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否認識神?#
如何能認識神?一般認為人不能認識神,因祂超乎我們的理解能力。正統教派的傳統提醒我們:人試圖憑己力明白神是何等愚昧。神是奧祕,那些否定式的用語(神是看不見、摸不到的)也提醒我們,要說神「不是」什麼,往往比說神「是」什麼來得容易。
若我們自稱透過自己的理性認識神,那位神便不是聖經或教會的那位神,而很可能是按我們自己形像所造的偶像。
然而還有另一種重要看法:人可以認識神,因為神讓人認識祂。這如同人際關係——我們可能不認識某人,卻知道很多有關他的事;只要對方願意讓人了解,我們就能了解他。我們無法完全認識神,只能明白「明顯的事」(申二十九 29)。保羅形容自己的話也可形容神:祂「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林後六 9,RSV)。
神在耶穌基督裡的自我啟示#
基督教的答案是:藉著耶穌基督,人得以認識神。透過道成肉身,神的心意與心靈完美彰顯。耶穌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 15),是衡量神其他自我啟示方式的惟一準則。
世上還有許多途徑可對神有所認識,而我們是否接受它們,端看它們是否與神在耶穌裡的自我啟示一致。
認識神的諸多途徑#
藉經歷#
神與我們親近,祂的存在充滿萬有。當我們感受深刻的愛或傷痛時,常感到神在身邊或心中。
延伸:對「宗教經歷」的研究
有些經歷在布格(Peter Berger)《天使的謠傳》(A Rumor of Angels)中被稱為「神超然存在的信號」;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Maslow)稱之為「巔峰經歷」。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在二十世紀初的吉福德講座(Gifford Lectures)將其定義為人獨處時「就自己與所謂神的關係之間的感情、行為和經歷」。已故的哈迪爵士(Sir Alister Hardy)在牛津「宗教經歷研究小組」(今「哈迪中心」)的研究顯示,人們承認感到「自我之外另有一股力量存在」的頻率高得驚人。
許多基督徒會說他們對神的經歷遠超過這些,在基督徒相交中所經歷的也更確定。但這些研究已足以提醒我們:在神所造的世界裡,有此特別經歷的人比我們想像的更多。
藉驚嘆與創造之美#
西敏神學院院長梅因(Michael Mayne)在致教子女的書信《這奇妙的日出》(This Sunrise of Wonder)中,記下徜徉於自然、文學、音樂與藝術的喜悅,為那些並未閉目不看的人開展美麗景致,而這些景致的意義全在於神。
當我們驚嘆創造之井然有序——俯瞰優勝美地的山峽瀑布、飛越大峽谷、仰望雪頂、注視落日沉入蘇格蘭湖泊、夜立於清澈星空下——便能瞥見榮耀。受造世界奇妙的秩序向我們彰顯了神。
延伸:特拉赫恩與霍布金斯論受造界中的神
特拉赫恩(Thomas Traherne)在十七世紀寫道:
無限的智慧自然會讓它的每件瑰寶與自己的卓越相稱。而神的智慧藉著使祂國度中每樣微不足道的東西都各司其職,向清楚注視的人彰顯了祂的智慧、良善及榮耀。祂使祂的國度成為一體,叫其中每樣事物都是整體的一部分,祂和這不計其數的每一部分息息相關,呈現整體合一的美,並將合一的美傳達給萬有,甚至傳達給從亙古到永遠的萬物。
霍布金斯(Gerard Manley Hopkins)也有同樣的想法:
神的莊嚴遍滿全地。
它像晃動的金屬般發出光芒; 它凝聚成美妙,像榨出的油緩緩 流瀉。現今的人為何不理睬祂的杖? 世世代代就這樣一路走過, 全都為生活而內心枯萎, 因辛勞而目光迷濛、身體骯髒; 穿戴人的污垢,分擔人的臭氣——這土地 現已荒蕪,然而穿了鞋的腳卻感受不到。
經過這一切,大自然依舊屹立, 萬物深處仍存有最寶貴的清新; 最後的光輝雖在黑暗的西方逝去, 哦!早晨,在棕褐色東方天際,輕躍而出—— 因為聖靈在彎曲悖謬的 世界之上,以其溫暖的胸懷和 光明的翅膀孕育新生。
霍布金斯造了「自然訊息」(inscape)一字,形容呈現給感官、加總成自然界豐富「合一」的所有訊息。他說:「我覺得很悲哀,自然訊息之美不為一般人所知,但只要人們用眼注視,它其實是唾手可得、隨處呼之欲出的。」
藉道德觀#
神的同在也藉道德觀經歷到——它以責任和義務的形式臨到我們。詩篇作者把秩序之創造與道德律連結:「諸天述說神的榮耀……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詩十九 1、7)
在內心深處,我們知道何謂道德責任,也知道它並非我們發明的。面對盧安達的種族屠殺或波士尼亞的「種族滅絕」而生的恐懼反感,並非個人品味問題,而是面對客觀的道德原則。身為基督徒,我們學習以神的心意看事情。
延伸:道德哲學家的回歸
近數十年有些道德哲學家主張道德基本上是私人、主觀且相對的;但近年論調又回歸到道德責任有客觀範疇。泰勒(Charles Taylor)主張,我生命的意義雖始於被揀選,但這認知仍有賴於了解「在我意志之外,有個高貴勇敢的個體在塑造我的生命」。梅鐸(Iris Murdoch)則論及善是被「強加在我們身上」的:「善有其自主權,它並非空的容器,讓我們專斷的意志隨意放置東西。它是我們都經歷到的一股創造力量。」基督徒認為這道德觀的來源乃是神。
藉愛#
在與另一個人愛的交流中,也可——或許更充分地——經歷神。這愛是釋放、有創造力的,並超越自身而指向「被賜予」的意義,超出個人主觀抉擇所能達到的範圍。聖公會婚禮的儀式即提到此概念:「婚姻是神所賞賜的……。」這意義常藉藝術或音樂、在歡樂或憂傷中表達出來,牽引我們進入它、超越自我的視野。
藉靜默#
許多詩篇提到「等候神」的次數驚人,其中不乏寫於掙扎、動盪或陷罪之中。詩人在景況未卜時寫下:「我的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神。」(詩六十二 1)等候神成了內在能力的來源,正如「你們要休息,要知道……」(詩四十六 10)。
艾略特(T. S. Eliot)寫道「靜默而起舞」——在「轉動世界中的靜默時刻」才有舞,若無那時刻「便沒有舞」。布萊默(Harry Blamires)指出:「關鍵的靜默時刻使行動成為可能,靜默是舞的中心,若無靜默則生命不可能有意義。」惟有從靜默這一點出發,才有喜樂的舞與有意義的人生。
一切途徑的試金石#
藉著大自然、愛、音樂、藝術、美麗、恐怖、活動與靜默,都能感受神的同在;但用以區別這些經歷與專斷良心、社會共識,或藥物引發之宗教般苦悶狂喜的試驗,乃在於它們是否與神藉耶穌基督的自我啟示一致。
耶穌所啟示的神是創造的主宰,萬物背後隱藏著祂命立就立的智慧,祂的道德屬性使分辨是非變得有意義,祂的聖靈帶來生命、亮光、愛與創造力。神的智慧、價值觀與靈都藉耶穌體現。保羅說:「(神)是你們的生命得以在基督耶穌裡的源頭,神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 30,RSV)
智慧文學與基督的呼應#
這想法在與神立約之子民的傳統中根深蒂固。箴言是希伯來智慧文學的一例,其中可找到上述許多主題;同類例子還有約伯記、傳道書,次經則有《德訓篇》(Ecclesiasticus)與《智慧書》(Wisdom)。
保羅在歌羅西書一 15 ~ 18 形容基督的文字,和箴言八 22 及下對智慧的描述相似得令人驚訝,且都與創世記一 1「起初神創造天地」相關。希伯來書一 1 ~ 3 描繪神的兒子承受萬有、托住萬有,亦與箴言八章智慧的肖像十分接近。約翰福音序言(約一 1 ~ 5)說道在太初與神同在、萬物藉祂而造、給人生命與光,同樣反映箴言中對智慧的形容。
箴言也與新約多處呼應:
- 希伯來書十二 5 ~ 6 引箴三 11 ~ 12,論受苦是神的管教。
- 雅各書四 6、彼前五 5 引箴三 34(「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 彼前四 18 引箴十一 31;羅十二 20 引箴二十五 21;彼後二 22 引箴二十六 11。
古老智慧與基督信仰的對話#
新約作者描述神在基督裡的自我啟示時,從古老智慧汲取靈感;我們也可藉古老智慧了解救主、學作門徒。耶穌自己說,在祂有比所羅門的智慧「還更大的」(太十二 41 ~ 42,RSV)。
每條通往真智慧的途徑——經歷、驚嘆、道德、敬畏、愛——都帶領我們經由耶穌基督、在耶穌基督裡,使一切對神的認識對準焦點。
因此,古老的箴言與我們在基督裡對耶穌的認識之間,需要進行對話:舊約的主題啟發我們對耶穌的認知,而從更全面的基督信仰回顧舊約,我們對耶穌的認識也能闡明箴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