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的教導(三十一 1 ~ 9)#
利慕伊勒王的言語,是他母親教訓他的真言:
我的兒啊,我腹中生的兒啊,
我許願得的兒啊,我當怎樣教訓你呢?
不要將你的精力給婦女;
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
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
王子說:濃酒在哪裡?也不相宜。
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
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
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
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
讓他喝了,就忘記他的貧窮,
不再記念他的苦楚。
你當為啞吧開口,
為一切孤獨的伸冤。
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
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三十一 1 ~ 9)
這真言由利慕伊勒(Lemuel)王的母親教導給他(「利慕伊勒王 ─ 真言」亦可譯為「瑪撒王利慕伊勒」〔新國際本旁註〕,瑪撒為亞拉伯北部的地方)。太后在宮中可能仍有相當地位(參王上十五 13;王下十一 1)。
這段總結了好君王應具備的條件。母親重提先前探討過的主題,首先關切淫婦與濫用酒精的危險,理由是這兩者會使王忘記他為何為王:
- 看顧貧窮人和困苦人
- 為啞吧開口、為孤獨的伸冤
- 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
君王的主要職責是為百姓提供安寧,尤其維護無助者的權益。在此我們看到王者之風、有愛心德行的國家、以民為先的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