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氣不一定帶來破壞#

爭吵總是帶來破壞,怒氣卻不一定。怒氣可以適當地表達;遇到不公義、聖潔事物遭詆譭,發怒是最合適的反應。耶穌手持鞭子在聖殿裡驅趕兌換銀錢的人;祂在拉撒路墓前因死進入世界而「義憤填膺」(按字面解;新國際本作「心裡悲嘆」,約十一 33),而祂來到世上就是要帶來復活和生命(約十一 25)。

延伸:坎貝爾論「愛心的怒氣」

坎貝爾(Alistair Campbell)在《憤怒的福音》(The Gospel of Anger)論及憤怒可成為正面的人類情緒:

我們也許否定怒氣,但人類的生命卻無法擺脫它的存在,而且我們越不願正視它,它就藉著令人生厭的「和善」和掩藏不住的憎惡,越加損害基督徒真正的愛。如果我們想以牧者的心來對付怒氣,以致它不再是愛的敵人,而是愛的福音之一部分,那麼我們就必須檢視各種最容易激怒人的情況,然後思考如何以愛心的怒氣克服敵意及冷漠。

他接著探討各種軟弱、失落、受逼迫的情況,在其中「愛心的怒氣」是恰當的;但他也指出不當的怒氣和毀壞緊密相連。他認為我們面臨的任務是:

……基督徒——無論在個人或國家的層面——對憐憫和公義的委身與否,取決於我們對他人的態度,也取決於我們是否斷絕怒氣和毀壞之間的關聯,並找出人們如何能將對周遭危難的強烈反應,轉而運用於使人類得以完全。

也許正因如此,以弗所書四章 26 節引述詩篇第四篇 4 節「生氣卻不要犯罪」,強調生氣和犯罪間的關係。同樣的正反張力也見於箴言論怒氣的經文。智慧人會控制脾氣、消除怒氣、謹慎言語:

  • 「輕易發怒的,行事愚妄;設立詭計的,被人恨惡。」(十四 17)
  • 「不輕易發怒的,大有聰明;性情暴躁的,大顯愚妄。」(十四 29)
  • 「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十五 1)
  • 「暴怒的人,挑啟爭端;忍怒的人,止息分爭。」(十五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