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面對危險或敵對,特別是衝著神子民而來的肉身、情感、理智、屬靈攻擊時,就應當謹慎仰望神。初代教會留下了精彩的範例:彼得和約翰被拘捕、獲釋並被禁止傳道後,全教會「同心合意地高聲向神」禱告,思想以主為中心,向那位「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神求膽量;結果「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徒四 23 ~ 33)。

先知那鴻以類似方式對付神子民所受的威脅:他讓人的注意力轉向神,專注於耶和華,提醒他們神的本性。我們若以神為焦點,就能從嶄新角度面對問題與挑戰。

中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今海外基督使團)創始人戴德生(Hudson Taylor)為中國宣教事工,認為需在五年內募集一千名新宣教士。有人質疑這不可能達成,他卻說:「當我看著中國大陸的地圖時,我看不出怎能求更小的數目;讀到神在聖經中的應許時,我看不出為何要求更小的數目!」他明白面對每個挑戰時,將焦點放在神的本性和性情上的重要性。

那鴻常受批評,說他筆下的神嚴峻無情。其實他所寫的,與神在聖經其他地方的啟示一致——既寫神的恩慈,也寫神的嚴厲(見羅十一 22)。他從神性情中許多人難以接受的一面開始:先描述神的嚴厲(一 1 ~ 6)。

神的嚴厲:耶和華發怒(一 2 ~ 6)#

那鴻先說神的嚴厲與忿怒,然後才描述神的良善與仁慈。在重視「包容」的文化裡,「神不能容忍我們犯罪、發怒到要懲罰我們」這想法令許多人不適。但那鴻不容我們對神懷著膚淺的看法:他描述配受敬畏的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2 節),警告祂施報大有忿怒;祂雖不輕易發怒(良善仁慈的特徵),卻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3 節)。最後(3 ~ 6 節)他以可畏的大能向我們發出挑戰:他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他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

神的嚴厲與祂的信實不衝突(一 2 ~ 6)#

那鴻強調神的嚴厲與忿怒之餘,也提醒神的子民:那位施報、向仇敵懷怒的,是信實的立約之神耶和華。在希伯來語中,ʾēlʾĕlōhîm 是最常譯作「神」的字眼(也用於假神),但那鴻在這兩節(2 ~ 3 節)中四次用立約名號「耶和華」稱呼祂。

嚴格地說,耶和華是神惟一的「名字」。亞伯拉罕、以撒築壇「求告耶和華的名」;甚至更早在塞特的兒子以挪士時代,人就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這名從歷史最初就已存在,對神子民意義極豐富。那鴻時代的人懼怕亞述的威脅與瑪拿西王的祕密警察,或許自覺無助而問「我們的神在哪裡?」那鴻便提醒他們:信實的立約之主向他的敵人施報,同時拯救信靠祂的人(一 7)。

神的名耶和華與希伯來語的連綴動詞(相當於英語 ’to be’、中文的「是」)相關。摩西問祂的名字時,神說「我是我所是」(‘I am who I am’,和合本作「我是自有永有的」)。莫德(Alec Motyer)評論這指向「神積極的臨在……是一種生命力,生氣勃勃而個人性的……在每一個情況下,祂都是最關鍵的主角」。「雅巍」(YHWH)也可解作「我將是我將是」,表示神是為「每個時機、每個需要而有的」。

那鴻直言神施報大有忿怒(一 2),但在這一切作為背後,是祂守約的信實。祂以忿怒對待不肯悔改者,卻以恩典慈愛對待信靠祂的人。神的信實與祂的嚴厲並不衝突。

見證:「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

教會領袖韋伯(Webb Peploe)年輕時痛失幼兒。喪禮後他跪在書房,求主賜足夠的恩典,卻仍淚流不止。淚眼矇矓中,他看見書架上的金句卡,「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My grace IS sufficient for you)中那個 IS 用大寫印出。他再次禱告:「主啊,饒恕我!我不斷求祢賜我足夠的恩典,但祢一直對我說:『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感謝祢,我如今領受了。」

正如神對摩西說「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出三 15 下),柯勒(Alan Cole)指出:「正如耶穌這名字變成了一切神施恩的『縮寫語』,耶和華對於他們,至終也是這個意思。」約翰也說:「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神的忌邪是祂嚴厲的理由(一 2)#

嫉妒(和合本作「忌邪」)在人來說通常用來描述惡習;但聖經形容耶和華嫉妒時(並一再如此),絕非指罪性的嫉妒,因為「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以色列人最早學到關乎耶和華的真理之一,正是祂是「嫉妒的神」(十誡第二誡;出三十四 14)。

如何理解神的「嫉妒」?一個現代類比有助益:當配偶有了外遇、不忠時,受傷的一方感到嫉妒是合理的;這時候不嫉妒,反而意味著缺乏真愛與委身。神的嫉妒是公義的嫉妒。巴刻(J. I. Packer)解釋:「舊約將聖約視為祂與以色列人立的婚約,附帶著無條件之愛和效忠的要求。拜偶像……都構成悖逆和不忠,神視之為屬靈上的姦淫,惹動祂的嫉恨。」

這嫉妒之愛驅使祂審判仇敵(鴻一 2),審判自己悖逆的子民(番三 8),又在被擄管教之後使子民復興。知道主對我們如此委身、要求我們完全愛祂忠於祂,確實能勉勵我們;何況祂已藉著代價高昂的恩典之約,以自己的血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

巴刻:「神的嫉妒要求我們也要全心為祂。」神終極的目標是三重的——藉審判罪惡顯明主權與公義、拯救贖回選民、博得子民的愛與讚美,「祂的榮耀在人身上,也藉著人得榮耀」。主若為這目標而嫉妒,我們必當熱心扮演自己的角色,免得面臨神對安逸自滿教會的審判(見啟三 15 ~ 19)。

神的嚴厲在祂的忿怒中表達(一 2 ~ 3)#

對許多人更難理解的是:慈愛的神怎可被形容為施報大有忿怒的神(2 節)?大有忿怒直譯可作「作為忿怒的主人」——意指祂已徹底「掌握」(master)此事,向敵人施報時很清楚自己所作的。這與聖經從頭到尾對神性情的啟示一致。

然而現代人即使自稱基督徒,仍避談神的忿怒。巴刻(1972 年)的話今日依然真確:「這個恬不知恥把自己出賣給貪婪、驕傲、性慾、自私之神的世代,教會只是喃喃談論神的恩慈,至於祂的審判卻幾乎絕口不提……神的忿怒已經成為現代社會中的禁忌,基督徒大體上都已習於對此保持緘默。」

神的忿怒絕無報復性或喜怒無常的成分。它是祂的聖潔對世上罪行邪惡之反應。那鴻堅持:神的仇敵與祂子民的仇敵作惡悖逆,絕對不能逃罪。

亞伯拉罕說得好:「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巴刻問道:「一位對世上罪惡沒有表示敵對反應的神,在道德上算是完美嗎?……當然不能。」威爾克(Michael Wilcock)指出:「在我們感受到周遭的罪惡之時,主有摧毀的大能,對我們是個鼓勵;當我們記起自己內心的邪惡時,這對我們是個警告。」

神的嚴厲有祂的忍耐來調和(一 3 上)#

那鴻為他的教訓奠定神學基礎:那位向仇敵施報、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的神,也是不輕易發怒的神。神因公義必須懲罰悖逆者——「世人都犯了罪」(羅三 23),「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羅一 18);但祂同時不輕易發怒。

約拿的故事正說明這一點。神差約拿向尼尼微宣告「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這信奉異教的城卻全城悔改,「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連王也宣告禁食。於是滿有忍耐恩典的神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拿三)。

神頒布十誡時自我表明:「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但隨即又說「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三十四 6 ~ 7)。新約中彼得也寫道:主「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 8 ~ 9)。

牛頓〈奇異恩典〉與「伸冤在神」

〈奇異恩典〉的作者約翰‧牛頓(John Newton)早年是惡名昭彰的罪人與奴隸販子,深知自己除了神的審判以外不配得到什麼,主卻將他從罪的奴役中拯救出來。他寫道:「奇異恩典!何等甘甜,我罪已得赦免;前我失喪,今被尋回,瞎眼今得看見。」

許多人會輕易棄絕超級強國如亞述,正如我們可能想在共產主義崩潰前就毀掉蘇聯。但不輕易發怒的耶和華有足夠的耐性,等到柏林圍牆拆除、福音在前蘇聯如「嫩芽」紛紛生長。希特勒若早被刺殺、穆加比(Mugabe)早被毀,我們或許高興——但伸冤在神而非我們手上,這何等值得慶幸!主有忍耐、有憐憫,不願一人沉淪。

耶穌的教導也顯出祂的忍耐。當「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以及西羅亞樓倒塌壓死十八人的消息傳來,耶穌指出:這些遇難者並非比別人更有罪;但「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十三 1 ~ 5)。死亡隨時臨到、死後有審判,忍耐的神願意警告我們、延緩最後審判。

主的公正與憐憫最完滿的表現在各各他:「基督一次為罪受死,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三 18)。耶穌喝下神忿怒的杯,好使悔過的罪人能飲那救恩的杯。「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 21)。

神的嚴厲受祂的主權控制(一 3 ~ 6)#

早期基督徒面對敵對時,禱告轉向「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全能創造者;一旦記起祂的能力,他們就能以不同眼光看仇敵的強大,求膽量傳道。那鴻同樣向人表明:滿有忍耐的主也是大能的主,是自然與人類歷史的主宰。

掌管萬有的神在自然界中大有能力(一 3 下~ 6)#

那鴻描繪神之可畏,讓我們自覺渺小:他乘旋風和暴風而來,雲彩為他腳下的塵土……大山因他震動,小山也都消化。大地在他面前突起、世界和住在其間的也都如此(3、5 ~ 6 節)。這描述完全基於「耶和華掌管祂一切所創造」的信念(創一 1)。莫德說:「我們腳所踏的地……所呼吸的空氣,所吃的食物……都是出於神的心意、神的手。」我們說「下雨了」「草長高了」,詩人卻說:「他從樓閣中澆灌山嶺……使草生長」(詩一〇四)。

巴特沃斯(Michael Butterworth)指出,那鴻時代的人住在泥磚屋裡,「面對大自然的威力時,很能感受到自己的微小」。那鴻藉此強調:耶和華雖滿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我們也不能踐踏祂的恩慈與忍耐;祂是可畏而聖潔、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的神。然而即使在施行審判時,耶和華依然與祂的子民同在——他乘旋風和暴風而來,「在此祂很自在,像在家中走動一樣」(巴特沃斯)。

現今風暴、洪水、地震頻繁——紐奧良水災、佛羅里達風災、義大利拉奎拉(L’Aquila)震災,都顯明我們在大自然面前的軟弱與對神的倚靠。耶穌曾在船上一句命令使風浪止息(「住了罷,靜了罷!」),門徒驚問:「這到底是誰?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惟有神才能控制天氣。

如何理解導致重大傷亡的自然災難?

不可輕易歸罪於受災者。 耶穌論西羅亞樓十八人之死:「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我們不可因紐奧良、拉奎拉等地的災難就特別歸罪當地居民。神固然曾因具體理由審判某地(如所多瑪、蛾摩拉),但耶穌說,聽過祂的道卻棄絕祂的伯賽大、迦百農所犯的罪更重大;審判之日神會計算我們聽聞福音的機會,故我們必須自我省察,而非論斷他人。

災難呼籲悔改。 「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災難提醒我們人生短暫、死後有審判(來九 27)。出埃及十災是對法老的警告,啟示錄七號(部分與生態災難有關,啟八~九)也呼召人悔改。魯益師(C. S. Lewis)說:「神在快樂中向我們低語,在良知中對我們說話;在痛苦中向我們吶喊,這是祂用來喚醒耳聾世界的擴音筒。」

那鴻接著描述:雲彩為他腳下的塵土(如大軍揮師、塵土飛揚);祂只需一言便斥責海,使海乾了(4 節,幾乎肯定指出埃及與渡約但河的事蹟);巴珊、迦密的樹林衰殘,黎巴嫩的花草也衰殘(4 節下,這些以富庶、香柏木堅固聞名之地,在神面前盡皆枯萎)。麥奇(Mackay)評論:「大自然的榮華尚且在神面前枯萎,人引以為傲的又能怎樣呢?」

本段高潮在第 5 節:大山因他震動……世界和住在其間的也都如此。加爾文註釋:「若無神的恩寵和良善維持,世界片刻也不能存在……如果牢固的山嶺也如雪如蠟融化,那麼如幻影如幽靈的可憐人又能怎樣?」即使最耐久之物——山嶺、大地、磐石——在神面前都終會崩散:他的忿怒如火傾倒,磐石因他崩裂(6 節)。火象徵神聖潔潔淨的審判,是祂對人「一切不虔不義」的聖潔回應,因為「神的永能和神性……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 18 ~ 20)。

那鴻用兩句反詰結束本段,答案顯然都是否定的:他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他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6 節)耶和華恨惡罪、輕慢不得,我們全都該得祂公正的審判,沒有一個人能靠自己在祂面前站立得住。

大衛王示範了當怎樣回應神的忿怒:「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他從殿中聽了我的聲音……那時因他發怒,地就搖撼戰抖;山的根基也震動搖撼」(詩十八 6 ~ 8)。自然與全國性的災難,和個人的危機一樣,都是禱告求助、悔改、指向審判末日的時機(見彼後三 10 ~ 13)。

掌管萬有的神在歷史中大有能力(一 4)#

那鴻寫耶和華斥責海,使海乾了(一 4),幾乎肯定指以色列史的兩個事件。其一是出埃及:以色列人被困於追兵與紅海之間,「摩西向海伸杖,耶和華便用大東風使海水一夜退去……以色列人下海中走乾地」;神不但拯救子民,更審判埃及人,使「以色列人看見埃及人的死屍都在海邊」(出十四)。其二可能是約書亞領百姓橫渡約但河進入應許地——祭司腳一入水,「那從上往下流的水,便……立起成壘」(書三)。

那鴻描述神在自然界與歷史中的大能,幫助我們明白自己的軟弱、需要倚靠聖潔全能的創造主與救贖主。基督徒更能回顧那更偉大的歷史事件:「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祂在十字架上擔起每個罪人該得的審判,藉著死、復活、高升,釋放了我們。

回顧開頭六節,那鴻將注意力集中在主自己身上: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恨惡罪、審判罪人,因祂聖潔公正;祂的嫉妒表示祂完全委身於子民,故我們必須全心向祂效忠。祂是忍耐施報的神,正義必得伸張,但祂不輕易發怒——我若有智慧,就不濫用祂的恩慈,而在為時未晚之前轉離罪惡、信靠祂。祂又是大有能力、在自然界與歷史中活躍的神——功課是甘願在祂面前謙卑,有把握地相信未來在信實全能、「照著他旨意預定萬事」的創造主手中。

至此那鴻所強調的都是神的嚴厲與祂對罪的忿怒。如今他要強調神的恩慈良善(一 7 ~ 15),為這真理找出平衡。

神的恩慈:耶和華本為善(一 7 ~ 15)#

聖經從不同方面描述神本為善。其一是神在道德上完美的善,對比人類的敗壞——少年官稱耶穌「良善的夫子」,耶穌回應:「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十 17 ~ 18)。那鴻說耶和華本為善(7 節上),很可能指聖潔之神完美的善,與人類的罪性惡行相對。

耶和華本為善同時指向神主動善待所有人:「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一四五 9);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 45)。神既已審判惡人,又怎樣在祂所統治的世界中以正面的良善行事?那鴻在一 7 ~ 15 列舉了幾個例子。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7 節上)#

那鴻能想到他和當代人面對的好幾種患難的日子

懼怕神審判時的患難#

崔維斯(Stephen Travis)指出:「審判一詞本身是中性的……可以作出無罪或有罪的判決。」畏懼神的審判,是基於審判日我可能被裁定有罪。那鴻已生動描述過這位忿怒如火傾倒之可畏的神,並詰問「誰能立得住」。

在這位聖潔可畏的神面前,除非讓祂作你的保障,沒有人能被宣判為無罪。罪人必須逃到主那裡,以祂的良善恩慈為蔭庇。我們若以神為保障,就不再需要畏懼神的審判與定罪。

基督徒知道這蔭庇在各各他,耶穌死在這裡,「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

托普雷狄〈萬古磐石〉

萬古磐石為我開,容我藏身在主懷;願因主流水和血,洗我一生諸罪孽,洗我內外全清潔,罪惡污穢盡除滅。

勤勞直到臨終時,一生流淚永不止,依舊不能贖罪過,惟有耶穌能救我;兩手空空無代價,靠主捨命在十架。

我乃空手就主前,十字架下求哀憐,赤身望主賜衣裳,懦弱靠主變剛強,污穢進到活水旁,懇求洗我免淪亡。

當我呼吸餘一息,當我臨終目垂閉,當我上昇到天堂,覲見主在寶座上,萬古磐石為我開,容我藏身在主懷。

(托普雷狄 A. M. Toplady,1740 ~ 1778)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八 1)。我們以主作保障,就不必畏懼神的審判。

面對危險時的患難#

那鴻大約於瑪拿西王在位(公元前 687 ~ 642 年)時傳道。列王紀下記載瑪拿西引誘百姓行惡,「比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滅的列國更甚」;真實信耶和華的人處境十分危險,亞述也不斷構成威脅。但那鴻與當代信徒仍信靠主的保護,能滿有把握地說: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7 節上)。

見證:危險中以神為保障

彭柯麗(Corrie ten Boom):這位荷蘭基督徒女子與家人冒死在納粹占領下匿藏猶太人,被出賣後送往拉文斯布呂克(Ravensbrück)等集中營。姊姊死於戰前,她倖存後寫下《密室》(The Hiding Place)。她以主為保障,得力面對危險、忍受苦難。

《基庫尤衝突》(Kikuyu Conflict):肯亞茅茅動亂(Mau Mau)期間,作者布尤斯(Cecil Bewes)記載非洲基督徒的勇敢。一位基庫尤教師被手槍抵著腦門,立時記起當天家庭崇拜所讀「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十八 10),大叫「耶穌,堅固臺!」結果四槍皆未命中。一位領袖說:「我們不害怕,我們的生命在神手中。若是要死,我們也只是去與祂同在。」

面對死亡時的患難#

無神論作家威爾森(A. N. Wilson)後來成為委身基督徒,他說信仰主要歸功於「平凡基督徒們」的生命與榜樣:「這些朋友和親人……因著基督之死而復活,他們活著,而且面對死亡,或安靜地接受自己死後還有未來。」

身為傳道人,筆者常接近「死蔭幽谷」中的人;以主為保障的人,常在死亡逼近時見證主的良善。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說基督徒:「我們的人死得安樂。」因著耶穌的死與復活,保羅寫道:「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八 38 ~ 39)。

「耶和華 ⋯⋯ 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7 節下)#

那鴻向投靠他的人保證,這位主認得他們。希伯來語認得yādaʿ)指親密而個別性的認識——這字用於亞當「認識」夏娃(創四 1)、神在耶利米出生前「曉得」他(耶一 5)、神「只認識」以色列(摩三 2,指獨特親密的盟約關係)。新國際本的「信靠他」,譯作投靠他或「逃到祂那裡求蔭庇」更佳。

那鴻一開始就描述這位可畏、掌管一切的創造者,竟同時是良善的主,個別而親密地認識每一個投靠祂的人。耶穌印證同一真理:「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十)。

見證:韋特(Terry Waite)

靠著與神的個別關係,韋特才能以人質身分在貝魯特度過可怕的五年。他坦承屬靈生命起伏,曾有「靈魂黑夜」、感受不到神。但回顧五年苦難,他這樣結束記述:「要走的路還很長,很長,但我要奮力前進。神一直善待我和我所愛的人。」

身處危機時祂的良善或許難以辨識,但回顧時都能看見祂一直如何善待我們。主已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透徹認識我們,為何不信靠祂呢?

耶和華本為善——祂擊敗敵對祂的人(8 ~ 15 節)#

「尼尼微」一名只在第 1 節標題出現,要到第二章 8 節才重現;和合本在 8、9、12、14 節譯出的「尼尼微」、12 節的「猶大」,希伯來原文皆無。因此這幾節(7 ~ 15 節)大概仍歸在耶和華本為善的標題下:主擊敗祂和祂子民的仇敵,正是祂良善的表現——雖然先知心中仍想著亞述與尼尼微。

戴威士(Dale Ralph Davis)論押沙龍之死時舉例:傳道人惠特(Alexander Whyte)幼年手臂受傷,鄰人診治時說「寧願現在痛!」——痛楚是痊癒的要素。同理,「要拯救由神揀選的君王所統治的國家,攻擊這國的仇敵必被毀滅。神若不向其仇敵帶來決定性的審判,就不是向祂的教會施行救恩……神的國若要保存,就必須消滅敵人。」

那鴻教導神在三方面彰顯祂的良善:驅逐仇敵(8 節)、阻擋他們的計畫(9 ~ 11 節)、摧毀他們的文化(12、14 節)。

耶和華驅逐祂的仇敵(8 節上)#

漲溢洪水的圖畫(8 節上)讓人聯想到挪亞時代的洪水審判(創六~九)。當時「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神決意毀滅;但因祂本為善,便保全了義人挪亞一家,洪水後又應許「稼穡、寒暑……就永不停息了」(創八 22)。耶和華要制伏仇敵,也認識顧念投靠祂的人(鴻一 7 ~ 8)。

耶穌警告我們以洪水為鑑:「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路十七)。神本為善,警告我們為末日審判作好準備。

那鴻又加上另一幅圖畫:神要徹底除滅敵人,並驅逐仇敵進入黑暗(8 節下)。光明在舊約象徵神的臨在與祝福,黑暗象徵祂的審判與不悅。罪使我們與神分離、成為失喪的靈魂,黑暗淹沒我們,直到轉向主說「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為止。神親自追逐仇敵,使作「暗昧行為」者不能脫罪;這黑暗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不論如何理解洪水與黑暗,那鴻都鼓勵我們從神對付罪惡時看見祂的良善。基督徒因耶穌藉死亡與復活擊敗仇敵而歡欣:祂「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 15);「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啟十二)。

見證:奉主名得釋放

一群學生因租屋那層樓有奇怪的壓迫與不祥感來找筆者。我們一同奉耶穌的名禱告,宣告基督在各各他已勝過一切靈界邪惡,求祂趕走每一個邪靈。主聽了禱告,帶來持久的釋放與平安。主擊敗仇敵,善待投靠祂的人。

耶和華阻擋仇敵的計畫(9 ~ 11 節)#

神的仇敵設謀攻擊耶和華。辨識罪的本相很重要:大衛奪取拔示巴、害死烏利亞,固然得罪了人,但他意識到最大的罪是得罪神——「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五十一 4)。神審判設謀攻擊祂的人是合理的;祂了結它,災難不再興起(9 節),祂的審判徹底、不會有第二次機會。

第 11 節暗示,每個攻擊耶和華的計謀背後都有亞述領袖(如西拿基立、亞述巴尼帕);那鴻也可能看見其背後的靈界仇敵「彼列」(舊約用以指「無價值」「邪惡」,後成為撒但的別名)。不論計謀為何、背後是誰,神都會阻擋、擊敗。仇敵被荊棘纏住(10 節,回應創三 18 對地的咒詛),不能脫離犯罪的惡果;他們像喝醉了的人,被罪迷惑、理性受損(如啟示錄中那喝醉聖徒之血的淫亂帝國),終必如枯乾的碎稭全然燒滅(10 節下)。

耶和華阻擋仇敵的計畫帶來極大鼓勵。押沙龍篡位將近成功時,竟捨棄亞希多弗的良謀、聽從臥底戶篩的緩兵之計,終致兵敗——「這是因耶和華定意破壞亞希多弗的良謀,為要降禍與押沙龍」(撒下十七 14)。個人(戶篩)與國家(亞述)都能成為神的工具。「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 28);我們也能像約瑟那樣說:「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五十 20)。

耶和華毀滅仇敵的文化(12、14 節)#

文化是「一套信念、價值、習俗、制度的綜合系統」,賦予認同與存續感。但當邪惡肆虐到無法轉化時,審判與毀滅就無可避免——正如 1945 年納粹文化隨第三帝國一同被廢。那鴻深信亞述、尼尼微已達此地步:儘管他們勢力充足、人數繁多(12 節上),耶和華仍說他們必被剪除,歸於無有。神已經發出關乎你的命令(14 節上),你名下的人必不留後(14 節中)——這話對渴望兒子使其名長存、引以為傲的亞述巴尼帕尤為貼切。

亞述文化的殘暴

羅伯森(O. Palmer Robertson)引阿淑爾納西爾帕二世(Ashurnasirpal II)的編年紀,這王刻文誇口:「所有背叛我的領袖都被我剝了皮,用他們的人皮包裹柱子……我在自己的疆界內剝了不少人的皮,把他們的皮攤開在城牆上;我砍下那些高官們的四肢。」

這種暴行不只在古代:猶太人大屠殺、史達林的勞改營、柬埔寨殺戮戰場,以及近代非洲、亞洲、中東的暴政都提醒我們,「人心比萬物都詭詐」,「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連伊拉克、阿富汗的英美聯軍也不能免於虐俘的指摘。若不是神本為善,我們早晚都和亞述一樣被毀滅。

今日的基督徒有責任靠福音與聖經真理影響、甚至轉化我們的文化。第一步是為國家與領袖禱告;我們可宣講教導神的話、過敬虔生活作世上的鹽和光、公開見證基督的價值觀(可能包括寫信給民意代表),並隨時準備說明「心中盼望的緣由」(彼前三 15 ~ 17)。

亞述敬拜眾多人手所造、收集而來的偶像,在神眼中不過是雕刻的偶像和鑄造的偶像——它們滿口承諾卻什麼都給不了,導致死亡而非生命。故耶和華出令:我必從你神的廟中,除滅雕刻的偶像和鑄造的偶像(14 節中),又因你鄙陋,使你歸於墳墓(14 節下,可能指亞述文化被埋葬,或末代君王被仇敵殺死埋葬)。良善的神警告我們,祂要毀滅那些設謀攻擊祂與祂子民的世界文化。

耶和華本為善,祂拯救受苦的人(12 ~ 13 節)#

懷特(Andrew White)《巴格達堂區牧師》

懷特在海珊之後的伊拉克擔任牧師,他寫道:「無論悲劇如何可怕,我的主都是在這裡。我在戰後的伊拉克、迦薩、被圍的伯利恆所目擊,最大的浩劫中,仍然看見〔神的〕榮耀……人生充滿了絕望時,惟獨神的榮耀才真正能夠維繫生存……管理這世界之人的能力,和掌管宇宙之神的榮耀。太久以來,人類一直都想要將這兩者分離;但神是在時、空之中作工的,這兩者一定要放在一起……在這個破碎的世界裡,我的盼望在於神。」

懷特如那鴻一樣在危險的時代、危險的地方工作,將人指向神的榮耀與威嚴,努力把神和祂的子民連在一起。

第 12 ~ 13 節談神管教的審判與釋放的救恩。

神管教萬國(12 節)#

希伯來原文無「猶大」一字,故那鴻所論神管教之審判的範圍可能較廣,不限於猶大。無數國家曾因亞述蹂躪受苦,耶和華對他們說:我雖然使你受苦,卻不再使你受苦。現在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12 ~ 13 節)。耶和華是萬國之主,讓萬國受苦好拯救他們、使他們歸向祂。以賽亞也有相同異象:埃及、亞述、以色列三國將一同蒙福、敬拜耶和華(賽十九)。神管教的審判適用於每一個國家。

英國不是在二戰倫敦轟炸期間〔短暫地〕學會了禱告轉向神嗎?紐約、倫敦受恐攻時也當學同樣功課。但說神可能以攻擊作為「擴音器」警告我們,並不表示執行攻擊的器皿就無罪——正如彼得論耶穌被釘:「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殺了」(徒二 23)。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這兩個真理都要把握。

綜觀聖經,神的子民都曾經歷神管教的審判。詩人說:「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一一九 71)。快速增長的中國教會受了許多苦,卻見證苦楚加深了他們對神話語的信靠。希伯來書說:「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我們不是自動學會這些功課,而須藉掙扎、祈禱、深思「經練」而學會。

神的應許「卻不再使你受苦」,可能指管教的器皿亞述(被剪除、歸於無有,一 12)不再使神的子民受苦;也可能瞻望末日,到那時一切苦難結束。羅伯森:「尼尼微可能是以色列主要敵人的典型……無論將來誰成為神子民的敵人,都必被神所毀滅,祂會來拯救祂的子民。」啟示錄展望新天新地:「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啟二十一)。

神使人得自由(13 節)#

那鴻知道神的子民曾經歷政治逼害、被擄為奴。(13 節)大概是政治逼害的隱喻,繩索指其他形式的壓迫。但那鴻心中也可能想到普世人都經歷的屬靈捆綁:出埃及不僅是肉身得釋放,逾越節羔羊更指向「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因此現在我必從你頸項上折斷他的軛,扭開他的繩索(13 節),超越政治逼害,指向在耶穌裡才得應驗的、從罪中得的自由。

耶穌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聖經清楚表示「世人都犯了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罪的奴役:毛姆與保羅

毛姆(Somerset Maugham)半自傳小說《人性的枷鎖》(Of Human Bondage)中,主人翁菲利普成為無神論者後縱情聲色。友人說「你似乎甘心做自己情慾的奴隸」,他答:「我做奴隸是因為不能自拔,但我是不甘心的。」毛姆反省道:菲利普「驚異自己意志的軟弱……當情慾抓住他時,他就變得無能。他不能自制……他的理智成為旁觀者,眼看著事情發生,卻無能干預。」

保羅以信徒身分寫得更突出:「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羅七)。

神要釋放受捆綁(包括屬靈捆綁)的人。耶穌在拿撒勒會堂引以賽亞書宣告祂的使命:「主的靈在我身上……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路四 18 ~ 19)。祂所釋放的是受罪、罪咎、撒但、貪婪所捆綁的人。譯作「釋放」的字(aphesis)也可解作「饒恕」;耶穌來「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使饒恕成為可能。祂提供的自由主要是屬靈的自由。

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描述這內心的得自由:「我靈被囚躺臥多年,捆綁在罪性黑暗中,祢眼發出復生光芒,我醒,牢房充滿榮光,鎖鏈落下,我心自由,我起,往前,來跟隨祢。」如此,「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回應神為祂子民施行的作為(15 節)#

那鴻停頓下來(15 節),呼籲神的子民回應祂按嚴厲與良善已作、將作的一切;這一節也將第一章的神學解釋與第二、三章審判的歷史例證相連。神的審判是祂嚴厲與良善的表達:嚴厲的神總憎恨罪(哈一 13),良善的神是投靠者的保障(7 節)。耶和華對猶大提出三重呼籲。

看看報信者——因好消息而歡喜(15 節上)#

亞述的欺壓必讓許多神的子民意志消沉,如今那鴻指出好消息:看哪!有報好信傳平安之人的腳登山了(15 節上)。「山」可能指環繞耶路撒冷的山(平安近了),也暗示這宣告公開而非暗中。平安原文「沙龍」(šālôm)含義不止是「衝突結束」,更是「整全」——包涵與神相和、與人和諧、內心平安(保羅稱之為「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與環境和諧。

以賽亞用相似語言預言以色列從巴比倫得拯救:「那報佳音、傳平安、報好信、傳救恩的,對錫安說:『你的神作王了!』這人的腳登山何等佳美!」(賽五十二 7)這些救贖作為都指向基督的生、死、復活、升天。保羅引那鴻與以賽亞強調普世福音事工:「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十 14 ~ 15)

這報好信之人指向在基督裡的救恩與神和好,挑戰基督徒以祈禱、奉獻、行動支持本國與普世的宣教士。

「守你的節期」——呼召百姓敬拜頌揚(15 節中)#

神不但呼籲子民因好消息歡欣,更要在聖殿恢復崇拜禮儀來頌揚祂:猶大啊,可以守你的節期! 這可能是危機尚未解決時的集合呼召。

經歷艱難時期的信徒,有時反而停止與其他信徒一起崇拜——哀悼者或會說「我不能回到教會,有這麼多疑惑,回去就是假冒為善」,或因沮喪而規避聚集,以致在最需要神恩典時反而離開。希伯來書敦促受逼迫者:「不可停止聚會……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十 25)。

那鴻敦促猶大恢復守節、淨化崇拜,為神已成就與將成就的事頌揚感謝。羅伯森指出三大節期在新約裡的對應:逾越節對應主餐、五旬節對應聖靈澆灌、住棚節提醒朝聖途中神的豐盛供應。藉新約的「節期」,我們回顧神在基督裡所成就的一切(特別是十字架),感謝祂每日的供應,遙望祂最終勝過罪惡——那惡人(彼列)不再從你中間經過,他已滅絕淨盡了(15 節下)所象徵的正是這些。

還所許的願——呼召百姓遵守諾言(15 節中)#

群體崇拜必須繼之以日常生活的順服。

見證:「戰壕裡沒有無神論者」

一位已回天家的朋友在二戰當兵時,向他並不確定存在的神許願:若不戰死,必尋求關於祂的真理。他果真倖存,戰後進牛津大學,履行了承諾——讀經、尋求福音真理、成為委身的基督徒,窮其一生事奉基督。

向神許願必須謹慎。士師耶弗他上陣前許願獻上第一個出門迎接他的人,結果竟是他的獨生女(士十一)。申命記說:「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你若不許願,倒無罪」(申二十三 21 ~ 23)。不要作你無法履行的承諾;若已誤作,必須從速悔改。有時教會要求會眾唱出我們不可能履行的諾言,當引以為戒。

履行誓願證明我們敬拜的真實。如詩人所言:「耶和華啊!誰能寄居你的帳幕?……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詩十五 1 ~ 5)。

那些拒絕走在神道中、背棄祂的人,結局如何?神學上的答案在於既嚴厲又良善之神公正的審判。那鴻如今要向我們呈現歷史上的實例——尼尼微的毀滅——來說明神的審判是怎樣施行出來的(鴻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