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六十八篇「充滿了被引述的語句」,意思是讀者會在其中找到許多熟悉卻忘了出處的經文。六十九篇也是如此,而且不只如此:它的經文在聖經別處也耳熟能詳。六十九篇能與舊約其他書卷聯繫;它與二十二篇、一一〇篇,更是新約引用最多的三篇詩。
1. 從第一卷而來的迴響#
讀第二卷詩篇,常見軟弱的心向神呼求,在大衛詩集第二集較短的詩中尤為明顯。就連通常熱情澎湃的可拉的詩,也有不快樂的時刻,如四十四篇 13 ~ 16 節充滿「譏刺」「辱罵」「凌辱」「羞辱」等字眼——這些字也在六十九篇出現。
回到第一卷大衛詩集第一集那些較長的詩,至少有三篇在語氣和內容上與六十九篇呼應(暫且假設同一作者)。在四十篇,他已從現在(六十九 2、14、15)仍深陷的禍坑淤泥中被救出,已唱起六十九篇結尾(30 節)才出現的新歌;兩篇都說明對神有正確態度比獻祭更重要(六十九 31)。在三十八篇,可見更早的痛苦、漸失的力量視力、被無故憎恨、被親近者離棄。三十一篇 9 ~ 11 節已提到他在急難中眼睛因憂愁乾癟,提到鄰舍的鄙視與躲避的朋友,並在結束時突由沮喪轉為讚美——這也預表六十九篇的轉變。
但整個第一卷中,與六十九篇最接近的是二十二篇。
2. 與二十二篇相似之處#
兩篇的相似不在字句重疊——重疊只有幾處:第 3 節令人想起「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二十二 15);第 19 節想起「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二十二 6);第 32 節想起「謙卑的人必吃得飽足……願你們的心永遠活著」(二十二 26)。它們的共同之處更深:兩篇的作者都從心底呼求神救助,都是被嘲弄的對象,卻都有信心相信最終必為神帶來頌讚。上述三節正代表這兩篇的三條主線。
還有一個結構上的相似。二十二篇可由「但我……但你……」的交替分段:1 節「我和我的唉哼」、3 節「但你……」、6 節「但我……」、9 節「但你……」,一直持續到至少 21 節。六十九篇的思路也這樣轉來轉去,這種「我 ─ 你」交替帶來相當完美的結構,可分五部分,分別由以下字句開始:
- 救我(1 節)
- 你原知道(5 節)
- 但我……向你……祈禱(13 節)
- 你知道(19 節)
- 我要……讚美(30 節)
3. 來自舊約的痛苦的呼喊#
作者是標題所提的大衛嗎?若是,六十九篇像二十二篇一樣,不易找到清楚反映其背景的大衛生平事件。最可能的推測是:大衛對兒子將建的聖殿非常熱心(「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9 節),大量奉獻並詳細規劃,卻因此牽涉在一件令他尷尬的事中。他被逼償還他沒有搶奪的(4 節)——無論這句背後是什麼意思,敵人刻意要讓他顯得有罪,雖然他頂多只是有點愚蠢,多數人卻信了他的敵人。
奇怪的是,這樣的災難在歷史書中完全沒有記載——而撒母耳記、列王紀對重大過失通常毫無保留、甚至殘忍地誠實。
延伸:希西家與耶利米的可能性
有人建議事件主角是大衛的後裔希西家(被認為是二十二篇作者):亞述入侵時他確曾禱告求主拯救錫安、建造猶大城邑(35 節),但六十九篇其他細節與他不符。
一百年後,先知耶利米經歷類似禍亂,有學者認為他可能是作者,因這篇充滿他預言的迴響。耶利米確曾陷於深淤泥中:西底家私下敬重他卻搖擺不定,在敵人操縱下,先知最終被囚於只有淤泥的牢獄(六十九 2、14 ~ 15;耶三十八 6)。他的時代以色列確成被囚的人(33 節),神也確需重建猶大城邑(35 節)。
無論作者是誰,這篇與二十二篇還有一個相同之處:新約直接把它與基督拉上關係。但兩者有別——二十二篇整篇可以是基督自己在加略山的話,六十九篇卻不能,因基督不可能像第 5 節那樣說自己的「愚昧和罪愆」。
4.「基督的受苦」(1 ~ 29 節)#
第一部分(1 ~ 4 節)集中在「我」身上,而這「我」是主受苦的僕人。六十九篇 1 ~ 29 節描繪一場水災,或更糟的浮沙——一個無論朝哪方向都抓不到東西的地方;詩人呼求上主卻無回應。若你也在這迷失的惡夢中,要知道基督已在你之前、為你經歷過。
基督實際引用的是第 4 節,不在受難星期五,而在濯足日(星期四)風暴前的寧靜時刻。在小樓房裡,祂向門徒解釋:祂要上十字架,是因為那些「無故恨他」的人。
為什麼,我的主作了什麼? 是什麼帶來如此的忿怒和憎恨? 祂使瘸子能走路, 祂使瞎眼的看見。 然而這些引起他們的怒火, 他們起來要毀滅祂。
據約翰福音十五章 18 ~ 25 節,這種仇恨正是從福音被證明卻被拒絕的時刻衍生出來的。
第二部分(5 ~ 12 節)呈現另兩個對基督的預表。基督也可對父說「你原知道」——不是知道祂如何犯罪,而是知道祂如何與父的殿(9 節上)、父的名聲(9 節下)認同。潔淨聖殿時門徒看見祂為神的殿焦急,正如詩人一樣(約二 17);保羅也覺得六十九篇 9 節下完全可應用在祂身上(羅十五 3)。父與子同站一線:辱罵其中一個就是辱罵另一個。
第三部分(13 ~ 18 節)由「但我」開始。他再提淤泥、深水、坑坎,但此時又與神接上:呼求的痛苦不亞於前,但「我」不再單獨出現,而是置於一個重複的禱告中——對象是「你」,內容是「要按你豐盛的慈愛應允我」。神不再遙不可及。這禱告或與基督在客西馬尼(「只要成就你的意思」)或十架上最後的話(「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相似,但新約對此沒有提示。
第四部分(19 ~ 29 節)在新約中可找到不少迴響。第 20 節「辱罵傷破了我的心」與韓德爾(Handel)〈彌賽亞頌〉中基督被釘十架的一段相連,極其適當。第 21 節的「苦膽」,馬太記為摻在酒中的麻醉藥,兵丁在耶穌釘十架前給祂喝,又在祂死前讓祂喝「醋」;約翰雖未直接引用,卻說耶穌被餵「醋」應驗了經上的話。21 ~ 25 節下一部分詳論。
5.「後來得的榮耀」(30 ~ 36 節)#
最後這部分作為基督的預表,如二十二篇的結尾,是故事的「快樂結局」——有復活、升天與「後來得的榮耀」。奇怪的是,這篇在多處與基督受苦相關的詩,最後七節並未被新約引用。
現在簡單回看前一部分的核心(22 ~ 25 節)。對一些人而言,這是他們最想忽略的咒詛經文:「願他們的眼睛昏矇……願他們的住處變為荒場」,以及第 28 節「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若這話從詩人口中說出已令人尷尬,從基督口中豈不更甚?
然而,正如魯益師(C. S. Lewis)所言:「當我們碰到困難時,總期望有解決之道。」保羅和彼得很自然地把這段大部分應用到拒絕基督(羅十一 9 ~ 10 等於詩六十九 22 ~ 23)及出賣基督(徒一 20 等於詩六十九 25)的以色列人身上。我們要提醒自己兩件事:
- 這些經文出現在「你」的部分而非「我」的部分;這是一個禱告。說話的人是把審判敵人的責任交還神手中。神的公義完全無誤,要懲治惡人的是祂自己,不是禱告者;祂的懲罰等同他們加諸受害者的惡行。
- 有人說這些禱告出自基督的口比出自詩人更不合宜;正相反,從來沒有一個人更有權利說這些話。沒有人比祂更明白罪行的嚴重與不可恕。祂想到的不是釘祂的兵丁(「赦免他們……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而是那些「頑梗不化」、看見證據仍拒絕祂的人——他們完全知道自己在作什麼。
對所有思想正確的人,以下想法令人安慰:定意的、毀壞性的邪惡,終會遇到勁敵而被消滅。這正是許多詩篇為神將臨的審判歡呼的原因。只有在「反對福音的敵人終必被打敗」這信念的基礎上,六十九篇尾段澎湃的讚美與閃耀的應許才顯得合理,並成為新約真理一致的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