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斷定三十四篇的類別和著作時間並不容易。

論類別,那些沿用傳統分類法的人會把它歸為「個人的感恩詩」(雖然它是供大眾而非私人使用)。但這只能標示第一部分,因為它在半途改變了語調,第二部分是按智慧書的格調寫成。結果是,三十四篇好像與三十三篇接連在一起一般。

論寫成時間,標題告訴我們其背景是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 10 ~ 15 節:當時大衛逃避掃羅,來到迦特王亞吉(「亞比米勒」)的宮中,發現那並非他所期望的避難處,後來憑裝瘋的計謀才得脫身。許多解經家因不同理由認為標題與內容關係不大。

但其實前後兩部分的確緊緊扣結(這是繼第九、十及二十五篇後,另一篇字母詩),雖然我們難為合併的兩部分找一個合適標題。歷史上某階段的某人(其時代肯定比我們接近舊約)認為文本與標題相關;若詩篇的原用者和編輯也不覺得不妥,那麼原文很可能的確如此。這篇詩好幾處「都表達一個人奇蹟性脫險後那種自在和感恩」。也沒有特別理由反對這是大衛所寫。

要把字母詩分拆成易處理的段落並不容易。它的二十二節有點像質數,只能被「1」除。但除個別經節外,我們也可找出較相似的經節歸為一段。前後兩部分有明顯分界:第一部分講述敬畏主者得到的福氣;第二部分解釋那種敬畏是什麼意思、有什麼要求、會帶來什麼祝福(先唱詩,後講道)。柯德納(Kidner)提議兩個標題:「跟我一起歡呼」和「向我學習」。我們可再按內容,將前後兩部分各分為三小段。

受讚美的主(1 ~ 3 節)#

在上半部,單數和多數交替出現,正如許多其他詩篇,其中最接近的是三十二篇。大衛說:「我要……稱頌」,然後又說:「你們和我當稱耶和華為大。」

詩句的音樂節奏

1 ~ 3 節被編排為三個對句(3 × 2),但其節奏橫跨小節線,成為兩個三連句(2 × 3):我要稱頌、讚美、宣稱——讓我們歡樂、榮耀、頌揚。從音樂角度看,這是一種引人入勝的模式(一-二,三-四,五-六/一-二-三,四-五-六)。

讀這段詩篇有點像預嘗天堂的歡欣:在那裡,不斷讚美也不會沉悶,因為我們會找到無限的新方法去表達同樣的事。或許三十三篇 3 節的「新歌」也在講這觀念。

論到被改為聖詩的詩篇,最為人熟知的當然是二十三篇,其中一首廣為人知的是一六五〇年蘇格蘭詩集改寫的〈耶和華是我的牧者〉。除此之外,三十四篇也被改寫成聖詩,其十七世紀的樂譜是第一首仍被廣泛使用的詩歌:由泰特(Nahum Tate)和布雷蒂(Nicholas Brady)一六九六年編寫的「新版本」仍為人傳誦。這首聖詩名為〈在生命的千般變化中〉(Through all the changing scenes),根據本篇頭十節寫成。經文配上音樂後,使人容易記憶。

個人和眾人的主(4 ~ 7 節)#

前半部中間的四節,個人和眾人的聲音交替出現。我們不難想像會眾如何唱:先獨唱,然後齊唱,之後又獨唱,如此類推。

大衛在非利士人面前裝瘋,比他在約櫃面前跳舞更不莊重,但這卻是幫他脫險的有效方法(撒上和詩篇都這樣告訴我們)。三十四篇還告訴我們他成功逃脫的真正原因:不是因為他超卓的演技,而是他那充滿恐懼之心的呼求。假設詩班或會眾在回應領唱者,我們可聽見領唱者講出事實——大衛的禱告蒙應允,他被拯救(4 節)——而其他人說出這事實的結果:光榮代替羞辱,因一位不讓你失敗的神而喜樂(5 節)。

會眾對第 6 節的回應(這是第 4 節用不同字句的重複)繼續述說大衛被拯救的結果:這困苦人的禱告蒙應允,他被主拯救。正如泰特和布雷蒂所寫,也如聖經三百餘處有關天使的描述:「神的使者安營於義人居所的四周;信靠他的人必得拯救。」

值得被信靠的主(8 ~ 10 節)#

第一部分結尾,詩人呼籲眾人信靠神,正如開頭呼籲眾人讚美神。第 8 節他鼓勵會眾嘗嘗主恩的滋味。新約有類似的話:希伯來書六章 5 節(嘗過「神的道」)與彼得前書二章 3 節。敬畏(fear)神當然是指尊敬,不像第 4 節的恐懼(fears),那是指害怕。泰特和布雷蒂用「敬畏」這字的兩個意思玩了一個文字遊戲:「眾聖徒啊!你們要敬畏祂,你們便再無所畏懼了。」

就算最兇猛、最自給自足的獅子,有時也會缺食忍餓;但那些以神為滿足的人卻一無所缺,那些尋求耶和華的,甚麼好處都不缺。科倫巴(Columba)非常明白這經文:這位幾乎在整個第六世紀都事奉神的修士,在蘇格蘭愛奧那島去世時正在抄寫詩篇,而他抄寫的最後一節,正是這一節。這是一個美好的見證。

主所要求的(11 ~ 14 節)#

三十四篇的後半部按智慧文學的模式寫成。若一位沒有偏見的非信徒讀到這段(11 ~ 14 節),大概不會覺得有什麼不能接受;但若他在整個聖經架構中思想這幾節,想法可能不一樣。

這裡的風格來自箴言——一本處理各種實際生活課題的書,而作者永遠以他所敬畏的神為中心。

我們站在做「孩子」的位置:我們是學生,責任是服從權威、承認自己的無知、珍惜祂的教導、接受祂的管教——這可是一堆不合潮流的態度。

新約作者也支持這種教導:雅各和彼得談到神對基督徒生活的要求時,不但回應、甚至引用這段經文。在舊約,神對我們要求的一段摘要來自彌迦書:「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保羅也提醒眾人一個許多人試圖忽視的屬靈原則(加六 7):「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以大衛的話說,如果你存心向善,那就行善吧!

主所作的(15 ~ 18 節)#

前一段主要說信徒應如何在各種實際細節中生活、在世上自處及與人共處。這一段更清楚說明:在繁囂世界背後有一位神,祂非常清楚世上發生的事。祂的眼目察看我們的處境,比我們自己所了解的更多。但祂的耳朵傾聽我們對自身處境的看法,祂的臉則轉向那些不管受多少傷和苦難、仍偏行己路的人(「主從雲柱火柱中向埃及的軍兵觀看,使埃及的軍兵混亂」)。

再一次,祂對子民的看顧,透過聆聽、釋放、營救表達出來。這裡出現一個新意念: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靠近」在舊約是用來形容近親或近鄰。

這幾節點出一個後面經文會解釋的真理:義人也會(甚至一定會)經歷苦難、感到傷心、靈性痛悔——雖然這真理好像與前面的信念矛盾(前面說你行的善會為你帶來你心裡所渴望的善)。

主所應許的(19 ~ 22 節)#

大衛根據自己的經驗宣告:不是的,義人可能會受許多苦難。神應許要拯救人脫離這些苦難,但這不等於免除他們受苦,也不是說祂的拯救必須按我們希望的方法和時間臨到。同樣地,第 20 節的應許也不一定能應用在每個人身上:第一位殉道、被石頭打死的司提反,可以為此作見證。

但也許大衛所說的是他的骨頭:當他在猶大曠野四處逃亡、被敵人緊追時,他的骨頭一根也沒被折斷。因著神的智慧,大衛在這裡所說的,跟約翰站在十架前所想的不謀而合。約翰想到古代屠宰逾越節羔羊的條例(「羔羊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耶穌被釘十架時,兵丁打斷兩個盜賊的腳骨好讓他們快死,但耶穌已死,兵丁不用打斷祂的腳骨,如此聖經的預言得以應驗。

像許多相關詩篇的作者一樣,三十四篇的作者所論及的,其實是起初他所知道的。大衛是一位先知;他對自己所說的及其深遠含義有多少理解,我們並不知道。但有一事我們確實知道:就算新約中最偉大、有關將來之事的異象,基本上也不會比三十四篇最後幾節所告訴我們的更多:惡人必被自己的惡行所害;神的僕人必被救贖,惡人必被定罪,義人必被稱為義,直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