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那些知道耶穌死和復活的記載、卻對聖經其他部分知道得很少的人,他們讀這篇非常突出的詩篇會有什麼感受?他們一定會說,必定是那位復活的耶穌自己在事後記錄祂的想法和感受。我們知道不是這樣;使這篇詩饒有意思的原因,正是它寫成於基督被釘死之前許多世紀,而非祂死後。

詩人在寫什麼?從我們的角度看當然是在寫二十二篇,但從他的角度看並非如此。對於作者究竟怎樣了解這篇詩的意思,意見紛紜,多得就像瞎子摸象的那首古舊民謠:大家都嘗試靠對牠的感覺來形容這隻大象。一個人摸到鼻子,覺得大象類似蛇;另一個摸到身體,覺得像一堵牆;第三個從腳作結論說像樹幹;第四個摸到尾巴,說牠是一根大繩。沒有一個完全錯,但也沒有一個完全對。同樣,這篇詩的作者覺得自己是在寫預言、禮儀,還是詩歌?他是將一個實際經歷用文字記錄下來嗎?如果是的話,那是誰的經驗?

從預言的角度看二十二篇#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第 1 節那充滿驚恐的聲音,馬上帶我們跨越漫長歲月來到加略山。只有那些對這句名言毫無感覺的人,才會說我們的主在那飽受煎熬的時刻在「引用」、甚至「使用」這些字。不是的,這些話真正是主自己的話,正如它們也真正是詩人的話一樣。

但事實是,主耶穌和詩人都說了這些話。當我們又發現第 7 節提到人如何嗤笑他、羞辱他、向他撇嘴搖頭;第 8 節提到猶太領袖「引用」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罷」;14 ~ 15 節詳細描述他在十架上的痛苦;16 ~ 18 節形容那受苦者如何被包圍、被人鄙視、甚至被刺傷,衣裳被拈鬮分佔——這一切都跟福音書中主受苦的記載非常相似——我們便明白為什麼有人會把二十二篇看成預言。

問題是它的意義是什麼?舊約的以西結、新約的約翰都說自己被神的靈充滿,看到「必要快成的事」,而這些啟示都已發生。但如果二十二篇只是描寫耶穌的死和復活、單是描寫這一件事,那麼詩人便可說是暫時進入耶穌的身體、從主耶穌的內在觀點去描寫祂的經歷,而這經歷又跟詩人自己身處的時空毫無關係。很可能的確如此;若是這樣,那麼作為一篇詩和一個預言,它跟聖經中任何經文都非常不同,以致我們會說:「這隻大象除了我們摸到的部分外,必定還有其他的。」

從禮儀的角度看二十二篇#

到目前為止看過的所有大衛詩篇都以第一人稱寫成,非常適合個人靈修,尤其當我們的教會傳統很少、甚至不會在會眾崇拜中誦唱詩篇時。但當「我用我的聲音求告耶和華」(詩三 4)被「我們要因你的救恩誇勝」(詩二十 5)取代時,明顯有些事情發生了:一些適合會眾使用而寫的詩篇開始出現。在這方面,二十二篇跟二十及二十一篇相似——雖然全篇說話的都是「我」,但後段卻說:「我在大會中讚美你」以及「在會中我要讚美你」(詩二十二 25、22)。

關於禮儀這主題,我們討論幾方面:第一是神的子民聚集時用的文字格式;第二是可套進這些文字的架構;第三是使用這些禮儀的場合。有一段時間,詩篇研究主要把這些詩看為個人對神的敬拜(這不是說教會曾停止在敬拜禮儀中使用詩篇),但許多二十世紀的著名學者已轉向研究詩篇的禮儀性,問的是:在聖經時代,人們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使用詩篇作集體敬拜?它跟整個以色列群體正式敬拜生活的關係如何?

三方面的指引可幫助回答這些問題:一,詩篇本身給我們的啟示;二,舊約其他部分提供的證據(聖殿的敬拜、每年慶祝的重要節日及一年一度的特別場合);三,當時近東非以色列宗教和猶太宗教的相同之處。許多詩篇都配合我們所知的宗教節日及禮儀,比較明顯的例子是住棚節,以及君王登基的儀式(第二篇已討論過)。

有些學者將這些禮儀與鄰國宗教連結比較,這種研究的基礎比較薄弱。聖經本身是否提供理據支持這種說法:一位君王一年一次參與一個「結婚」、「死亡」、「復活」的禮儀,且在禮儀中是神的化身(personification)?另外,雖然這些所謂「禮儀的戲劇」的確非常戲劇性、令人投入,但我們不禁懷疑整個重演(re-enactment)背後的原則。

就像彌撒中領聖體的儀式,這些禮儀的目的是(或應該是)用不同的方法使一樁歷史事件(而非神祕事件)顯得直接生動,從而使人思想那件事,而不是真的再次去經歷那件事。對古舊的以色列來說,出埃及只發生過一次、不會再發生;對我們來說,基督救贖事件也只發生一次、永遠成就。希伯來人的節期就如基督徒的敬拜,神的子民不是藉重演以往事件,而是藉信心去感受及經歷歷史中發生過的事。禮儀只是指標,它們指向某些目的地,而我們從來不會向路上的指標朝聖。

上面的討論告訴我們兩方面的事:一方面,我們不但有理由用這篇詩作個人敬拜,更絕對有理由在群體禮儀中採用它——即在會中作讚美之用。但另一方面,若我們以為這篇詩是在以色列一個週年節日裡上演基督受辱的經歷(雖然這節日可提供適當機會),我們便大錯特錯了。詩人寫這篇詩絕不是為了這個目的。

從詩歌的角度看二十二篇#

如果詩人不是在譜寫預言、也不是在撰寫宗教劇的劇本,也許他是在寫一首詩。如果他不是預告式地記錄基督所說的話、也不是以禮儀方式透過君王的口說出該說的話,他是否在營造一種理想的聲音,藉這聲音表達他心中的話?

這是一項深奧而有深遠含義的真理,以不同形式在聖經其他地方出現。這事件後來會在降臨的彌賽亞身上實現,但當時的以色列不需等到那麼遠的將來——誠然,他們根本不需為了看見這事的成就而等待。在大衛的時代,這是它最重要的民族性回憶:以色列在埃及受苦、後來從埃及被拯救出來。五百年後,她再次經歷這事件的重演:在巴比倫王朝期間流亡,然後在瑪代-波斯王朝期間歸回故土。

說出這些偉大詩句的那個人,就是往往被稱為「受苦的僕人」那一位;他在舊約其他地方也出現過(最著名的當然是賽四十二~五十三),在某種程度上代表神所有的百姓。因此 1 ~ 21 節中的悲苦與哀求、22 ~ 31 節的喜樂與讚美,都是以色列人集體的聲音,透過這位想像的代表發出。如果我們可以暫時放下自己的想法、不去想二十二篇與福音故事的緊密關係,便能更欣賞詩人這篇美麗非凡的詩。

然而這只是對這篇詩部分的看法。實際上,根本不可能將這段舊約經文跟它和新約的關係分開;而且,要假設作者以抽離客觀的態度去寫另一個人的經驗(就算那人跟他同屬一國),這假設也不容易成立。我們很難相信,這是他寫的詩、卻不是他的經歷。因此,這篇詩應該不只是他寫的東西,也是他明白且親身感受過的經歷。

從親身體驗的角度看二十二篇#

讓我們回到傳統看法:標題裡的「大衛的詩」意思是大衛寫的。我們可以採納這看法,但卻很難在這位偉大的王的生平中,找到一件像這篇詩所講的、如此令人肝腸寸斷的經歷。就算在流亡的日子當惡黨環繞他時,就算後來押沙龍叛逆他時,他也不曾落到這種卑屈的地步。當他與拔示巴行淫、謀殺烏利亞的事曝光後,他感到極其羞恥,但那是他內心的歉疚,而非別人對他的侮辱;二十二篇描寫的卻剛好相反。

另一種說法是,這篇詩不是關於大衛、也不是他寫的,而是關於另一位後來繼大衛作王的人、由他寫的。若這看法合理,會是哪一位大衛王朝的王?希西家是最有可能的人選——他另一篇詩記於以賽亞書三十八章,裡面那些圍著他的犬類是入侵猶大的亞述軍隊,主垂聽呼求並拯救他,結果如歷代志下三十二章 23 節所言,希西家「在列邦人的眼中看為尊大」(讓我們想起本篇第 27 節)。可是聖經從未告訴我們希西家曾感到被神離棄、或神不聽他的禱告、或被人民孤立藐視。

另有人認為作者是先知耶利米。他自己寫的書,內容和這篇詩有不少相似:和二十二篇作者一樣,他「提醒」神在過往成就的救贖工作,因而呼求祂再施行拯救(耶三十二 17 ~ 22);他經歷過人們的唾棄(耶三十七 2)、神在母腹中的呼召(耶一 5)、孤單和痛苦(耶三十七 15 ~ 16),相信神應允的復興會臨到(耶三十三)。

二十二篇一定是一個經驗的記錄,而非「象牙塔」詩人巧妙的創作。如果他經歷過公開的羞辱、又得到公開的肯定稱讚,那麼他一定是個流芳萬世的人物,不可能是個完全被遺忘的名字。那麼,他是前面哪一個論及的名人?

在詩篇第一部分,許多篇不但有「大衛的詩」這標題,且很切合撒母耳記上下所記大衛的事蹟,所以我們認為這一篇跟其他「大衛」詩屬於同一組。但它是大衛哪一段人生,就不很清楚了。無論如何,大衛絕對有能力寫出這樣的詩句:在舊約中,他詩人的地位毋庸置疑,他作為先知的地位(無論舊約新約)也是人所共知、無人能推翻的。

我們可以從使徒行傳找到支持的證據——彼得在五旬節的講辭。在那裡彼得引用詩篇十六篇 10 節,指出神不但要拯救大衛,也要拯救基督,不但叫他不死,更要超越死亡。這給我們一個指標:我們可以用同樣的方法讀二十二篇,裡面的內容可能同時指著大衛及基督。

這篇是大衛寫的,描述的是前面已討論過的一些痛苦經歷(這些經歷在詩四 1、十八 6 也提過)。對我們來說,那些痛苦中最難受、結果最偉大的,也不能跟二十二篇所形容的相比。但以下元素的組合,卻有可能使大衛寫出這樣的作品:大衛活潑機靈的性格、他詩人的眼睛、神奇狂放的一轉、他敏銳的心靈——在巨大壓力以致一切都比平常複雜困難的情況下,大衛的神經變得很敏感,他對「臨到拿單」(撒下七)的「神的話」也特別小心,以致裡面充滿了一種對神意義深遠之應許的訴求、一種神必與他同在的肯定。因為這些因素的驅使,他寫成了二十二篇;就如十六篇一樣,預先知道未來聖靈會介入,確保大衛所說關於自己的話會被擴展到一個地步——不單是大衛的經歷,更是他偉大後裔的經歷。祂體驗的比大衛來得更深切徹底,那是一個無可比擬的、經過死亡然後復活的經歷。

「基督所受的苦難」(1 ~ 21 節)#

彼得在使徒行傳的講辭中引用過十六篇;寫第一封信時很可能想到二十二篇,尤其當時他正寫到舊約的預言。彼得所用的一句「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彼前一 11),正好是這詩篇兩部分的寫照。

1 ~ 21 節可分為六個不同長度的部分,最後由一個簡短但令人注目的尾句結束。在第一部分,大衛完全浸淫在自己的痛苦裡,與第二部分剛好成對比;第二部分提到許多關於神積極方面的事,由第 3 節的「但你」開始。第三和第四部分結構相同;第五及第六部分也是如此。

對大衛、對他之後的基督、對我們所有「和他一同受苦」的人來說,我們跟神的關係一定要比任何其他事都重要(1 ~ 2 節)。無論 6 ~ 8 節及 12 ~ 18 節的經歷有多難受,最大的苦難莫過於神的遠離(「遠離……我」)及祂的緘默(「不聽我」)。無論如何,我們由我們知道的地方開始,而這覺醒本身就是一個希望的記號。

大衛找到了正確的起點(3 ~ 5 節),這起點幫助他正確掌握自己的處境與自己和神的關係。在呼求神賜下慈愛憐憫之前,他首先認定神的偉大和聖潔。除此以外,他也認定神是一位啟示自己的神——藉祂的話語、也透過祂的行動(特別是祂救贖的行動)來啟示自己;誠然,祂在我們祖宗的日子彰顯了救贖的工作。大衛深信這一切,若沒有像這樣堅實的神學,我們中間最敬虔的一個會成為什麼樣呢?

根據新國際本的註釋,這第二部分也告訴我們神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這話很容易被粗糙地誤解。沒錯,祂的確臨在於子民讚美祂的地方;但祂並不是因為報佳音的人唱得既嘈雜又難聽、以致沒辦法被逼開門,反之,祂是因為聽見朋友的聲音而歡喜地開門——祂非常渴望見到祂的朋友,正如他們渴望見到祂一樣。

「但我」(第三部分這樣開始)已向這位神呼求、卻未得應允。但我再次提醒自己神比我重要,因此比敵人對我嗤笑更不能忍受的,是敵人對神的嗤笑:他們說,他說他喜悅他的僕人(6 ~ 8 節),他的確喜悅他,卻不拯救他!

「但你」(第四部分這樣開始)已經證明自己是真實而活躍、慈愛又信實的,不但在你子民的過去如此,在我自己的過去也是如此,從母親的懷內、甚至母腹中便是這樣(9 ~ 11 節)。耶穌當然可以這樣對父說:「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而就算是我們,也可以和聖詩作者同聲讚美:「祂從前彰顯過的愛,使我不能有疑慮祂會讓我沉溺於苦難中。」

在第五部分(12 ~ 18 節),我們聽見那受苦者持續哀求,好像再次進入他的體內、與他一同被煎熬。公牛、獅子和犬類無疑是形容他敵人的比喻,但他肉體所受的苦楚聽來非常真實,一點也不像比喻。不管大衛經歷過什麼苦,那苦況一定類似這裡所形容的;而基督所經歷的苦是這樣的、而且更加深切。因此,跟隨祂的人不要期望走平坦的路,他們走的是十架的道路。

當第六部分開始,那受苦的僕人第三次呼求「但你……」,這是 19 ~ 21 節的直接呼求:來,拯救,營救。較古舊的欽定本、修訂本及《公禱書》這樣翻譯 20 節下:救我的至愛脫離犬類。「至愛」就是「惟一的」、「我所有的」,是用來形容亞伯拉罕的兒子和耶弗他的女兒那個字(在這兩個故事裡他們都將被獻上)。在二十二篇的情境中,「我所剩餘的」是「我寶貴的生命」、是我自己——這是大衛和我們最害怕失去的,卻正是基督準備要為我們的緣故而放下的。

懂得運用標點的人不會隨便用破折號和斜體,但第 21 節中的破折號卻再適合不過:救我脫離獅子的口,使我脫離野牛的角——你已應允我!這詩篇的頭三分之二以這出人意表的呼叫作結,是一個希伯來文單字,也是這節的最後一個字。「那個希伯來字生動地顯示了詩人在心情上閃電式的轉變。」他的呼求突然被中斷,因為他的拯救乍然來到。而「後來得……的榮耀」則馬上為我們開展下一段落(22 ~ 31 節)。

「那將會來臨的榮耀」(22 ~ 31 節)#

在第 22 節,詩人的語氣突然改變,程度之大令一些人相信其餘經節屬於另一篇——現在的二十二篇是由兩篇較早期的詩接連而成,一篇是「哀歌」、一篇是「讚美詩」。但我們沒有理由不相信,「一齣兩幕戲劇」這觀念連最早期的詩人也絕不陌生。擺在他們眼前的是大衛生平的兩幕劇:先有衝突、後有解決,詩篇二十二篇所反映的史實也是如此。若干年後,這兩幕劇在基督的生平以更大規模又再重演:祂先被羞辱、然後被高舉。

第一部分的苦況與第二部分的喜樂對比明顯。還有另一個對比:1 ~ 21 節中本來孤立無援的「我」,突然發現自己身處於一個大會中(25 節)。這是第一篇已奠下的神學基礎:主所拯救的是一個民族、而非個人。這對覺得孤單的人是安慰,對習慣獨來獨往的人卻是挑戰。

22 ~ 26 節提到的大會是以色列,而以色列的律法為這裡論及吃喝與起願之間的奇妙關係提供背景。將利未記和申命記有關經文併在一起,可以想像這幅圖畫:大衛為向上主表達感謝,將一個「集體獻祭」所需的供物帶到祭司面前,再從祭司收回一部分作筵席之用;被邀前往筵席的不單包括他的家人朋友,也包括貧窮人、甚至外人。

愛筵的傳統延伸至新約時代。自第一個復活節之後,愛筵是將復活的耶穌和祂的子民聚在一起的機會,也成為教會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最早期的教會每一個充滿喜樂的聚會,沒有一個不像詩篇所形容的那種大會。第一個在以馬忤斯的聚會,正是耶穌在馬太福音十八章 20 節所預料的,那種有「兩三個人」、也有「耶穌在他們當中」的聚會。

當神以寬宏的眼光看整個歷史的演進、而非單看某些部分時,祂看見那不斷增加的「以色列後裔」的人數;他們要與祂一同「永遠」慶祝祂從死裡被釋放這榮耀的事實。這一群因恩典成為真以色列的子民,比因血緣為以色列人的民族更快蔓延到「地的四極」,並把來自列國的萬族及其後嗣吸引進來。

27 ~ 31 節超越了所有界線。神為祂受苦的僕人所作的,要成為所有人的祝福,包括富有的和貧窮的、有權勢的和無助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這一世代的人和尚未出生的民。就像柯德納(Kidner)所說,「大衛的話沿著堤岸,一路漫溢而出」。在他的時代,他被四周列國尊崇,從這角度看,大衛在 22 ~ 31 節中所說的在他的時代的確是事實。但二十二篇第一部分所論及的痛苦又如何?我們只能說:一個比較冷靜的人在比較冷靜的時刻可能會用比較溫和的詞句去表達的感覺,詩人在這裡卻用了激情澎湃的語言,去表達一個他的時代不能了解的、更偉大的真理。這篇詩第一部分以一句向神的讚美作結:你已應允我;第二部分的結尾回應第一部分,也是一句向神的讚美:這事是他所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