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涵蓋社會公義的思想,部分與君王職責相關,也較廣泛地重申對貧窮人的關切。

本章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公義與屬靈生命的連結:

  • 壞人不明白公義,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5 節)
  • 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9 節)
  • 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27 節)

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

義人卻膽壯像獅子。

邦國因有罪過,君王就多更換;

因有聰明知識的人,國必長存。

窮人欺壓貧民,

好像暴雨沖沒糧食。

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

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

壞人不明白公義;

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

行為純正的窮乏人,

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

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

人以厚利加增財物,

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

轉耳不聽律法的,

他的祈禱也為可憎。

誘惑正直人行惡道的,必掉在自己坑裡;

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

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察透。

義人得志,有大榮耀,

惡人興起,人就躲藏。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

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

心存剛硬的,必陷在禍患裡。

暴虐的君王轄制貧民,

好像吼叫的獅子,覓食的熊。

無知的君多行暴虐;

以貪財為可恨的,必年長日久。

背負流人血之罪的,必往坑裡奔跑,

誰也不可攔阻他。

行動正直的,必蒙拯救;

行事彎曲的,立時跌倒。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

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

誠實人必多得福,

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看人的情面,乃為不好;

人因一塊餅枉法,也為不好。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

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

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

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心中貪婪的,挑起爭端;

倚靠耶和華的,必得豐裕。

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

憑智慧行事的,必蒙拯救。

賙濟貧窮的,不致缺乏;

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惡人興起,人就躲藏;

惡人敗亡,義人增多。(二十八 1 ~ 28)

本章再次將義人、敬虔的人與惡人對比,並在第 13 節強調認罪的重要: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公義在第二十九章再成主題之一,對政府得過且過的態度有巧妙評語:王藉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二十九 4);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二十九 7)。然而公義最終來自耶和華: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華(二十九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