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喜樂的詩,由音樂開始(2 節),由美食結束(16 節)。在鼓、琴、里拉琴(古希臘弦樂器)與一手麥子、一手蜂蜜之間,藏著一個挑戰,正如第二卷的亞薩詩和第四卷那熟悉的「晨禱詩篇」(五十及九十五篇)一樣。

1. 兩節難解的經文#

首先要指出,第 5 及 10 節的意思並不那麼明顯。第 5 節提到埃及,把我們帶回出埃及的時代。「我在那裡聽見我所不明白的言語」意思是:表面看來,「我們」(以色列人)是身在異鄉的過客。「我們」其實應作「我」,但「我」或「我們」都無妨,因為「我」可以是擬人法,代表以色列國,必須習慣住在外國人中間。

5 節下字面是:我聽見一種我不認識的聲音,也可指「我開始聽見一種我從未聽見過的聲音」,這裡可能指以色列人聽見埃及人的聲音。但出埃及這事件具有極大震撼力,使我們需要另一種更合理的解釋:那新的聲音不是埃及的聲音,而是——一、神的聲音(以色列聽見神向他們說話),或二、以色列的聲音(他們向神說話)。在此之前,神從未聽見子民呼求祂拯救,他們也從未聽見神以拯救者、救贖者的身分向他們說話。偉大的救贖語言——審判埃及、帶領以色列出埃及的話語——正是耶和華這名字的本質。

這正是神為何告訴摩西:雖然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用過耶和華這名字,但因未曾經歷出埃及的救贖事件,他們不能完全明白這名字的真義(出六 1 ~ 8)。

若神所聽見的,是子民在此刻之前從不需發出的呼求,那麼第 5 節便與第 10 及 16 節呼應,每節各是全詩三分之一部分的結束,都關乎神自己:我聽見、我就給你充滿、我叫他們飽足。(順帶解答一個次要問題:5 節下按新國際本是「神出去擊打埃及」,雖然該節用字與創四十一 45 描述「約瑟出去巡行埃及地」相同。)

第 10 節所表達的,可能比我們所想更多。「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可能指神應許的食物(那明顯是第 16 節的應許),但舊約提到「張口」「充滿」時,所指多半不是食物而是話語。整段 6 ~ 10 節中,神一直在說話,盼子民聽從。只要他們向祂打開耳朵,便會發現自己的口也充滿言語——對神的各種回應,包括讚美、祈禱與宣告。

2. 水和光(1 ~ 5 節)#

若這樣讀這幾節富爭議的經文是對的,全詩便可分為三部分,每部分都以神所發的「我」之宣告作結(5、10、16 節),且都關注祂子民張開的口。在此,子民張開的口發出的,是被奴役者因困苦而發的唉哼。因為本篇描寫的(正如其他亞薩詩)是出埃及的日子。這顯然是一篇禮儀詩,為記念那段日子而聚集的人而寫;它也記念神在西乃頒布十誡、在曠野供應子民,因此同時是一篇住棚節之詩。住棚節是個偉大節期,於九月底(按今曆)月圓之夜開始;兩星期前的新月則是吹角節(3 節)。

當然,住棚節用來慶祝收割,要等以色列在應許之地安頓後才成立。在這慶祝水和光的節期,人為神所賜的陽光雨水讚美祂——這正是耶穌在約翰福音七、八章宣稱自己是「活水江河」與「世界的光」的背景。但以色列在曠野飄流四十年並無收割:那裡的水不是雨水,而是從磐石奇蹟噴出,是神的照管;至於光,他們或許會說太多了——曠野肆虐的太陽,沒有一物得隱藏不被它的熱氣曬到。然而這些取自十九篇的字句,在陽光中見到神啟示的圖像。同樣意念見於第 4 節:神律例中每一條典章,即賜生命、滿足靈魂的神的話,都是神的禮物,光照人類已昏暗的思想。

3. 水:神的作為(6 ~ 10 節)#

第二部分主要描寫神在塑造子民的日子裡所作的事。6 ~ 10 節充滿出埃及記、申命記的事蹟,任何好的串珠聖經都能顯出這些聯繫。這些具體事件清楚顯明祂是耶和華,那位宣稱要拯救子民的神。

祂結束了以色列人和泥做磚、被奴役的日子;祂從天上下來,在海中毀滅埃及大軍,讓以色列在山上紮營,這些無人能否認。他們在米利巴試驗祂時(出十七 7),其實是祂在試驗他們。由磐石噴出的水,是祂為子民所作之事的典型例子;他們親眼見過神為他們所作的一切,不可能愚昧到目睹這麼多作為後仍不全然信靠祂。

這些都是恩典的作為,人無法靠努力換取或買得。對神的作為,正確的回應是感恩與愛的表達——這是與五十篇相關的兩個主題之一。沒有一個外邦神(9 節)會這樣行事;外邦神要人撫慰、取悅、賄賂。其現代版本亦然:我們聽見鄰人驕傲地宣告,無論什麼景況都要努力站在他們「神」的右邊、正確的一方。

相反,你可以告訴聽從八十一篇的人:他們要站著、張開大口,驚訝地見證神向不配的罪人所施、出人意表的恩慈與憐憫,並見證祂使那張開的口充滿感恩與見證。

4. 光:神的話(11 ~ 16 節)#

那藉供應水和食物彰顯神良善的節期,每逢第七年還會加一個環節:公開誦讀神在西乃所頒的律例。神的話是給子民的珍貴禮物,這點無人異議;但在收割節日、在水果蔬菜之中,竟有一本被放在重要位置的聖經,仍叫人訝異!或許舊約信仰群體比許多現今基督徒更清楚:神的話不但像豐收般供應每日所需,而且同樣實際、甚至更需要。約伯說:「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

以色列人或許明白這點,卻不一定實踐,正如我們。他們後來享受住棚節的方式頗有反諷意味,遠離了原意:在戶外「露營」七天、住在棚或樹枝搭的遮蔭下,宛如週年露營度假,無疑相當好玩。但他們祖先四十年來每天在曠野簡陋帳棚中度日,卻一點也不好玩;而這全因他們自己的錯所致,正如第 11 節所說:他們不聽從、不順服神的話。他們堅持走自己的路而非神的路,神就把他們所要的給他們——第 12 節說得很清楚,這原則在羅馬書一章 24、26、28 節又再重複。司布真(C. H. Spurgeon)說:「要小心你向神要求的,因為你肯定會得到它。」

歷史記載的是一群不順服的人與一段漫長旅程;但神本來盼見的,是順服的子民與一段短路程。然而無論子民順服與否、旅程長短,神的恩典與真理都會彰顯,祂的供應仍源源不絕,以致以色列年年可慶祝住棚節。

兩者的分別在於:聽從祂的人(13 節)會發現神是他們的力量,因此第 14、15 節呼應第 1 節。他們的口也充滿——不再是唉哼(5 節),也不只是帶見證的讚美(10 節),而是嶄新而更大的祝福(16 節)。嗎哪已足以使人嘖嘖稱奇,但祂為我們預備的,是上好的麥子與蜂蜜,而不只是磐石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