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以靈修態度讀前一篇詩時,明白到「到神的聖山去」只是一個比喻。既然這聖所在接近二千年前已不存在,我們也只能將「寄居神的帳幕」當作比喻來讀。但在聖殿被拆毀之前的一千年間,以色列人的確可以到聖殿朝見神,因此對他們而言,這一節經文的自然意思是字面上的。借用今天的術語,那時代的人會固定地到教會去,那裡有崇拜(service)、儀式禮儀、禱告詩歌——所有一般被稱為(或被誤稱為)「敬拜」(worship)的活動,一個比較好的專用詞是「禮拜」(cultus)。這「禮拜」主要在耶路撒冷的會幕或聖殿舉行,十五篇大概就是為它而寫。

在過去一個世紀,詩篇一直被視為耶路撒冷公開禮拜的聖詩集,許多重要研究都集中於它的用途:如何分類、跟當時生活與文學的關係、民眾何時何地唱這些詩歌等等。許多詩歌雖交與伶長,但作者寫作不一定是為禮拜(cultus)。十五篇大概是,十六篇大概不是——雖然兩篇在內容與格式上都很相似。

兩篇詩都描述那些與神關係良好的人(詩十五 2 ~ 5 上,十六 2 ~ 7),描述都放在詩的中間,而前後的經節都表達詩人因神同在而有的安全感(詩十五 1、5 下,十六 1、8 ~ 11)。兩篇都告訴我們,這些人不會搖動(詩十五 5,十六 8)。但它們之間也有不同;研讀十六篇時,這些分別會變得明顯。

投靠的地方(1 節)#

沒有人能肯定金詩(miktam)是什麼,雖然這名詞跟一個解作「遮蓋」的字有關,因此很切合本篇內容。整本詩篇有六篇金詩,其中五篇編在第二卷(五十六~六十篇);有四篇的標題提到大衛生平中的事件,其中三篇有關他逃亡時所發生的事。從標題和內容看,這一篇很可能原屬同一結集(大衛詩集),也有同樣主題。

若是這樣,「遮蓋」是否跟隱藏或祕密有關?「投靠」又是什麼意思?是否該取字面意思?如果作者是逃亡的大衛、當時正躲避敵人掃羅,那麼十六篇的背景便顯得明確,而將它放在十五篇後也尤其合理。

當人面對不公平的壓逼時,可以向誰申訴?當然是向神,而在以色列,神是由祂設立的王及祭司代表。但在這裡,大衛投訴的正是王本身。「掃羅的基比亞」(那時王位和聖所都未設在耶路撒冷)是大衛最不想去的地方;挪伯也不能去,因那裡的祭司也對他心懷不軌。在那裡等待他的不是安全,而是詭詐和陰謀。

反正在那裡他也找不到聖所(字面意思),因為約櫃在基列耶琳,那裝載約櫃的會幕也完全消失了。雖然到後來較平穩的日子,大衛會經常在聖山上(詩十五 1)找到「居住」在那裡的神,他卻先在這些黯淡的日子學習一項更重要的真理:身為逃亡者,他需要不斷在南面曠野裡「從一個地方逃到另一個地方」,但不管他在地圖上哪個地方,神都是他的避難處。這跟十一篇所提到的大衛信心互相輝映。

信心的聲音(2 ~ 7 節)#

這幾節的希伯來文相當困難,不同版本有不同翻譯,但我們仍可以新國際本作為討論基礎。雖然第 5 節的翻譯把重點弄得模糊,但總體意思仍然清楚。

跟十五篇一樣,中間較長的一段描繪神所喜悅的人。5 ~ 7 節是重複及擴充 2 ~ 4 節:在第 2 節,詩人向上主發出宣告;第 3 節表達對神子民的喜愛;第 4 節呈獻自己讓主使用。跟著的幾節,在大衛逃亡的黯淡背景下綻出美麗的異彩。

神已保證每一家族都得到他們的分、地界,以及應許之地裡的產業;也應許每一以色列族都領受神的同在,並蒙祂指教與警戒。然而以上一切大衛都失去了。當時歷史這樣記錄大衛的話:「他現今趕逐我,不容我在耶和華的產業上有分,說:『你去事奉別神吧!』」然而在失去這一切之餘,他仍以堅定的信心說:「耶和華是我的產業。」(5 節,新標準修訂本,正如利未族所宣告的)這是令他真正喜悅的事實(6 節),也是一位他完全樂意向祂呈獻自己的神(7 節)。

生命之道(8 ~ 11 節)#

比起十五篇 5 節,十六篇 8 節對「誰不至搖動」有更詳盡的解釋。十六篇是大衛的見證,說明上主對他何等真實;因著這層個人關係,他能放膽宣告自己不但全然安穩,而且充滿信心地面對將來。

詩人能帶著信心展望多長遠的將來?有關死後生命的觀念在詩篇中已出現,但這段經文所說的不一定指死後生命。這些經文可能只是指一個這樣的人:他雖在逃亡,仍能安然睡覺(9 節),相信神會保守他不讓死亡過早臨到(10 節),展望前面有更好的日子,將享受只有神才能賜予的祝福(11 節)。

就算如此,傳統的、使徒的、新約的教導都告訴我們:大衛這些話是「指著基督的復活說的」,是論及「神叫他從死裡復活,不再歸於朽壞」這事實。

早在第二篇,我們已見過預言與應驗的問題。魯益師(C. S. Lewis)的《詩篇擷思》(Reflection on the Psalms,台北:雅歌,1993)有幾章談「第二層意義」,對此有發人深省的討論。這裡只提兩方面的事實。

第一,大衛寫十六篇時根本沒有想到死後生命(雖然也可能有),但在神全知全能的掌管下,他所說的話數百年後竟如此稀奇準確地應用在他偉大的後裔身上。那些見證基督復活的人回頭看時明白:一個曾躺在墳墓裡的人卻未留在墳墓裡;祂毫無疑問必是神的至聖者,現在也絕對真實、永遠坐在神的右邊。

第二,這不是單純的巧合,而是因為大衛跟神有非常親密的關係,所以才能確信自己不會在逃亡中死去、逃亡後仍有日子可過(8 節)。這種關係應該會延續到死後吧?耶穌在馬可福音十二章 26 ~ 27 節所說的,正是這一點。我們前面討論第六篇時已提過,大衛經過思考後很可能也得出同樣結論。

永恆的神與只有短暫人生的人,兩者之間竟有一個不可破滅的約,這觀念及其含義在舊約時已足夠教人不可思議;雖然要到耶穌來臨後,整全意義才顯露出來:「基督耶穌……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