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七印之後,七號吹響了。
事件的次序#
正確地說,約翰看見七印之後,才聽見了七號的響聲;兩者分別頗大。在啟示錄中,吹七號的天使固然在七印之後出現,但在歷史上是否如此?為了更清楚明白第二、第三幕的關係,有必要深入探討這問題。
我們先以基督再來的兩段記載作比較的起點:一段是主在橄欖山上講的話(太二十四 29 及下,最方便作比較的版本),另一段是啟示錄第六印的經文(六 12 ~ 17)。我們要探討啟示錄事件的次序,以馬太所記的次序為依據。
從六章 12 ~ 17 節說起,劇情是這樣:(1)第六印;(2)教會永遠穩固的異象;(3)第七印,寂靜半小時;(4)七號。但時序如何?我們已看見實際上(2)比(1)先發生,因此不能斷言(4)必定在(3)之後。既然接納「倒述」原則,就不能禁止把它應用在其他情況上。那麼,七號該放在哪裡?
馬太福音第二十四、二十五章可以幫助我們。我們從世界末日、基督再來(二十四 29 及下)作起點,但不是看基督接著說什麼,而是聽祂說跟著要發生什麼事。祂接下去的話是一連串的警告(二十四 32 ~二十五 30),但接著要發生的一連串事件乃是審判,然後進入永恆(二十五 31 ~ 46)。基督的藍圖既定,七號要放在哪裡才合適?
a. 七號是基督顯現以後的事嗎?#
馬太沒有提到七號。二十四章 30 節(主顯現)與二十五章 31 節(審判)之間沒有時間空隙可以把七號放進去。倘若啟示錄用了四章講這麼複雜的情節,而這一切都發生在主顯現與最後審判之間,基督講述藍圖時卻絕口不提,實在奇怪。此外,基督降臨是一場宇宙劇變,天上眾光將成為黑暗;當六印打開時,三光熄滅。如此,日月星的光怎可能在稍後(四號吹響時)才減弱三分之一?可見七號雖在異象裡位於六印之後,在時序上卻不是這樣。
b. 七號是不是基督顯現時吹響的?#
那麼,七號是不是融入七印內,與六印緊接一起?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也沒有這個意思。何況基督顯現之時,世界也要毀滅,而七號所說的只是局部毀滅,不符合主再來的情況。
一般來說,沒有明說等於默許是差勁的推論方法,但這裡是例外。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29 節之後的經文,所記的沒有任何事件與重大的七號事件相似。馬太福音第二十四、二十五章列出基督的未來藍圖,是主對門徒雙重問題的回答(太二十四 3):「什麼時候有這事呢?」(指耶路撒冷被毀,啟示錄不注重此事,約翰執筆時已成過去)以及「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這段經文就是基督的答案,具體翔實。單看頭一句即知其用心:「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預言、未來、末日,還有什麼題目比它們更容易助長誤導人的理論?啟示錄解釋的派別之多正顯示了這一點:每有一個貼近真理的解釋,就有幾十個偏離真理的。
因此,我們必須對任何乖違這綱領的理論存著戒心,對任何將四章啟示錄塞進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內的解釋法都要質疑。凡是在啟示錄找出馬太福音第二十四、二十五章所沒有的重要預言的釋經者,所做的就是將基督的教訓推到次位,視之為有所不足,不足以保護門徒免陷錯誤。
c. 七號是不是在基督顯現之前吹響的呢?#
若然如此,七號就與六印之前的事件相吻合。將七號與七印互相比較,這看法有根據:兩者的異同顯出其中有平行之處。
七印七號同樣講災殃苦難。兩者頭四段與其說是事情發生的次序,不如說是同一狀況的多種變化。兩者的第五段都從外在災殃轉到人性的內部情況;第六、第七段都是描述最後的災禍及以後的情形。
兩者不同之處在於第五段:五印論到基督徒受苦(六 9),五號講世人受苦(九 4)。七號講的全是關於世人的——最後三號直接針對「住在地上的人」(八 13);一至六號的災禍叫人想起神降在不信的埃及人身上的災禍(八 7 ~ 9、12,九 3 和出七~十);異象裡出現的人不是死於災禍就是死不悔改(九 20 及下);第七號宣告基督國度臨到是「大禍」(十一 14),只適用於死不悔改的不信者。兩幕在這些方面的差別反而顯出兩者的一致性,有如銀幣的兩面:整個世界(神的創造,連教會在內)都要受痛苦,這是第二幕的故事;在神特定的旨意之下,苦難必然臨到「世界」(不敬畏神的人類),這是第三幕的內容。
一言以蔽之,兩幕相輔相成。七印一打開,我們就看見歷史在基督再來之前的狀況,特別是教會必要受苦的事實。七號也是從同一起點宣告基督再臨之前的歷史,向不信的世界發出嚴厲的警告。
這種「重複模式」的筆法,我們在第一幕時已討論過。既然認清這是本書甚至全本聖經的模式,看見每一幕都有互相平行的文字就毋需驚訝。一幕終結、論盡歷史與末日之後,下一幕接下去又重複同樣的描述,循環不已。
歷史派與未來派如何受這模式影響
對於兩大派解釋啟示錄的人來說,這模式影響著他們的看法。歷史派以為書中一切涉及基督降生到再來之間的歷史進程,約翰所見幾乎全是從他世代起逐步發生的事,是「預寫歷史」而已。未來派也認為本書大部分是預言,但執著字面應驗的看法,因而認為時至今日大部分內容仍未應驗。兩派都傾向將每一幕按時間先後連在一起——七號在七印之後,其中的事件也必須是較後發生的。
我們已看見事實未必如此。我們的假設乃是:啟示錄的每一段經文都不可以被先驗性地定為先後相接,也不能被限定為互相重複。我們要按個別情況去決定經文所說的到底是前後相繼還是倒述重複。界定準則主要是經文內證、參照其他平行經文(例如橄欖山的話),好讓我們本著較簡明的次序將各部分併合起來。
1. 打開第三幕:神垂聽百姓的呼喊(八 2 ~ 6)#
我看見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有七枝號賜給他們。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天使拿著香爐,盛滿了壇上的火,倒在地上;隨有雷轟、大聲、閃電、地震。拿著七枝號的七位天使就預備要吹。
「天使啊,在地球想像中的四角吹號吧!」英國詩人鄧恩(John Donne)喊著說,毫無疑問他心裡想著這一幕,並在下一句詩提到最後一枝號吹響時死人要復活。不過,聖經本身警惕我們切勿將號的意思說得太硬。吹號的含義頗多:守節(利二十三 24)、打勝仗(書六 4)、加冕(王上一 34)、警報(耶四 5 及下)。第一章的號不但沒有叫死人復活,反而叫活人喪命(一 10、17)。第八章還沒有說明這一幕的號代表什麼,不妄下判語乃是明智的。
第 3 ~ 5 節的壇和香,意義則很清楚,將上一幕和這一幕連接起來。打開第五印時,我們看見祭壇流著聖徒的血;在這裡,我們看見聖徒的禱告從祭壇上升起。在聖殿裡,祭壇和香壇是分別擺放的,但「在天上」只有一個祭壇,它將地上的兩壇合而為一。論第五印時已指出這兩種獻祭的意思:聖徒的生命與禱告。第三幕就是隨著香壇裊裊輕煙、亦即聖徒的禱告延伸出來的。
禱告與報應相連的三項佐證
這樣的連結發人深省,有三個原因叫我們無法懷疑其準確性。第一,五至七號(連帶一至四號)是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災禍的;揭開第五印時,聖徒的禱告則要叫「住在地上的人」得著當得的報應。第二,一至五號的災殃叫人想起埃及十災以及降災前的嚴肅警告(出三 7 及下):「耶和華說:『我已經看見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痛苦,聽見了他們哀求 ⋯⋯ 我已下來拯救他們。』」第三,傾火到地上的香爐,與盛載上達天庭禱告的香爐是同一個。
這一切也許與一般基督徒生活經驗大相逕庭。第二幕叫我們確知教會必然受苦,縱使已得永恆保障;但她不會怯懦地受苦,她要求施虐者得報應。為免誤以為這只是因苦不堪言而罔顧經訓、拒絕替逼迫者代求,神叫我們看見祂在第三幕如何迅速而可畏地廣施報應。
我們仍帶著兩個未了的問題進入第三幕:號代表什麼?得勝、咒詛、生命、死亡或其他?香爐是否代表神的百姓當求世界受重擊?
2. 第一號:大地受擊打(八 7)#
第一位天使吹號,就有雹子與火攙著血丟在地上;地的三分之一和樹的三分之一被燒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燒了。
炙人的冰雹在這核子時代不太難想像,於是有人視之為事實而棄其象徵意義,並據此假設:過去十九個世紀從未有過這些東西,現在既然出現,歷史終局在望。這樣的思想經不起嚴格的考驗。歷史上總有人將當代的重大事故視作末日預言的應驗或徵兆——第五世紀西方受蠻夷入侵、公元後一千年的來臨、宗教改革的動盪、一七四五年里斯本大地震等,都使許多研究聖經的人說:「我們終於看見聖經預言的字面應驗,審判大日終已迫近!」這話並不正確。
拒絕將冰雹解為核爆之類,還有兩個理由:
(1)倘若第三幕的災禍是神垂聽百姓呼求而降在「住在地上的人」身上的,為何要到二十世紀中期才降下第一災,以前六十多代的惡人為何可以豁免?
(2)倘若第三幕與第二幕平行,那麼頭五號與頭五印都是啟示我們一般世情,而不在於任何具體日期和事件。
根據這立場,無論冰雹、火、血,都只是象徵著世上任何時代的人所遭遇的任何災殃而已。
3. 第二號:海洋受擊打(八 8、9)#
第二位天使吹號,就有彷彿火燒著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變成血,海中的活物死了三分之一,船隻也壞了三分之一。
第二號的結果令人想起埃及的第一災(出七 20 及下),第一號的結果則叫人想起第七災(出九 24 及下)。海洋發臭、魚類死亡可能是環境受破壞的一種情況,正如第一號之後大地受破壞。特別提到船隻受破壞,意思可能是:第一災針對人的環境,第二災針對人的商業活動,因為新約時代的「海」一般指地中海,亦即「羅馬湖」,乃全帝國的交通樞紐。
第一世紀讀者眼中的「火山沉海」
海洋受擊打的劫後情況令人慘不忍睹,但斷非難以想像。對我們來說,亞特蘭提斯(Atlantis)的沉沒可能只是傳說,但二千多年前的啟示錄讀者比我們更貼近這類災難,在當代可能看作歷史而非傳說。他們所得的概念也許是火光熊熊的大山整座沉沒大海,加上公元後七十九年維蘇威火山爆發。若說約翰的讀者讀到這一幕自然想起火山爆發,並不過度。原因是公元後七十年,全世界的猶太人(包括猶太基督徒)聽見神的聖城慘遭羅馬軍隊搶掠一空,無不驚愕難信。耶路撒冷焚城的煙也就象徵著神百姓的禱告升到天上:
「他們用火焚燒你的聖所,褻瀆你名的居所……神啊,敵人辱罵要到幾時呢?仇敵褻瀆你的名要到永遠嗎?」
(詩七十四 7、10)
九年後,當耶路撒冷被焚記憶猶新之際,龐貝城和赫求利尼庵城也付諸一炬。上騰的煙對許多人來說,乃是神垂聽禱告的結果。
4. 第三號:河川受擊打(八 10、11)#
第三位天使吹號,就有燒著的大星,好像火把從天上落下來,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和眾水的泉源上。這星名叫茵蔯,眾水的三分之一變為茵蔯,因水變苦,就死了許多人。
很難想像這是什麼景象。但第一世紀的人既能略明第二號的大火燒山,我們這世紀的人又略能領會第一號的天降火雹,也許將來一代很容易明白第三號的眾星被火焚燒——就連最早期的科幻小說也想到了,在威爾斯(H. G. Wells)的短篇小說《星球》中,世界幾乎完全毀滅。
話說回來,期待這些異象按字面應驗是表錯情。異象旨在說明世人要遭遇的災殃是人手所不能招架的,因為它們從神而來。神擊打江河、飲用水的源頭(人飲這些水,結果中毒),這異象象徵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受到損害。
5. 第四號:天空受擊打(八 12)#
第四位天使吹號,日頭的三分之一、月亮的三分之一、星辰的三分之一都被擊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黑暗了,白晝的三分之一沒有光,黑夜也是這樣。
白晝黑夜的三分之一都黑暗了,比大星下墜更難想像。即使受影響的並非日月星本身,我們又該怎樣想像?是日蝕月蝕?烏雲蓋掩?沙塵暴?還是地球移位以致地面三分之一永處黑夜?但這仍無法解釋月和星的問題。惟願我們藉聖經的比喻脫離這一切無聊臆測。
聖經並不注意神蹟的機械工程。聖經超然的事件著眼於「誰」和「為何」,而不在於「如何」。第四號引導我們回到出埃及記:當埃及人遭受災殃,重點正是要叫他們不知此災如何發生,只好承認神的作為(出八 7、18 及下)。
神在這裡做什麼事?可為第三幕第一部分做個結論:大地及其上的蔬果、海洋和其上的船隻、人們所喝的水、藉以視物的光全部受到嚴重損壞——環境、商業、資源、視覺全部受損。即使如此,傷害仍屬局部而非全面。天使吹號仍未宣告人的滅亡,只是發出警告,絕大部分人仍可活下去、看見神的震怒、把握機會悔改。如此看來,第三幕的苦難含有吊詭性:苦痛中有恩慈。七印顯示受苦的教會要求伸冤,七號顯示邪惡的世界得著憐恤。可惜世人不領情,怙惡不悛(九 20 及下)。人斷不可說神並未盡力施行拯救,因為祂為了喚醒世人,不惜將自己親手創造、本為完美的世界大力破壞。
6. 世人啊,留意其餘的號角!(八 13)#
我又看見一個鷹飛在空中,並聽見他大聲說:「三位天使要吹那其餘的號。你們住在地上的民,禍哉!禍哉!禍哉!」
正當讀者的注意力仍放在這一幕與出埃及記的關係時,鷹可能叫他們想起神藉著「鷹的翅膀」(出十九 4)救了祂的百姓,埃及人的惡計無法施行。另一方面,聖經的鷹字可指麻鷹,也可指禿鷹(太二十四 28),故此這裡警告人末日將至的鷹,可能是一頭在死屍上盤旋的禿鷹。牠向住在地上的民所發的禍哉,與基督向加利利城鎮所發的相同,因為他們的惡行也相同:「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和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到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他還可以存到今日」(太十一 21 ~ 24)。致死的罪古今皆然,就是故意拒絕回應謙卑人眼中所見的神的作為。
頭四號打擊人的環境,使他間接受苦;他們既不悔改,其餘的號就直接叫他們受苦。神用以令惡人顯出本來面目的方法,與祂用來叫義人顯出本來面目的方法是一致的(伯一 8 ~ 12,二 3 ~ 7)。
7. 第五號:折磨(九 1 ~ 12)#
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他開了無底坑,便有煙從坑裡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日頭和天空都因這煙昏暗了。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有能力賜給他們,好像地上蠍子的能力一樣,並且吩咐他們說,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各樣青物,並一切樹木,惟獨要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但不許蝗蟲害死他們,只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這痛苦就像蠍子螫人的痛苦一樣。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決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蝗蟲的形狀,好像預備出戰的馬一樣,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臉面好像男人的臉面,頭髮像女人的頭髮,牙齒像獅子的牙齒。胸前有甲,好像鐵甲。他們翅膀的聲音,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有尾巴像蠍子,尾巴上的毒鉤能傷人五個月。有無底坑的使者作他們的王,按著希伯來話,名叫亞巴頓,希利尼話,名叫亞玻倫。第一樣災禍過去了,還有兩樣災禍要來。
將第五號依字面解釋、把約翰異象看作真實事件的,乃是極端的字面解釋派。想像一下:地面打開一個大洞,無數蝗蟲傾巢而出——威力如蠍子,形狀如馬匹,頭戴皇冠,相貌像人,有女人的長髮、獅子的利齒、翅膀,飛行時震耳欲聾,不攻擊植物而攻擊人類,具討價還價的力量,可分辨誰是基督徒。聖經禁止我們期待這樣的預言按字面應驗。問題是分辨何者為字面、何者不是,準則不在於我們的想像力,而在於聖經的類比。從第一號到第五號(如第一印到第五印),我們看見預言的象徵意義,並在往後世代屢屢看見其應驗。
神在歷史裡超自然的作為旨在叫人問「誰」、「為何」,而非「如何」。該問的是蝗蟲象徵什麼,而非牠們如何存活。這也是舊約平行經文出埃及記十章 12 ~ 20 節與約珥書第一至二章的重點。整群鬼魔在靈意上深具意義:從無底坑死亡之地而來,此坑由「一顆墜落的星」——無疑是撒但(路十 18;參賽十四 12)——所打開,撒但「獲賜」權柄做這事。群魔的面貌雖非筆墨所能形容,所造成的恐慌卻再清楚不過:人要受將近半年的折磨,喘息機會僅稍長於受苦的年日,受螫之苦叫人生不如死。
我們的解釋是:每逢不信的人受到這樣的痛苦,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面對長期的困苦、疾病、仇恨、動盪時,正是第五號的蝗蟲在無底坑使者甚至撒但自己指揮之下對他們的攻擊。這就是第五號的警告——其禍患開始直接落在不信的人身上,與落在環境上的禍患不同。
8. 第六號:毀滅(九 13 ~ 21)#
第六位天使吹號,我就聽見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吩咐那吹號的第六位天使,說:「把那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釋放了。」那四個使者就被釋放;他們原是預備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要殺人的三分之一。馬軍有二萬萬;他們的數目我聽見了。我在異象中看見那些馬和騎馬的,騎馬的胸前有甲如火,與紫瑪瑙並硫磺。馬的頭好像獅子頭,有火、有煙、有硫磺、從馬的口中出來。口中所出來的火與煙並硫磺,這三樣災殺了人的三分之一。這馬的能力是在口裡和尾巴上;因這尾巴像蛇,並且有頭用以害人。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又不悔改他們那些凶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
第七號吹響之前,仍有第六號向住在地上的人發出警告;當第七號一響,要悔改也太遲了(十一 15 ~ 18)。這警告以死作警誡,不是自己的死,乃是別人的死(15、18 節)。死的人占人類三分之一,盼望(可惜落空)叫其餘的人悔改。
騎士正如這一幕的其他人物,不可作字面解。歷史上至今仍未看見兩股毀滅性勢力的匯合:一是異教偶像敬拜成為主流宗教(20 節),一是從美索不達米亞湧出二億口噴火焰、尾巴像蛇的馬匹。我們也不能將經文假借意義解,例如把「馬匹的口」解作縱火的人、「馬匹尾巴」解作轟炸機,或將「幼發拉底河」解作俄羅斯、中國大陸等軍事陣營。嚴格的字面解經將整段推往令人難以置信的未來;半象徵解法則把經文套在我們身處的世紀,但對兩千年前的讀者毫無意義。
合乎聖經的象徵解法(逐節)
我們要用的乃是真正合乎聖經的象徵解釋。
- 第 13 節:教會的禱告從祭壇升到天上,神從天上降下火的答案(八 3 ~ 5)。第六號與其他號一樣,都是神對罪發怒的警告,回應祂百姓的祈求,不容惡人逍遙法外,要叫正義得伸張。
- 第 14 節:在聖經歷史上,自從亞述人在公元前八世紀如豺狼撲向羊群般進侵以來,絕大部分破壞勢力都從幼發拉底、底格里斯一帶而來。強如羅馬亦不敢對帝國以東的蠻夷掉以輕心,後來的帝國也是如此。神向人發出最後、最強的警告因而是「幼發拉底式的」死亡與毀壞的警告。
- 第 15、16 節:神一下令,破壞的使者就出動,時間全照神的計畫,猛烈程度盡在神的掌握之中。每一宗死亡的時間、方式全在神的計畫之下。
第六號的奪命騎士不止是飛機坦克——癌症、車禍、饑荒缺糧、恐怖炸彈、晚年衰殘都是他的化身。但「其餘未曾被這些所殺的人」仍拒絕離棄偶像,繼續以別的東西代替神。環境污染、通貨膨脹、資源減少、政客盲目等響聲入耳,他們仍不承認頭四枝號已經響起;終於身受其害,生命變成折磨,蝗蟲肆虐,第五號也吹響,他們仍不悔改。到第六號吹起,奪命騎士奪去親友或夫妻,他們痛失摯愛,依然不知悔改。「在我們的歡愉裡,神在耳語;在我們的良知內,神在說話;但在我們的痛苦中,神在喊叫。」神對痛失親人所發的大聲,我們若充耳不聞,就再也沒有希望了。
9. 第七號的意義(十 1 ~ 7)#
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他手裡拿著小書卷,是展開的。他右腳踏海,左腳踏地,大聲呼喊,好像獅子吼叫。呼喊完了,就有七雷發聲。七雷發聲之後,我正要寫出來,就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七雷所說的,你要封上,不可寫出來。」我所看見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舉起右手來,指著那創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直活到永永遠遠的,起誓說:「不再有時日了。〔或作不再耽延了〕但在第七位天使吹號發聲的時候,神的奧祕就成全了,正如神所傳給他僕人眾先知的佳音。
吹第七號的天使首先道出惹人好奇卻不可知曉的七雷信息。約翰為何領受之後又不可傳給讀者?這是威嚴的景象,其中的天使與第一章的基督相似,面貌威嚴;若仍有人以為天使是娘娘腔輕撥豎琴的小東西,必須徹底掃除。約翰聽到七雷也明白其意,但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4 節所經歷的,他沒有得到許可向別人透露詳情。
七雷可能是哪一類信息
我們或可冒險猜測七雷的內容屬於哪一類。詩篇第二十九篇論到雷,說是「神的聲音」,一共提了七次,這是最相近的經文。雷的作用在乎宣告神的偉大和威嚴,「凡在他殿中的,都稱說,榮耀!」(詩二十九 9)也許神親自向住在地上的人所發的啟示比我們所知的更詳盡;也許我們基督徒最好不要知道神給世人的警告到底有多少,以免分心,沒有好好盡責去傳福音。
無論如何,按神的行事曆,下一號是第七號,這號一響,末期就到了。新約用「奧祕」來指福音,指人竟可透過基督與神和好這件事。奧祕並不是「關乎神自己但尚未完全顯明的真理」;事實上,第 7 節提到「所傳的佳音」。當第七號吹響,福音的時代就成就了。
AV 與 RV 作「時間不復存在」,是頗誘人的講法,永恆要替代它。但 RSV 的翻譯才是正確的:「不會再延遲!」這句話有雙重作用。
第一,澄清啟示錄與最偉大的舊約啟示文學但以理書的關係。但以理的異象與約翰的異象有許多相近之處,其中一項是同一位偉大的人物均就「這些奧祕的末了」發出嚴肅誓言。但以理聽見的是末日之前還有三載半(但十 5 及下,十二 6 及下),約翰所聽到的卻是:不再耽延了。但以理以為日期尚遠,約翰則說迫近眉睫;前者用歷史角度,後者用生命角度。
第二,發出牧者的勸導,要人知道神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六枝號代表人可能有的一切悔改機會。其實不是神沒有耐性,而是人再也沒有力量回應神的呼召。當人變得剛硬、不能悔改,他也就到了再沒有機會悔改的地步。至此,天使起誓,第七號不再耽延。
10. 世人仍然不知悔改(十 8 ~十一 14)#
我先前從天上所聽見的那聲音又吩咐我說:「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開的小書卷取過來。」我就走到天使那裡,對他說:「請你把小書卷給我。」他對我說:「你拿著喫盡了,便叫你肚子發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我從天使手中把小書卷接過來,喫盡了,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喫了以後,肚子覺得發苦了。天使〔原文作他們〕對我說:「你必指著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預言。」
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裡的街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裡。住在地上的人就為他們歡喜快樂,互相餽送禮物,因這兩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過了這三天半,有生氣從神那裡進入他們裡面,他們就站起來;看見他們的人甚是害怕。兩位先知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來,對他們說:「上到這裡來。」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正在那時候,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餘的都恐懼,歸榮耀給天上的神。第二樣災禍過去,第三樣災禍快到了。
a. 又甜又苦的書卷(十 8 ~ 11)#
狀似基督的天使所持的書卷,寫的大有可能是基督的話,因為約翰受命消化之後要發出預言,以西結先知也曾有相同經驗(結二 8 ~三 3)。每一位基督徒都會同意,初嚐福音之時甘美無比(詩十九 10,一一九 103);可是要傳給不信者,箇中滋味相當苦澀,因為內容包括不悔改的人要與神隔絕、承受震怒與地獄。不管信息具體內容是什麼,第 11 節表示它與全世界的人息息相關。這對以下兩段有直接影響。
b. 又聖潔又世俗的城市(十一 1 ~ 2)#
第三幕主要描述世界的情況,但也略略談到教會。這一段與第二幕第七印之前的一段相應,兩處都表示教會必得永恆保障,不論外在環境如何艱辛。
聖殿不能當字面解:約翰執筆之際,耶路撒冷已荒廢了足足六十年,讀者一聽見耶路撒冷要為著保存而被「量度」,自然會有靈意上的聯想。在使徒教會中,套用猶太教概念和名詞於自身是平常的事,例如「神殿」(林前三 16)。單就這異象來看,殿代表神的教會,城代表世界;像十章 11 節一樣,約翰的耶路撒冷不是狹義的地理名稱,乃是世界性的象徵。
在第六印與第七印之間,我們看見有人受了印記在神的聖所內事奉祂;在這裡,即第六號與第七號之間,縱使不信的人占據聖城和外院,神的百姓仍安居聖所之內,他們被量度(正如七章 4 節的人被數點),為叫他們深知神認識、眷顧、保守他們。
c. 道的能力與世界的能力(十一 3 ~ 14)#
期待這段經文按字面應驗的大有人在:在未來某一天,兩位奇特的見證人要有三年半時間傳道(大概在耶路撒冷),然後被害殉道、隨後復活、被提,全城大亂。但若第 1、2 節的殿與城都是象徵,十章 11 節的信息又是普世性的,這一段含義也是非字面的——尤其兩位見證人傳道的年期與前段(3 節、2 節)的象徵意義關聯,他們的稱謂「燈臺」也與第一幕的象徵有關(4 節與一 20)。
按這看法,兩位見證人就是向住在地上的人宣告神真理的教會,代表神在外邦世界裡的子民——福音對他們是甜的,對周圍的人是苦的。他們也代表神始終保有的聖所,縱使聖城和外院都已受蹂躪;麻衣代表所傳的信息嚴厲無比。
第 5、6 節叫人想起在變像山上見證基督榮耀的摩西和以利亞。兩位代表全教會的見證,並且見證可靠,因為聖經原則是「兩個人的見證才是真的」(約八 17;見徒一 8)。兩人的見證不能撲滅,正如撒迦利亞所見的燈臺直接連於活橄欖樹(4 節;亞四 2 及下);他們不能受損,如基督的教會是整體的一樣,縱然個別成員會受損傷(5 節);他們屹立不倒,顯明神的能力,正如摩西、以利亞所顯示的(6 節)。
然而古今皆然,這樣奇異而嚴厲的明證依然沒有帶來普遍的悔改。論其奇異,歷世歷代的旱災、血災、瘟疫(無論真實或象徵)都是神的見證人受聖靈默示去祈求、發預言卻被人拒絕所引發的。論其嚴厲,後來的摩西和以利亞乃為叫人在神的審判大日未到之先聆聽神的呼喚;這預言已在耶穌和施洗約翰身上應驗,自此基督徒的口仍不斷發出同樣的見證,「表明他們毅然不計代價,總要叫人抓緊機會悔改歸神」。
見證人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若以每月三十天計,正是外邦占領聖城的四十二個月(2 節)。這時間也非按字面解;「外邦人的日子」按基督所言是從耶路撒冷被搶掠(公元後七十年)開始的(路二十一 20 ~ 24),只不過第 3 ~ 13 節一類的事件沒有多少按字面接著發生。若說「外邦人的日子只有四十二個月」,必碰上艱深而不必要的難處;反過來說「四十二個月」乃指外邦人的時代,情況就大為改觀:這數字成了一個簡寫、一個代號,好像紅十字或萬字標誌,表明不信的「外邦」雖好像統治了世界,但神的「百姓」仍在當中持守見證。
四十二個月(三年半)見證過後,教會有一段短促受挫的時間(三天半)。這反映了基督的模式:主與她在受苦中完全認同(8 節),而主傳道三年後經歷死亡的三天。展示屍體讓普天下人觀看的那座城也毋需是字面城市——它不可能同時是字面的所多瑪又是埃及;這兩座城既是比喻,「他們主被釘的城」也一樣。福音一天仍在世傳揚,我們就知仍活在「三年半」期內;到教會終於似乎敗亡之日,無論身在何方,我們準會確知已來到那座殺害基督的耶路撒冷——最腐敗的所多瑪、最暴虐的埃及。
聖經似乎預期教會在歷史終結時會面對史無前例的迫害(啟示錄在此首次顯示),叫她毫無招架之力。保羅稱之為「大叛逆」、「不法之人顯露出來」(帖後二 3),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11 節以下及 24 節也有提示,始作俑者的獸日後也會更詳(二十 7)。不過這日子為時頗短。到末時,教會要被提到天上與主相遇,一片混亂的世界終於臣服敬拜創造的主,不是出於愛的甘心,乃是出於被迫。世界的人徒然失去接受警告的機會:第二幕顯示教會將如何受苦卻仍屹立不倒,第三幕顯示世界要受警告卻仍不悔改。
11. 第七號:世界末日(十一 15 ~ 18)#
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在神面前,坐在自己位上的二十四位長老,就面伏於地敬拜神,說:昔在今在的主神 ─ 全能者阿,我們感謝你!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
第七號一響,末日就來到了。聖經論基督降生雖也用得勝的字眼,但這裡所說的得勝無疑指祂再來時的全然得勝,是神的威嚴「徹底而驚人的展露」。
從第三幕的背景看,這件榮耀的事竟稱為「禍」(十一 14)並不奇怪:第三幕全部是給未信者的警告,一連六枝號吹響了,世界若不悔改,第七號一響當然大禍臨頭。第一至四號證明神對惡人所住的世界有管治的能力;第五至七號證明神對這些人有降禍的能力——這三禍顯示祂能傷害、殺害他們,並最終(這是惡人最有理由畏懼神的原因,太十 28)將他們永遠定罪。
對於死不悔改的人,不應給予假憐憫。假設神會在人死後再給機會是不合聖經也不合情理的。人一生既是考驗的時期,所需的機會絕不少於任何人所想所求,我們也看見神為警告他們費盡了多少力氣。如果他們不肯聽摩西和先知的話,即使有人從死裡復活去勸導也是沒有用的。假如他們對前六號都充耳不聞,當第七號引進永恆時,他們也不會悔改——那時心意已決,無可救藥,「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二十二 11)。
這些事情的發生乃是神答允教會禱告而來的。我們當然斷不可求神懲治某一個人,因為我們對他在神面前的情況所知不詳:眼中窮凶極惡的人如得救,可能是預定作蒙恩的典範(提前一 15 及下);看似天上子民的,可能是地獄的差使(林後十一 13 及下)。然而,在那裡看見蒙恩的明證就切切求神堅固這工作,也當求神在無可救藥的惡人身上施行懲治:「斷不可叫惡人為所欲為、自得其樂,反而要叫他看見他的惡行在別人眼中的真相——邪惡可憎 ⋯⋯ 且知道或遲或早,正義必得伸張。」我們必須禱告求神伸張正義。這事必然成就:完全正義也完全憐憫,因為神定意叫公義與平安彼此親嘴(詩八十五 10)。二十四位長老喜見此情終可實現時,代表教會的他們立時臉伏於地俯首敬拜。
到底我們對正義伸張、邪惡失勢有多關心?在一個充斥暴力的世代中,最合潮流的作法就是不要任何暴力。但我們對第三幕的暴力感到討厭,豈不正因我們已失明,不分青紅皂白,失去對撒但和牠的惡行深惡痛絕的心嗎?豈不是因我們對神的榮耀毫不在乎嗎?
惟願我能真心看重, 專一追求,堅定不移, 毋懼威嚇,不受利誘, 只求親近祢,高舉祢的尊名。 惟願我能疾惡如仇,正義地重視 祢那不朽的讚頌。 純然渴望萬民 認識並榮耀祢的鴻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