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六十八篇一樣,這也是一篇「引經據典」的詩,從詩篇其他部分借來許多經文,但這樣作並未使它較差;作者完成了一幅織錦畫,與詩篇這部分其他的詩彼此伴隨、互相輝映。
1. 耶和華作王(1 節)#
這部分有八篇(九十三~一〇〇篇),彼此有許多相同之處,九十七篇是第五篇。有數句短句重複出現,君王和歡呼這兩個主題也是。這組詩的開頭讓我們看見編輯心目中有一個結構,與整個主題的發展平行——每篇的開頭分別是:耶和華作王/那位申冤的神/來吧/唱歌/耶和華作王/唱歌/耶和華作王/歡呼!
再次,「耶和華作王」是完成式、是一個行動而不只是事實。像同組其他詩一樣,九十七篇不只說主已登基(不在一個經常性的禮儀、或一次幫助以色列脫困的事件中),而是在聖經的故事裡曾經有過、也將會有的時刻,祂王的威嚴發出亮光、顯示在萬物起頭時登上寶座的是祂。只有當世界承認這事實、接受祂公正公義的統治時(2 節),才會發現生命的輪子按它應有的規律運行。
2. 密雲和烈火(2 ~ 3 節)#
眾多詩篇中,十八篇特別令人毛骨悚然,讓我們看見主在風雨、霜寒、雷電中飛行去幫助子民。讀這些「耶和華作王」的詩時,不能不想起聖經別處類似的經文。九十六篇與出埃及記十八章的聯繫記憶猶新,而讀到九十七篇時,不禁想起出埃及記十九章的密雲、大片黑暗、閃電和火:記述完葉忒羅找摩西談話後,出埃及記接著說以色列來到西乃山,那天「在山上有雷轟、閃電和密雲……西乃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於山上」。我們再次來到住棚節,溫習出埃及的事蹟。
「所見的極其可怕,以致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但那最初的恐懼由一種敬畏和(意外的)喜悅交織的感覺替代。詩人對在西乃山頒發的律例態度也是如此。當那位令人生畏、公義公正的神向人彰顯自己時,大地便震動(4 節),也歡樂(1 節)。歡樂之聲充滿整篇詩,在開頭、中間、結束。我們沒有遵守神的律法是一回事;然而,我們一方面承認自己是罪人,另一方面又期盼一個有律法管治的世界——只要那些律法由神制定及執行。
3. 錫安聽見(8 節)#
8 ~ 9 節由西乃山移到錫安山——六十八篇 17 節也是這樣——這詩的歷史背景因而被拉開。詩人把我們從出埃及記帶回創世記,回到錫安仍被稱為撒冷的時代:那神祕的麥基洗德是她的王,也是至高神的祭司。如同摩西在神從西乃下來時戰抖,亞伯拉罕也在麥基洗德來到時向他屈身,那時並沒有雲和火。但無論摩西或亞伯拉罕,都知道到來的那位比他自己更大。
我們也由摩西的時代前進到王國的時代。第 8 節與四十八篇 11 節幾乎完全一樣,也讓我們想起前面那組朝聖詩——住棚節的詩篇?——第二卷第一集的可拉詩。它們與九十七篇來源相同:亞伯拉罕的神出現在四十七篇 9 節,那至高者出現在四十七篇 2 節及四十六篇 4 節。如四十六篇 4 節所說,這些詩都以耶路撒冷為中心,這城是至高者居住的聖所;它們也為神一次成就的拯救行動慶祝,這行動往往被認為是脫離亞述大軍的圍困。再一次,那場合並沒有什麼「大氣翻騰的現象」;但在西乃發生的事,是非常好的圖像語言,無論何時當那位坐寶座的神毫無疑問正介入人間事務時,我們都可用這語言形容。
4. 敬拜祂(7 節)#
「萬神哪,你們都當拜他」這些字很可能把聖經背景拉得更廣。這是希臘文對申命記三十二章 43 節的翻譯,或(更可能)是希伯來書一章 6 節所引那句的希臘文翻譯。根據希伯來書作者的了解,7 節下的「萬神」不是 7 節中的偶像(因為「神不要求虛假的神來拜祂」),而是天使——我們在四十五及八十二篇已看過聖經有時這樣稱呼天使。
根據這段新約經文(來一 6),是當「神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祂才說「神的使者都要拜他」。換言之,雖然亞伯拉罕和希西家不像以色列人在西乃時耳朵真被震聾、眼睛真被弄暈眩,但他們也經歷了一次比喻性的、在雷電交加中看見神威榮的經歷;基督降生時也是如此。或許布魯克斯(Philip Brooks)在他的聖誕詩中描述基督出生之夜時提到「寂靜的星」及伯利恆「幽暗的街道」,都是正確的。但對那些有眼可見、有耳可聽的,他們所見所聞的,是「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他們就甚懼怕。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訊息』……忽然,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神」。
在九十七篇,同時戰抖又歡樂、先驚懼後歡呼的,不只是西乃、錫安、伯利恆,而是全地;因為耶穌的出生帶來世界性的收割,而米甸人葉忒羅正是這大收割初熟的果子之一。誠然,在我們新約的時代,福音的傳播的確令眾海島歡喜(1 節)。
5. 朋友和敵人(3、10 節)#
這篇詩有一些線索告訴我們,它的重要性不限於上述,還有其他含義。到目前為止我們思索過的場合,有哪一個是神的火在那裡燒滅祂四圍的敵人的?沒有。如果這樣一次對敵人徹底的消滅要到末世才發生,那麼是不是到那一天,祂才把祂所保護性命的聖民全面釋放、搭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如果是,第一篇那偉大單純的真理,到七十三篇好像已變成太簡單、經不起實際考驗。而在那一天,當邪惡勢力被消滅、祂為子民申冤平反時,全地便真正全面地歡呼,所有人都要看見祂的榮耀。
貫穿整篇、又在 10 節下清楚表達的保證之同時,是 10 節上的要求:「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忠於祂的,是那些在祂立約的愛中找到安息、因此與祂立約、立志回應祂愛的人。如果我們被祂聖名所召(12 節),也應過一個相稱的聖潔生活,認真追求公義、憎恨罪惡。
有人認為這觀念是讓生命既枯燥又愁苦的最佳食譜,但聖經作者異口同聲鄙視這種看法,九十七篇的作者尤其如此。無論回顧耶和華過去作為君王彰顯的榮耀,或展望將來那最終的彰顯,他處處都看見歡樂的理由。整篇詩的主旨是歡樂,最後幾節更把這主題敲得響亮清晰:「要在耶穌裡得到喜樂,別無他法,只有信靠和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