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不同聖經版本對照著讀,一四一篇的困難就很明顯。例如用新標準修訂本的人,會對根據新國際本所寫、關於 5 ~ 7 節的註釋一頭霧水。但這篇詩的主旨仍清楚:它說的是有關說出來的話。

迫切的話#

頭兩節將禱告獻作晚祭,讓人想起大衛最早期的詩(如三、四、五篇)。第四篇 4 ~ 5 節給人的印象,是介於第三篇 5 節與第五篇 3 節兩個早禱之間的晚禱。最明顯回應 2 節上的新約經文有二:啟示錄五章 8 節「盛滿了香的金爐,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以及希伯來書十三章 15 節「頌讚的祭」。

若以為第 2 節是形容詩人全神貫注的默想,就大錯特錯——它讓我們聽見的是迫切的求救吶喊。本篇最後兩節直接來自前一篇的危險處境:9 ~ 10 節幾乎每個字都可在一四〇篇 4 ~ 5 節找到,而第 10 節「願惡人落在自己的網裡」是一四〇篇 10 節的迴響。

第 7 節以後的四節也見這種迫切。第 7 節開頭引號中的短句是新國際本編者加插的,把說話者變成惡人、骨頭變成惡人的骨頭;但從上下文看,這應是詩人向神祈求,求祂為「我們的骨頭」作點事。當主忠心的子民心傷腸斷時,他呼求:求你不要把我交給死亡。

守護者的話#

詩人與敵人爭戰的過程中,似乎有一階段分界線不清。第 4 節彷彿說他和敵人一同坐席吃飯——其實他大可不接受邀請(新英文聖經作「不叫我吃他們的美食」)。在我們面前展開的是熟悉的場景:一般社交與禮貌交談中,在任何敵意宣告之前,一些正派人在不知不覺中被吸引去與作孽的人同行惡事。

延伸:魯益師論「同流合污」

魯益師在《詩篇擷思》「同流合污」一章談論此情況:「我們應如何對待壞到極點的人」——他指的不是貧窮可憐的人,而是「有權有錢又執迷不悟的大壞人」。當要「和這一類人周旋一個晚上」時,一般人的作法是順其自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意縱容;藉袖手旁觀、隨口應和、陪笑,表示『認同』」。我們大部分人都沒有足夠才智、勇氣與清晰頭腦去弄清真正發生什麼事、並說出適當的話,最好的方法是避之則吉。

不管在早期或真要開戰時,每個信徒都需要主守護他的口、保守他所說的話。我們的仇敵(如詩人的仇敵,詩一四〇 11)最愛抓住我們不小心說溜嘴的話來攻擊我們,這時便特別需要用第 3 節來禱告。

說得合宜的話#

5 ~ 6 節與 7 節同樣難解,新國際本的譯法與其他版本可能同樣正確;但如詩篇別處,主旨清楚而細節意思不明。

詩人當然不喜歡仇敵在言語上攻擊他——那些尖銳、帶殺傷力的話(一四〇篇 3 節所不屑的)。但「從義人的口所出那硬梆梆的話」卻是另一回事:他可以接受這些逆耳忠言,無論粗魯或溫柔,只要出自有誠信之人,便不介意。

作者在教會服事多年,深知不要把每個意見都記在心頭逐一計較,而要衡量每個意見,好的接受、沒有意義的拋諸腦後。當真正關心我們的人需要說一些不太正面的話時,要記著箴言二十七章 6 節:「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能這樣作便是智者。

詩人對仇敵的批評則消極得多:他完全反對其行為,甚至預言其首領的結局——他們要被扔在巖下(或說被送上絞架)。詩人說,當這事發生時,惡人便知道他所說的是正確的。實際處境中,一般人不喜歡被人說「我不是早已告訴過你嗎」,但總的來說,詩人那向來清晰的思路與理直氣壯的話,是我們這世界非常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