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的中心信息是:他們雖然違命悖逆,忍耐憐恤的神仍再次對祂的子民說話,保持通訊線路無阻。祂向他們談論人不配得的恩典(1 ~ 2 節)、崇拜祭禮(3 ~ 21 節)、赦免的應許(22 ~ 29 節)與順服的必要(30 ~ 41 節)。

人不配得的恩典(十五 1 ~ 2)#

曠野悖逆之後,神對社群第一次的講話便給了他們三個保證:話語得延續、土地得保障、百姓得保全。

話語得延續#

「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十四 25)時,他們記得神最後的話:「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我耶和華說過,我總要這樣待他們……。」(十四 34 ~ 35)他們雖要為過犯受處分,神仍要他們知道祂是他們的神,會藉摩西與他們溝通、啟示真理和智慧。這話的對象不獨是他們,也包括此後一切走在信心道路上的人。

「神仍舊說話」這主題貫徹全章,透過一句多次重複的話,為這群有罪的人提供急需的安慰:「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1、17、37 節)

百姓變節才剛發生,耶和華已清楚向他們訓話,使他們難以懷疑祂是否仍在他們中間、指引他們的腳步。

土地得保障#

祂百姓雖經常「藐視」(十四 11、23)祂,神卻滿有恩慈地對他們說話,複述新一代將進入這地的真理。談到獻祭的律法時,祂的開場白便是必得延續的應許:「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2 節)。本章稍後再次重複以求強調:「你們到了我所領你們進去的那地」(18 節)。在祂指定的時候,年輕一代必然得到這地,享用其豐富出產。

百姓得保全#

每個曠野的葬禮,都提醒人「神審判」這無從反駁的真理。惟有神的應許才使年輕一代不致絕望。「你們世世代代」(14、15、21、23、38 節)這確實的保證在本章餘音裊裊,一次次帶給他們安慰:順服並分享祂所頒布的話語的,不但是他們的兒孫,更是他們的世世代代(21 節)。這個得贖的社群雖要面對無數危難,仍會珍惜這真理,直到神的兒子成為肉身、來到世上,啟示祂獨特的本性,犧牲自己,成就神的旨意。

崇拜祭禮(十五 3 ~ 21)#

祂如今藉摩西所傳達的律法,再次肯定祂決意將以色列領進迦南。這裡逐一列出祭禮的規定,展望的是他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2 節)的時代。隨同祭牲獻上的五穀、油、酒,是落地生根的農夫、而非遊牧民族所獻的禮物——曠野不毛之地不能播種、收成橄欖或培植葡萄園。神說有朝一日他們能將細麵、油調和作素祭,又能預備奠祭的酒(4 ~ 5 節)。這些祭物見證賞賜的神何等慷慨,也表示他們帶來最好的,以取悅於主、愛祂的百姓、支持祂的僕人。

取悅於主#

本章不斷迴響的另一特徵,是「取悅耶和華的香氣」(3、7、10、13、14、24 節,新國際本;和合本作「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它之所以能取悅神,是因為所獻的祭代表個人的順服、重新效忠、宣告信仰。

令神痛心的是,這些叛徒不但不討祂喜悅(十四 8),反而「藐視」祂(十四 11、23)、拒絕相信祂、不聽從祂的話、一再試探祂、發怨言、「聚集敵」祂(十四 35)。有朝一日進入那地時,新一代將以順服感激的心回應祂的恩慈,獻上「取悅耶和華的」祭。

帶來最好的#

將素祭、油、酒隨同祭牲獻上,讓人聯想到舊約的「聖筵」;這些原料也用於家中喜慶的宴會,所獻的祭亦含有參與筵席的用意。

奠酒的指令,可能也對那輕看以實各谷帶回的一大挂葡萄、不把它看為迦南富庶之證據的世代,作出溫柔的指摘。神吩咐他們以酒為祭,就是應許他們將有能力豐豐富富地獻上。

細麵與初熟麥子的象徵

有關獻上麵粉的細節也不可忽略。最初幾處經文所說的都是細麵(4、6、9 節),即高純度、品質優良、特殊場合或王室使用的材料,象徵把最好的獻給耶和華。

後面討論麵粉的經文亦同樣重要:麥子一從禾場收回,以色列人便必須立刻用初熟的麥子磨麵、作餅奉獻(20 節)。這時沒有工夫精製成最上等的細麵,但使用這種較粗的麵粉亦有類似意思——象徵把神放在首位。他們每年收成五穀時必須多次獻上:「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當舉祭獻給耶和華」(21 節)。

愛祂的百姓#

這獻祭條例所針對的並不限於本地人(13 節)。外人、難民、僑民,任何住在你們中間(13 ~ 16 節)、願意向以色列的神表明信仰的人,亦在規定的約束之下。願意與神子民認同的外人必須受保護,律法不讓仇外主義者在獻祭場合中排斥外族人。

但同樣重要的是,信仰本身也須受保護:不容外人以為自己可以一方面信奉以色列的信仰、一方面又向其他宗教效忠。崇拜以色列的主,就等於加入立約的社群,接受其律法、滿足其要求、享有其特權。這「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不獨提醒非以色列人,他們對神的委身是排除其他信仰的,更護衛他們不致在社會中被孤立。

由於上文記敘的主角迦勒也屬「外人」之一(後文三十二 12 稱他是「基尼洗族」),本段容許外人參與的規定益顯重要。本地人約書亞和同居的外人迦勒,都全心跟隨神。

在種族衝突遍及各大洲的現代社會中,這兩人以模範信徒的姿態站在我們面前:堅持尊神為大的人永遠不會貶低別人,接受神居首位的人都知道承認祂就是要活得像祂。無論是以色列、還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29 節),都會得到祂的眷愛。

支持祂的僕人#

他們進入迦南、第一次收成之後要獻一個特別的祭禮(17 ~ 21 節):用初熟的麥子磨麵作餅當舉祭奉獻給耶和華(20 ~ 21 節)。這初熟果子之禮可以供養祭司及其家人(十八 12 ~ 13)——藉著對以色列同胞的要求,供應神僕人的需要。物質的奉獻,強調屬靈事務的優先性。

赦免的應許(十五 22 ~ 29)#

本段討論分派給祭司的另一職責:牧養「誤犯」(新國際本;和合本作「有錯誤……不守」)耶和華命令的人。規條首先指定社群在這種情況下當獻的祭(22 ~ 26 節),接著處理個人無心犯罪後當作的事(27 ~ 29 節)。

社群無心犯的罪(十五 22 ~ 26)#

以色列的律法小心辨別故意犯罪與無心之過。信徒可能忽略神要求的事而使神痛心(忽略的罪),或無知地作了明令禁止的行為(過犯的罪)。無知的罪必須與「公然抗命」(30 節,新國際本;和合本作「擅敢行事」)的罪分別出來。

即使故犯之罪,因神的憐憫也可得赦免(五 5 ~ 8),因為贖罪仍是可行的(利六 7)。大衛和瑪拿西的罪都不是無意中犯的,但他們都得到赦免。

本段幫助我們理解罪的嚴重性,以及它如何傷害我們與神的關係。處理無心之罪的步驟可分為幾個層面:

  • 罪必須認明——神是聖潔的,對罪的破壞性極端敏感。祂賜下命令,使百姓知道什麼取悅祂、什麼令祂痛心。神的話語像一面鏡子,讓我們看見自己在祂眼中是怎樣的。若沒有聖經暴露罪的嚴重性,我們很容易便等閒視之、漠不關心,甚至無所畏懼。
  • 罪必須躲避——神的話不但警戒我們留意危險,更教我們怎樣逃避。
  • 罪必須承認——因無心犯罪而不安的社群,派代表會見祭司,承認自己無心犯了錯失。他們急著在罪蔓延之前加以糾正,因為一個未承認的罪會迅速繁衍另一個。
  • 罪必須清除——惟有祭司才能為全會眾獻上適當的祭物贖罪。「贖罪」一詞是「擦去」之意,表示罪過完全被清除;犯罪者就能得著潔淨的保證:「他們就必蒙赦免」。

罪得赦免,不是因為犯罪者付出了祭牲的價錢,而是因為神的憐憫。新約確認惟有基督才是信徒的祭司,在罪人和聖潔的神之間作中保;祂死在十架上時,在肉身擔當了這些罪。憑這完全充足、絕對有效的祭,我們得到徹底的赦免。

屈梭多模論神的話勝過鏡子

初期教會講道家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強調,聖經不獨有暴露我們過錯這個負面功用而已,聖經「遠比」鏡子「優勝」,因為鏡子只能毫無掩飾地揭露我們如何,卻不能改進我們。神的話「不但顯示我們畸形之處,更能改變它;若我們願意,能使它變得無比美麗」。

個人無心犯的罪(十五 27 ~ 29)#

整個社群才公開犯罪不久,耶和華還關心無心犯罪的問題,足顯祂寬宏大量。祂從所有人轉而討論個人的需要:若有一個人誤犯了罪(27 節),他不必苦惱恐懼,以為自己與神的關係受到無法挽回的破壞。這人也可以到祭司那裡,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28 節)。

個人不必獻上與社群相同的祭牲,一隻一歲的母山羊(27 節)就足夠,但原則一樣:罪必須在獻祭時承認,過犯才可得赦免。每一個無心犯罪的人,不論是本地人或寄居的外人(29 節),都可得到這慷慨施憐憫的擔保。

順服的必要(十五 30 ~ 41)#

耶和華針對悖逆的朝聖者,談到故意違命這關係重大的題目。這時討論的不是無意犯的罪,而是公開違抗的過犯——最近曠野的悖逆者所犯的正是這種罪,不久之後某些領袖顯然也是如此(十六 1 ~十七 12)。本段以嚴厲的警告(30 ~ 31 節)、當時的案例(32 ~ 36 節)、可見的提醒(37 ~ 41 節)來發揮這主題。

嚴厲的警告(十五 30 ~ 31)#

個人和社群都必須了解罪的嚴重性。以色列人從埃及得拯救後,逐漸對此掉以輕心:不尊重神的憐憫、拒絕祂的應許、離棄祂的計畫、唾棄祂立的領袖、摒棄祂的命令。這一切都不是無心之失,而是有預謀的藐視(十四 11、23),是鄙視神昔日作為、今日要求、將來計畫的傲慢行徑。

神首先口頭警告他們故意違命的可怕後果。他們在西乃山與耶和華建立盟約關係,承諾順服祂、守祂的約,卻一再違命使祂痛心。神警告:若再採取悖逆態度,無論犯者是誰,公義聖潔的神都不能坐視不理。

耶和華的警告針對幾個重點:

  • 罪行的性質——「公然抗命」(30 節)一語在希伯來語十分生動,直譯是「高舉著手」(即「預備好出擊地」)犯罪,「犯罪者彷彿準備撲擊神」。這字眼曾用來形容以色列人「昂然無懼地出去」(三十三 3)的自信態度,如今卻不再描述他們信靠神,而是描述他們敵擋祂。
  • 傷害的嚴重——他們不獨藐視耶和華的言語(31 節),更公然侮辱祂。一意孤行的犯法者褻瀆了耶和華(30 節),對祂惡言相向(以西結曾用這字眼形容崇拜偶像的百姓)。
  • 審判的普及——祂的話對任何以這可憎態度犯罪的人都有約束力,無論種族國籍,是本地人或寄居的(30 節),神不會偏袒豁免;沒有人能訴諸宗教經驗、道德成就或社會地位以求脫罪。

犯者必從民中剪除(30 節),若非處死,就是放逐。這懲罰警告年輕一代不要效法他們父母的邪惡榜樣。

悔過 vs. 繼續抗命:赦免與否的分野

舊約時代有些人任性犯罪,所犯的罪雖嚴重,仍能得著以色列施恩之神的赦宥。但這類犯罪者要認罪、作出必須的賠償、向耶和華獻上贖愆祭,這樣祭司就能「為他贖罪」,使罪人「無論行了什麼事……都必蒙赦免」。

這種對故意犯罪之人施憐憫的規定,和本段毫不寬容之規條的分別,似乎在於前者有悔過態度、後者繼續公然違抗。犯罪者若堅持在聖潔的神面前憤怒舉拳,就是棄絕了惟一能得赦免的途徑。

當時的案例(十五 32 ~ 36)#

本段所記是「高舉著手」、公然抗命的例證。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32 節),有人違背盟約、觸犯守安息日的第四誡。這人明知那種工作違禁,卻仍繼續收集燃料;耶和華對於拒絕或忽視這禁令的刑罰已有明確指示。此舉藐視神的律法、破壞得贖社群的融洽、作年輕一代的不良榜樣,並自招災禍。

以西結後來堅稱曠野的世代一再違反安息日的律法,但在全本舊約中,本段是執行這懲罰的惟一案例。安息日是他們對異教鄰邦的外在見證,標明他們是獨特的民族,也是過順服人生的良機,因此這種「高舉著手」犯下的罪絕不容忽視。

可見的提醒(十五 37 ~ 41)#

撿柴者的淒慘故事會留存在以色列的集體記憶中;但還有其他事要強調順服的優先性——有什麼比日常衣著更宜於作為永久可見的提醒呢?他們要在衣袍釘上每日可見的藍細帶子(38 ~ 39 節),這些縫在衣服邊緣的繸子鼓勵他們紀念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獨是安息日的禁令),好使他們遵行。隨同這鮮明的視覺教材,還有以言語表達的警告、抱負與宣言。

消極的警告是:若不學會「藍色繸子」的功課,他們可能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這一節用描述不正當性行為的「行邪淫」一語凸顯不順服的嚴重性;在別處這詞又形容追隨別神——對為神所愛的以色列而言,這是屬靈上的淫亂。

「隨從自己的心意」中的「隨從」一詞,暴露這作法的危險。這詞在上一段譯作「窺探」那地(十三、十四章)。這些天路客不仰望神的命令,反而注目在曠野暫時的艱辛、埃及的佳餚、以色列有限的膳食、迦南令人生畏的居民,以及他們可能被屠殺、家人被擄掠的恐懼。他們尋求滿足和保障,卻找錯了地方。

積極的抱負:「使你們紀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40 節)。神對祂百姓的理想,是藉順服祂的話語對祂委身。他們將成為聖潔,分別出來為祂所用,同時從一切妨礙他們與神溝通、糟蹋生命、損害見證的事物中分別出來。祂是聖潔的,所以他們也當聖潔。

啟發性的宣言:「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41 節)

這個關乎神獨特本性(參十 10)和無敵大能的偉大宣告,是這卷書這部分最恰當的結語——尤其緊接百姓在曠野違命、拒絕攻取迦南之後。

「我是」正是主在米甸曠野向摩西自我啟示時所用的名字,也在摩西與法老對峙、頒布律法時一再重現。它提醒他們:祂是救贖的神,能將「不可能」化為事實,把他們從埃及殘忍的奴役中引領出來。順服是線索,也是關鍵。再者,祂是「你們的神」,永遠不會令他們失望——順服的子民因這不變的宣言而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