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五 1 ~ 19
尼希米回憶錄接下來的一段,描述他如何用足智多謀的領袖才幹,處理猶大另一個完全不同的議題。之前每一章,他都面臨不同的狀況:
- 第一章,神的僕人面對個人的問題:有關耶路撒冷災難的消息、他今後的命運、以及甘心接受重建城牆的任務。
- 第二章呈現一個政治問題:宮廷裡的一位官員如何能說服波斯王,放他去執行這任務呢?
- 第三章描述修建城牆的行政和物資的問題,以及一些有勢力的人不願參與這工程所帶來的失望(三 5)。
- 第四章描繪迫在眉睫的攻擊所帶來的外在問題,和士氣低落的心理問題。
- 第五章則揭發一個嚴重的經濟和社會問題,若想要完成修建工程,且讓社群欣欣向榮,尼希米必須堅定、迅速且滿有憐憫地處理這事。
現在這段經文提供一個至今尚未透露的資訊:當尼希米離開書珊皇宮時,不僅是個得到國王批准、重建耶路撒冷城牆、有影響力的以色列人,也是國王欽點的猶大「省長」(14 節)。國王欽賜的權力,解釋他為何能輕易地召開特別大會、討論修建工程的主要環節(二 16 ~ 18,四 14,五 7 ~ 13),並且還幫忙解釋敵人為何懷有敵意。他的敵人無疑是從這社群過去的領袖獲益匪淺,解決猶大事務的責任也許掌握在參巴拉手中,因為他是最靠近的一個鄰省的省長。他絕不會歡迎(二 10)一個像尼希米一樣,組織能力強、又樂善好施的新領袖,介入他的勢力範圍。
作者將鏡頭從耶路撒冷城牆,戲劇性地轉向猶大緊急的經濟需要。尼希米除了是建築工地的經理之外,現在又加上一些富創意、有效率的社會工作人員。這故事描述尼希米面對一個新的難題,如何找到破解之法,以及他的以身作則。
尼希米的難題#
建築人員以犧牲小我的精神,從事這艱難的任務,眼看他們主要的工程已漸漸完成。一旦巨大的城門安裝穩妥後(六 1),就大工告成。可是這些筋疲力竭的工人,已經歷了一段時間的經濟拮据,憂心家人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讓他們無法再支撐下去。百姓和他們的妻大大呼號、埋怨他們的弟兄猶大人(1 節),可怕的貪心行為,結果導致普遍的貧窮和沒有公道。幾項因素加起來,使許多家庭陷入一貧如洗和絕望的境地:
- 工人離鄉、家計中斷:為了重修城牆,許多人從猶大廣泛的地區被召集前來,踏出信心的一步,離開原來的行業、手藝、職業、農場和商店。在當時,每天所賺僅夠糊口,離開工作八星期,免不了會引起嚴重的困難,許多家庭(2 節)都已沒飯可吃。
- 饑荒與糧價高漲:那地區已經過一段時期的饑荒,糧食不足。貪心的商人趁機抬高物價,有些人因而被迫抵押田地、果園和住宅,換錢來養活饑餓的家人(3 節)。
- 賦稅沉重:由於波斯王宮與日俱增的開銷,對田產、果園徵收的賦稅也越來越重,許多人發現無法承受這額外的負擔。向省長提到給王納稅,勢必得到他的注意和關心。尼希米肯定需要支持這些稅收,通常是用從田地、葡萄園(4 節)所得的收成來繳納。
- 賣身為奴:有些貧困家庭除了失去田園之外,還困難到必須將家人賣做奴隸。
律法的規定與被忽略的歷史
賣身為奴的作風在古老中東社會並不是讓人大驚小怪的事,可是摩西五經中規定,奴僕在服完六年的勞役之後,應當還他自由之身。這條律法也規定每隔七年,債主要免去所有的債。一如有關奴隸的律法在早先歷史上被忽略,這條律法在這段時間或許也被忽略了(十 31)。
有些以色列債主趁這經濟拮据的時機,索取高利貸,趁機賺他一筆,加劇別人的痛苦,這是神的話嚴厲指責的。之前一世紀,以西結描述索取「利息」、「欺壓鄰舍奪取財物」,是耶路撒冷「可憎的事」之一。可是雖然有這樣的譴責,並警告會帶來怎樣的後果,在接下來的世紀中,他們又犯了導致祖先被擄到異地去的罪孽。
雖然摩西律法明文禁止向以色列同胞索取利息,可是為了達到貪心債主殘酷的要求,欠債者仍被迫將自己或兒女賣做奴隸(5 節)。如此明目張膽地將神話語的教導置之不理,是絕不可輕饒的罪。
尼希米的破解之法#
當尼希米聽到這些無人性的舉止和普遍的貧窮後,作了三件事:對這種抱怨作出深思熟慮的回應,安排一個公開大會討論此事,以及營造一個無法辯駁的案件來匡正此事。
首先,尼希米對這抱怨,以中庸的態度來回應。一聽到民眾呼號、控訴人的貪心、表裡不一致的行為、沒愛心的舉止和不公道,尼希米便甚發怒(6 節)。然而我們再次看到一位能完全掌控情勢的領袖,雖然所見所聞讓他情緒激動,可是他拒絕只是隨著強烈忿怒而意氣用事:「我控制住我的情緒」(新英文聖經)。忿怒在此時是恰當的反應,可是還不夠,在激動的情緒之後,還需用腦子好好思考,才能想出實際的對策。
面對一個嚴重、困難且普遍的問題時,尼希米說他先心裡籌畫,然後才斥責貴冑和官長(7 節)。他的回應包括三個層面:
- 情緒:心被攪動(甚發怒)。
- 思想:運用思想(我心裡籌畫)。
- 意志:動用意志(就斥責)。
現今,當一些好人聽到殘酷、壓榨和歧視的事件時,心中常受到報導激動,可是常只是停留在情緒層面,而且在「憐憫已經疲乏了」的壓力之下,情緒也化為烏有。思想也必須被激動,我們才能對情勢有所了解;惟有當我們更明白人們的需要之真相時,才能對普世的不公道,採取特別的回應和措施。在情緒反應之後,還要有思想的探究,然後為有需要的人提供特殊的服事。
其次,尼希米安排一個特別的公開大會討論此事。即使有宮廷作為後盾,這位省長也心知肚明,單靠他個人的力量,無法糾正這悲慘的情況。光是私下斥責貴冑和官長犯下的可怕錯誤是不夠的,必須將整個社群召集起來,讓受苦的家庭有機會直接向貪得無饜的市民,訴說他們的委屈: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7 節)。他曉得,若要動到他們視如己命的金錢,就會爭論個沒完,必須興師問罪,當面對質。召開大會能向那些窮人保證他肯定會有所作為,同時也會讓那些財迷心竅的債主相信,不可對省長相應不理。
公開大會對人道、社會和社區上的關鍵議題,是何等要緊和有益,在其間可分享資訊、影響公眾輿論、搏取支持、推動有效的行動。若沒有如此團結一致、組織精良的宣傳活動,好的意願將會化為烏有,富創意性的想法也會煙消雲散。
第三,尼希米為了讓此事確實得到匡正,營造了一個讓人無法辯駁的案子。這位省長用他非常聰明的頭腦,列舉八項事實,為了糾正這殘酷的不公道行為,提出具說服力且天衣無縫的說詞。
用良心呼籲#
在尼希米回到耶路撒冷之前,有些窮人被迫將自己或兒女賣給外邦人做奴隸,可是有些以色列同胞慷慨解囊,將他們盡力贖回(8 節),相形之下,現在這種駭人聽聞的情勢,更是令人悲痛莫名。許多人失去住宅、田園,陷入更深的貧困當中,重新被迫去做奴隸,而這次是在以色列人家中,受到屬於同一個信仰社群之人的奴役。這些新的奴隸主人可怕的貪心,使以色列人將窮人從外邦人手中贖回的慷慨大方,蒙上陰影,因此肯定會讓這些債主良心不安。後來尼希米要求人民更新對聖約的承諾時,就特別提出要遵守「第七年」、而且「不追討債」的規定(十 31),暗示新的協定是把摩西律法中、在猶大地區被忽視的部分,恢復正常。
用愛心呼籲#
這件殘酷事情最可怕的地方,是犯錯者不顧每位以色列人持有的一種特殊關係,他們是被同一個聖約連結在一起的。這些窮鄰居是他們的猶太弟兄,而他們卻被控販賣他們的弟兄。
這獨特的情同手足的關係,是聖約中一個突出的特色。他們不僅與神享有特殊的關係,彼此之間也是,尼希米重複提到弟兄這字,就是刻意要他們面對聖約中、他們忘記或視如無物的另一義務。這一貧如洗的人,是個「窮弟兄」或「有需要的弟兄」,他們屬於同一個神的家庭,應當被愛,而不是被剝削。
這些淪落到以色列家中做奴隸的弟兄,比住在被擄之地的同胞更可憐。現在由於一些以色列人的貪心,他們的家庭就被拆散,尼希米的這番話顯然打開了犯錯者的眼睛,看見自己的言行是何等不一致,受到良心譴責,以致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辯駁:他們就靜默不語、無話可答。
用道德呼籲#
在以良心與愛心為基礎的論點上,尼希米接著向他們的道德情操發出呼籲:我又說,你們所行的不善。凡是要享受社區生活福利的人,不能過著自私自利、不顧他人的生活。他們不是與世隔絕的隱士,而是選擇在一個有組織的社區,過著與別人互相依靠的生活。社區生活不僅提供特權,也有義務要盡。十誡為以色列人提供一個在社區中應該如何互相照應的模式,可是同時也要求居民負起屬靈的責任。這些拜金市民將奴隸與他們的家人分開,使他們無法以實質的方式「孝敬」父母,又奪去身無分文雇工的自由;貪財之心肯定是所有這些社會惡行的根源,它觸犯了人類的基本道德,尼希米因而呼籲說:「你們行事不當……嗎?」
這位省長很謹慎地選擇他的用詞,因為相信這些人雖然貪心,可是仍然還有道德意識。誠如柯德納(Kidner)所說:「在他說的你們行事不當……嗎?或更簡單一點,你們行事不肯……嗎?其中含有譴責,也有勸勉的語調。」尼希米是用基本倫理原則,向這些犯錯者婉言相勸,而這些原則是任何穩定、有秩序的社會所仰賴的根基。
當今社會在道德的選擇上,寧願要相對性而不是絕對性,人們作自己喜歡的事,不是該作的事。可是尼希米曉得,他們社區的關係前景,只能建立在正確的倫理標準這穩固的基礎上,它涉及應該意識到所有人類都是按照神的形像所造,我們有責任從我們所認識神的本性和神的話語,來決定道德價值觀。
用神學呼籲#
「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尼希米現在用他們所認識之神的性情來呼籲。身為以色列人,是以聖約的關係委身於神,難道他們不該承認祂的獨一性,敬畏祂的聖潔,接受祂的憐憫,反映祂的慈愛,追求祂的旨意和遵守祂的話語嗎?當這些貪婪的以色列人殘酷無情地對待別人,就完全不能表現出這些品質。希伯來人曉得,基本教義絕對不能和生活脫節,在真信心中,信仰和行為是不可分割的。以色列人對神的基本認識,是祂的子民應當活得像祂,像祂一樣聖潔,像祂一樣憐憫,像祂一樣公義。若不如此行,不僅消極地忽視神的話,也是積極地侮辱祂本身。幾世紀以來,以色列智慧書的作者教導他們的社群:「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無人能狡辯說他不曉得有這種基本概念,或聖約條件;他們的確曉得,只是不行出來。
用聖經呼籲#
尼希米也許是想提醒他當代的同胞,記起舊約聖經中一段特別的經文,他所用的語句和解決辦法,酷似耶和華神對禧年的規定。但這些貪得無饜放高利貸的人,故意對當地的貧窮人視而不見,他們對待以色列貧窮同胞的態度,還不如律法上要求的、該慷慨對待可憐的外邦人呢!
這位省長勸他們都當免去利息……將他們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歸還他們(10 下~ 11 節)。尼希米在這段經文中所提的敬畏我們的神,也許刻意回想起利未記二十五章中特別有關窮人的教導吧!
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裡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他要在你那裡像雇工人……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神。
神在祂的話語中清楚說明,他們有照顧當地社區窮人的責任,可是他們卻沒將這信息放在眼裡。
用見證呼籲#
此外,這些犯錯者言行的不一致,不僅侮辱神,忽視聖經,也將他們對外邦世界所作的見證一筆勾銷。犯錯者必須改正這邪惡的社會不公正,惟有如此才能免遭我們的仇敵外族人的毀謗(新譯本)。以色列受託付要對萬國作獨特的見證,不僅要宣告神是怎樣的神,還要在生活中表現出這些品質。不信主的異族鄰居,若看見他們虐待自己的同胞,又怎會相信以色列信仰的獨特性和真實呢?當敬拜以色列神的人殘酷無情、苛刻對待祂愛的人,又有誰能相信以色列的神是仁慈、有憐憫且有愛心的呢?
言行一致的見證,是聖經的中心主題之一,也是新約聖經有關基督徒生活中一個突出的要點。主耶穌教導門徒,模範生活不僅是個人信心中關鍵的要素,也是領人信主、潔淨社會,和感動別人稱頌使人有這種行為之神的有效工具。
言行一致見證的例證
上一代專門寫驚險偵探小說的多產作家艾結‧華萊斯(Edgar Wallace),受到一位衛理公會朋友黑立爾(J. B. Hellier)美好基督徒生活的影響,他說:「我相信在我裡面能有善良的一面,大部分應歸功於認識他的緣故,他是在我和無神論之間,一個永久的障礙。」相反地,這些貪婪的以色列奴隸主人和放高利貸者,使他們獨特的信息在他們仇敵外邦人眼中,反而成了毀謗。言行不一致的生活,嚴重損壞基督徒見證的效果。桑斯特(W. E. Sangster)曾質問說:「有些人不願踏入耶穌基督的教會,是否因為我在裡面的緣故?」
用經歷呼籲#
尼希米不是以袖手旁觀者的身分處理這件事,他本人也牽扯在裡面,並且告訴犯錯者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此處有兩種可能:尼希米也許在承認過錯,也許在提供一個表率。
身為一省的省長且有點資產的人,尼希米也有可能借錢或糧食給有缺乏的人,甚至還索取一點利息。但這樣的說法很難解釋他會對自己也犯下的罪,發那麼大的怒氣(甚發怒,6 節);本章後面的經文描述他相當的慷慨(14 ~ 18 節),這樣的人應當不會向極度貧困的人索取利息吧!
較可能的是,尼希米在提供一個表率。他是在說他的弟兄與僕人,借錢給以色列同胞,可是沒向他們索取利息,現在他也鼓勵他們作同樣的事。他們應當慷慨地遵照有關禧年誡命的模式,把用來抵押貸款的田產歸還他們,也把所取的利息還回去。銀錢、糧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一如柯德納所言,也許指「月息(即,12 %的年息)」。
用委身呼籲#
省長要求他們立即改正這情形,如今我勸你們將他們的田地……並向他們所取的銀錢……都歸還他們,他也得到立即的回應:眾人說,我們必歸還。他相信有必要作出特定、立即、不能反悔和公開的決定,於是召了祭司來,命令他們參與公開宣誓的儀式,以確保這些貴冑照著所應許的而行。尼希米用祭司來作見證,一旦發過誓後,緊接著他又使用一個先知常用的行動:我也抖著胸前的衣襟說,凡不成就這應許的,願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13 節)。
先知象徵性的舉動
它像是「先知象徵性」的舉動,是有時伴隨著先知所說話語的一個鮮明視聽教材,目的不僅是以實例將真理描繪出來,使先知的話在人的記憶中印象更深;對東方人來說,這象徵還與它所描繪的事件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幾乎是將這舉動所描繪的事件啟動了。當公元前第八世紀的耶路撒冷居民,看到以賽亞「露身赤腳」像被俘擄的人一樣在街上行走時,他們不會嗤笑說先知在作荒唐的事;人們會不寒而慄,因為他那樣作,是將可怕的審判過程啟動了。後來當耶利米舉起一個瓦罐,用力摔在地上時,旁觀者看到四處飛濺的碎瓦片,都嚇得目瞪口呆:「我必照樣打碎這人民和這城,好像人打碎陶匠的瓦器一樣,不能再修補。」(新譯本)
同樣道理,猶大貪婪的貴冑也不會認為尼希米抖著胸前的衣襟,只是想切中信息要害所作的古怪行為而已。它是看得見聽得到的公開警告,他們若不履行這話(新譯本),就會像猶大最窮的人一樣窮困潦倒,被抖離開……直到抖空了,一切田產和財物都會被沒收充公。
尼希米已下定決心,要讓人民對這滔天的社會大罪,照實看待,它是對神、祂的話和祂的子民,明目張膽的叛逆行為。透過犯錯者所作的(參加大會)、所說的(誓言)、所見的(尼希米的抖動衣襟)和所聽的(會眾都說,阿們,13 節下),他們必須對在眾人面前所說的堅定誓言負責,不可有所耽延,要將事情立即改正過來。全會眾都讚美耶和華,因為這個悲慘情況已得到匡正,凡是發過這誓言的人,就照著所應許的去行。
尼希米的美好楷模#
當這回憶錄描述尼希米在這段期間的行為時,首先消極地說到未作的事(沒壓榨別人),然後再積極地說他作了什麼(幫助別人)。他說在作猶大地的省長十二年期間,有兩個聖經原則一直是他作人的動力。
敬畏神#
在想到什麼對自己有利之前,他先想到什麼能討神歡喜。以前的省長不斷地加重百姓的擔子,每日索要糧食和酒、並銀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
在尼希米的想法裡,敬畏神不僅是指在公開崇拜時有謙恭的態度(八 6),且是在日常生活中實質的表現。對這位省長來說,它意味著榮耀神的名,遵守神的話和愛神的子民。由於他敬畏神,才不索取他們的糧食(14 節),強取他們的錢財,喝他們的酒,或濫用他們的順服。敬畏神加強了尼希米對按照神形像所造之人的尊重,這是左右他一生行事為人的屬靈原則。他敬拜的是「可畏的神」(一 5,四 14),從敬畏神的名中得到喜樂(一 11)。這恭敬的懼怕支配著他的行為(五 9、15),並且成為他衡量別人品格的決定性原則(七 2)。
尼希米有極大的屬靈信心(四 20:「我們的神必為我們爭戰」),可是這把握並未讓他變得性急或膽大妄為。基督徒發現,想要在信心和倚靠、確據和敬畏這微妙的平衡之間,一直拿捏得當,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有可能還會認為神理所當然必會幫助他。基督徒絕對會獲得生活需要的屬靈資源,可是這些東西只賜給順服和倚靠神的人。
妄為招致審判的鑑戒
參孫在多次困境中都得到神的幫助,但是卻再三恣意妄為,直到那可怕的一天來到,他還像過去一樣,「我要像前幾次一樣掙扎出去,必能脫身」(新譯本),可是他卻不曉得神已離他而去。烏西雅王的任意妄為真是可怕,他「得了非常的幫助,使他十分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自尋毀滅」(新譯本),因而至終遭到聖潔之神的審判。難怪與他同代的先知以賽亞,看到有關神的聖潔的異象時,就無地自容,承認自己有罪。主耶穌對「聖潔的父」和「公義的父」的「敬虔順服」,一直是基督徒的表率。
憐憫他人#
這位省長解釋完他異於前幾任省長、沒過奢侈的生活之後,接著說明他是如何生活。他為別人準備飯食,對人慷慨,沒向人民索取食物,過著體恤別人的生活: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因為百姓服役甚重(18 節)。他沒向當地人民抽取重稅來支付他的宴會開銷,而是自掏腰包來款待政府官員和訪客(17 節),並且每天準備豐富的食物和酒來招待別人。這些龐大的開銷,通常是由當地省長的稅收(不是從皇稅)來支付,可是尼希米拒絕再將額外的重擔加在已生靈塗炭的同胞身上。尼希米希望他自己慷慨大方和體諒別人的生活榜樣,能激起猶大省別的有錢人一同來效法,以錢財作善事,而不是揮霍在自己身上。
初代教會基督徒清楚曉得對窮人當負的責任。在第一世紀自給自足的經濟型態中,大多數人都靠救濟物資維生,收支平衡是正常的期望。據可靠的估計,當時百分之九十八的人,連生活基本的必需品都缺乏。當使徒保羅說他「多次不得食」,並且好幾次說他經歷極度的饑餓,這並不是誇大其詞。可是在這樣一個貧窮的經濟狀況下,基督徒仍被提醒要看顧比他們生活更困苦的人,如此作既彰顯對神的愛,也表達對神所造且寶貝的人的愛。
在離開這段描述尼希米大力推動人權和社會公義的回憶錄之前,我們先來觀察這一章對金錢所持的三種態度:需要它的、膜拜它的和分享它的。
- 需要它的:這些可憐人極需得到幫助。平日以務農為生的人,被抽調去作艱難的建築工程,另外加上饑荒、重稅、貧窮、債務和奴役,混合起來就造成猶大普遍的痛苦,許多家庭連基本必需品都沒法得到。可悲的是,這故事並不限於古代歷史,千千萬萬現代人都處在貧窮的困境中。住在地球村的基督徒,不能對流著淚說我們……要去得糧食度命(2 節)的成千上萬男女老幼,不聞不問。
- 膜拜它的:這一章裡犯錯的人將金錢當作神,他們忘了金錢雖是人生的必需品,卻不是最重要的。凡是窮一生之力追逐金錢的人,極少能得滿足,狂熱的追逐,會變成無法填滿的慾望。豐厚的銀行存款,不能保證讓人有幸福,在墳墓的另一端,它也沒有任何意義。基督徒和別人一樣需要錢,可是我們拒絕膜拜它。
- 分享它的:尼希米在善加運用金錢上,是基督徒的好榜樣。他以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10 節)來幫助有需要的人,他曉得有些官員榨取民脂民膏,瘋狂抓取能得到的每一分錢,可是尼希米因敬畏神,不這樣行(15 節),反而自掏腰包支付沉重的宴會負擔,拒絕向貧困潦倒的人民抽稅,因為百姓服役甚重(18 節)。他並非十全十美,可是在敬畏神、遵行聖經的教導和愛人上,是慷慨關注社會的實際楷模。