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來到一篇極為特別、令人無法忘懷的詩。從來沒有一首英國古典聖詩是以詩篇頭十八篇為文本的,但十九篇不但有一首,而是有兩首。下面我們會引用它們,而且是很有理由地引用。
三重聲音#
在受造物許多的聲音中,詩人選擇了來自天上的聲音;在天上的受造物中,他特別選擇太陽,因為太陽告訴他一些有關於神的事。在現今世代,迷信的人(像古時的異教徒)藉星象學「聽見」多於諸天真正在訴說的;屬世的人卻「聽見」少於諸天要訴說的。對那些認真聆聽神話語的人,所謂「自然宗教」的聲音令人困惑,因為大自然的美麗訴說一件事、大自然的殘酷又訴說另一件事;但不管怎樣,一個意念清晰可辨——那位造物者一定是何等奇妙!
艾迪生(Joseph Addison)將這些經文重寫,他的版本〈高處遼闊的穹蒼〉(The spacious firmament on high)將其中的意思表達得淋漓盡致:太陽、月亮、星星和星球「發出榮耀的聲音,它們閃亮發光,又不斷地歌頌:『那造我們的手是神聖的。』」不斷地(2 節)及在各處(4 節),它發出言語,雖然也無聲音可聽,而每一位願意聽的人都會收到它的信息。
在諸天說話後(1 ~ 6 節),律法便開始說話(7 ~ 9 節)。解經書詳細解釋律法、它五個同義的名詞,以及跟這些名詞連在一起的形容詞與動詞的意思。這六句短句很值得細細思考,其中一些相當令人吃驚。
當新約的教訓——「律法是惹動忿怒的」、「那字句是叫人死」——在耳邊迴響時,我們可能從未想像過「耶和華的律法……能甦醒人心」。但我們必須明白,在舊約聖經,律法是一個奇妙而含義甚廣的字,它的意思可以包括所有神要我們知道關於祂自己的事。
生命若沒有了律法便什麼也不是。法度是穩固的原則,是耶和華發出宣告的基礎,在這基礎上我們這些愚人可以建立生命。訓詞是準確的、生命的規範,遵守順服它是引往喜樂的途徑,這意念對一些人來說相當新鮮。同樣,命令也是帶有權柄、要求人遵守的,聽來是不受歡迎的束縛,然而卻會引領我們走入閃耀的亮光中。道理(英文譯作 fear)可解作「敬畏」和「害怕」,兩個意思都告訴我們,神所說的是值得崇敬、經得起時間考驗、永久有效,因此應被尊重的。典章(按摩法特〔Moffatt〕譯作裁決),是神對人各種實際行為問題的決定。祂的裁決是公義的,「全然」公義——「全然」的意思不是 altogether(絕對),而是 all together(全所有的)!
或許有人會質疑,律法怎可能是快樂的泉源;但就如第 10 節那轉接句所說,對神的僕人來說的確如此。祂的聲音是第三重聲音,現在祂開始說話(11 ~ 14 節)。他正確地聽到頭兩重聲音,因為跟主有正確的關係:他是耶和華的僕人(他說了兩次),而主是他的磐石和救贖主。他清楚知道自己的罪(12 ~ 13 節),但願意完全,像神是完全一樣(這跟耶穌在太五 48 所說互相呼應),因為第 7 節的「全備」跟第 13 節的「完全」是同樣意思——尤其在言語上的「完備」,因為這主題貫穿整篇詩。
一個主題#
1 ~ 6 節與這篇詩的其他部分有顯著分別,以致有些解經家認為:十九篇不只是一篇詩,它的兩部分分別代表兩種不同的詩篇類別,合併起來成為一個混合的作品。
作為文學家而非聖經研究的專業人員,魯益師(C. S. Lewis)有不同的看法。在他心目中,詩人覺得:
第一及第二個主題之間的聯繫是如此緊密,以致在不知不覺間,由第一個主題進入第二個主題。首先,他想到穹蒼……然後,他想到太陽……最後,他想到太陽所發出的熱力,當然,這不是我們這種氣候的溫和的熱力,而是那種萬里無雲,令人暈眩,酷熱無情的光線,猛烈地擊打在群山之上,並且貪婪地尋索每一個可侵入的縫隙……然後,馬上的,在第 7 節,他的注意力轉向另外一些東西,但對他來說,並不是一些很不同的東西,因為神的話跟那些無孔不入、無處不在的陽光是極其相似的。
魯益師在較早期的一篇作品中也寫過類似的評論,談到「詩篇十九篇中那持續的意象:太陽和律法在詩人的腦海中混合為一體,它們都歡呼高歌,都像一個勇士,都像一個新郎,都是『未被污染的』、『清潔的』、『正直的』,而且『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隱藏,而不被它們的熱力滲透』」。
將這篇兩部分連結的另一個特點,是詩人對神的稱呼。第一部分祂被稱為神,第二部分則被稱為上主。這兩個稱號是拉近、而非扯遠它們之間的合一性:正因他的世界的聲音有限,所以只能訴說祂是創造萬物的神;我們需要聆聽祂律法的聲音,才知道祂其實也是我們的主、我們的救贖主。
在這合一性背後還有一個更深層次的合一性,我們可以在另一段平行經文中找到。
兩段經文#
前面已看過,頭十八篇(大部分)詩篇的標題裡,不管「大衛的詩」指什麼,都可以很容易在大衛時代找到切合的背景。但十九篇的背景是什麼?這問題便不那麼容易回答了,除非我們認為它的來源是大衛在伯特利山上、在燦爛陽光底下牧羊的日子(正如星光閃耀的晚上是第八篇的背景)。
假設我們要策劃一次崇拜,其中要有詩篇、聖詩及經文誦讀,互相配合以帶出神的信息、幫助會眾集中注意(這是教會領袖一項重要的責任)。要如何安排?
以這篇詩為起點,兩三首聖詩很快浮現腦海:如前面提過艾迪生那首,或與這詩篇整體內容更接近的華滋(Isaac Watts)那首〈諸天述說祢的榮耀〉(The heavens declare thy glory, Lord):
諸天述說祢的榮耀,主; 在每顆星辰祢的智慧閃耀; 但當我們的眼目專注祢話語時, 我們在更美的字行間,讀到祢的名。
那麼經文又如何?為頭十八篇提供許多背景的撒母耳記上下似乎在這裡派不上用場。羅馬書十章 18 節引用過這篇詩第 4 節;而在這之前,保羅在羅馬書一章提到詩篇十八篇那一道我們都可以聽見的聲音:「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 19 ~ 20)
這段經文很自然使我們想起另一段舊約經文——有關創世的記載。那位帶領大衛經歷許多政治動盪、又將他安放在耶路撒冷王位上的神,仍然是他在詩篇十九篇及十八篇的那磐石和救贖主。現在大衛的思潮可往其他方向發展,談論聖經其他主題。還有比從創世記一章開始更好的嗎?十九篇 1 節提到的諸天和穹蒼、4 ~ 6 節提到的太陽,都在那裡可以找到(創一 1、6、16)。
但我們必須繼續看下去。那位在第一章「創造天地」的神,是在第二章「命令人」的主;祂將一條律例頒給人,若遵守便蒙福。在十九篇 7 ~ 10 節,我們同樣看見神這樣吩咐人。
那麼 11 ~ 14 節又如何?創世記三章告訴我們,人心如何容易被另一個聲音誘惑去犯罪,那聲音當然來自試探者撒但。亞當和夏娃——兩位從某角度看比我們更明白神的榮耀和「神的律法」的人——如果連他們也會違背神的吩咐、為享受罪的滿足而聽信謊言,我們豈不更應小心祈求,求主保守我們在律法之內、遠離那謊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