他們多強(38 ~ 46 節)。
在這一段裡有諷刺:第 28 節大衛篤定陳述神的眼目察看高傲的人使他降卑,卻渾然不知這後來如何應用在自己身上。我們也讀到神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的腳未曾滑跌——神是腳快的、也是會滑跌之人的神。行這一切的神,救我脫離仇敵、又把我舉起,是永活的主、磐石、救主,祂配得所有我們能獻給祂的讚美(47 ~ 51 節)。
4. 大衛末了的話(二十三 1 ~ 7)#
a. 大衛希望留下的遺產(二十三 1)#
這一段是為大衛實際的「末了的話」作預備。這樣的陳述在古代中東和以色列本身都不罕見,雅各、摩西和約書亞都作了相似的演講。這個宣言大概希望在大衛葬禮上宣讀,被慎重地視為大衛的遺願。它並不真正適合放在撒母耳記主要敘事裡,但讀者可以明白為什麼編輯不想漏掉它——以色列讀者必然急於知道這時候大衛會說什麼,就如現代媒體搶著刊登名人聲明一樣。這背景在大衛統治結束時,十分類似第二十二章那首幾乎可以肯定寫於作王早期的詩歌。
這個聲明表達得像一個神諭。大衛已是家喻戶曉的詩人,卻很不尋常地跨越到先知的領域。這就是他希望人們沉思他一生時能記得的。
現代西方有一種令人難過的趨勢:不重視長者在人生終點所說的話,讓寶貴的經驗失傳。一般人最後的願望和遺囑重點,常常在如何分配遺產;或許我們應該預備的,是留下更有意義、有永久價值的遺產。
大衛末了的話先簡短介紹自己。很有意思,他不說最重要的他是大衛王,而是耶西的兒子。回溯根源,他深知一切所得都是神賜的;他首先而且最重要地是一個以色列人。他得居高位、他受膏,但這是至高者興起、膏立他,大衛只是一個普通人,是以色列偉大的神與他同工。這與寫下前一章詩篇、自信滿滿的年輕人,是十分不同的大衛。或許當他要寫這些話時,他意識到作為一個被高度期許的王,他並不合格;或他已看見有比權位更持久的事物。他不把重點放在自己受膏為王,而是同時蒙神呼召作以色列的美歌者——是詩人大衛甚於以色列王大衛,想帶出這信息,直接針對所有百姓。
b. 神是他的磐石,在年輕時、年老時(二十三 2 ~ 3 上)#
很重要的是,百姓了解這些話是神自己給大衛的。他這樣說,是由於從年輕時、尤其從撒母耳膏他那天起,他就很清楚神的同在,「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上十六 1 ~ 13)。這相同的靈使他今天可以這樣說話,是以色列的磐石給了他這些話。2 ~ 3 節四重的平行句法顯示這點何等重要。再一次,如第二十二章詩歌,他描述神是磐石——這也許是為什麼詩篇十八篇被選來作大衛詩歌的範例。大衛漸漸年老,但神不改變,仍是大衛和以色列安全的根基,仍是他們的磐石。
c. 真正的王權(二十三 3 下~ 6)#
在這樣深刻的引言之後,信息本身十分單純:一個敬畏神執掌權柄的統治者(3 節),就為自己也為百姓帶來極大祝福。大衛或許正發出先知性話語,但他詩人的心思有點轉移,使用了神所造天地引人遐想的意象,或許刻意避免直接談財富權力。誰不沉醉在日出的晨光、無雲的藍天,或暴雨之後陽光在雨珠上閃耀跳舞(4 節)?這樣的歡欣也可以來自一個賢能的統治者。避免提到「王」這個詞,幾乎肯定是刻意的;無論如何他說的是未來的王。大衛學過艱難的功課,希望繼承者能進一步明白。到目前為止他的兒子們不怎麼成功,但因神立約的恩典,他仍對未來繼位的子孫存著盼望。
這篇神諭的第二部分(5 ~ 7 節),可能被視為二十二章 21 ~ 25 節那充滿自信、因「我的公義」歡喜的大衛之發揮,不過這樣就失了要點。大衛在這裡不是宣稱自己的公義,而是陳述:由於神恩典的作為、與他立永遠的約,他的後裔從良好根基開始,凡事堅穩(5 節)。他要他們能成為以公義治理的王,帶出他所描述的祝福,他們沒有失敗的藉口。雖然約是與他和他的家立的,但任何個別後裔都可能因自己所為而被摒棄。大衛很清楚:匪類都必像荊棘被丟棄,他們的統治對百姓無益,就如荊棘草叢之於農夫。
d. 在神的恩典中站立(二十三 1 ~ 7)#
這末了之言,不管應用於列王、整個國家,或一般以色列人,都是奇妙的激勵、震撼人心的挑戰。
大衛的後裔和現今的信徒,都靠神的恩典站立。
這信息在新約有強烈共鳴: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10 節說(正如大衛在這裡),「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但對我們仍是挑戰:「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如果大衛的後裔或我們離棄神的恩,那非常肯定會跌倒。
大衛基本的信念,在第二十二章的詩歌和第二十三章的神諭之間並無改變。他仍清楚申命記式的教導:那些專心以公義事奉神的將受祝福,神會一直保護、並與那些和祂有立約關係的百姓同在。
5. 大衛勇士的名單(二十三 8 ~ 39)#
在整卷撒母耳記中,我們發覺沒有一位領袖靠自己站立,每一位都仰賴旁邊許多人的忠告、幫助和支持。所以在離開對大衛統治的敘述之後,列出那些在大衛把以色列帶進安穩成功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人,本是合宜的。有些名字我們已認識,但很多人除了在這一章或歷代志上十一章的平行經文之外沒看過。
這名單以烏利亞殿後(歷代志的名單在他之後還有十六人),幾乎肯定是刻意的。它以低調的方式讓人注意:即使如大衛王者,也有他們的失敗。也可推斷,這些勇士或許都是英雄,但百姓只當信靠神,而不是他們。每一位在神國度裡有份的人都是重要的。
a. 那些也在服事的(二十三 8 ~ 12、18 ~ 39)#
列出來的有兩組勇士,「三個」和「三十個」。這些精英成員的資格似乎根據某次特定戰役的功勳,而非官位;從這角度看,他們等同於獲得英國維多利亞十字勳章或美國國會榮譽勳章的人。在這例子裡,似乎更可能這是正確人數,代表給少數人的榮譽稱呼,若要加新名字,就得等老兵陣亡或退職。如此,像亞比篩和比拿雅這樣的將軍,比起三或三十個勇士裡的人是最尊貴的(19 節),甚至不列在其中卻作他們的領袖(19、23 節)。數目上也有混淆,因為有著名的三個勇士,也有某特別場合與大衛在一起的三個勇士,他們或是、或不是列在官方名單裡。
這一段後半部只是一串名單,包括約押的兄弟亞撒黑、亞希多弗的兒子以連,以及赫人烏利亞。名單中有幾位,像烏利亞或他的父母,似乎是移民到以色列的。第一部分則對某幾位勇士的特定行動有較詳細描述:約設・巴設、以利亞撒和沙瑪,在險境中殺了許多敵人,穩住大局;沙瑪在一塊長滿紅豆的田裡奮勇作戰。我們對這三位主要英雄的認識僅限於此。
編輯選材時,或許要讓人知道:體力的勇猛和打仗的能力,不是事奉神惟一最重要的方法。雖然所有協助建國的人都重要,但事奉神的方式不只一種。
在這張英雄榜裡還有三件事:
- 第二件告訴我們約押的兄弟亞比篩(18 節,之前我們遇見過,特別是撒上二十六;撒下二和十六),曾站出來對抗三百人。
- 第三件較詳細地說了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20 節),他是大衛軍隊裡的高階官員(撒下八 18,二十 23),後來在所羅門指示處死約押之後取代他作元帥。這裡說,他在下雪時下坑裡殺了一個獅子(記得這麼清楚,是因下雪少見),又與一個強壯的埃及人作肉搏戰。
這些記錄增添了個人特色。我們可以想像,這些故事一次又一次說給年輕士兵聽,激勵他們出發為國家、為神爭戰。
第 18 節有點模糊,似乎亞比篩是這三個著名勇士的領袖,但實際上不在其中。也可能他是三位大能戰士之一,不是當初服事大衛的三個勇士之一;那發生在大衛登基很久之前,他在亞杜蘭洞(撒上二十二 1)躲避掃羅和非利士人之時。
b. 貴重的禮物值得特別珍惜(二十三 13 ~ 17)#
在這些名單之間,作者插入了一個關於大衛的故事,其情景描述比較像撒下九至二十章的風格。我們幾乎可以感受到,當大衛說他很渴時,他特別渴望喝到童年鮮活記憶中、伯利恆那甘甜的井水;也可以感覺到三個勇士一起冒險進入伯利恆(當時是非利士人堡壘所在)為他打水的緊張興奮。
乍看之下,大衛把水倒掉不肯喝,似乎不知感恩,然而他其實是將水奠在耶和華面前(16 節)。這是三個人冒死打來的水,太特別以致他不敢喝,值得當作特殊飲料奉獻在雅巍面前。這樣的祭物通常是上好的酒,但這水也可以當作同樣的奠祭。他的動作是尊重而非輕視——他們的禮物是給大衛的,但他認定他們的服事是向著神的。
這整段是在尊榮那些為國付出的人。
帶給教會領導者的禮物有時貴重,卻很容易以漫不經心的感謝接受。或許我們應該用點心思,承認團體中那些「三個勇士」和「三十個勇士」所作的貢獻。這些人或許不是公眾領袖,卻以勇氣、毅力和委身來事奉。雙方都必須明白,神才是這些禮物真正的接收者。
6. 一個愚昧行為的後果(二十四 1 ~ 25)#
撒母耳記下的最後一章,也可能算是在亞勞拿(Araunah)的禾場將要建一座聖殿的引言,這是現代讀者很難理解的事。理由不只一個:第 1 節陳述「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去作一件對約押(若不先說大衛)來說非常錯誤的事——大衛要人去數點百姓。為什麼數點人數是大錯?以色列歷史上有幾次數點各支派人數,也沒有不良影響。而且「神激動」是什麼意思?雅各書一章 13 節告訴我們,被人試探不可說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這裡有很強的意涵,神在作什麼?
a. 看重數字的危險(二十四 1 ~ 8)#
數點百姓問題的答案,在我們了解大衛數算的是打仗的「勇士」時就清楚了——他想知道軍隊規模有多大,有多少士兵可以作戰。約押首先站在實際立場反對:數點人數可能暗示軍力不足,需要某種政策擴充軍隊,而這可能嚴重打擊士氣。但更重要的問題是:數點人數帶來不相信神大能的危險。這可能是約押要表達、也確定是這段經文要強調的議題。
神呼召祂的百姓服事祂,有時得去爭戰,而任何勝利都出於祂。基甸的故事(應是大衛熟悉的)足以讓大衛學習:當一場戰役是神所指示、為祂而戰,那麼有多少士兵參戰是無關緊要的。約拿單也認識這點,他說「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撒上十四 6)。大衛顯然一時看不見神的大能,就以自己的能力為傲,仰仗士兵人數。
可以打仗的勇士數目,不能用以衡量神子民的能力;建築物的大小或庫房裡的錢,也不能。
教會,不管地區或普世,都是神的子民,能履行神呼召她完成的使命,神也會賜下必須的資源。新約所持「神國度的價值顛覆這世界價值觀」的信念,在這裡可以找到雛形。
b. 試探不是我們跌倒的原因,罪才是#
關於神在這事上所扮演的角色,由於歷代志上二十一章平行經文敘述的是撒但、不是神激動大衛,問題就變得複雜。是神還是撒但?
很重要的是,不能以新約裡那與神對立的邪靈來看這裡的撒但。在舊約裡,撒但意指「那控告者」,是天堂裡超自然界、在大庭廣眾前的控告者,牠要求作審判官的神確保人民得到公正賞罰。舊約三處用「撒但」這名詞,說牠樂在其工作,這或許是後來被用於稱呼那惡者的原因。不過在那三例裡,撒但只能在神旨意的範圍裡活動。
撒母耳記和歷代志的材料幾乎肯定都從同一份國史記錄來,但無法知道哪份是原始資料。撒母耳記的作者知道神掌管所有事,想強調這裡所發生的是從神來的刑罰,故陳述: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二十四 1),他不希望讀者把注意力放在撒但身上而分心。歷代志的強調和目的不同,所以樂於承認那控告者的角色。也有可能:事實上是撒但試探而神允許,所以祂是幕後指使的,這就符合了兩處記載的差異。
神從來不願意我們跌倒或受傷,我們絕不應該怪罪神讓我們屈服於試探;錯總是在我們。
當雅各說「人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他要說的就是這個。哥林多前書十章 13 節很清楚告訴我們,神確實允許我們面對試探,但僅限於為了我們的益處。面對試探而勝過的人,遠比從來沒遇過困難的人剛強。
有兩件事很清楚。首先,以色列人和大衛都被這罪行纏住,神的怒氣針對以色列人,兩者都遭懲罰。或許大衛的行為代表整個國家的態度——他沉湎於國家的驕傲(以色列軍隊的龐大規模),倚賴人的支持而非神的供應,牽連了整個國家。其次,大衛或許被激動了,但他無疑有選擇權,從約押和眾軍長的介入可見。大衛應為他的行為負完全責任。很有意思,這一次約押(3 節)站在與大衛相對的立場,想勒住他不當的熱切。藉這角色對換,作者讓我們看見約押複雜性格的另一面:他雖多次違反神律法卻不感內疚,但至少有時也有一種真誠渴望驅動他要服事神。
c. 誰作決定誰負責(二十四 9 ~ 14)#
這一次,約押統籌數點,以色列拿刀的勇士(9 節)都點到了,將結果奏告於王。在這時刻——顯然也是大衛下決定之後十個月——他心中自責。也許當結果呈現,大衛突然發現自己和百姓實在為成就表現了不該有的驕傲。若是這樣,大衛的行為實際幫助他了解倚靠人數是多麼錯誤的事,而我們也較能了解為什麼神會激動他去數點人數。
他的良心是否因先知迦得(Gad)之前來過而被挑起,不能肯定,但不久迦得就來見大衛,把他禱告的答案傳達給他。大衛與神的關係可能恢復了,但他的罪不容忽視。這是神的世界,祂是公正的神,有公義,也有憐憫和恩惠。
撒母耳記最後這一部分的第六段,在許多方面與第一段(掃羅殺基遍人而受報復)平行。似乎作者要強調:一方面,作王(也指所有領袖)的不能只想改變規條配合自己;另一方面,所有領袖的行為,對其所領導的百姓往往有深遠影響。對掃羅是真的,對大衛也一樣。
所以,大衛面臨一個艱難的抉擇。錯誤既已發生,就得收拾後果,整個國家因干犯罪而受影響。過去大衛曾試圖逃避困難的抉擇,諷刺的是,這回他得選擇要接受哪一種結果。迦得的話裡沒有「刑罰」「審判」這樣的用語,但他說的其實就是這個意思。三樣災要讓大衛選擇:飢荒、戰爭還是瘟疫?
今日世界,至少在富裕的西方,有一種普遍信念,認為行為和結果可以分開計算——可以找到讓一切過關的辦法,誰都應該可以沒事逃掉。但允許人相信可以逃掉後果、兩者兼得,終究不會帶來任何好處。大衛知道,對自己、對國家所要付的代價真實不過,神通常不會攔阻行為的後果起作用。在這情況裡,大衛沒有逃避責任,他選擇了瘟疫,在此無關對錯——有可能若他引以為豪的軍隊很稱職,則三個月被敵人追趕造成的死傷,比三日瘟疫要少。也許那個年輕、較自信的大衛會作這選擇;然而他的答案顯示,他已了解百姓的罪癥結何在——他們與他寧願信靠人的能力過於信靠神。現在,即使是接受懲罰而非祝福,他寧願從神手裡接受,而不願聽憑對手發落。他仍相信神是憐憫的神,雖會審判懲罰,也會盡可能減輕苦難。
d. 神仍在傾聽、眷顧、回答、行動(二十四 15 ~ 25)#
事情的過程幽暗淒涼:瘟疫發生,死了許多人,大衛數點人數的結果很諷刺地不再有用。疾病在全地蔓延,但到了耶路撒冷就停住了。這裡描述的耶和華的使者帶來不少疑問:這是天庭裡另一位與歷代志上二十一章控告者(撒但)相似的要員?大衛如何、何時、何處看見那天使?這是瘟疫過程的象徵性說法,還是真有一個看得見的使者?大衛在第 17 節的禱告,意味他還不知道 16 節所指瘟疫已止息——若他自己已看見天使,這就很奇怪。
歷代志對任何與聖殿有關的事都很有興趣,意味神決定讓耶路撒冷完全免掉這場災難,是大衛禱告、獻祭、買了將來蓋聖殿之地帶出的結果。而在這裡,持續強調的是神的大能,大衛的角色並不那麼重要。也許大衛的禱告影響了神的決定,但經文清楚指出這是神的決定,是祂後悔就不降這災(16 節)。
在第 18 節我們讀到,神指示大衛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買禾場的描述,很有趣地讓我們一窺那時代作生意的談判技巧。亞勞拿提供的不只那塊地,也包括獻祭要用的所有東西,或許出於真誠,也或許是文化習慣。無論如何,大衛希望大家清楚他承擔起責任:這是他個人的獻祭,承認自己的罪、獻上向神的感謝,重要的是他付了全部的價錢。
所有的罪都會帶來後果,都必須處置;處置之後,生活還要繼續下去。
這段敘述的結尾,就像前面二十一章 14 節掃羅犯罪而家族承擔後果的故事一樣——耶和華垂聽國民所求的(25 節)。神仍想維持與祂百姓的關係,未來仍充滿盼望。神還要傾聽、還要眷顧、還要回答,祂仍是大有能力的神。以這樣的概念結束以色列王國前半部歷史的敘述、引進下一階段,是美好無比的。
延伸:數點人數為何是罪?
數點人數本身在以色列歷史上並非總是錯的(例如民數記二十六章的支派人口統計)。問題不在動作,而在心態:大衛數算的是「拿刀的勇士」,目的是衡量自己的軍事實力。自掃羅掌權以來國家財富增加,「刀」本來稀有(撒上十三 19 ~ 22),到大衛時已普及——這種改變使「數點拿刀的勇士」成為一大試探。倚靠軍隊規模,等於把信心從神轉移到人的能力上。
延伸:撒母耳記的首尾呼應
撒下二十二章大衛的詩,與撒上二章哈拿的詩歌(書中早段)形成一對「書夾」。兩首都歌頌神是磐石、推翻人對權力的觀念、使軟弱者得勝。整卷以色列歷史的敘述,就被夾在這兩段關於神本質性情、以及祂與敬拜者關係的陳述之間,提供了讀全書的詮釋框架。

圖表:撒母耳記敘事結構
問題討論#
- 在饑荒和百姓毀約之間,你如何解釋其中的關聯?在今天我們可以這樣解釋天候的變化狀況嗎?
- 在這個案例中,掃羅的家族所接受的處罰是公平的嗎?(二十一 1 ~ 14)
- 撒母耳記下二十一章 15 ~ 17 節有提供什麼時候該退休的資訊嗎?
- 撒母耳記結尾這首大衛的詩,是否用來平衡這卷書開始的哈拿之歌?這首詩是大衛人生經驗真實的寫照嗎?
- 以色列英雄榜在今天真的有意義嗎?我們在教會裡,有適當的方法來表彰英雄、女英雄嗎?
- 神真的會激動祂的百姓作犯罪的事嗎?在今天有什麼是與這裡數點戰士異曲同工的事嗎?
- 被「激動」,不管是從神或撒但來的,可以作為一個拒絕為自己行為負責任的理由嗎?
- 無論是教會團體或是一般社會,神若不喜悅我們的行為,祂會用什麼方式顯明出來?我們應該怎麼辦?
- 你認為撒母耳記的主題是什麼?
- 為什麼撒母耳記這卷書被包括在「神的話語」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