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本聖經只有兩段經文把鴿子與遠方連在一起,而這兩段剛好是連續的兩篇詩篇,這並非偶然。五十六篇的標題可能指五十五篇及其音調的名稱「遠方無聲鴿」(出自詩五十五 6、7),五十六篇也用此音調來唱。

更重要的關聯是:詩人繼續探討「困難與苦困」這主題,以及大衛生命中的某些事件。前四篇(五十二~五十五篇)顯示大衛如何處理被奚落的情緒,而不自以為是、不覺得錯全在別人;他能如此,是因為知道自己也會讓自己和別人失望(五十一篇)。現在我們回到掃羅統治的時代——比撒母耳記上二十二至二十六章的背叛更早的時間——看見大衛又受另一種問題困擾。

一、終日(1、2、5 節):兩種敵人#

若同意標題、理解五十六篇與「非利士人在迦特拿住大衛」一事相關,便較能明白大衛為何不斷強調敵人「終日」設謀害他、攻擊他。撒母耳記上二十、二十一章描寫掃羅與大衛關係的最終破裂:「那日大衛起來,躲避掃羅,逃到迦特王亞吉那裡。」(撒上二十一 10)途中他停在挪伯城,到達時身邊沒有同伴、食物或武器(撒上二十一 1、3、8),後來才有一群逃亡者跟隨(撒上二十二 2)。來到挪伯時他孑然一身,在以色列境內任何一處都不得安全。

他為何逃往非利士境地?是否以為,他既是非利士人之敵掃羅的背叛者,他們會歡迎他?顯然不是,因為起初他希望別人認不出他,卻仍被認出(撒上二十一 11)。他最怕的事發生了:非利士人不把他當變節者接待,而視他為有價值的人質。他「在他們手下」其實是被軟禁,最終靠騙術才得脫逃(撒上二十一 12 ~ 15)。

無論如何,他的行徑彷彿向命運挑戰:他帶著歌利亞的刀,來到歌利亞的家鄉——這刀是他在挪伯找到的,正是他少年時用來殺死那著名非利士勇士的刀。但他其實別無選擇:若要離開以色列,從他出發之處算起,他只有非利士一處可去。「那日」開始,他從一個充滿敵意之地逃跑;「那日」結束,逃到另一處,找到的不是平安,而是另一個同樣充滿敵意之地。正如此詩所說:終日——不是這些人便是那些人,不是冤枉他便是攻擊他。

在這階段,最叫我們同情大衛的,是他得獨自面對這些揮之不去的困難。

二、我倚靠神(4、11 節):兩段副歌#

這篇第二集的詩,在第一集中有一篇與之相對。正如大衛那項嚴重的罪引發他寫了三十二與五十一篇,他逃離迦特一事也引發他寫了三十四與五十六篇。兩對詩中,第一集的那篇似乎較晚期、較刻意經營,第二集的那篇則較早期、較即興。

雖然五十六篇不如三十四篇(一篇字母詩)複雜,它也有自己的結構:分兩部分,中間以一段副歌分開(4 節),此句在 10 ~ 11 節再次出現(用字不全相同)。兩處大衛都提到神,但第 10 節也提到「主耶和華」。第一段副歌由幾個表達單純信心的字組成——「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3 節)——但大衛說時似乎並非全心全意,因為下一刻(5 節及下)他又痛苦地發怒言。然而他真實信靠的,是那位發出話語的神:在西乃山說話、與以色列立國家之約的神,也是藉撒母耳與大衛立個人之約的神。

到 10 ~ 11 節,大衛已思考過神與他的國、與他個人立約的含義,因此在第二段副歌多加一句:「我倚靠耶和華,我要讚美他的話」——加入了神立約的名「耶和華」。在第二卷,這是少見的。

兩段副歌大衛都提到「人」。NIV 在第 4 節譯為「血氣之輩」,字面意思是「肉體」(NRSV)。希伯來文常賦予這字雙重意思:「人或動物的肉」,與「有軟弱、與神不同的人」。第 11 節的「人」也是此意。許多世紀以來,英文「man」一字既指「成年男子」也指「人類整體」(有別於神),希伯來文在此也如此。雖然大衛從以色列的熱油鍋跳進非利士的火堆,但相對於他所信靠的主耶和華,掃羅與亞吉只不過是「血氣之輩」(4 節)、不過是一個「人」(11 節)而已。拯救大衛脫險的,不是他裝瘋的聰明,而是神的恩典。

三、神幫助我(9 節),生命的光(13 節):兩項福音的真理#

在五十六篇的高潮,大衛用兩句話表達他經試煉才獲得的信心,這兩句後來被新約引用。

第 4 節那些勇敢的話似乎沒讓大衛快樂起來,但他繼續禱告:再次告訴神所感的壓力(5 ~ 6 節),求神履行懲罰不信之國的應許(7 節),求神垂聽並相信神會垂聽(8 ~ 9 節)。在這過程中,他的信心不斷增加:「神是幫助我的」,他現在可以這樣禱告。

在羅馬書八章,保羅論到人生各種體驗——包括他經歷大衛所經歷的壓力時——宣告:「我們在這一切的事上都得勝有餘了」(37 節)。而他論神子民整體所說的「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31 節),被困難包圍的大衛也感同身受;對他個人而言,這話是真確的。

這篇詩以一個承諾作結:「在生命光中行在神面前」(13 節)。這有兩層意義:第一,神不會讓大衛被亞吉或掃羅所殺,在他下到陰間黑暗之前,還有許多年日在神面前事奉;第二來自新約——「對詩人是目前暫時的真理,對基督徒卻有屬靈而永恆的意義」。對任何像大衛這樣向神作此承諾的人,耶穌都應許:「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對他、對我們,「不」(或「永不」)真的是「不」,「生命」真的是指最整全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