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涵蓋社會公義的思想,部分與君王職責相關,也較廣泛地重申對貧窮人的關切。
本章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公義與屬靈生命的連結:
- 壞人不明白公義,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5 節)
- 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9 節)
- 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27 節)
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
義人卻膽壯像獅子。
邦國因有罪過,君王就多更換;
因有聰明知識的人,國必長存。
窮人欺壓貧民,
好像暴雨沖沒糧食。
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
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
壞人不明白公義;
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
行為純正的窮乏人,
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
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
人以厚利加增財物,
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
轉耳不聽律法的,
他的祈禱也為可憎。
誘惑正直人行惡道的,必掉在自己坑裡;
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
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察透。
義人得志,有大榮耀,
惡人興起,人就躲藏。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
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
心存剛硬的,必陷在禍患裡。
暴虐的君王轄制貧民,
好像吼叫的獅子,覓食的熊。
無知的君多行暴虐;
以貪財為可恨的,必年長日久。
背負流人血之罪的,必往坑裡奔跑,
誰也不可攔阻他。
行動正直的,必蒙拯救;
行事彎曲的,立時跌倒。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
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
誠實人必多得福,
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看人的情面,乃為不好;
人因一塊餅枉法,也為不好。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
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
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
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心中貪婪的,挑起爭端;
倚靠耶和華的,必得豐裕。
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
憑智慧行事的,必蒙拯救。
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
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惡人興起,人就躲藏;
惡人敗亡,義人增多。(二十八 1 ~ 28)
本章再次將義人、敬虔的人與惡人對比,並在第 13 節強調認罪的重要: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公義在第二十九章再成主題之一,對政府得過且過的態度有巧妙評語:王藉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二十九 4);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二十九 7)。然而公義最終來自耶和華: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華(二十九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